第99章 第九十九章

书名:我曾赤诚天真爱过你 作者:独木舟 本章字数:27845 下载APP
从此,北大桥成为这座城市的楚河汉界,我是一只死守楚河的象,
   这一生都不会再踏入你的领土。
   
   我要想一个办法,杜绝那些想你的念头。我要想一个办法,让自己再也不去找你。
   想念这回事,不靠大脑靠心脏,我违逆不了我的心。
   那么就在行动上采取措施吧,要怎么样才能不去找你,要把我糟蹋到什么程度才没有自信去围追堵截你?
   我不敢往脸上泼硫酸,也不敢打断自己的腿。
   那么,我到底要把自己怎么办?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有你喜欢的大眼睛,也有你喜欢的白皮肤,这些是我引以为傲的小资本,它们满足了我作为女生的小小虚荣心,那么,我唯一可以摧毁的就是我这头乌黑顺直的长头发了。
   我的头发,每次见你之前都用清果薇草香的洗发水洗过,淡淡水果香,适合永远长不大的小女生。你总是把头轻轻地埋在我的发丛里,然后抬起头
   对我笑,你说,人的嗅觉记忆是所有记忆里最持久的,一闻到这个香味就会想起我们最初认识的时候。
   就是为了你这句话和你这份对初始的怀念,我一直坚持用这一个牌子的洗发水和护发素,尽管它的量总是那么的少,价格却又是那么不便宜。
   可是为了让自己再也不去找你,我拼了!
   我找萧萧借了VIP卡,去了那间传闻中做个头发等于杀个人的形象设计中心。
   七号发型师很温和,他问我要做什么样子,我极尽文艺腔,给我你所能实现的、最成熟的发型。
   眼看着我头上那些奇形怪状的卷卷慢慢成形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想哭,正好手机响,你发来信息问:你杀了人躲起来了吗?为什么最近都没有音信?
   我很想回你的信息,甚至很想打个电话给你,可是我很狠心,直接关机。
   头发完全弄好之后,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流泪了,是那种发自肺腑的难过,眼前的我如此陌生,像是脱胎换骨的一个人,发型师讨好地问我,你满意吗?
   我说,我觉得很像一头狮子。
   他大概以为我是小孩子脾气,于是轻声细语地安慰我,现在不习惯没关系,头发会长出来嘛,旧的慢慢枯萎,新的渐渐长成,这是规律。
   他之后还嘟嘟囔囔说了很多安稳性质的话语,我都没仔细听,我只是看着镜子里这个瞬间苍老了十岁的苏瑾,高兴。
   我真的难看得不得了,我不可能顶着一头比我妈妈还老气的头发去找你。以后,我得改用很多人使用的飘柔或者潘婷。
   那天下午,我告别了那个比我还文艺腔的发型师之后,一个人去了北大桥,我在桥头狠狠地哭了一场,桥上车辆来往不息,没有人停下来看一看这
   个悲伤的女孩子,没有人像你一样那么喜欢多管闲事,停下来问一问这个女孩子,你为什么哭?
   那个发型师说得对,旧的慢慢枯萎,新的渐渐长成,不仅是头发,世间万物,莫不如此。
   
第一百章
   
   班上的同学看见我的头发都笑我,他们说我看起来像被雷劈过。我不跟他们计较,默默地躲到教室的角落里戴上耳机听歌,蔡依林唱着王菲的《怀念》。
   你喜欢王菲可是不喜欢蔡依林,我问你为什么,你想了半天说,不喜欢胸部太大的女生。
   你这句话让我特别开心,因为我就是个平胸,平胸穿衣服多好看啊,特别有范儿。可是我还是蛮喜欢蔡依林的,她那么努力,那么拼命,那么让人佩服。
   可是你说,有些事情不是光努力就有用的。你颠覆了我一贯以来的单细胞思维,我从前觉得这个世界是公平的,一分耕耘就有一分收获。你拍拍我的肩膀,眼睛那么亮,可是你什么话都没有说。
   下课的时候我被你抓到了,你像个痞子一样挡在我回公寓的路上,皱着眉头问,你被雷劈了?
   我没理你,你跟我们班那些八婆一样无聊,你又挡住我,这一次你说话的语气认真了许多,你低沉着声音问我,你究竟怎么了?
   我说,没什么,就是不想看见你,一看见你我就烦。
   你的笑容慢慢僵了,周围路过的人也投来探究的目光,我知道你的自尊心受伤了,其实我比你还难过,可是我还是踩在你敏感的自尊心上再狠狠地踏上一脚,你呀,总是没钱,别人的男朋友周末都开车来接她们出去
   玩,你来看我还要挤公交车,我真的不想跟你再有什么关联了,你以后不要来找我了。
   你的脸色在那一瞬间变得惨白,嗓子里落了灰尘一般地嘶哑,你勉强地笑着说,小瑾,你说什么呢?开玩笑开得有点儿过火了……
   我打断你,我没开玩笑,我真的厌倦了这样的生活,你放过我行吗?
   那天你的背影像个受了天大的委屈的孩子,脚步踉跄,跌跌撞撞。你没有跑,我知道你根本没有力气奔跑,否则你不会用这么缓慢的姿势离开我所制造的窘境。你上了公交车之后,我望着你离开的方向一直哭,身体颤抖得像是要散架了一样,我心里拼命地说对不起对不起,我感觉到心脏剧烈地绞痛。
   晚上妈妈叫我回家吃饭,一桌子好吃的,我看什么都不顺眼,这个碗里叉两下那个碗里叉两下,随便喝了几口汤就回到房间里把门关上。
   我听见妈妈在门外问我,小瑾,是不是不舒服啊?我瓮声瓮气地说,没有。
   然后我用被子蒙住头,号啕大哭。
   
第一百零一章
   
   以前我们一群朋友之间玩真心话大冒险,我选真心话的时候遇到的问题是:如果给你任选一样哆啦A梦的宝贝,你会选什么?
   我当时选的是时光机,我觉得那是哆啦A梦所有的宝贝里最神奇、最厉害的一样,它能把人带回过去,也能让人知晓未来。
   可是现在我终于明白,很多事情是注定要发生的,就算用时光机回到过去也不能阻止我们人生的交集。现在的我如果再玩一次真心话,我会想要哆啦A梦的如果电话亭。
   如果那一天不是我心血来潮,去帮生病的萧萧代班做可乐促销,而恰
   好你又百般无聊经过我们的促销点看到我穿着促销员衣服举着话筒在台上傻乎乎地问一些正常人都知道的问题,于是踊跃地跑到台上来积极配合我,也许,我们的一生就这样平淡地错过了。
   我还记得当时我要台下的观众即时为我们的可乐想出一句宣传词来,你蹦上来大声地说,我是个很直接的人,我只说一句——这个可乐非常非常好喝。台下的女孩子都笑了,那时的你真好看,我从来没看过那么漂亮的眼睛,你领走属于你的奖品头也不回地跳下台扬长而去,给大家留下一个非常潇洒的背影。
   晚上收工的时候,我换下那身工作服,穿上自己的衣服走出来的时候,看到了倚在树上微笑的你。我有种莫名其妙的自信心,认定了你就是在等我而不是等别人。我们之间好像有种自然而然的熟稔,我嚣张地问你,等我啊?
   你用白天那个语气说,是啊,你这个妹妹非常非常的聪明啊。
   我对你很满意,所以爽快地答应了你的邀请跟你一起去吃螃蟹。那是初秋时节,螃蟹真美味,你一边喝可乐一边啃螃蟹,我觉得你那个样子简直可以用气壮山河来形容,你边吃边问我,你怎么没问我我叫什么名字啊?
   我不服气地回敬你,你也没问我名字呀。你说我看到你的工作牌了,你叫林萧萧。我哈哈大笑,那是我朋友的工作牌啦,其实我叫苏瑾。
   那天晚上我沉默地跟在你身后走,路上碰到几次你的熟人,他们的笑容里有深意。你摆摆手,不是的,不是的。你逆着光,我看不到你的样子,可是你的声音里分明有些愉悦,我的心里有种说不清楚的欢喜,像是一个花蕾,拼尽全力地膨胀,然后啪的一声绽放开来。
   我们走到北大桥的时候,你说,丫头,我要回河西了,你自己坐车回去吧。我崩溃地看着你,我是被你害得这么晚还在外面,你却要对我撒手不理了?
   你给我一块钱,像打发小乞丐一样不耐烦,去去去,自己去等车,我再
   不回去就没车了。
   我气鼓鼓地在站台上看着一辆又一辆的公交车经过,我疑心已经错过了回学校的末班车,正沮丧得不知如何是好时,你逆着光走到了我的面前,我怔怔地抬起头,不明白你的意思。
   你挠挠头,十足顽皮的孩童模样,你说,那什么……我觉得吧,与其便宜别的色狼,不如还是便宜我吧。说完你顺势牵住我的手,没给我任何反悔的机会,我呆若木鸡地任由你拖着往学校的方向走,脑袋一片混沌。
   《诗经》里说:“有匪君子,如金如锡,如圭如璧。”那个晚上的你,就给了我这样的感觉。
   程远,如果我有如果电话亭,我会打一通电话说,如果没有遇见你,那多好。可是这个世界没有如果,连如果电话亭前面的如果,都没有。
   
第一百零二章
   
   你在我家楼下等我,姿势帅得惨绝人寰。我妈妈站在窗边偷窥你,蹙眉忧心的样子,小瑾啊,这个男生看上去不是好人啊,你还是不要跟他来往了吧。
   我正要反驳她,周叔叔插嘴了,是不是好人难道是看出来的吗?小瑾这么好的年纪不谈恋爱难道等到七老八十再谈吗?小瑾加油,叔叔支持你,这个男孩子很帅啊!
   我很真诚地给了周叔叔一个大大的拥抱,他是个好男人,妈妈跟他在一起让我觉得很安心也很放心。我跟你说的时候你很诧异,你亲生爸爸去哪里了?
   我低头想一想,他去一个很远的地方了。
   时光是一个巨大的黑洞,这个世界上所有人的秘密和疼痛都悉数丢进这个洞里,这些人可以选择停驻,也可以选择离开,最终所有原本以为不
   能愈合的伤口都在洪荒里被冲刷揉搓,深如汪洋的沉静,将一切鲜血和眼泪覆盖。
   你轻轻地拥抱我,这个拥抱像主拥抱他的教徒,那么庄重而圣洁,你的声音如福音,你说,小瑾,一切都会好起来,所有的伤口都会成为一枚奖励你勇敢的勋章。相信我。
   那个时候我们多好,你是我的第一次爱情,我依赖你,那种感觉安全又踏实。你带我去你儿时长大的地方,介绍你童年的朋友给我认识。他们大多已经不是学生,贫寒的家境让他们过早地挑起家庭的重担,领悟了生活的残酷,可是他们都有那么淳朴的笑容,见到我的时候他们拿出家里最好的水果招待我,临走的时候还往我包里塞好吃的。
   我们还去看望你年迈的奶奶,她一个人住在老房子里,虽然年纪很大了可是精神还是很好,看见你身后的我害羞得手足无措的样子她就眯起眼睛笑,你蹲在她面前说话的样子让我特别特别想哭。
   程远,无论旁人如何看你,我只知道你是我的至宝。不相干的人说什么有什么要紧,我知道你是怎么样的,这就对了。
   我们要离开奶奶家的时候,有个女孩子推门进来了,她手里提了很多菜,穿米黄色的衬衣,脸上是精致的妆容,身上散发着甜腻的香水味道,看到你的时候她整个眼睛里都是光芒,可是当她的目光从你身上掠过到达我的面孔时,那种光芒消失了。
   你欲言又止的样子让我内心第一次产生了一些恐惧,我不能具体说出来那是什么,可是我明白,有些潜伏在平静之下的东西蠢蠢欲动了。
   直到我离开奶奶家那个女孩子都没有从厨房里出来,你们在里面似乎发生过一些争执,可是你们的声音很小,我什么都听不清楚,也许是我的眼神泄露了什么,奶奶朝我摇摇头,示意我不要管。
   程远,那种感觉我非常熟悉,也非常害怕,当我们走在阳光下的时候我还在发抖。你看出我的不安,轻描淡写地说,我和偲偲认识很多年了,她在
   商场的化妆品专柜工作,经常来看我奶奶,我们之间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勉强地微笑,一言不发。
   原来她叫偲偲,这个眼睛看向我的时候带着那么强烈的敌意的女孩子,她叫偲偲。
   我记得她身上那种香水的味道,Dior的毒药,闻过一次就永远都忘不了。
   
第一百零三章
   
   我去赴约纯粹是好奇,这个在电话里口口声声说只有她才能好好照顾你的女孩子究竟是什么样的。
   前一天妈妈跟我去逛商场的时候,我是无意间看到偲偲的。她的脸上有缤纷的色彩,对着那些挑剔的阔太太依然笑意盈盈。
   我想起你说的,她不是顺风顺水长大的女孩子,所以过早地适应了这个世界,收起了满身的锐气,学习做一个圆滑世故的人。
   她看到我的时候,那种表情很奇怪,不是那种简单的敌意,而是非常非常的震惊,我来不及分析她的眼神是什么意思就被妈妈叫到了别的专柜。之后妈妈买了一大堆的保养品,我们离开商场的时候,偲偲追出来拦住我。我头皮一麻,以为她会要当着妈妈乱说话,可是她只是很有礼貌地给我一张字条,上面写着她的电话,叫我晚上打给她。
   她在电话里说,苏瑾,你必须来见我一面,必须。那种语气不容拒绝,我犹豫了一下,说好。
   我们约在水果捞见面,我站在门口迟迟不敢推门进去,不知为何,这个女孩子有种强大的气场让我觉得畏惧。她比我早到,坐在靠窗的位子,戴茶色的太阳眼镜,无懈可击的样子。
   整个谈话的过程中我始终处于被动的状态,我安静地听她说话,这个见
   证了你从幼时成长到如今的女孩子,她说,程远是我这么多年来一直喜欢的人,我不会也不愿意放弃。我一直很想近距离地看看那个在程远口中纯洁得像块冰一样的女孩子究竟是什么样,可是说实话,苏瑾,我觉得你并没有他说得那么好。
   我木讷地戳着面前的沙拉,这些东西平时是我最喜欢吃的,可是现在它们被我弄得很难看,我有点儿想哭,我不明白我为什么要坐在这个素昧平生的女孩子面前任由她刻薄地奚落我,我很想站起来甩她一个耳光就走,我也确实打算这样做了,可是我的手还没伸出去她说了一句话就让我呆住了。
   她说,你知道程远有个哥哥吗?他死了。
   这是一段你从来未曾对我启齿的往事,母亲在你很小的时候迫于父亲的粗暴离家出走了,这一走仿佛就是一生,再也没有任何音信。父亲是潦倒的的士司机,在你小学即将毕业的时候出车祸死了,责任不在他,是迎面而来的那个货车司机喝多了酒。在那个雨夜,你和仅大你一岁的哥哥程乐成为孤儿,你们唯一的亲人就是日渐年迈的奶奶。
   父亲死后,那笔赔偿金就成为一家三口唯一的生活保障,程乐一狠心,主动提出了退学,让你继续读书,他还对你说,他是哥哥,哥哥照顾弟弟是天经地义的。
   你觉得内疚,于是像发了疯一样读书,你并非天资聪颖,只是胜在勤奋刻苦。你用自己的努力证明了天道酬勤,每次你拿回的成绩单都让奶奶和已经在汽车修理行做事的哥哥感到无比欣慰。无数个夜晚你房间的灯都是彻夜亮着,你觉得自己背负的不仅是自己的未来,还有哥哥程乐为了你忍痛扼杀的前途。
   这样的生活虽然辛苦,可是也将你磨炼成为一个坚毅果断的少年,你有自己的目标与理想,面对哥哥亦心怀深厚的感激。
   你被全市最好的高中录取那天,去修理厂通知哥哥。远远地,你看到那个仅大你一岁的哥哥已经成为一个面容憔悴眼神麻木的男人,你在那一刻觉
   得惶恐,之后,内心被巨大的愧疚所充斥。
   之后,你用加倍的刻苦投入学习,你深知这是改变这个残破的家唯一的出路。然而就在你为了改变困境而发奋学习的时候,程乐也带着同一个目的往一条截然不同的道路上疾速飞奔。
   他总是对你说,我们很快就会有钱了。你问原因,他讳莫如深,可是那种兴奋的眼神让你觉得恐惧。
   一个周末,你回到家里看见满地的残垣,奶奶躺在床上呼吸都不顺畅了,你将奶奶送到街道的小诊所。好不容易平稳了呼吸的奶奶这才断断续续地告诉你,有一伙人凶神恶煞地冲到家里来找程乐,并威胁他必须说出那东西在哪里,他不说,那群人就发了疯一样把家里给砸了。
   面对哽咽的奶奶,你感到极度害怕,虽然不能确切地说出原因是什么,但是你内心有个清楚的感觉,程乐已经不是当初那个澄澈如水的少年了。
   晚上程乐回来,你追问他真相,他给你一支烟,那是你第一次接触烟草,你不明白这种有害健康的东西为什么让这么多人难以戒除。程乐的笑容那么苦涩,他说,就是这样,从第一支,到第二支、第三支,然后……再也走不出来。
   你震惊得几乎崩溃,多年之后都忘不了他当初的笑容,仿佛是人生所有的苦难都落在了这个还未成年的少年肩上,他离开的那个夜晚只跟你说,程远,以后别人给你的烟不要抽,记得。
   那个夜晚过后,程乐再也没有回来过,你再看见他是在本市的报纸上,他跟一个警察登上本市报纸的头条,那篇报道的标题是:《本市侦破贩毒大案,人民公仆英勇殉职》。
   报道说,本市陆续发生麻醉抢劫案件,导致人心惶惶,经过侦探目标锁定在一群吸毒的年轻人身上,通过顺藤摸瓜,居然被警察查出背后巨大的毒品交易案件。在多方部署下,终于将这个贩毒组织一网打尽。在恶战中有一名叫程乐的小混混因不服抓捕被刑警苏志刚开枪制伏,当场死亡。可是在争
   斗过程中,苏志刚也因为心脏被程乐手中的弹簧刀刺中,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大出血,最终不治身亡,被追认为烈士,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永远缅怀这位英勇的烈士,他会永远活在人民的心中。
   说到这里,偲偲的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苏瑾,我想你一定对那个报道印象很深对吗?因公殉职的苏志刚烈士,正是你的父亲吧?
   
第一百零四章
   
   那天,回家的路途变得特别遥远,我甚至从内心希望我永远都不要回到家,不要面对妈妈,不要去询问她有关爸爸牺牲的任何消息。
   我的灵魂离开了我的身体飘荡在空中,她看到我的肉身拖着疲乏而无力的脚步在这座偌大的城市中漫无目的地行走,我的眼睛里是一片灰烬。
   我关掉了手机,在北大桥上一个人吹着夜风。说实话,有那么一瞬间我想要从桥上跳下去,让这一江水埋葬所有的过去,还你平静安乐的生活。
   偲偲的面孔还在我的脑袋里浮现,她涂着樱花红色的嘴唇一张一翕,像念咒语一样将我钉在十字架上不能动弹。
   她说,苏瑾,怎么会那么巧,这座城市有很多很多漂亮的女孩子,可是偏偏就是你。她说,你知道那件事对程远的打击有多大吗?简直是毁灭性的打击。他当时正读高二,碰到文理分科,所有的老师都寄希望于他,可是这件事把他的生活全毁了,他无法再在学校立足,只能选择退学,就像多年前的程乐一样无奈地离开学校,投身到这个肮脏的社会。
   奶奶的身体也越来越差,于是程远到处找地方赚钱养家,可是他连高中文凭都没有拿到,除了做廉价劳动力之外,他什么都做不成。
   可是你呢,苏瑾。你爸爸风光大葬,无数人缅怀他,每到清明节还有很多人在他的坟前献花,永远被人称为烈士。后来你妈妈还遇到一个好男人,重新组成一个幸福的家庭。上天夺去你的,之后用各种方法补偿给你,可是
   程远呢?他家破人亡,前途无望,有一天他喝醉了靠在我的肩膀上说,程乐虽然叫程乐,可是他的一生都不曾快乐。他叫程远,可是他每天都只顾得到眼前,根本不去想明天。
   他说,偲偲,你知道吗?我这一生好像已经能看到结局。
   程远,我相信偲偲是真的爱你,那种强烈而浓烈的姿势让我佩服,她跟我说这些事的时候眼泪一直从茶色的镜片后面滑落,我这才明白她的用意,她只是要强,不肯让我看见她的脆弱。
   最后她说,那天我看见你和你妈妈的时候真的吓了一跳。当初程乐下葬的时候程远病倒了,我偷偷地去过你爸爸的追悼会,见过你妈妈。
   我起初真的不相信会这么巧,所以我找了好朋友帮我查。我想过,如果你不是苏志刚的女儿,如果程远真的那么喜欢你,我不再纠缠他就好了,只要他开心就好了,真的,至于我自己怎么样,不重要。
   可是调查的结果真的让我难受,苏瑾,我不知道你会不会相信我说的话,虽然我对你是满满的不喜欢,但是我真的很难受。我只希望我爱的人他过得好一点儿,他这一生不要再有任何的伤害,这也是我来找你的原因。
   程远虽然遭遇不幸,可是他始终心地善良。当年对程乐的死他虽然难以接受,可是也认为是他咎由自取,从来没有迁怒过苏志刚的家人,所以这么多年来他不知道苏志刚有个女儿,也不知道他这么深爱的你跟他之间有这样的纠缠。
   偲偲最后说的话是,苏瑾,就当我求你,我代替程远的奶奶和他死去的哥哥求你,放过他,好不好?这是为了他好,也是为了你自己好,你想想你妈妈要是知道了这些,她也会承受不了的。
   那个夜晚,我的胸腔里有一种剧烈的疼痛,脑袋里是巨大的轰鸣声,我一个人沿着桥的这头徒步走到了那头,又从那头走回了这头。这短暂的路程却是一个漫长的旅途,我没有回头,也没有颤抖,我以这倾盆的温柔,送别最隐秘的伤口。
第一百零五章
   
   你最后一次来找我,我已经事先跟一个追了我很久的男生说好了,他假装我男朋友帮我一起演场戏给你看。我把头发弄得跟街上那些发廊妹一样恶俗,而他穿着一身CK睥睨地看着你,我们还当着你的面接吻。
   我说,程远,我以为我可以放弃那些虚荣心和锦衣玉食的生活跟你在一起过平淡的生活,谈平淡的恋爱,原来我做不到。我真的很讨厌去吃那些路边摊,很讨厌你这双发白的球鞋,很讨厌大热天跟你去挤公交车,讨厌没事做的时候你只能带我去走北大桥。
   我说这些话的时候才知道什么是肝胆俱焚,我的灵魂好像分裂成两半,眼睁睁地看着歹毒的这一半把柔弱的那一半凌迟处死。我看着面如死灰的你,第一次觉得这个世界有太多的荒谬和残酷,它本不应该用这样激烈的方式将所有的丑陋呈现在你的眼前,可是,程远,就是我们,不是别人。
   这叫我如何甘愿?
   是你曾经说的,很多事情不是光努力就有用的。
   你说的,我都相信,真的。
   其实我们的一生,一定不会缺乏幸福的契机,然而因为过往经历过痛苦总是如此记忆犹新,这是我们的人生,只能由我们自己承担。
   我爱你,所以所有的苦难,我苏瑾一力承担。
   而,程远,是和你在一起,才使得我无比欢喜地懂得,我所获得的爱情是如此盛大,进而一再地感激命运。你的存在让我有了足够强大的勇气,无论将来要面临何种厄运,或者遭受何种绝境,若这一切都只是为了偿还跟你在一起时那种幸福的代价,我知道,我甘心。
   程远,偲偲是对的,如果我明知道真相还对这爱情有任何的奢求与抱怨,那我是多么贪婪和不仁。
   既然我们的爱情注定要有一个残忍的结局,那么这个结局,由我来写。
   只有我自己明白,这爱情之于我生命的意义,是大水不能熄灭,众水也不能淹没,这是我此生唯一的、全部的、灰烬不余的爱情。
   我知道你走了之后就再也不会回头,就像我再也不会踏上北大桥去看你,还有你儿时的同伴,和耄耋的奶奶。
   从此,北大桥成为这座城市的楚河汉界,我是一只死守楚河的象,这一生都不会再踏入你的领土。
   我希望你也懂得,旧的慢慢枯萎,新的渐渐长成,不只是头发,世间万物,莫不如此。只是,程乐,无论你这一生身在何处、心在何处,千万千万,要幸福。
   
   
第一百零六章
   
   
   你像是专属我的独家记忆,其中所有的悲欢离合,都只有自己晓得。
   
   
   你存在的意义,是诠释了我仓促青春里的爱情。
   也有很多次我想要放弃了,但是它在我身体的某个地方留下了疼痛的感觉,一想到它会永远在那儿隐隐作痛,一想到以后我看待一切的目光都会因为那一点儿疼痛而变得了无生气,我就怕了。
   可是我从没怀疑,爱你,是我做过的最好的事情。
   
   凌晨无聊的时候我在天涯八卦上乱逛,一路看下来,目光因为一篇帖子的标题而有了短暂的停顿,那个标题是:来说一说你爱却永远也不能在一起的人。片刻之后,我点了进去,我看到一句话,那也是你曾对我说过的,然后在这个炎热的夏夜里,无法抑制地,泪如泉涌。
   浩瀚的记忆长河里,你的面容像花朵一样盛开,你抿着嘴唇皱着眉头无奈地望着我笑,你说,乐言,我比任何人都希望你幸福,只是想到将来你的
   幸福不是因为我,还是会很难过。
   我永远永远都不会忘记你说那句话时的表情,它像烙印一样镂刻在我的身体发肤,我的心脏血液,我的山河岁月,我的人生百年。
   我的人生有两次出生,一次是母亲生下我,一次是遇见你,周皓予。
   原本是朋友的朋友。
   一切源于我的钱包、手机被偷,在拥挤的火车站,一转眼就不见了公交车上紧靠着我的那个面目模糊的男子,我在偌大的广场上绝望地走了一圈又一圈,眼看天就黑了,冬天的夜晚,总是那么叫人恐惧。
   我找到一个公用电话亭,拨通了我唯一记得的小芷的手机号码,刚听到她“喂”的声音,我就开始放声大哭,她花了很久的时间才搞清楚事情的原委。我抽泣着说,你快来接我吧,我连付公用电话的钱都没有了。她连声安慰说,别急,就来了,马上就来。
   听到小芷叫我的声音,我自环抱的膝盖中抬起头来,我真该死,到了这个时候先看到的不是我的救命恩人小芷,而是站在她身后,含笑而立的你。
   从前的从前,后来的后来,我再也没看过比你更英俊的男孩子,或许是那个黄昏的夕阳映衬得你太美丽,所以导致我盲了眼睛,再也看不到别的美色。
   傍晚浅淡的冬日阳光,温柔如一只绵软手掌,从你的额头一路逶迤入颈项。你穿着一件黑色的外套,水洗牛仔裤,脚上是我最喜欢的NikeAF1,你的面孔是我见过的最干净的面孔,眼神温纯澄澈,尽管手里夹着烟,可是笑起来,牙齿那么白。
   我看着你,我简直不记得我的钱包和手机了,小芷一巴掌拍上我的额头,花痴啊,问你话呢。
   我懵懂地看着她,啊?她的表情愤怒得简直想把我撕碎,回头瞪着你,叫你别跟来吧,看看这个没见过世面的死花痴,话都不会说了。
   你无辜地对我们笑,我的脸涨得通红,两只手绞在一起好像要弄断一只
   才罢休。小芷说,我外婆这几天不舒服住到我家来了,没地方给你睡,我借钱给你,你找个网吧包夜吧,没办法,别人没还我钱。
   我错愕地看着她,为什么我这么倒霉?而你,竟然可以出个这么馊的主意!难道你要我整个晚上学那些非主流对着视频四十五度拍照吗?
   我们正在争论的时候,你把烟摁灭在垃圾桶里,缓缓走过来说,小芷,你朋友就是我朋友,这样吧,我发发善心,反正我也是一个人住,如果你放心的话,今天晚上我收留她吧。
   时间停止在那一刻,我惊讶地望着你,你亦微笑地看着我,眼神里有些戏谑的成分。
   后来,你说起当时的动机,只用了一句简单的话概括:因为你不丑啊,我喜欢美女嘛。我鄙夷地回敬你,原来你也喜欢以貌取人。你狡辩地说,世人都这样,难道我就要除外?
   当时小芷看看你,又看看我,一脸担忧地说,要保护好自己啊。我正准备说,放心吧,你就点头截住了我的话,你拍拍她的肩膀,沉痛地说,我会的,放心吧。
   周皓予,我喜欢上你,应该就是从那时候起。
   
第一百零七章
   
   我孑然一身跟你回家,完全把分开时小芷的忠言抛到了脑后,她在我耳边说,乐言,皓予不是你的那杯茶,你最好是别自掘坟墓。
   很久之后,我一个人静静地看着天空的时候,回忆起她的话,竟然觉得犹如谶语一般。
   可是,皓予,这个世上有个词语叫在劫难逃,既然如此,索性不逃。
   当我怀着忐忑和期待的心情跟你一起回去的时候,你漫不经心地跟我说,有件事忘了说,我一下子找不到我家的电卡,所以这几天没交电费,晚
   上我们点蜡烛聊天算了,好吧?
   我当时的反应如果画成动画效果,就是一群乌鸦从头顶上飞过去,然后额头上出现几条樱桃小丸子里面的那种黑线。可是你是我的恩人呀,在我穷困潦倒的时候,你给我买了我最喜欢的墨西哥鸡肉卷和九珍果汁,还收留我去你家里洗澡,让我不至于沦落到网吧里听着那些猥琐男用蹩脚的普通话语聊还用劣质的香烟熏我。所以,就算你家没电,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不应该抱怨。
   我是个好女孩,我脑袋里都是传统的道德观,感恩图报,是我做人的基本原则。
   洗完澡出来,我穿着你借给我的宽大的棉衣,你用毛巾揉我的湿发。你的眼睛在烛光中亮晶晶的,我紧张得忘记了呼吸,寒冷的冬夜里,掌心竟然布满密密的汗。
   你笑着说,你要怎么报答我?
   我眼睛眨啊眨,我说,以身相许吧。我以为你会鄙视我,可是你只是笑笑,没有说话。
   皓予,这个世界上最难堪的事恐怕就是这样,以身相许,却报效无门。
   那天晚上我们用你的笔记本电脑看电影,而且我大概是太累了,所以靠在你的肩膀上不小心睡着了,影片快放完的时候,我醒来了,屏幕上那个女孩子出了车祸躺在地上,血液像一朵盛放的花,她望着天空,喃喃自语,我忘了他吗?我忘了他吗?
   我内心有触动,问你,这是个什么样的故事?你说,她去了很多地方,经历了很多人,以为已经忘记了初恋,最后……就是你看到的这样。
   那个晚上因为那部电影的结局,我觉得很悲伤很悲伤,这种情绪与我往日的气质很不符合。烛光里我看不真切你的样子,我伸出手去抚摸墙壁上你的影子,我知道,我完蛋了,周皓予,我大概是对你一见钟情了。
   喜欢一个人,如果不让他知道,那和没喜欢有什么区别?我狡猾地提议
   说我们来玩真心话大冒险吧,你那么聪明,应该明白,我只是想找个借口让你知道我喜欢你而已。所以第一局我故意输给你,然后选真心话,你确实是个好对手,你问出那个问题的时候我简直想蹦起来拥抱你,你问我,你是不是有一点儿喜欢我?
   我不喜欢装矜持,既然是游戏,就一定要遵循游戏的规则,我非常老实地点头,是的。
   你可能没想到我那么干脆,瞠目结舌地看了我好半天,我坦然地直视你的目光,我说的是真心话,没掺一点儿假。
   第二局又是你赢了,我还是选真心话,你透过烛光小心翼翼地看着我,你说,你喜欢我什么呢?
   我依然是一副豁出去了的表情,喜欢你帅啊,喜欢你像个痞子呀,还喜欢你做善事收留我呀。
   你啼笑皆非,乐言,你的喜欢还真是有根有据。
   第三局的时候,我终于赢了,你选大冒险。我的指甲狠狠地掐进手心,鼓足勇气,面红耳赤地说,过来亲我一下。
   连蜡烛都紧张得跟我一起滴汗了,你笑了笑,那个笑容很复杂,我尴尬得下不了台,我说,要不还是算了吧、算了吧,当我没说吧……我的话还没落音,你的吻就轻轻地印在我的额头上。
   虽然这个吻是我骗来的,可是我还是觉得好珍贵好珍贵。
   这个亲吻那么美好,那么庄严,所以那个晚上我因为感动,蒙在被子里偷偷地哭了。
   
第一百零八章
   
   小芷发现我的变化之后,忧心地说,都是我害了你,我不该让你认识周皓予的,那是个祸害啊!我一点儿都不认同她的说法,你那么好,怎么会是
   祸害呢?
   她看着我,用那种实实在在的担忧的表情和语气说,乐言,趁早忘了吧,我真是为你好。
   其实小芷那些欲言又止后面的原因,我都明白,我都了解。
   你从小就是特立独行的孩子,母亲在你很小的时候就死于意外,父亲娶了比他小十岁的后妻,其实他们对你不差,你想要的东西他们都买给你,在物质方面从来没有让你受过任何委屈。每座城市每个年代都有这样的少年,因为长期缺乏关怀而形成一种暴戾的性情,只走自己认定的路,对周遭善意的劝解和告诫都置若罔闻。
   你很早就告别了校园生活,高中的时候你跟那个喜欢针对你的历史老师在课堂上起了冲突。他叫你道歉,你懒洋洋地坐着不肯起来。作为老师的尊严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衅,他愤怒地来拉你,却被你推倒在地上。之后,在全班同学的目瞪口呆里,你扬长而去。
   从那之后,无论谁来劝你,你都不肯再回学校去上一节课,尽管你父亲打通所有人脉仅仅只让学校给你记了一个小过,你仍然坚持自己的想法,等到高考的时候,你进去坐了半个小时就出来了,连监考老师都说,要不是做好出国的准备了,谁敢这样。
   出乎所有人意料,你没出国,你也没复读,你成了大众眼里仗着家境优渥就玩世不恭的败家子。他们不知道你其实是一个很有想法的人,你玩音乐,去酒吧驻唱,倒卖数码产品,赚钱养活自己。你只向家里要了一套九十平方米的小居室用来疲惫的时候收留自己充满倦意的身体和同样充满倦意的灵魂。
   可是这些在外人看来,全是不务正业。
   我们后来的那些夜晚,你抽着烟,凝视着窗外无际的黑暗,你说,我很喜欢一句话: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我傻傻地站在你身后看着你的背影,你的影子那么长,好像一直蔓延到
   了我的心里。我从你身后抱住你,内心有潮汐起伏的巨大声响。你说,我交过很多女朋友你知道吗?我的过去很混乱你知道吗?你还说,乐言,你那么好,我不忍心……你是一张白纸,我不想你被甩上墨汁。
   我的眼泪滴滴答答,为什么人们总认为符合世情的感情才是正确的呢?为什么那么多时候,首先想的不是遵从自己的内心呢?
   所以,我坚定地说,我不怕。
   是真的,皓予我不怕,我的爱虽然势单力薄,可是坚如磐石。也许每个人泥足深陷的时候都是一样盲目而不自知,总以为一点点爱的火种就可以温暖对方孤单的灵魂。
   于是我婉谢小芷的好意,我说,道理原则这些我都明白,可是懂得和遵守那是两回事,况且,爱,永远有理由背离全世界一切准则,是不是?
   小芷的目光里分明是对我无药可救的叹息,她抱抱我,乐言,你好自为之吧,爱上周皓予,就注定了你会被伤害。
   她双手一摊,我只能祝福你,周皓予身边那些层出不穷的桃花,你真的要做好心理准备。
   没想到那么快我就遇到那么尴尬的场景。周末的时候我买了好吃的臭豆腐去看你,当我笑意盈盈地敲开你的门,看到那张艳丽的面孔时,我的笑容一下子僵掉了。
   她很有礼貌地告诉我你出去买烟了,并邀请我进去坐着等你。我慌乱地把包好的臭豆腐塞到她手里,转身慌不择路地跑掉。在小区门口碰到迎面而来的你,你看到我灰白的脸色瞬间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你不拦我,也不解释,我站在你面前眼泪一直掉,咬着嘴唇努力不让自己看起来太狼狈,可是身体却在颤抖好像整个骨架都要散掉。
   你一直沉默地看着我,过了很久,我擦干眼泪,微笑地对你说,好了,没事了。
   皓予,因为爱你,我完成一场蜕变。我要自己变得足够勇敢,我要自己
   能平顺地迎接你给我的任何馈赠,那些美丽、怜惜、关怀,还有,不堪。
   
第一百零九章
   
   或许是我高估了自己,也高估了爱情的力量,所以当我曾经当成信仰的爱情溃散到不堪一击的时候,我觉得身体里有一部分东西也跟着坏死掉了,永远都不会痊愈了。
   圣诞节的时候,我在酒吧门外等你,手里还捧着温热的茉香奶茶,你背着吉他跟一大群人嬉笑着走出来,揽过我的肩膀说,走,今天晚上带你开开眼界。
   我坐在烟雾弥漫的房间里,觉得自己全身的血液都凝固了,一贯纯良的我,无法接受眼前的一切:你们一大群人,吸食那些违禁药品,一个个欲仙欲死的表情,还有人来拖我,嘟囔着,你也试试,不上瘾的。
   我从灵魂深处发出一声尖叫,发疯似的甩掉那些肮脏的手,打开门冲出去,头都不敢回。
   第二天下午你戴着巨大的墨镜站在女生公寓楼下等我,我颤颤巍巍地走到你面前,茶色的镜片后面看不到你的眼神。你二话不说把我拉上车,然后开足马力,飙到一百迈,我死死地抓住安全带,绝望地想,也许我们会死在一起,也许别人会以为我们是殉情。
   到了郊外你突然刹住车,我的头撞到挡风玻璃上,眼泪不听话地流出来。你取下墨镜,深深地凝视我,你说,乐言,一开始我就跟你说清楚了,我的生活就是这样的,不会再有什么改变了,就算再爱我的人,也不要妄想改变我,你都明白,对不对?
   我望着你,我从不知道,原来爱情中有这样残酷的一面,我从来不知道,看不到未来的爱,这样让人恐惧。
   我看了你好久,你的瞳孔里是我泪流满面的脸,你忽然用力把我抱紧,
   你说,对不起。
   其实这就够了,真的,你说了对不起,我所有的委屈都可以忽略不计了。
   我告诉自己,你不是坏,你只是不懂得怎么样去爱,没关系,岁月那么长,我会陪你一直走下去。可是我没想到,我们的岁月,那么快就到了尽头。
   小芷在电话里说你进了医院,我连手机都拿不稳,拼命地赶到医院去,看见右手打着石膏的你左手还揽着一个女孩子,见到我,你有一瞬间的尴尬,把她打发走之后平静地问我,你怎么来了?
   我觉得身体有个地方在被刀割,循着疼痛的根源找去,那是我的心口。
   你轻描淡写地解释,昨晚上打架去了,对方人多,不过没关系,等我伤好了,一定要去报仇的。
   我蹲在床前,把脸埋进你的手心,我知道你感觉到了掌心里的潮湿。我呜咽地说,皓予,求求你,不要这样折磨我;求求你,我每天都生活在担心、恐惧、害怕和焦虑中;我求求你,安静下来,过些正常的生活,好不好?
   你很久很久没有说话,仿佛几个世纪都过去了,你苦笑着说,乐言,你终于忍受不了了是不是?你的耐心终于到了极限,可是对不起,这就是我的人生,尽管它残缺破败,但是我不会去改变它,否则那就不再是我。
   我抬起头来,我想如果你真的对我还有一点儿真心,你应该会看见我眼睛里那些破碎的东西。我用尽全身最大力量问你,那么,如果我问你,我和这种生活,你必须做一个选择,你怎么办?
   你看牢我,然后说了一句话,从此,我的耳朵失聪了。
   你说,我放弃你。
   就为了你那句话,我的生活翻天覆地了。我学着去忘记,试图把你刻在生命里的印记使劲地擦去,仿若从来没有这样一个人出现过,从来没有这样一个人左右过我的人生。
   为了不去想你,我强迫自己变得忙碌起来,我参加学校里组织的各种活动,周末的时候去做义工,去老人院照顾老人,陪他们聊天唱歌,欣赏他们身上由岁月赋予的美丽。就是在那里,我认识了聂暮晨,他跟你是完全不一样的人,温和、斯文、彬彬有礼,并且,很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健康的、明亮的气息,那种气息感染了我,让我自你带来的阴霾中窥探到了光明的痕迹。
   好像是很简单的事,他伸出手来,我就把手放到他的手心里,他来揽我,我就顺势把头倚在他的肩膀上,平铺直叙,水到渠成的样子。也许我是累了,也许是你耗尽了我人生中所有的爱情,所以我才那么渴望安定。
   你是彼岸,他是港湾。所以我停靠。
   只是,我心中,没有那样瑰丽的火焰燃烧。
   没关系,我十五岁开始看亦舒的书,她说,我们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生子的又是另外一些人。那时候我年纪还小,可是这句话也让我无端感伤了很久,直到亲身经历才知道是怎样一种无奈和悲伤。
   在你不知道的时候,那么多无人的夜里,我觉得非要去你的那间房子里呼吸一下空气,才不会活得这么窒息。可是我一想到,那间屋子里除了我之外,你还有那么多陌生的红颜,还有那么多不开心的记忆,心里就像被一个铁锤钝击那样痛。
   暮晨有时候会说,乐言,为什么你的眼睛里总是藏着什么心事?可是你又不愿意说出来。
   我微笑,自从离开你之后,我觉得我的微笑都苍老了,尽管我知道这就是我曾经希望你能给予我的安定和稳妥。我知道他是为我好,希望我快乐,可是他不知道在他之前,我的快乐已经被你剥夺。
   小芷倒是对暮晨的感觉很好,时常在没人的时候给我上思想教育课,叫我珍惜眼前人,别再去想一些虚妄的东西。我知道她的意思,可是她不明白,从心脏上挖走你那是多么艰难和痛苦的事情。
   我说,很多人爱着的人,和身边牵手的人,不是同一个,这是常有的事。把爱他的话,说给别的人听,这也是常有的事。想着将来,计划着将来,但将来永远都不会出现,这更是常有的事。所以,很多人的一生,有时候,就这样,渐渐结束了。
   很多人一生中没有遇见自己最爱的那个人,浑浑噩噩也就过去了,可是我遇见了,虽然也为此煎熬,却也为此收获了成长,有这样一个人丰富我的人生,我对命运充满了感激。
   我告诉自己,就这样走下去吧,我的心里有一个小小的冢,我把对你的爱情埋在那里,并且把月亮留下来陪它。
   
第一百一十章
   
   当我以为我们的人生已经不会再出现交集时,你再次出现了,你在电话里压低声音说,今天是我的生日,你一定要来。我想推托,可是你说,拜托你,乐言,我只是想见见你。
   没有人知道我心里多么的挣扎,不去,于情于理都愧对你。
   去,于情于理都愧对他。
   最后,我决定去。
   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你还要出现呢?你是我从来不曾示人的柔软伤口,唯有汲取时光这帖良药,才能治愈。
   你像是专属我的独家记忆,其中所有的悲欢离合,都只有自己晓得。
   其实很多次,一个人的时候,我都反复问自己,为什么最终我们没有在一起?是你太自私还是我不够勇敢?
   在灯光昏暗的酒吧里,我靠在你的肩膀上说,知道吗,有段时间我特别喜欢来这里看一个唱歌的男生,所有人都笑我花痴,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其实只是因为他有点儿像你。
   你突然用力地握住我的手,黑暗里,我看不见你的表情。
   我只逗留了一个小时就离开了,因为有人还在等着我。你送我下去,到门口的时候我转身抱着你,那是第一次,在人来人往的地方,我与你如此亲密。你也抱着我,那个拥抱的姿态很奋力,似乎是抱住生命里最珍贵的东西。
   然后你说,我知道你身边有了别人,那么,你以身相许的人就不是我了,对吧?
   我的泪水轰然砸下来,原来你还记得那天晚上我们开的那个玩笑,我因为哭泣的原因已经说不出话来,然后,你就说了那句话。
   你说,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觉得你纯净得就像一块冰,可是你在我身边的那些日子,我眼睁睁地看着你越来越不快乐,我知道我会毁了你。乐言,你知道吗,其实我比任何人都希望你幸福,只是想到将来你的幸福不是因为我,还是会很难过。
   我的眼泪浸入了你的白T恤,而你的悲伤却植入了我的血脉。
   回去的时候,我大概是有一点点醉了,所以话很多。我跟暮晨说起你,我说,我以前一直在想,他说给不了我未来,所以我们不拖累彼此,可是总有那么一天,他也会安定下来,也会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也会结婚生子,也会垂垂老去,那个时候,他身边的人会是谁呢?
   是甲乙丙还是ABC呢?总之,我知道,风水轮流转着,我不在那个轮子里。
   我说起这些话时,可以是云淡风轻的样子了,因为我怕暮晨难过,我知道那是多么难受的事情。
   后来,我给你发了一条信息,我说亲爱的,你要好好地生活,就算幸福在你眼里是一件庸俗的事情,我也依然希望你过上那种庸俗的生活。
   皓予,也许每个动荡的青春的最后,都有一个最最平常的结局。我仅仅是希望你此后的人生顺畅,岁月静好,万事如意。而属于我的人生,有一段记忆,独属于你。
   
第一百一十一章
     
   
   时光就是这样将我们的过往凝成一块琥珀,所有的爱与怨恨最终都
   会得到平息——无论是主动,还是被迫。
   我回过身去看着窗外,夜幕降临了,所有的爱恨都落幕了。
   
   真心话大冒险,多俗气的游戏,但大家总是乐此不疲。
   聚会的时候你坐在我的对面,烛光后面你的眼睛那么亮,我怎么会看不懂你眼里那些飞向我的东西是什么,但我就是不想理睬。
   登徒子,我心里暗暗觉得好笑。
   一路下来都不关我的事,没想到最后一把轮到我。我环视了一周,顿了顿,那就真心话吧。
   我才不要大冒险,在路上随便抓一个异性然后问他“你愿意娶我为妻吗?”这样的事我做不来。你的眼睛像两枚月牙,很纯真,但总让我觉得不怀好意。
   你问我,美女,我不为难你,我只提个很容易回答的问题,你喜欢过的人说过的最伤害你的一句话是什么?
   我看着你,我想你这个人真的很过分,大家实在还算不上是朋友,你居
   然要我在大庭广众之下出这样的洋相。
   我喜欢过的人说过很多很多让我伤心的话,那些话像一枚一枚敲进我脑袋的铁钉,随着时间的流逝,它们纷纷起了锈,但它们一直在那里。
   我沉默了半天,最终我决定遵循游戏规则,我说,我喜欢过的人说过的最叫我伤心的一句话是,许嘉薇,你太聪明了……
   哄堂大笑,笑过之后都指责我缺乏游戏精神,但你不笑了。
   你的眼神里带着一点怜悯,微弱的烛火里,我们对视了很久,我在你的眼睛里看到了体谅与懂得。
   如果问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对你萌生好感,大概就是在那一刻,所有人都在笑而你没有,眼神无声地交会形成了一道围墙把周围的人跟我们隔开了。
   让他们笑去吧,这些俗气的人,他们根本不明白我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说那句话的少年,那个叫陈墨北的少年,他的原话是这样的,嘉薇,你太聪明了,聪明得让人觉得可怕,甚至厌恶。
   那些笨蛋他们没听出省略号里我的沮丧和悲伤,但你通过你异于常人的敏感观测到了我眼睛里毫不掩饰的挫败,后来你同我说,看到我那个眼神你就明白我说的是真心话。
   我说的确实是真心话,没掺一点假。
   聚会散场之后你拉住我,小声说,我们去喝点东西吧。
   凌晨十二点哪里还有东西喝?我挑起眉梢看着你。你笑一笑,许嘉薇,你知不知道世界上有个东西叫作麦当劳?
   午夜,只有麦记不打烊,我们坐在温暖的黄色灯光下交换了手机号码。
   我们一人要了一杯橙汁,说了很多话,最后你拍拍我的手说,一个男生只有在不爱一个女生的时候才会说她太聪明了,如果他爱她,他会把她当成很笨很呆的小孩子。
   我抬起头来看着你,你有一双好清澈的眼睛。
   回去之后我躺在床上看着夜空中洁净而圆润的月亮,我记得我们分开的
   时候你给我的那个友情似的拥抱,我想你会来找我的。
   但不会以友情的名义来找我。
   
第一百一十一章
   
   你喜欢我,这个我知道。陈墨北那句话不是空穴来风,我确实是个很聪明的女孩子,尤其是在谁喜欢我谁不喜欢我这方面,我敏感得惊人。
   周末的晚上,目光所及之处皆是人潮涌动。我们一起吃饭,我只点素菜。
   原本就很清淡的蔬菜我还要用茶水洗一遍,你看着我,像一个容忍任性的女儿做出任性的事情的父亲,你不问我为什么,我很喜欢你这一点。
   我喜欢内敛、沉默、隐忍的人。
   我不吃米饭,也不吃馒头,我只吃被洗得寡淡无味的蔬菜,我埋头咀嚼的样子像一只兔子,这是你后来对我的描述。
   我是温和无害的兔子?你看错我了。
   在那一刻你只觉得我是一个有那么一点奇怪的、偏执的姑娘,你不去问这些行为背后的原因、背后的故事。
   你结账、埋单,对面颊有着两坨潮红的服务生小妹微笑,说谢谢。
   你是个很有风度的人,优雅,谦逊,平和。
   吃完饭你对我说,我们去喝一杯吧。
   我一点也不觉得你唐突,真是奇怪,为什么我曾经会觉得你是登徒子?是我对这个世界有太重的防备心理吗?但请你不要怪我,因为我被伤害过,所以我原谅自己的乖戾,也希望你可以原谅我的小心翼翼。
   过马路的时候你自然而然地牵起我的手,不露痕迹,不动声色,我没有反抗也没有拒绝,我得承认我很享受我的手被你握着的时候的那种感觉。
   你的手掌里没有黏糊糊的汗液,它干燥、温暖、宽厚,让人觉得舒适并且安心。
   到了小酒吧我才晓得原来“喝一杯”的人数不止我们两个人,你的朋友已经早早坐在那里等待着,他们看到我们的时候那副想要装作很自然但眼角眉梢都蠢蠢欲动的表情被我洞悉了。
   苏格,你知道我是个聪明人,你从一开始就没打算瞒我。你温柔地注视我,替我叉起水果沙拉里的黄桃,你的面孔始终躲避着那个叫作橙子的女孩,我怎么会不明白这出戏是什么意思?
   你拒绝她,兵不血刃。
   我不喝酒,你应该明白,连肉都不吃的我怎么可能让酒精在我的身体制造出脂肪,所以你帮我把你朋友递过来的酒杯全挡了。
   橙子看我的眼神我很熟悉,过去无数次我照镜子的时候都因为自己狰狞的样子而感到骇然,那种眼神我曾经用来注视过我最好的朋友,罗亦晴。
   橙子喜欢你,你送我回去的路上我轻声说。
   你不置可否,把问题抛给我,那你呢,许嘉薇,你喜欢我吗?
   为什么现在所有人都可以把“喜欢”这两个字这么轻而易举地说出来?是我太不合群了吗?这两个字对于我来说是那么难以启齿。
   我没有回答。
   你把我送到公寓楼下,我进了房间之后没有开灯,我站在窗口看着你,在路灯下仰望着夜空的你。
   苏格,我喜欢你吗?那时我还不知道。
   
第一百一十二章
   
   我看上去朋友很多,所以才会在那次偶然的聚会上认识你。但在跟我熟络之后你发现了一件事,其实我交心的朋友一个都没有。
   我对任何人都是点到即止,用你的话说就是我把自己包裹得很严实,密不透风的那种严实。
   我张张嘴,要怎么跟你解释呢?我曾经也相信友谊与爱情是世界上最美好的情感,直到有一天它们双双背叛我。
   很难让一个从战场上厮杀之后生还的人相信战争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对不对?
   所以我明哲保身,我在属于一个人的世界里安享太平。
   我的面膜没有了,我不得不出门去熟识的那间网店囤货。开门的不是往日熟悉的老板,但也不是个陌生人,我们有过一面之缘,我知道她的名字叫橙子。
   世界真小,这个网店的老板是她表姐,这天有事,叫她过来帮忙照看店铺。
   我背对着她挑选面膜,她冰冷的目光追随在我的身后,我感觉到我的脊椎像一串绷得很紧的珠子,再使一分力就会断裂,珠子就会噼里啪啦滚得满地都是。
   这种感觉好难受,它意味着窘迫、束缚、拘谨。
   选好面膜之后我急忙叫橙子结算,她没有趁机讹我一把,反而给了我最优惠的价格,她的侧面很好看,腮边还有细细的绒毛。
   她一边嚼着口香糖一边漫不经心地问我,你是苏格的女朋友吗?
   来了来了,我心里想,到底还是逃不过去。
   我笑了一声,没有回答。
   她转过脸来正色看着我,他们都说你是,我就想问你,真的是吗?
   咄咄逼人的女孩子总显得不那么可爱,橙子是这样,我当初也是这样,难怪陈墨北看见我恨不得绕道走。
   我没有回答她,我觉得无论我怎么说她都不会相信,其实她跟我从前多么相像啊,我们只相信自己的直觉。
   那天晚上你提着螃蟹登门拜访,清蒸是所有烹调手段里最能保持食物原味和营养的方式,我侧着身看着你在厨房里忙碌的身影,你的耳后有一颗痣。
   我跟你说起下午的事情,你的表情波澜不惊,你替我剥开蟹壳,温和地劝我,多吃一点。
   雪白的蟹肉盛放在雪白的餐盘里,这种寡白让我踌躇。你以为我是怕胖,于是跟我讲起白肉与红肉的区别,但我打断你,不是的,不是这样的。
   记忆里那些画面忽然从尘封的匣子里扑落出来,隔着时空,我跟亦晴沉默地对峙着,她的目光很平静,没有怨毒,也没有愤怒,如同她在生命之初被遗弃那样坦然地接受命运的一切馈赠,她不说好坏,她只是接受。
   我告诉你,苏格,我曾经有多坏,我曾经被魔鬼蒙蔽了心,差点害死我最好的朋友。
   你凝望着我,不言不语。
   这天晚上我难过得什么也没有吃,我泡了两杯茉莉花茶,你小口地啜,揽着我的肩膀看电视,屏幕上是无聊的综艺节目。
   你的身上有一种淡淡的中药般清苦的气味,像我的父亲。
   你走了之后我端起你的那个杯子,加热水,泡一次,再饮。
   苏格,我还是不知道我是否喜欢你,但你的存在对我来说是一个慰藉,我在喝下那杯茶的时候忽然由衷地庆幸我那天晚上去参加了那个无聊的聚会,否则我就错失了你。
   
第一百一十三章
   
   你是我在这个城市唯一知心的朋友,唯一可以依赖的人,但即使对你,我也有所保留。
   你用了很大的耐心来陪伴我,除了那一次之外,你甚至没有问过我任何有悖君子准则的问题。我想也许每个女生都希望能够遇到一个这样的人,在经历了惊涛骇浪之后,有人陪着看细水长流。
   如果我不再遇见陈墨北,也许我的生活就会一直这样平静下去。
   我是说如果。
   我在红绿灯前看到他的时候,脑袋里忽然响起一片轰鸣,我想我不可能看错的,但是为什么,逃离了故乡那么远,还是躲不开自己的从前?
   他也怔怔地看着我,好像在记忆里艰难地搜寻着关于我的一切。
   行人匆匆,天色暗沉,悲声大作,群情汹涌,我们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拉回了很多年前。
   很多年前,陈墨北是眉清目秀的俊朗少年,罗亦晴是脸色苍白身形单薄的女孩子,而我,许嘉薇,我是一个胖子。
   我这一生最怕看到的就是“胖”这个字眼,对我来说它比“死”还要可怕。
   因为它,我明白了什么叫自卑;因为它,我在原本应该色彩斑斓的年纪只敢穿黑白灰;因为它,我将对墨北的感情藏在心里不敢有丝毫的表露,直到他在亦晴十六岁生日的那天清晨在她家的窗台上放下一束带着露水的百合花。
   那天是亦晴的生日,我却躲起来哭红了眼睛。
   那个年纪,爱与恨都是很容易的事情,从那天开始,我对罗亦晴的感情变得很微妙。我们仍然是好朋友,但我嫉妒她,也憎恨她。
   我掩饰得很好,没有人看出来,没有人知道学校里那些关于亦晴是个私生女、她的亲生父母是一对被枪毙了的毒贩这些消息都是我不声不响地传出去的,在亦晴受到伤害的时候,只有我一如既往地陪在她的身边,我想任何人都不会怀疑我。
   我是聪明,但我也自作聪明,我没想到彼时的陈墨北将一切都洞悉了。
   他送给亦晴的生日礼物是鲜花,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是一块镜子。
   我不解,有何用意?他冷冷地回答,看清楚你的样子。
   这句话击溃了我,你明白那种感觉吗?被击溃的感觉,灵魂像被撕裂成碎片,被风吹得满地都是。
   陈墨北眼里的许嘉薇,是个何其丑陋的人,从外表到内心,都那么丑
   陋,让他多看一眼都不愿意。
   从那天开始我自己都开始嫌弃自己,我暴饮暴食,整个人像被充气的气球越来越胖,濒临爆炸。父母不明就里,身为医生的他们只懂得医治人的身体,对于他们的女儿胸腔里那颗溃烂的心,他们就算知道真相也无能为力。
   连亦晴都开始劝我,嘉薇,不要这样吃,不要这样。
   但我已经是吃红了眼的饕餮之兽,除了食物之外再也没有任何东西能让我有安全感。
   我吃甜腻的蛋糕、油腻的猪蹄,饼干、巧克力是随身携带的东西,我疯狂地吃,贪婪地吃,努力地吃,认真地吃,我决心将自己溺死在食物之中。
   为什么要这样?多年后我想明白了,大概是彼时心里有一个黑洞,除了投掷食物之外,没有别的办法可以解决。
   陈墨北跟亦晴正式在一起的那天我彻底崩溃了,我真的想不明白,这个我从出生就认识的人,他怎么会被一个私生女夺走?
   那时候我太偏激、太狭隘,我甚至混淆了事实的真相:墨北从来就不是属于我的,何来夺走一说?
   我把历年来所有的零花钱都拿出来请亦晴吃海鲜,我们吃了很多虾、蟹、扇贝、生蚝。
   然后她去我家休息,我给了她一杯水,这杯水看起来有那么一点浑浊,因为它当中溶解了大量的VC片。
   如我所料,亦晴进了医院。那些量不足以致命,我只是想给她一点教训。她住了两天院之后出来,站在我的面前静静地看着我,她的眼神,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第一百一十四章
   
   时隔多年,出差来此的墨北诧异地看着这个与他的记忆完全不符合的许
   嘉薇,这个形销骨立、身上没有几两肉的许嘉薇,这个脸色苍白、嘴唇都没有血色的许嘉薇。
   那个小胖子已经被我亲手杀死了,我用尽各种极端的手段从那具臃肿的躯壳里逃了出来,重获新生。
   我们坐下来共享一壶水果茶,时光慢慢流淌,他终于打破沉默,我曾经爱慕过的少年在岁月的磨砺中有了刀削斧砍的轮廓和淡然自若的眼神。
   他问我,嘉薇,你怎么瘦成了这样?
   简单的一个问题,背后却是我不足为外人道的艰辛与痛苦。
   有时候我自己都怀疑我前世是否是一个暴君,以施虐为快乐,以摧残为乐趣,这种近乎变态的爱好一直持续到今生,所以我伤害亦晴,也伤害我自己。
   VC与海鲜结合,使无毒的砷酸酐变为有毒的亚砷酸酐,也就是俗称的,砒霜。
   我的父母都是医生,平时他们很注意饮食的搭配,我在青春期因为摄取过多的营养而成为大家眼中的小胖子,至于那些既可救人又可害人的知识,我是在家中堆积如山的医学书上看来的。
   我并不是想要亦晴的命,我虽然很坏很坏,但不至于那么大胆。
   亦晴出院之后站在我面前看着我的那种眼神,让我想起一句话,哀莫大于心死。
   虽然自始至终她没有问我什么,我也没有主动承认和解释过什么,但女孩子天生的敏锐让她了解到了事情的真相,我是故意的。
   我并非丧心病狂的恶人,万籁俱寂的夜晚我也会从噩梦里惊醒过来,冷汗涔涔。
   最终还是向父母坦白一切,双亲震惊而绝望的表情像烙印一样印在我的脑海里,我想到底是为什么,我会从一个天真的孩子变成一个如此罪恶的魔鬼?
   学业就此荒废了,苦苦支撑了半个学期之后,我跪在双亲面前请求他们让我退学。
   我将自己像一支标杆一样投掷来了陌生的城市,这里除了年迈的外婆,没有人认识我,我在下车的那一刻呼吸到车站浑浊的空气,不洁净但足以叫我掉下眼泪来。
   这是人间烟火的味道,我还活着,我还享受着。
   那些因我而受到伤害的人,在我离开之后,伤口应该会慢慢结痂、痊愈、剥落,恢复平坦。
   年迈的外婆从不管我,她年纪大了,知道自己也管不了我。
   她是一个稍嫌孤僻的老人,不像别人家的长辈那样和蔼慈爱,但这正是我所需要的,我不需要再被温柔和善地对待,我需要的是一个自由而漠然的环境,让我赎清我的罪孽。
   我做的第一件事,是减肥。
   我厌恶自己一身的肥肉就如同我厌恶我灵魂里的那些恶毒,我要洗净我的肉身,这是漂白灵魂的第一步。
   为了瘦,我无所不用其极,我像一个暴君施虐于他的子民,我的身体就是我的子民。
   我戒掉甜食,从此跟饼干、巧克力、冰激凌永别,我不沾荤腥,每天做大量的运动,喝白开水……我甚至把外婆家所有的镜子都收起来,我不想看见自己。
   我用了多长的时间?不记得了,当以上那些事情取代我曾经的喜好成为生活中的习惯时,距离我离开家乡已经三年多。
   这三年多来,外婆去世了,父母赶来办丧事,他们目瞪口呆地发现自己的女儿已经脱胎换骨。
   多年后我对眼前的陈墨北微微笑,我说,是的,你看到我的时候的表情,跟我爸妈一模一样。
   他默默不语,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缓缓叙述着:我曾经幻想过无数次,我想回去看看你们,亲口跟你和亦晴说一句对不起。
   我是不懂得如何付出感情的人,在所有表达自己的方式中,我选择了最最笨拙的那一种。
   刚来这里的那段时间,我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哭,身体像一个蓄满了水的巨大的容器,除了哭我没有别的办法。
   后来我想算了,没必要的,向你们道歉最好的方式就是再也不要出现在你们的面前。
   是命运弄人吗?墨北,如果要问我后悔吗,我不后悔。
   如果命运可以像一张写错了字的白纸被修正液涂抹掉,如果命运像一面被随意涂鸦的墙壁可以用油漆覆盖掉,那它就丧失了它的神秘与意义。
   这是我的人生,我必须为此偿还。
   陈墨北凝神看着我,如果我没看错,他眼里那种亮晶晶的东西叫作眼泪。
   我们分别的时候他忽然拉住我,几乎是哽咽着对我说,嘉薇,其实当初最错的不是你,是我,我不应该那样对你,我一直很后悔在你生日的那天送你镜子……
   我拍拍他的肩膀,最终什么也没说。
   
第一百一十五章
   
   这就是我与我喜欢过的人的故事,这么多年,我也只喜欢过那一个人。你问我,那个叫罗亦晴的女孩子呢?他们还在一起吗?
   他们没有在一起,这不是墨北告诉我的,而是在我父母来为外婆办丧事的时候由他们告诉我的。
   有时候我真的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很多故事到最后都要由一些无关紧要的局外人来做交代?像是一些说书的人,平铺直叙事不关己地说起那些在当
   事人看来几乎是生命不能承受之重的事情。
   亦晴没有跟墨北在一起,这真是有点出乎我的意料,我以为那么深爱的两个人到最后应该是紧紧握着彼此的手的,怎么会一转身跟矿老板的儿子搅在了一起?
   亦晴,亦晴,单薄的亦晴,沉静的亦晴,缥缈得不食人间烟火的亦晴,她不应该是那种样子啊。
   但最后我想明白了,哪有什么事情是应该的?如果有应该这回事,那许嘉薇应该一直是一个胖子,镜子里那个细竹竿般的人就不应该是许嘉薇。
   妈妈临走时拍拍我的头,她什么也没说,但我明白她的欣慰。
   看到现在这样的我,她也终于从曾经的阴霾里走出来了,她的女儿不再是一个暴戾乖张的女孩子,她不用再迁怒于自己——为何会生出这么一个不善良的女儿。
   我还是不肯回去,说不清楚原因,或许是适应了现在的生活,又或许只是想做一只把头扎在沙坑里的鸵鸟罢了。
   你听完之后什么话也没有说,你给了我一个拥抱,这个拥抱与我们初识的时候的那个拥抱有一些微妙的区别,我想它不再意味着友谊。
   我的眼泪轻轻地落下来。
   我本来很悲观地以为,我这一生不会再有快乐,但原来不是那样。
   快乐可以很具体地呈现,它可以让人为此落下泪来。
   如果没有看见你手腕上的那道伤疤,我不会知道原来幸福有时候只是错觉。
   夏天来临的时候我稍微胖了一点点,但增加的这点脂肪只不过让我看上去更加健康了一点而已。我们穿同一个牌子的T恤,手腕上戴同一个牌子的表,但后来我才知道,你戴表除了是为了看时间之外,还为了遮盖你那条深深的疤痕。
   每个人都有一段故事,我的故事坦白告之于你,但你的故事却不肯为我
   打开大门。
   我看着你醉酒后孩子般的脸,苏格,下手时要有多绝望才能做到那么干脆、果断?
   你不肯告诉我的,自然有人会告诉我,别忘记了,很多女孩子年轻的时候都曾是阿修罗,比如我,比如橙子。
   橙子是个犀利的丫头,她直言不讳,许嘉薇,苏格他并不是真的喜欢你,他跟你在一起,只是因为你长得有点像他以前那个女朋友而已。
   好多人终生寻觅的不过是同一类人,你也是如此,你喜欢纤细的、苍白的、沉默的女子,而最初出现在你眼里的我,就是那个样子。
   橙子跟我当初不相像的地方在于,她更尖锐,更张扬,她以一种胜利者的姿态向我宣布:许嘉薇,你也没赢我。
   我笑一笑,富家女橙子,她还不明白,经历过一些事情之后的人会比较淡然,对很多事情就不那么计较了,比如你到底爱不爱我,比如你从身后抱着我的时候,脑海里浮现的是谁的面孔。
   这些对我来说都不那么重要。
   我跟你在一起,因为你对我很好,因为我喜欢你温和的笑,喜欢你宽厚的手掌,喜欢你在了解了我阴暗的过去之后还把我当一个纯良的姑娘来爱护。
   快乐没有那么抽象,爱情也是一样。
   只要你不说破,我们就一直在一起,好好在一起,永远在一起。
   
第一百二十章
   
   说破的人不是你,而是命运。
   我是不愿意推翻过去粉饰生命的人,你也一样。那个夜晚的餐桌上,你犹如困兽,我们坐下来不到半个小时,你看了五次表。
   我不是傻子,我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那个让你在青葱岁月里义无反顾地执刀向自己下手的人也许就要回来了,至于她这次停留的时间是短暂还是长久,你一点也不在乎。
   我深深地感觉到悲哀。
   苏格,我爱过,我知道爱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感觉。
   你一点也藏不住你的焦躁、你的犹豫、你的无奈和迫不及待。
   我凝神看住你,我要记得你的样子,记得陪伴我走过伶仃的时光的你,谢谢你给过我的那些温暖。我知道有些事情是无法战胜的,我知道有些人是无法忘却的。
   我都明白。
   我摁住你的手,亲爱的苏格,你知道吗?在我还是一个胖子的时候,我很想很想要一件红色的呢子大衣,我想穿着它在雪地里散步一定是很美妙的事情。
   但那时我穿不下,我臃肿的身材就算勉强塞进大衣里也不可能有美好可言。
   后来我瘦了,瘦得不成样子,所有牌子的衣服我都只要穿S码,但我的衣柜里依然没有一件红色大衣。
   它就像一个梦,束之高阁的梦。
   你呆呆地看着我,你不明白我到底想说什么,但不重要了,我提起包,苏格,去找她吧,别让你的梦也束之高阁。
   那晚之后,我换掉了手机号码,订了回乡的机票,忽然之间我觉得一切都平息了。
   我觉得我的生命好像又回到了一个最澄净的状态,所有的伤痕都平复了。
   我拖着行李走出机场的时候看见了墨北,他对我笑,好多年了,我没有忘记过那个少年的笑,虽然那个笑容曾经是给那个叫罗亦晴的女孩子的。
   我问他,墨北,如果努力迁徙最终不过是为了回到原点,那么努力的意义是什么?
   他回答我说,努力的意义在于它本身,而不是为了获得别的什么。
   岁月静好。
   我在深秋的时候收到一个包裹,很重、很沉,费了很大的劲拆开之后,我呆住了。
   那大概是我这一生最最渴望得到的礼物之一——一件红色的呢子大衣,背后有一只欲盖弥彰的傻傻的熊,Logo在左边口袋的旁边,极为低调,极为隐秘。
   你在卡片上说,嘉薇,原谅我们,善待自己。
   我抱着那件大衣在房间里呆坐了好久好久,直到黑夜像黑色的凝胶一样涌进房间,我成了凝胶中心那只不能动弹的昆虫。
   时光就是这样将我们的过往凝成一块琥珀,所有的爱与怨恨最终都会得到平息——无论是主动,还是被迫。
   我回过身去看着窗外,夜幕降临了,所有的爱恨都落幕了。
   
第一百一十六章
   
   
   
   《我曾赤诚天真爱过你》是《你是我的独家记忆》的新版。
   
   在新版中,我修订了中篇《梦到醒不来的梦》中一些小小的细节,情节没有大的改动,只是某些语句换成了我现在更喜欢的表达方式。
   
   大概从三四年前开始,我越来越少写短篇小说。
   很多读者是从我的长篇、游记和微博认识我的,我想告诉大家,现在你拿在手里的这本书中,大部分故事都创作于我的学生时代。
   回想起我的学生时代,几乎可以用赤贫来形容。
   这里面很多的故事,最初都是手写稿,在纸上一遍遍修改过后,再去网吧里打成电子档保存在邮箱,再以邮件的形式发给编辑。
   
   如今说起这些,并不是想要贩卖悲惨,只是这确确实实就是一个写作者成长起来的轨迹,它既不伟大,也不感人,即便我口述一遍,也只会用最清淡的语气。
   
   一个人对于自己的了解,是随着年岁的增长而逐渐加深的。
   近几年,我逐渐缓慢而清晰地意识到,我其实并不是一个狂热的人。
   我有喜欢的作家、演员、歌手,喜欢的摄影师和模特儿、艺术家,如果非要说的话,还有喜欢的动漫角色,可是,大多也就是到喜欢为止。
   一个人,或者是一样事物,要从喜欢升华为爱,它非得曾经震撼过你的心灵不可。
   2015年我去听过一次严歌苓老师的讲座,那天晚上,我记得她说,“文学就是我的宗教,是我愿意花几十年时间去做的事,不管别人怎么说,怎么评价,我认定这一点。”
   我坐在台下,静静地看着她,差一点儿我就要流泪了。
   我希望再过几十年,我也能这么坦荡而磊落。
   
   有一次我跟一个朋友去看一个民谣歌手的演出,在鼓楼大街,排队排得很长,从门口一直排到胡同口,转了个弯还在排,那些年轻的鲜活的漂亮的姑娘们啊,真让人觉得美好。
   我朋友笑着问我说,你的签售会也是这样吧?
   我忽然有种很惊慌的感觉,如果有一天我和我的作品不再被认可了,我要怎么安身立命?
   我朋友说,你这么聪明,即使不当作家,你做别的事情也会做得很好,根本不用担心。
   我明白他是想安慰我,可是这个答案,毕竟不那么符合我的理想。
   
   不可否认的是,我们终究进入了一个过分追求效率的时代,这种浮躁的风气充斥在各行各业,地铁里,写字楼的电梯里,甚至是咖啡馆里,你听到的关键词来来去去就是那些——创业、融资、上市、股票、资本……
   
   我经常觉得,这是一个我无法适应的世界。
   但我也知道,自己如此渺小,世界不会反过来适应我。
   
   大环境不好,写作的人就更要坚定自己的信念。
   
   2015年秋天,我去体检,查出一场大病。
   手术后我拒绝了所有人的探访,在住院期间,我几乎是把自己摁在一种极致的反思中,鞭笞和拷问自己,你到底想要获得什么样的人生?
   于是,我得出的结论是:别人有他们的路,而你要走自己的路。
   
   这些年,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写作带给我最重要的意义是什么?稿费?安全感?比从前要好的生活?还是我一直锲而不舍的自由?
   我觉得都不是,这些东西很实在,但也很空虚。
   我一直想,一直想,每当我抑郁的时候,我低落,沮丧,困惑,孤独,甚至几近绝望的时候,我都在想这个问题。
   我数年如一日,通宵达旦地对着电脑,忍受着寂寞和周而复始的挫败感。
   我没有结婚,没有生孩子,没有说服自己以婚姻作为人生的后盾。我依然孤独。
   从少年时期到如今,我曾经相信过,期待过的所有,一一落空,一桩一件都令我不再相信,不再期待。
   
   当我从嘈杂喧嚣回归到只能容纳我自己一个人的房间的时候,我发现,那些东西都无关于人生的终极奥义,并且都很短暂。
   那些彻夜不眠的日子里,我站在命运的门外等待它给我一个明确指引。然而,它打开门,只给了我一个打不开的黑色盒子。
   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所以我花了更多的时间继续等待,在等待了更久之后,它终于把盒子打开,这里面装着一个足以拯救我一生的礼物,那就是写作。
   为了回报这份救赎,我唯一能够做的事情,便是永葆赤子之心。
   
   这个世界上存在着许许多多的自然规则,犹如植物趋光那样,人也只会
   趋近于你最热爱的事情。
   
   不仅是我选择了写作,而且写作也选择了我。
   这一点,我始终没有怀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