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第七十八章)

书名:道可道:《老子》的要义与诘难 作者:熊逸 本章字数:4535 下载APP
世间没有比水更柔弱的,冲击坚强的东西没有能胜过它,因为没有什么能代替它。
弱胜过强,柔胜过刚,天下没有人不知道,但是没有人能实行。
因此有道的人说:“承担全国的屈辱,才配称国家的君主;承担全国的祸难,才配做天下的君王。”正面的话好像反话一样。(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
《老子》哲学惯于以柔克刚,所以水、牝(雌性)都是褒义的,很值得效法的。[73]
我们都知道水滴石穿的道理,如果亲眼看见屋檐上一滴滴的水珠长年累月之下竟然滴穿了地上坚硬的石头,那种震撼的感觉一定不轻。但是,这能用来说明“弱之胜强,柔之胜刚”的道理吗?
生动鲜活的个案历史信息不但影响着我们的判断,也影响着《老子》作者的判断。要举出反例是轻而易举的:我们既有“水滴石穿”这个成语,同样也有“以卵击石”这个成语;谁都知道水滴石穿,谁也一样都知道鸡蛋不能碰石头。
问题出在哪里呢?很简单,所谓“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只是一个假象。
“以卵击石”也可以成功吗?当然可以,不过,除非按照“水滴石穿”的方式,鸡蛋才能战胜石头。也就是说,我们可以拿一千万只鸡蛋去砸碎一块石头。或者换一个例子,一万只小狗可以打败一只狮子。
是的,在水、鸡蛋、小狗慢慢积累数量或者积累时间的过程里,强弱之势已经悄然逆转了。或者试想一下,在与水滴石穿同样的时间段里,用锤子来砸石头是不是能砸得更穿?这就是《淮南子·说山》讲的:如果只割一下就住手,就算莫邪的宝剑也割不下一块肉;只要持之以恒,马尾巴也可以锯断玉石。
水,之所以能胜强、能胜刚,前提必须是有足够大的量——要么是空间上的巨量(滔天巨浪可以掀翻海船),要么是时间上的巨量(积十年之功滴穿一块石头)。所以,“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只是一个假象,其背后的实质是以数量胜质量。看到这层道理,就会知道这其实不是以柔弱胜刚强,分明是以“更刚强”胜刚强。
所以,为什么“天下没有人不知道,但是没有人能实行”呢,很简单,只是因为积累不起这个量。若想靠着一块石头一锹土的办法把家门口的大山移走,这种事确实算是“弱之胜强,柔之胜刚”,但只有愚公一家人这么做,再没第二家人耗得起。
刘向《新序·杂事二》还讲过这样一个故事:邹忌以琴艺议论治国之理,齐宣王非常赏识,任他为相,而以淳于髡为首的许多稷下学者很不服气,决定要为难一下邹忌。面对淳于髡等人一连三次设下的言辞陷阱,邹忌都能迅速地做出正确回答,使对手只好悻悻而退。刘向议论这件事说:人们之所以珍视干将莫邪,是因其可以削铁立断;之所以珍视骏马,是因其可以千里立至;如果不在乎旷日持久,那么蚕丝积多了也可以吊起大石,驽马走久了也可以到达远地。所以说聪明敏捷是很重要的,子贡称赞颜回“闻一以知十”,这就是称赞颜回的思维敏捷。
精通辩证法的老子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刘向的这个问题,似乎在辩证法上输给了道家后学。《庄子·秋水》谈事物的有用、无用、大用、小用之辩,说常有人讲“为什么不只学正确的而抛弃错误的呢”,这就像只效法天而不效法地,只取法于阴而不取法于阳,实际上是行不通的。
学问到底是越发展就越精细,老子这回还输给了后世的易学家们。水的性质以及一件东西兼具强弱两性,这都是易学家们喜欢讨论的话题。比如,Tze-ki Hon分析苏轼在《东坡易传》里为什么很喜欢用水来打比方,说这是因为水传达了两个重要的信息。首先,水总是流动不居的,所以是宇宙的一个完美象征;其次,水总是会根据环境来改变自己的形状,它从来不和环境搞成对立的关系,而是使自己成为环境的一部分。所以,水既是强的,也是弱的。说它弱,因为它从来都随环境而改变;说它强,因为无论什么障碍都不会使它停住脚步。(The Yijing and Chinese Politics)
不过,也确有一脉道术只法天而不法地,只法阳而不法阴,这便是道教全真派。全真派修炼内丹的理论正是如此,认为天属阳,地属阴,人居天地之间,负阴抱阳,人若能固精守神,涤除全部的阴而达致全部的阳,便可以与天为徒。
在这个问题上,《庄子》与全真派的理论矛盾就不知该如何调和了。
《老子》接下来以“弱之胜强,柔之胜刚”比附了一个治国的道理:“承担全国的屈辱,才配称国家的君主;承担全国的祸难,才配做天下的君王”,这再次走进了一个思维误区,做了一个不大恰当的类比。
即便从常识看,“承担全国的屈辱,才配称国家的君主……”,这句话好像很难理解,我们更熟悉的是一国之主作威作福的无上风采,不过《老子》这话事出有因,恐怕也不是自己的原创。——《左传·宣公十五年》记载,楚庄王攻打宋国,宋国向晋国告急,晋景公准备出兵援宋,但大臣伯宗劝阻说:“古人说过,鞭子虽然长,也打不到马肚子。上天如今正在眷顾楚国,咱们可不能和楚国开战呀。晋国虽然也是大国,但不能违背天意。川泽容纳污秽,山林藏着毒虫,美玉暗含着瑕疵,国君忍受着耻辱,这是天之道呀,您就忍一忍,别发兵了。”
伯宗讲到国君要蒙受耻辱,说了一串很华丽的排比句:“川泽纳污,山薮藏疾,瑾瑜匿瑕,国君含垢。”参照之下,我们就能够理解“国君含垢”和“受国之诟,是谓社稷主”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那么,“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又有什么出处呢?《老子》讲的这种情况,在上古社会或许还真的比较多见。郑振铎先生的《汤祷篇》是从民俗学角度重新解读古史传说中的商汤要烧死自己来求雨的传说,商汤就是典型的“受国不祥”的角色。郑先生还举了许多国外的例证,恰好适合佐证《老子》的这个道理:
希腊古代神话里,曾有一个可怖的传说:Athamas做了Achai地方的国王。古代Achai人在饥荒或瘟疫时,常要在Laphystius山的高处,把国王作为牺牲,献给Zeus。因为他们的先人告诉过他们,只有国王才能担负了百姓们的罪:只有他一个人能成为他们的替罪的,在他的身上,一切毒害本地的不洁都放在他们身上。所以,当国王Athamas年纪老了时,Achai地方发生了一场大饥荒;那个地方的Zeus祭师,便将他领到Laphystius山的高处而作为Zeus的牺牲……我们的汤祷的故事和此是全然不殊的。汤的祷辞:“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的云云,也可证其并不是什么虚言假语。
后来的帝王,无论在哪一国,也都还负有以一人替全民族的灾患的这种大责任。我们在希腊大悲剧家Saphocles的名剧Oedipus the King里,一开幕便见到Thebes城的长老们和少年人,妇人们,已嫁的未嫁的,都集合于王宫的门前,有的人是穿上了黑衣。群众中扬起哭喊之声,不时的有人大叫道:
“俄狄浦斯!聪明的俄狄浦斯!你不能救护我们么,我们的国王?”这城遭了大疫,然而他们却向国王找救护!但在比较文化进步的社会里,这一类的现象已渐渐的成为“广陵散”。国王也渐渐的不再担负这一类的精神上的或宗教上的大责任了。然而在我们的古老的社会,却还是保存了最古老的风尚,一个国王,往往同时还是一位“祭师”,且要替天下担负了一切罪过和不洁——这个不成文的法律到如今才消灭了不久!
《老子》的作者或许就是受到了上古传说的影响吧!而从人类学家弗雷泽的研究来看,在比较原始的社会里,国王或者大祭司“受国之诟”或“受国不祥”是一种具有普世意义的情形,而且比柴堆上的商汤更值得现代读者怜悯的是,许多国王仅仅因为衰老或是疾病,就要被他的臣民们“理所当然”地杀死。这是因为他们怀有这样一种信念:他们的安全是和神人或者化身为人的神的生命联系在一起的,所以很有必要在国王或大祭司刚刚出现衰老或疾病的苗头时,就把他们杀死,以便把神的灵魂转给一个精力充沛的继承者。
从可操作性来看,疾病还算便于判断,但衰老该用什么标准来衡量呢?在希卢克人那里,一位国王“衰老的重要征兆之一就是他不能满足他的妻子们的性欲。他的妻子非常多,分住在许多房屋里。当这种衰弱的征兆表现出来的时候,妻子就向酋长报告”。国王的下场是非常凄惨的,他会被关在一间专门的小屋里,被活活地饿死、闷死。
类似的风俗“在非洲这一带似乎一直流行到现在。在法佐尔的某些部落里,国王每天要到一棵特定的树下审理事务,如果因为害病或任何其他原因一连三整天不能履行这项职务,他就要被用绳圈吊在这棵树上,圈里安装了两把小刀,国王身体的重量拉紧绳圈,两把刀就割断他的喉咙。”(《金枝》)对于饱受政府作为或不作为之困扰的一些现代国家来说,这种原始迷信或许还能有些借鉴价值。
随着文明化的进程,国王们不再需要承担那么多的风险了。但国家性的灾难依然是个棘手的问题,是非常考验政治技巧的。对于奉行道家理念的统治者来说,还要额外面临一个问题:如果也以类似的(当然会温和得多的)方式来“受国之诟”,或者“受国不祥”,会不会违反“无为”的宗旨呢?
如果国家出了什么严重的问题,总得找个替罪羊,也好给群众一个情绪宣泄的孔道,只是这个角色不再由国王扮演了。在古希腊时代,“最热闹、最明媚的殖民都市之一马赛,一遇到瘟疫流行,就有一个出身穷苦阶层的人自愿来做替罪羊。人们用公费整整养他一年,拿精美的食物给他吃。一年期满时就让他穿上圣衣,用神枝装饰起来,领着他走遍全城,同时高声祷告让人们的全部灾害都落在他一人头上,然后把他扔出城外,或在城墙外由人们用石头把他砸死。”(《金枝》)只不过这是一种常规的、制度化的东西,与其说是政治,不如说是风俗。
在政治层面上看,前文讲过,中国历代有许多知识分子在制度上争取相权,一个重要理由就是皇帝不能犯错,宰相成为问责的尽头,处罚宰相就等于杀掉那只替罪羊了。
的确,历朝历代,《老子》这句话确实被打了很大折扣地奉行过,皇帝会在天灾人祸的艰难时刻下个罪己诏,而在真正需要严厉处理的时候,“受国之诟”和“受国不祥”的自然就不会是皇帝本人了。
一场社会风波之后,总需要有人来“受国之诟”和“受国不祥”的,这也算一种因循之道,顺应人心和顺应大势。人们的满腔怒火需要一个发泄的渠道,人们的满心希冀也需要寻到一扇明亮的窗子,至于谁会是那个倒霉蛋,他或他们是否真的罪有应得,很少有人关心,就算想关心也往往看不明白。
所以,用“受国之诟”云云来说明“正言若反”,说服力不是很强,但这并不妨碍“正言若反”本身是一句很高明的道理——这是《老子》又一类典型的思维方式。
有很多高明的道理既有文雅的表达方式,也有粗俗的表达方式,适用的人群不同,但意思是一样的。高知嘴里的一句“画蛇添足”并不比小贩爱说的“脱裤子放屁”阐释出更加深刻的哲理。
同样,“正言若反”也有一套对应的平民版的表达方式,很便于我们理解,那就是“打是疼,骂是爱”。似乎事物发展到了极致,便会呈现出一种与自身相反的姿态,如果用诗的语言表达,就是杜牧说的“多情却似总无情”,或者纳兰容若说的“谁道情多情转薄”。
这类的话,在《老子》里边俯拾皆是。钱锺书先生说,这就是修辞所谓的“翻案语”(paradox)与“冤亲词”(oxymoron),是全世界的神秘主义者们最爱用的。
钱先生对此还专门做过分类,说第一种类型是:有两个词,常人都以为它们的意思相同或相合,比如“声”与“音”和“形”与“象”,但被翻案语这么一搞,相同的变成了相异,相合的变成了相背。“大音希声,大象无形”(《老子》通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