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第九章

书名:纳尔齐斯与歌尔德蒙 作者:[德]赫尔曼·黑塞(著),杨武能(译) 本章字数:10092 下载APP
由于过去常常骑马出游,歌尔德蒙已经熟悉这一带地区。他知道在冻结了的沼泽对面,有骑士家的一个仓房,再往前走,还有一个农庄,那儿的人都认识他;他可以在其中一处休息和过夜。至于往后怎么办,到明天自会见分晓。渐渐地,他心中又恢复了一个时期以来已经失去的自由自在和身处异乡的感觉。不过,在这么个酷寒而阴沉的冬日,自由的滋味并不好受,异乡更是意味着疲惫、饥饿和困顿;不过它的辽阔、广大和冷漠无情,也对歌尔德蒙这颗被娇惯了的迷乱的心,起着镇静以至近乎于慰解的作用。
他走累了。有马骑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他想。哦,广阔无边的世界!雪下得小了。远方的森林与浮云灰蒙蒙地混成一片,已经分辨不清。无边的寂静笼罩一切,一直延伸到世界尽头。这会儿丽迪娅怎样了呢?她那颗可怜的畏葸的心怎样了呢?歌尔德蒙对她真是无比同情。当他在空旷的沼泽地中央停下来,坐在一株孤零零的无叶的梣树下休息时,便满怀温情地想起了她。终于,寒冷赶着他动身,他只好两腿僵硬地站起身,走了很久才使腿暖和起来;但这时候,昏沉沉的日光似乎又开始淡了下去。他长时间地蹒跚行走在空旷的雪原上,头脑中再没有任何思绪。这会儿不是进行思考或酝酿感情的时候,哪怕这些感情再温柔、再美好;这会儿要做的是使身体暖和,及时找到一个过夜的地方,像黄鼠狼和狐狸似的赶快逃出这寒冷无情的世界,免得马上就倒毙在空无人烟的雪原上。除此而外,一切都是无关紧要的。
突然,歌尔德蒙惊讶地调转头,他相信远远地听见了马蹄声。来追他的人是谁呢?他从口袋里拔出狩猎的小刀,松开了木鞘。眼下他已经看见骑手,很远便认出那是骑士马厩中的一匹马,它径直向他奔驰而来。逃跑已经没有用;他站在原地等着,虽然不怎么害怕,内心却极其紧张和好奇,心跳也加快了。一刹那间,他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要是我能干掉这个骑马的人,那就美啦;我有了一匹马,整个世界便是我的!”然而,当他看清来人乃是小马夫汉斯,一双水汪汪的蓝眼睛,一脸痴憨善良的孩子气,就不由得笑了。要杀死这么个善良可爱的小伙子,非得有铁石心肠才行。他亲切地招呼汉斯,也温柔地向那匹名叫汉尼巴尔的马致意,抚摩着它温暖湿润的脖子。汉尼巴尔立刻认出了他。
“你上哪儿去啊,汉斯?”他问。
“来追你呀,”汉斯笑道,露出一口光洁的牙齿,“你已经跑得这么远!可我是不能待很久的,只奉命向你问好,把这个转交给你。”
“谁让你向我问好呢?”
“丽迪娅小姐。嘿,你今天可把我们害苦喽,歌尔德蒙老师;我这会儿能出来跑跑真开心,虽然万万不能让老爷发现我溜出来是替人办事的,否则就会送命的。喂,接着!”
他递给歌尔德蒙一个小包,歌尔德蒙收了下来。
“我说,汉斯,你口袋里可有个面包什么的?要有,就给我吧。”
“面包?也许还能找到一片。”汉斯边说边掏口袋,真的掏出一块黑面包来,递给了歌尔德蒙,随后他就打算往回走。
“小姐这会儿在干什么?”歌尔德蒙问,“她没有交代任何别的话吗?你没有带来一封信吗?”
“没有。我只见到她一会儿。家里空气紧张,你知道;老爷就像扫罗王似的奔来奔去。我只奉命把那玩意交给你,再就没什么了。我必须马上回去。”
“好的,汉斯。只是稍等一等!我说,汉斯,你能不能把你那把猎刀给我?我只有把小刀。万一碰上狼,可就……要是手头有把真家伙,肯定会好一些。”
汉斯压根儿听不进去。他说,歌尔德蒙老师要是真有什么三长两短,他是十分难过的;不过,他的猎刀嘛,不,他永远也不会给人,即使付他钱,即使交换,即使圣女热诺维娃亲自来求他,也不行。好啦,他还得赶快走;他祝歌尔德蒙老师一切如意;可这猎刀的事,他感到很遗憾。
两人握了握手,小伙子就骑马离开了;歌尔德蒙目送着他,心中异常难过。随后他动手解开那小包,见了捆在上面的一条优质的小牛皮带子很是喜爱。包里是一件灰粗毛线织的紧身上衣,显然是丽迪娅专为他精工织成。在这软和的毛衣中,还藏着一件裹得严严实实的硬东西。原来是一块火腿;火腿上再切了一道小口,小口中嵌着一枚亮晶晶的金币。但书信却没有。歌尔德蒙双手捧着丽迪娅的礼物,站在雪中踟蹰不前。最后他脱下外套,把毛衣穿起来,身心立刻感到一股舒适的暖意。他很快穿好衣服,把金币放到最保险的口袋里,把那条皮带束在腰上,又继续赶路。是该找个地方歇息的时候了,他已经非常疲倦。可他不愿意到农民家里去,尽管那儿暖和一些,而且有牛奶喝;他不想多讲话,让人家刨根问底地盘问。他在仓房中过了夜,第二天一早又冒着严寒和狂风出发,在寒冷的催逼下快步前行。一连许多晚上,他都梦见骑士和他的宝剑,梦见他那两个女儿;一连许多天,他的心感到孤寂、惆怅,郁郁不乐。
这一天,他投宿在一个村子里,贫苦的农民们拿不出面包来周济他,只给他喝了一碗小米羹。可就在这儿,歌尔德蒙又有了一番新的经历。半夜,他借住那家的主妇生孩子了,歌尔德蒙当时也在场。人家把他从草堆中拽起来,让他去当帮手,结果实际上除了让他给在床前张罗忙碌的收生婆掌灯以外,什么也没轮上他做。这是他第一次看生孩子,两只惊异的火热的眼睛一直盯着产妇的脸,突然多了一种新的体验。至少他觉得,他在这个产妇脸上看见的表情,是很值得注意的。在松明子火光的映照下,他盯着那个在阵痛中叫唤的妇人的面孔,有了一点意外的发现:这痛苦得扭曲了的产妇脸上的线条,和他见过的那些为爱所陶醉时女人脸上的线条,竟没有多大区别!同那极乐时的表情相比,这陷在巨大痛苦中的表情更显得激烈一些,样子也变得更厉害些——但从根本上讲,却没有什么两样,都是紧张地抽缩,一会儿光彩耀眼,一会儿黯然失色。真奇怪,他简直不理解为什么他突然会领悟到这样一件事:痛苦与欢乐原来是相似的,好像一对同胞姊妹。
在这个村子里,他还有了另一种经历。那是在分娩之夜的第二天,他看见一个邻家的妇人,便用爱慕的眼光对她发出询问。她马上就给了回答,他于是又在村子里待了一夜,使得这个妇人非常幸福;因为这是他几个礼拜来,在情欲一再受刺激又一再失望以后,第一次得以满足。然而这一天的延迟,又导致他经历另一件事,害得他第二天在同一座村子里碰上一个伙伴,一个叫维克多的高大而粗野的家伙。这位老兄一半像个神父,一半像个绿林豪杰,操着半吊子拉丁文向歌尔德蒙搭讪,自称是个旅行的学生,虽然早已过了当学生的年龄。
这个生着一撮山羊胡子的家伙亲亲热热地向歌尔德蒙打招呼,谈吐间显示出一个流浪汉的洒脱幽默,很快赢得了年轻人的好感。歌尔德蒙问他在哪儿念的书,准备上哪儿去。这个奇妙的老兄便道:“凭良心起誓,我上过的大学够多啦,科伦、巴黎全都待过;关于肝脏腊肠的形而上学理论,敢说很少有谁比鄙人在莱顿那儿写的那篇博士论文谈得更精深。在这以后,兄弟,我便跑遍德国,真是不知挨了多少饿,受了多少渴;人家都管我叫农民的灾星,而我的职业便是教年轻娘儿们学习拉丁文,并且用魔术把烟囱旁的熏腊肠变到自己肚子里去。我此行的目的地是村长太太的床。只要乌鸦不早一些吞掉我,我最终免不了还得去干干大主教的讨厌营生。小伙计,得享乐时且享乐,这样最好不过;说来说去,一块烤兔肉吃到我可怜的肚子里头,比搁哪儿都要安逸一些。波希米亚国王是我兄弟,我们的天父就像养育他一样养育我,只是最美妙的事情,他却让我自己来做;比如前天吧,他就像所有狠心的父亲一样,用我去救一头饿得半死的狼的命。我要是没把这畜生揍死,嘿,伙计,你就永远别想得到结交老哥我的这份荣幸喽。In saecula saeculorum,阿门。”
歌尔德蒙领教这种穷开心的幽默和流浪汉拉丁文的时候还不多,对这个身高体壮、蓬头垢面的粗鲁家伙以及他那刺耳的狂笑,颇有些害怕;每当他逗趣时,总是这么笑的。可尽管如此,在这个饱经风霜的流浪汉身上,却有某种得到他欢心的东西,因此对方一说再说,他便欣然同意与他结伴而行;不管那打死一头狼的事情是不是吹牛,有两个人一起总可以放心大胆一些嘛。然而在他们继续往前走以前,维克多老兄如他所说还打算跟农民讲讲拉丁文,两人于是在一个小农家里住了下来。但与歌尔德蒙过去整个流浪过程中走到一座村子或一个农庄时的做法不同,他是挨门挨户地去啰唣,见到一个女人就搭讪,鼻子伸进每一家的猪圈和厨房,大有一副收税官的架势,不每家每户给他送上一点贡品,就绝不肯离开村子的。他给农民们讲威尔士兰的战争,他在厨房里唱“帕维亚战役”之歌,他给老祖母们介绍治疗关节炎和掉牙齿的单方,他似乎无所不知,似乎没有哪儿不曾去过。他那用腰带系紧的上衣里总塞得胀鼓鼓的,全是村民送的面包呀,核桃呀,梨子干呀什么的。歌尔德蒙不胜惊讶地从旁观察他,看他如何不知疲倦地进行自己的征讨,一会儿吓唬农民,一会儿又讨好人家;一会儿装腔作势,令人瞠目;一会儿又咕噜几句拉丁文,俨然一副学者的气派;一会儿又吐出一连串古里古怪的盗匪黑话,叫听者为之震惊;而且,不管讲故事也好,发表学者般的演说也好,一双滴溜溜的警觉的眼睛总不忘记下每一张面孔,每一个打得开的抽屉,每一只碗和每一个面包。歌尔德蒙看出,这是个老奸巨猾、久跑江湖的流浪汉,是个见多识广、饱尝饥寒,在为苟延残喘地生存下来而进行的艰苦斗争中已变得既聪明又无耻的人。凡是长期过流浪生活的人,看来都会变成这个样子。他歌尔德蒙有朝一日是否也会变成这样呢?
第二天,他们继续前进,歌尔德蒙第一次尝到了两人一起流浪的滋味。他们同行已经三天,一路上歌尔德蒙从维克多那儿学到了各色各样的东西。每个流浪汉都有三大需要:保护生命的安全,寻找过夜的地方,搞到充饥的食物。一切从这三大需要出发的、已经成为本能的某些习惯,教会了这个流浪多年的汉子许许多多本领。他能根据一些最不显眼的迹象,或者看出附近有人居住,或者在森林和旷野的每一个角落准确无误地找出一个适合自己休息或睡觉的地方,或者一踏进屋子就嗅出主人殷实或寒碜的程度,以及他们的善良、好奇和胆小的程度——在诸如此类方面,维克多堪称一位大师。他向自己年轻的伙伴讲了许多有教益的故事。有一回,歌尔德蒙对他说:他没有必要这么存心去算计人家;就算不会这些招数吧,只要好好去求别人,别人也很少不招待他的。听了这话,高大的维克多纵声大笑起来,笑完和蔼地说:“是啊,歌尔德蒙,你是肯定有运气的。你年轻,脸蛋又俊,一副天真无邪的样子,这就是一张最好的路条呀!娘儿们喜欢你,丈夫们也想:嗨,老天在上,这小子没问题,不会碍着谁的。可你瞧,小兄弟,人是会变老的,一张娃娃脸会长出胡子,积累起皱纹来,裤子也会磨出窟窿,不知不觉你就变老了,成为一个不受欢迎的客人,一双眼睛再闪耀不出青春和天真无邪的光辉,只能喷射着饥火;那时,人的心肠就会硬起来,得从世界上学会一些东西,否则他立刻得躺在粪堆上,一条条狗便会成群来咬他。不过,据我看,老弟反正是不会长期流浪下去的,你有一双这么细嫩的手,这么漂亮的鬈发,你一定会重新爬回一个生活轻松一些的窝,或者一张华丽、温暖的婚床,或者一座幽静、富足的小修道院,或者一间雅洁、舒适的办公室。还有你身上这套如此讲究的衣服,人家简直会当你是个地主少爷呢。”
维克多不断说说笑笑,手却伸过去摸歌尔德蒙的衣服。歌尔德蒙感觉到这只手把他所有的衣袋和衣服线缝都按着摸了一遍;他扭开身子,想到了自己的那枚金币。他讲了讲他住在骑士城堡里,靠着抄写拉丁文赚到这套漂亮衣服的经过。维克多却追问他,干吗偏偏在大冷天又离开了那么温暖的窝;歌尔德蒙还没习惯撒谎,便把两位骑士小姐的事也说了出来。这下子两个伙伴就发生了第一次争吵。维克多认为,歌尔德蒙是天底下最大的傻瓜,竟然人家让走就走,把城堡和两位娇滴滴的女娃娃留给了亲爱的上帝。事情必须补救一下,办法他自会有的。他俩应再回到城堡去,到了那儿歌尔德蒙自然不能露面,一切都由他维克多去张罗。歌尔德蒙必须写一封情书给丽迪娅,他维克多带着这封信去城堡,凭基督的伤口起誓,不弄到一些值钱的东西绝不出来,如此等等。歌尔德蒙坚决不同意,情绪变得激昂起来。他压根儿拒绝讨论这件事,也不肯把骑士的名字和去城堡的路告诉维克多。
维克多见他真的火了,就又笑起来,装出息事宁人的面孔。“得啦,”他说,“别把牙给咬崩喽!我只不过说说罢了:你放走了一笔好买卖,小伙子。你这个样子可就不够朋友咯。好啦好啦,你不愿意就不愿意呗。你是位上等人,将来要轻裘肥马地回城堡去,讨那位骑士小姐做老婆!小伙子,你可真是一脑袋糊涂想法哟!得了,随你的便,咱们还是继续往前走,去喝咱们的西北风去吧。”
一直到晚上,歌尔德蒙都绷着脸,不吭一声。但是,他们那天没有赶到村镇,四周连人影都见不着一个,他心里又不得不感激起维克多来,是维克多选了一个宿夜的地点,在背后的两棵树干之间架起一道挡风屏,并用许多枞树枝把床堆得高高的。随后,他们吃起从维克多塞得胀鼓鼓的口袋里掏出的面包和乳酪来;歌尔德蒙对自己刚才的恼怒深感惭愧,便表现得友好而慷慨,主动把自己的毛衣让给维克多穿着过夜。两人商量好轮流值班以防备野兽攻击,歌尔德蒙首先承担这个任务,让他的伙伴爬上枞树枝堆成的床上去睡觉。歌尔德蒙背靠一棵松树站了很长时间,一声不出,以免影响他的伙伴入睡。随后他却踱起步来,因为实在很冷。他来回走的距离逐渐加大起来,眼睛望着刺破灰蒙蒙天空的枞树梢,感到这寂静的冬夜既庄严,又可怕。在这寒冷而无声息的死寂中,他除了感到自己温暖的活生生的心在怦怦跳动,能听见的就只有他那酣睡的同伴的鼾声。此刻,他比任何时候都更强烈地体会到自己是一个无家可归的人,没有住宅、宫堡或修道院的围墙保护他不受这无边的恐怖侵袭,他只是孑然一身地漂泊在不可理解的、充满敌意的人世间,孤独伶仃地困在这些挤眉弄眼的寒星、虎视眈眈的野兽和无动于衷的树木中间。
不,他想,他即使一辈子流浪下去,也绝不会变成维克多那样。像维克多似的无所畏惧、刁钻狠毒、厚颜无耻、夸夸其谈,他永远也学不会。这个聪明大胆的家伙也许说对了,歌尔德蒙永远也成不了和他一样的人,成不了一个十足的流浪汉,有朝一日还会爬进某一道围墙中去。不过尽管如此,他仍将无家可归,无所追求,永远不会获得真正的安全感,世界仍会谜一般美丽地、谜一般神秘地包围着他,他仍不得不在孤寂中侧耳倾听,听见这茫茫人世上唯有他自己的心跳声,它是那么地胆怯,那么地微弱。
夜空中只有疏星数点;风已住了,天上的云堆却似乎仍在移动。
一小时后,维克多醒了——歌尔德蒙并没有想唤醒他——招呼他继续去睡。
“来吧,”他喊道,“这会儿该你睡一睡了,否则明天你会垮掉的。”
歌尔德蒙依了他,躺在床上闭起眼睛。他很疲倦,但并未睡着,一个个念头使他保持着清醒;除了这些念头外,他还有一种不肯向自己承认的感觉,即某种对他那位伙伴的恐惧感和不信任感。他现在不理解,自己怎么能把丽迪娅的事讲给这么个粗鄙的、纵声狂笑的家伙听,讲给这么个老奸巨猾的、肆无忌惮的叫花子听!他既气恼这个人,也气恼自己。他忧心忡忡,寻思着要找个最好的方式和机会摆脱这个家伙。
可是,歌尔德蒙到底还是迷迷糊糊地堕入了梦乡,因此在他突然醒来时,不禁大吃一惊:维克多的双手正在小心翼翼地摸他的衣袋。他一只袋里藏着把小刀,另一只袋里藏着那枚金币;维克多要是发现这两件东西,准会偷走无疑。他仍装作睡着了的样子,身子像个酣睡的人那样翻来翻去,手臂伸了两下,维克多只好把手缩了回去。歌尔德蒙对他气愤极了,决心明天同他分道扬镳。
大约又过了半小时,维克多再次朝他弯下腰来,重新开始搜索,气得歌尔德蒙手脚发冷。他身子一动不动地突然睁大眼睛,鄙夷不屑地喊道:
“滚吧,这儿没有什么可偷的!”
这一喊可把小偷吓坏了,不顾三七二十一地便动起手来,死死掐住歌尔德蒙的脖子。歌尔德蒙一反抗,维克多的手便掐得更紧,并拿膝盖抵住他的胸部。歌尔德蒙眼看就要透不过气来了,全身猛力挣扎也挣脱不开,死的恐怖一下子攫住了他,使他完全清醒过来,急中生智,把手伸进口袋掏出小刀,在对方仍拼命掐他的一刹那,冷不防一刀刺去,接着又一刀一刀不分青红皂白地刺进那个跪在他胸口上的人身体里。一会儿工夫,维克多的手便松开了,露出了一些空隙,歌尔德蒙气喘吁吁,实打实地尝到了死里逃生的滋味。他那大个子同伴喉咙里可怕地呼噜呼噜地吼着,身体瘫软在他身上,血流了他一脸;歌尔德蒙好不容易才站了起来。在朦胧的夜色中,他看见高个儿倒卧在地上,伸过手去一抓,摸到的全是血。他扶起了维克多的脑袋,可一放手它又沉重地、软弱地向后倒去。从维克多的胸部和颈项,还一直有鲜血往外流,口里仅仅能发出一些模糊不清的、渐趋微弱的呻吟,生命眼看就要完了。
“我杀人啦,我杀人啦。”歌尔德蒙一再想着,跪在垂死的维克多身边,看着他脸上的血色渐渐褪去。“仁慈的圣母啊,我杀人了。”他听见自己在嘀咕。
突然之间,他感到再也不能在此地待下去。他举起刀来,在维克多穿着的毛线衣上擦去血迹;这毛衣可是丽迪娅亲手为自己的情人织的啊。他把刀插进木鞘,放入口袋中,跳起身来没命地逃去。
那个乐天的流浪汉的死使他的良心很沉重;天亮以后,他用雪擦着自己身上的血迹,意识到这便是那家伙流的,浑身不由打了一个寒战。一整天加一夜,他都漫无目的地、胆战心惊地逃跑着。最后是肉体的困顿使他清醒过来,不再忧心忡忡地继续悔恨下去。
在荒无人迹的茫茫雪原上胡乱跑着,头上没有房顶,脚下没有道路,体内没有粮食,也几乎没有睡觉,歌尔德蒙陷入了极大的困厄中。饥饿像头疯狂的野兽在他的肚子里号叫;他几次疲乏得倒在地上,合起眼睛,心灰意懒得除了赶快睡着让自己冻死在雪地里以外,已别无指望。可他仍旧一次次地挣扎起来,为了求生而绝望地奔跑。不甘死亡的疯狂的力量,赤裸裸的无比强烈的求生欲望,使他一次次在绝境里清醒过来,振奋起来。他用冻得青紫的双手,从雪盖着的杜松子丛里掏出一些干缩了的小浆果,把这冻得又脆又硬的玩意儿夹带着枞针一起塞进口里咀嚼,尽管味道十分苦涩。他大把大把地吃雪解渴。一次,他上气不接下气地爬上一个小丘,然后坐下来休息,呵着冻僵了的双手,眼睛贪婪地向四面搜索;可除了荒原和森林,什么也看不见,哪儿也没有一点儿人迹。在他头顶上飞着一群乌鸦,歌尔德蒙狠狠地瞪着它们。不,不能让它们来啄他,只要他的腿上还有一点儿力量,血管中还有一丝温暖,就绝不能这样。他站起来,重新开始跟死神赛跑。他走啊走啊,在精疲力竭、头脑发烧的情况下,突然产生了一些奇怪念头;他开始疯子似的自言自语起来,一会儿低声,一会儿狂叫。他还和被他杀死了的维克多讲话,粗野地嘲弄这小子:“喂,狡猾的老兄,现在怎么样?月光照穿了你的肠肠肚肚,伙计呀,狐狸来扯你的耳朵了吧?你说打死过一头狼是不是?你到底是咬穿了它的喉管呢,还是扯掉了它的尾巴呢,嗯?你还想偷我的金币,大饭桶!没想到吧,少爷我歌尔德蒙就把你给治啦,搔了搔你小子的肋巴骨!真可惜了你那一口袋一口袋的面包、香肠和乳酪啊,你这头蠢猪,你这只馋猫!”
他咳咳呛呛,尖声怪气地说着这样的挖苦话,咒骂着那个死鬼,庆贺自己战胜了他,笑他是个乡巴佬儿、窝囊废,一下子就让自己给报销了。
随后,他所想的和念叨的可就不再是倒霉的大个子维克多了。这会儿出现在他眼前的,是尤丽娅,像那天夜里离开他时那样娇媚可爱的小尤丽娅。他对她说不尽的绵绵情话,他用乱七八糟的秽亵言语勾引她,要她到他的身边来,要她脱掉自己的衬衣,和他歌尔德蒙一起上天去,在这临死前的一小时,在这狗一样痛苦地死去前的一瞬间。他恳求着,挑逗着,抚弄着她小小的乳峰,她的腿,她腋下的金黄色卷毛。
这时候,他僵硬的腿在白雪覆盖的枯草梗上绊了一下,痛得什么似的;可这痛楚使他陶醉,使他欣喜地感到自己的生命之火仍在旺盛地燃烧。于是他又唠叨开了。但这次交谈的对象又变了,变成他对纳尔齐斯诉说自己新的想法、智慧和趣事。
“你害怕吗,纳尔齐斯?”他对他说,“你大概发现了什么,胆战心惊了吧?不错,尊敬的学者,世界确实充满着死亡,到处是死亡,在每一堵篱笆上,在每一棵树背后,都有死神蹲守在那里。你们筑围墙有什么用,造寝室有什么用,建礼拜堂和教堂有什么用!死神可以透过窗户往里窥探,他在笑,他了解你们每一个人,半夜里你们会听见他在你们窗前窃笑,听见他在呼唤你们的名字。你们尽管唱赞美诗,燃驱邪烛,朝夕祷告,祈求神灵,在实验室搜集药草,在图书室收藏经典吧!你还在斋戒吗,朋友?你还在夜祷吗?可这些都没用!死神老兄会把你的一切夺去,仅仅给你留下几根尸骨。快跑啊,朋友,拼命跑啊,魔鬼已经从那边的田野里走过来啦。要跑得快一些,并且抓紧自己的骨头,不然它们会散开来,从我们身上掉下去。唉,我们可怜的骨头哟,唉,我们可怜的喉管和胃哟,唉,我们可怜的脑壳底下的一点点儿脑髓!一切的一切都将化为乌有,一切的一切都要完蛋!瞧,树上已蹲着乌鸦,这些黑色的教士!”
歌尔德蒙神经错乱,早已不知道自己这是往哪儿跑,在什么地方,说些什么,是躺着或是站着。他被荆棘绊倒,他撞在树干上,他在跌倒时胡乱地抓着地上的雪和刺。可他心中的求生欲望异常强烈,这种欲望驱赶着他不断前进,盲目地、一点一点地苦苦挨着日子。当他最后一次摔倒在地上时,他已经到了几天前碰见那位流浪学者的小村子里;这儿,他曾用松明子为一个分娩的妇女照过亮。他在地上一动不动地躺着,村民们纷纷跑来,围着他七嘴八舌,他已经什么也听不见。那个与他有过缘分的女人认出了他,看到他这副狼狈相不禁吓了一跳,于是对他产生了恻隐之心,不顾自己男人的谩骂,把这半死不活的年轻人拖进了厩舍。
没过多久,歌尔德蒙又可以挺起身来继续流浪了。温暖的厩舍,酣沉的睡眠,还有那女人给他喝的羊奶,使他很快恢复了健康和力气;只是前不久才经历的一切已经变得淡漠,仿佛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似的。与维克多的结伴同行,枞树下寒冷而恐怖的冬夜,柴铺上的可怕搏斗,同伴的惨死,挨冻、受饿、神魂迷乱的日日夜夜,这一切的一切都过去了,几乎已经全都被他忘却。当然说忘也并非真忘,只不过是已经熬过来了,抛到脑后了。不过呢,也留下了一点儿什么,一点儿无法描述、既可怕又宝贵、既玄妙又难忘的什么,像是一种体验,一点儿舌尖上的余味,一丝心灵中的悸动。不到两年,他便把流浪汉生活的甜酸苦辣彻底尝了个遍:孤身独处,自由自在,倾听林涛的喧啸、野兽的嗥叫,萍水相逢的、朝三暮四的爱情,苦不堪言的死的磨难;有些日子在夏天的绿野上,有些日子在密林里,有些日子在雪原中,有些日子在可怕的死神旁。而所有经验中最强烈而奇特的,莫过于同死神搏斗,莫过于明知自己渺小、可悲、危在旦夕,却仍然坚持与死神做最后的抗争,并感觉到自己身上有这么一股美好的、顽强的生的力量和韧劲。这些都在他脑海中回响,这些都铭刻在他的心上,使他永生难忘,就像欢愉时的扭动和表情那样,它们跟分娩与死亡时的扭动和表情是多么相似啊。不久前,那产妇是怎样在号叫,面孔又是怎样在扭曲的啊!哦,还有他自己,在挨饿的那几天,他是怎样感觉到死神在周围窥视着他,饥饿是多么令他难受,而且还多么地冷啊,多么地冷啊!再有,他是怎样在奋斗,怎样在对抗死神,怎样带着死亡的恐惧加狂喜进行挣扎的啊!在他看来,一个人所能经历的,不可能比这些再多了。这些感受或许可以和纳尔齐斯谈谈,也只能和纳尔齐斯谈谈。
当歌尔德蒙在厩舍中的草铺上第一次真正醒过来时,他发觉口袋里的金币没有了。他在挨饿的可怕的最后一天,曾经神志迷乱,踉踉跄跄,难道那时在路上把金币丢了不成?他百思不得其解。这枚金币可是他舍不得失掉的宝物啊。钱对他倒算不了什么,他几乎不知道它的价值。这枚金币对他之所以宝贵,有两方面的原因。如今它是丽迪娅给他留下的唯一礼物,那件毛衣已经和维克多一起留在森林中,让那家伙的鲜血给浸透啦!再说,他主要也是不甘心这枚金币被偷走,才和维克多进行搏斗的,才在出于无奈的情况下结果了他呀!如果金币丢了,那个恐怖之夜的全部经历,不也在相当程度上失去了意义和价值吗?经过反复的考虑,最后他便找收留他的那个农妇商量。
“克里斯蒂娜,”他悄悄对她说,“我原先口袋里有一枚金币,可这会儿不见了。”
“是吗,你也发现了吗?”她问,脸上露出既可爱至极又狡猾透顶的微笑,歌尔德蒙完全给迷住了。他不顾身体虚弱,一把搂住了她。
“你真是个怪人,”她爱怜地说,“你模样倒是怪机灵乖巧的,实际上却傻得很!有谁会像你一样随随便便把金币往口袋里一搁,就在世界上乱跑的?哎,你这个大娃娃哟!你这个可爱的小傻子!你的宝贝金币我拿去了,还是在抬你上草堆那天拿的。”
“你?可现在在哪儿呢?”
“你找吧。”她笑起来,真让歌尔德蒙找了老半天,最后还是她自己把裙子上的一条线缝指给他,那金币果然牢牢地缝在里面。借此机会,她还像母亲似的给了歌尔德蒙一大堆忠告;歌尔德蒙却是这只耳朵进,那只耳朵出,只不过对她那满是殷勤和憨厚的脸上狡黠的笑容,倒铭记不忘。他尽力对她表示感谢。不久,他又能走了,便想继续去流浪。她却留住他,说月亮的情形这几天正在变,天气肯定会暖和起来的。果真如她所料,当歌尔德蒙再度动身时,积雪已呈灰白色,显出病弱的样子;空气潮湿沉闷,融雪天的南风正在高空中呼呼地吹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