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接下来还有两句,“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不争”,大意是说:“圣人不私自积藏,他尽量帮助别人,自己反而更充足;他尽量给予别人,自己反而更丰富。自然的规律,利物而无害;人间的法则,施为而不争夺。”(《老子注译及评介》)公叔痤所做的,正是塞拉维诗歌里的罗马人所缺的。但《老子》的悖论就在于:公叔痤的风格只能被本分地表现出来,却不能被模仿。也就是说,如果我们觉得公叔痤这样推辞和分享到了手的好处,最后反而捞到了更大的好处,所以我们为了捞到更大的好处,也有必要推辞和分享到了手的好处。但是,一旦起了这种功利心,也就违背了《老子》的“无为”真谛,变成了“无为”是为了更大的“有为”,“不争”是为了争夺更多。
韩非子早就发现过这个问题,于是说无为守虚不能存心刻意,否则就会走向反面了。(《韩非子·解老》)《庄子·知北游》里有个叫作光曜的角色,感叹自己虽然能达到“无”的境界,却达不到“无无”的境界,因为才一追求“无”却反而落于“有”了。
这话可谓至论,但无心之无说来容易,实践起来却几乎是不可能的。
再者,前边讲过,《老子》的无为之道是为统治者量身定做的,如果套在其他人身上,虽然也会给人或多或少的助益,但肯定不会那么丝丝入扣,“有为”与“无为”的这个矛盾正是表现得最明显的。
北宋道士张伯端说:“始于有作人争觅,及至无为众始知。但见无为为道体,不知有作是根基。”(《悟真篇》)这是教人修炼内丹的办法,说“无为”是道体,大家都知道,但不要轻视“有为”,因为“有为”才是修炼的根基。南宋翁葆光注释说:修命之道要始于有作,炼丹以化形;中间的过程要有为,炼形以化气;修炼的结果才是无为自在。(《紫阳真人悟真篇注疏》)这就像音乐家的即兴演奏,要达到这个“无为自在”的层次,实在需要多年的勤学苦练才行。
在这些道教大师看来,“无为”不是手段,而是目的,是一种终极境界,而要达到这种境界是无比艰难的,必须辛勤刻苦地去“有为”。——这样一来,新的矛盾又出现了,因为《老子》分明还说过“为之者败之,执之者失之”。
要琢磨这个道理,我们就该进入《老子》挨骂最多的一章了。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
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老子》通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