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第七十四章 乙天卓

书名:大唐荣耀之半岛雄鹰 作者:曹灶 本章字数:7129 下载APP
登州镇军大营实际上在文登县的东侧,在文登山脚下。
今日是九月九,为大唐节日。唐人通常在这一天插茱萸以辟邪,还有登高的习俗。军营里的早餐还多了菊花酒。
文登山上菊花盛开,吸引了周边黄县、文登、蓬莱的许多百姓前来登高赏花。他们三三两两,邀朋唤友,登高赏菊,置酒赋诗。更有些穿着鲜艳的唐女,将菊花插满头,一片其乐融融的欢乐景象。
马载和军营内的高级将领都去了泉州水师刘德敏处出公差。军营中只留下不到上千人镇守。马载本来要带上乙天卓,被乙天卓谢绝。
军中无聊,早操后,乙天卓便和比乐出了南门解闷。南门两侧的饭馆生意颇为兴隆。往东侧前行,他们找到了做海货颇为有名的酒家“鲜海舫”。
他和比乐拂起珠帘进入大堂,里面坐满了人。酒馆内多了许多新鲜的面孔,他们中的许多人应该是来此处登高的游客。看到比乐后,他们都瞪大眼睛上下打量。
乙天卓连忙避开众人,带着比乐找了一处靠窗、安静的座位坐下。
他和比乐点了一份卤驴肉、一盘韭菜爆海肠,还有一锅红烧海兔,让酒保打了一角菊花酒。他和比乐坐在座位上安静地吃喝,享受难得的放松。
邻桌坐着三个大汉。中间的壮汉个子和乙天卓一般高,身形却是乙天卓的两倍,满脸络腮胡,满身腱子肉,不可小觑。坐在左侧的是个瘦子,年纪约莫三十多岁,嘴巴大,鼻子尖,有一对小小的黑眼珠,头发稀疏。他腰间别了一圈飞刀,正在用匕首割一块羊肉。第三个人是个胖子,身材像唐人经常拜祭的弥勒佛一样滚圆,肥大的脸上有一双小眼睛,非常滑稽。胖子在一旁张大了嘴巴看着比乐,目不转睛,仿佛大白天见到了鬼。
乙天卓不理他们,他们三人却起身走了过来。胖子有了醉意,提着酒壶坐在乙天卓和比乐身边:“吾等生长在村野,没见过昆仑奴。真的见到,才发现比他娘的煤球还要黑啊!”说完后,其他两人哈哈大笑。
“嘿,小子,你父母是不是天天住在树上?会讲我天朝话吗?”壮汉的嗓音粗重得像牛发出的“哞哞”声。
“看见了吗?”胖子对瘦子道,“天哪,还有这么黑的人。”
“看到了,我又不瞎。”瘦子应和,声音深沉而戏谑,“真黑啊!”
胖子伸出手要去摸比乐:“除了指甲,没有什么地方是白的。我的老天爷!”
“笨蛋!还有眼白呢。”瘦子反驳,他和壮汉从后面凑过来,腰部的飞刀碰撞有声,“还有手掌。我敢打赌,他的脚掌也是白的——”
“不会。应该有很多黑毛。你看他手上这么多毛!”一脸络腮胡的壮汉不同意,“我看他脚掌和手掌差不多,上面肯定也长满了毛。”
“白的!”
“黑毛!”
“别争了。”胖子试图缓和,“请他把脚掌翻过来看一下就行了——”
胖子话还没说完,头上就挨了络腮胡壮汉一巴掌:“他是昆仑奴!还用‘请’?你个蠢货!”络腮胡转过身来,对着比乐说道:“昆仑奴,把脚掌翻过来给我们看下。”
比乐眨巴着眼睛,心动摇着。他最终屈服,准备脱掉皂靴。乙天卓按住了他。乙天卓站起来面对壮汉:“三位大侠,抱歉,比乐和我不能从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不明白发明这句话的中国人为什么总是仗势欺人。
瘦子的尖鼻子动了动,听出了他的口音:“你是番人?”
“我来自高句丽。”
“那听我说,啖狗屎高丽奴,识相的赶紧滚开,不要多管闲事。”瘦子威胁他。
“高丽奴,你最好识相点,否则会挨一顿好揍。死在爷手下的冤死鬼不计其数!”胖子眯缝着眼,举起拳头吓唬他。
胖子的夸张举动让乙天卓觉得荒谬可笑:“不,朋友们。”
络腮胡走到乙天卓跟前。他和乙天卓一样高,肩膀上的肌肉凸起,像个打铁的铁匠,镶钉皮革剑带上挂着一把长剑和一把匕首。他抓起乙天卓的衣领,单手将他提起:“该死的高丽奴!滚开!”
“麻烦你们回到原来的座位上继续喝酒,好让我明白这件事已经过去。别来惹我们,就不会有苦头吃。”乙天卓警告三名不知礼数的唐人。
络腮胡看着他哈哈大笑,举起醋钵大的拳头就要挥下。
“放开他们。”一声低吼从左侧传来。
离他们十步远的大堂里面有一张小桌,有一人在那里独酌。此人背对他们,但乙天卓能看到他身材壮硕、虎背熊腰。他头上干干净净,没有一丝毛发,粗壮的脖子和头一样宽。
三人似乎认识此人:“哟!金思也在这儿闲坐?告诉你,你少管闲事,在营中老子就瞧不起你。你现在越发没脸起来了。再多管闲事,让你尝尝老子的拳头!”络腮胡威胁道。
一道白光飞来,一把匕首从三人头顶飞过,正中桌面。“嘭”的一声,匕首插在碗盘之间,如蜜蜂扇动翅膀一样“嗡嗡”作响,抖动不休。
“你没打中我们。”胖子说,但头上很快被络腮胡拍了一掌。
“愚蠢。”金思对他们三人说道,“如果我想取你们的命,你们早死了。”
“金思,”瘦子道,“我劝你别多管闲事,别把自己的小命搭进去。”
“是啊,校尉金思。”胖子道。
不知为何,这个名称惹恼了金思。他猛地起身,金刚般的身体以不可思议的速度闪过来,瞬间便拿住了胖子。胖子还没来得及挣扎,脸上便挨了一个酒碗,正中面门。胖子“噗”的一声倒地。壮汉和瘦子看到金思出手狠毒,拔出了唐刀——
乙天卓移到他们中间,双手张开。“都住手!”他猛喝一声,让双方冷静。他像唐人一样双手抱拳:“在下乙天卓,镇军大营募兵,这个是我的战友比乐。如果在下多有得罪,在这里给你们赔罪了,请多多包涵。山不转水转,水不转地转。如果有能用得着在下的地方,尽管吩咐!”
金思紧绷的身体放松下来。他的眼睛凸出,长着一口黄牙,乱七八糟地排列着。“乙兄,在下金思,新罗人士,定居在大唐,是登州大营府兵。”
络腮胡和瘦子扶起胖子。胖子抹掉额头的鲜血,放着狠话:“金思!我定不饶你!”
乙天卓试图去扶胖子:“得罪三位壮士了。” 他被瘦子一手拨开:“滚开,高丽奴。”
壮汉道:“你们几个别被我碰上!”三个人恨恨地走开。瘦子又威胁金思:“这事没完,校尉金思。”
乙天卓看着他们离开酒馆,转向了金思,“谢谢壮士出手相救,这是我的朋友比乐。”
比乐要给金思跪下:“谢谢勇士搭救。”
金思连忙将比乐扶起,皱眉道:“他们这么欺负你,你为何不反抗?你如此懦弱,如何在军中立足?”
乙天卓问金思:“兄台认识这三人?他们到底是什么来头?”
“哼,这些中原人只会欺负人,打起仗来根本没有咱们胡人勇猛。”金思脸上充满了不屑,“那个瘦子叫曹宪中,因为有个秀才的功名,所以有人叫他秀才曹。他是山东郓城人,整日拿些飞刀在这里瞎比画。壮汉叫李义,众人都叫他巨人李义,巨野人氏。虽然力大如牛,却只有一身蛮力,并不可惧。胖子叫宋成,只会动嘴,是最懦弱无能的一个。”
乙天卓邀请金思坐下,给他递了一杯酒:“既然都来自登州大营,那咱们就是兄弟。”
“你把他们当兄弟,他们可把你当成高丽奴,也瞧不起我这个新罗人。他们汉人老说狗眼看人低,但狗在看人的时候是正眼看你,不像他们,斜着狗眼睛看咱们。”
乙天卓和比乐喝了一杯酒,没有答话。
“对了,他们为什么叫你校尉金思?”沉默了一会儿,乙天卓问金思。
金思举起酒杯一饮而尽,叹了口气:“说来惭愧,我在大唐从军十年,从胡兵开始做起,跟随景武公李靖出击突厥。李将军带了三万汉兵、五万胡兵出长安,我便是胡兵之一。我和我阿弟跟随他南平萧铣、北灭东突厥,征战多年,杀伐有功。虽然已入唐兵正籍,但到现在还是一个小小的队正。登州大营有个校尉因为贪占公款被马载斩杀,这个团的校尉职位便空缺出来。这些破落户知道我的惨境,就每每拿此消遣我。”
乙天卓觉得此事颇为尴尬,也不好劝解什么。三人都是胡人,彼此讲了些在大唐的遭遇,互诉衷肠,随即酒酣耳热,竟渐渐熟稔起来,酒也越喝越多。到了掌灯时分,三人才起身,相互搀扶着回了军营。
马载虽然认同比乐作为主簿副手的表现,但认为比乐必须接受刀剑棍棒、骑术阵法的训练。“每个人都会上战场,”马载告诫乙天卓,“贞观帝的天师并非全胜而归。在他驾崩后,显庆帝为了完成父亲遗愿,正在加强训练全国上下的府兵,随时准备再次开赴半岛。你和比乐万万不可懈怠。”
比乐要面对这一切,乙天卓知道。他们必须这么做,因为他不想让好朋友在战场上死去。当他好不容易说服比乐跨进训练场时,比乐瞬间便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他们三人在校武场上洒下汗水,之后走回武器库,挂回佩剑,脱下一身伤痕累累的铠甲。随后,他们来到校武场以南的草地,坐在台子上休息。
他们三人谈起了各自的家乡。乙天卓谈到了家乡冬比忽城:“那里有高大的城墙、和善的民众,还有无数动物,那是我的家。”
“你还会回去吗?”金思问道。
“我做梦都会回去。”乙天卓说,“在梦中,我走在空荡荡的政事堂里,大声叫喊亲人。四壁反射着我的声音,却无人应答。”
“在梦中你找到亲人了吗?”金思问。
乙天卓摇摇头:“一次也没有。乙支府里总是空无一人。”他从未对人说起过这个梦,更不明白此刻为何独对比乐和金思敞开胸怀。但他觉得,说出来的感觉真好。“连下人都不见了,梦里的寂静把我吓得半死,却又醒不过来。所以我开始乱跑,最终跑进了府里的宗祠。画像里的人慢慢变得栩栩如生,最后他们从画里出来,伸手拉我,说要带我去什么地方,我挣脱……挣脱……直到最后尖叫。”他停下来,皱起眉头,觉得很不好意思,“每次梦到这里,我就醒了。”实际上,他醒来时总是浑身冷汗,在黑暗的卧室里发抖。有时候,乙奴会出现在他眼前,让他再度沉沉睡去。但有时候就没这么幸运了,他只能望着黑暗的天花板直到天明。
“梦中会出现你牵挂的人吗?”金思问道,“你和女孩在一起过吗?”
奇怪的是,乙天卓首先想到了泉男皂,而不是阿妹。他点头不语。
“什么感觉?”金思笑问道。
“我不想说。”
“说来听听嘛。说不定我们就要被派去半岛了,过些日子就死了。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金思在旁边怂恿他。
乙天卓停了一会儿,说道:“你会觉得她是你的一部分,你是她的一部分,你去哪里,她都在你身边。即使你和她天各一方,你也能感受到她的存在,愿意为她做任何事情。让你们分开就像撕裂你的肉一样疼。爱是天然的,纯粹的,是甜蜜的。”他苦笑了下,对两人接着说道,“也是致命的……”
“至少你还有个家可以回忆。”金思说,“我没有任何可以回忆的。”
“你父母呢?”比乐问。
金思脸上写满纠结:“我本是新罗金城人。我们家是金城的一个富户。我是长子,本应继承我父亲的家产和祖业。可我母亲在生我阿妹时难产死了。我八岁时,父亲又突然去世。我的后母看我和阿妹、阿弟年弱,想方设法要赶走我。见赶不走我,又派出她的本家杀我。我命大没死,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用猎刀杀死了我后母,带着我小妹、小弟逃到了大唐。”
金思面无表情地继续说道:“迫于生计,我被迫将小妹卖给了长安一户人家做奴婢,自己得了八两银子。没想到这让小妹掉进了地狱。这户人家不是什么富裕之家,我小妹每日都吃不饱饭。有时候小妹需要几天几夜连续做女工。小妹难以忍受主母的折磨,逃脱时被捉到,被打了个半死,然后被放到后院接受毒日的考晒,最终没救过来,中暑死了。”
金思的眼泪无声地流下来,他一把擦干:“我气不过,和小弟一起杀了那家人。我们兄弟俩开始浪迹天涯,在凉州遇见李靖将军招兵,便进了胡兵营。因为作战勇敢,最终入了唐军,到了这里。”
“你小弟也在登州大营中?”比乐问。
“没错。和我一样,大头兵一个。”金思回答。
“咱们二团的校尉职位出缺,”乙天卓安慰金思,“以你的资历和能力,肯定是你来做。”
他们一起望向夕阳,没有说话。
晚餐时,乙天卓看到巨人李义坐在几尺外的凳子上,看起来一点都不凶恶。
父亲说过,要成事,必须有天时地利人和。乙天卓朝他走去:“我为酒馆的误会向你道歉。这样吧,我请你、秀才曹和胖子宋成去那家酒馆,咱们喝最好的黄酒。”
金思诧异地看着乙天卓。巨人李义用手挠了挠脑袋,伸出一张满是黄茧的巨手,笑了:“一言为定!”
又过了一段日子,乙天卓、金思、比乐和中国人一起吃饭。起初,乙天卓的座位距离巨人李义、秀才曹、胖子宋成很远,后来越来越近。
秀才曹看似瘦弱,但足智多谋,又能说会道,经常说出让他们捧腹的笑话。巨人李义虽长得凶猛,内心却是善良的。巨人李义家里人口多,经常吃不饱饭,所以出来做募兵。胖子宋成胆子小,反应慢,却有副好嗓子,经常神气活现地给他们唱大唐最时兴的小曲。他最喜欢唱的是《胡旋女》。唱到正酣时,他还会跟随节奏翩翩起舞。乙天卓难以相信,宋成这个笨重肥硕的胖子,跳起胡旋舞来竟动如兔、疾如风。
他们三人都挺佩服乙天卓的剑术。乙天卓主动教他们,很快和他们亲近起来,唯独金思还是闷闷不乐。
有一天,他们一起闲聊。乙天卓看了下秀才曹瘦弱的身躯:“曹兄,你是秀才,不用笔考取功名吗?为何来到军中挥枪舞剑?”
胖子宋成抢先说道:“乙支大人,您是知道的,秀才曹的剑术可是我们三人中最厉害的。有一次他将巨人李义都逼到了墙角,撞在了柜子上。”
巨人李义呵斥胖子:“上次是我让着他,只是为了让他高兴。”
秀才曹正色道:“我投笔从戎为报效国家。在我们唐人眼中,没有文人和武将之分。不说苏定方、李靖这些武将,就连裴行俭、长孙无忌这些所谓文臣,也个个武艺高强。乙支大人,小时候我们文武并举。我总角时便学会了剑术,十五岁已颇为精通。至于骑射,大唐每个孩子都颇为纯熟。我来到军中效力,在我大唐很寻常。”
不过,他们三人仍难以接受比乐。秀才曹说:“他会在战场上拖累我们。”
“除非他真的变成男儿汉。”秀才曹声明,巨人李义附和。无论乙天卓如何劝,他们就是不听。这一点让乙天卓感到很失望。
马载归来后,没有任命新的二团校尉,而是把精力放到了队列练习上。他们练得最多的是步兵方阵。阵法是乙天卓最感兴趣的。他在一本书上看到过有关阵法的描述,现在亲身实践,感到震撼无比。
左武卫大将军马载麾下的三十三府步兵是整整一个军的编制,由步兵和骑兵混合而成,包括步兵一万五千人、骑兵五千人和辎重兵两千人。这样的一支部队合计约有两万人马,下辖九个团,每个团都有单独的军服和旗帜。每个团下面有四十个到五十个旅,每个旅下面有几十个连队。乙天卓被分到了二团五旅四队。
接受训练后,他拿到了天师的武器。
第一次接触唐刀时,他不禁为之赞叹。这唐刀可谓刀具中的瑰宝。在它面前,大丽的环首刀简直是糟粕,不值一提。天师单兵装备精良,让乙天卓大开眼界。单兵配有精铁打造的横刀三把、障刀一把、解甲刀一把、硬弓一把、弓矢三十支、软弓一把、备用弓弦五根和圆盾一副,还有各种烧饭、安营小工具。其中,长枪兵、骑兵和弩手还有单独的装备和盔甲。
大唐军队不似中原王朝其他时期的军队,它改变汉人步兵以防御为主的传统作战方式,以骑兵为主要作战力量,主动出击,改防御战为攻击战。大唐单兵素质极高。冬比忽镇军大营的士兵主要是半农耕半军民的百姓,登州大营的士卒则主要由良家子和归化胡人中的年轻贵族组成。良家子是有田地和家人、品行良好的年轻人。他们接受过学堂教育,小时候就会骑马射箭,有强烈的荣誉感。而归化胡人中的青年贵族们大多对大唐有近乎宗教信仰般的崇拜,试图通过拼死作战来获得中国人的肯定。
在操练方面,除了射箭技击,乙天卓最喜欢的就是阵法。在他看来,阵法变幻莫测且能攻能守。如果运用得当,以一敌百并不为过,甚至可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大唐战神李靖曾带领区区三万天兵、五万胡兵横扫整个西域,靠得就是阵法。
加入大唐军队后,乙天卓才明白大唐对阵法的重视,几乎将其当成性命一般珍视。他们操练得很辛苦,从基础的一兵、一伍、一列开始,一直到全军,都要做到“立兵伍,定行列,正纵横”。
方阵可攻可守,攻守平衡。圆阵可用来进行环形防御。锥形阵则需要集中演练。在抵挡住蛮军兵团的冲锋后,大唐军队往往会用此阵法冲锋。它可以迅速变出前锋如锥形的战斗队形,前锋尖锐迅速,两翼坚强有力,突破、割裂敌人的阵型,迅速扩大战果,是一种强调进攻突破的阵型。除了这些,还有其他基础队形,比如可以用作迂回包抄的雁形阵,以及可以保卫侧翼安全的钩形阵。
后来他逐渐涉及了一些更复杂的阵法,比如由李靖将军发明并编练的六花阵。所谓六花阵,是像“六出花”的阵型。中军居中,中军周围分布前军、左军、左虞侯军、后军、右军、右虞侯军。六花阵有圆阵、方阵、曲阵、纵阵、锐阵五种阵型,这五种阵型又各有五种变化,共有二十五种变化。指挥大将可根据不同的敌情、地形、攻防等需要,采用不同的阵型。
最让乙天卓感兴趣的是鸳鸯阵。鸳鸯阵以十二人为最基本的战斗单位,最前面为两个牌手,分别是两名手持大方盾的刀盾手,其中一个为队正。刀盾手后面跟着六名长枪手,再后面是四名手持横刀的短刀手。
作战时,刀盾手以方盾做防护,其余十人排成纵队,躲在刀盾手后面。待敌人冲锋时,长枪手和短兵手一共十人,先后以硬弓、软弓齐射,袭击敌人。等敌人进入其攻击范围,他们改以长枪手为进攻主力,击杀敌人。每人各司其职,不得擅自攻击和退缩。即使被敌人围攻时,如果没有攻击指令,短刀手也不能攻击敌人。刀盾手倒下后,由短刀手接过方盾,其次是长枪手。总之,刀盾手总能战斗至最后一人。
这是鸳鸯阵最基本的阵形,很多阵形可以由鸳鸯阵组合而成。这是乙天卓最喜欢的训练。他对《武经总要》非常痴迷,一看就是几天。对于另外一本兵书《八阵》,他倒背如流。
有时,等全屋人睡着后,他来到屋外,借助月光,用石子在地上把阵法绘制成图形,并用砂石模拟士卒,让他们变换队形,进攻、撤退,演绎得不亦乐乎。这是绝好的麻醉自己、忘记乙奴的方法。
白天进行队形操练时,他在阵形中跑来跑去,很快成为操练将官的得力助手。不久,他升为队正。三个月后,他又升为旅正。
四个月后的一天,他和金思、比乐正在给横刀上油,秀才曹进来,手里拿着一份委任状,对他们笑道:“真相大白了,谁是二团的新校尉哩?”
秀才曹的目光投向金思,又转向乙天卓,随后把委任状交到乙天卓手中。
乙天卓双手拿着委任状,无辜地望向金思。
金思脸色冰冷,什么也没说,转身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