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第六章 魔幻英伦

书名:万人如海一身藏 作者:独木舟 本章字数:11169 下载APP
伦敦
  天蒙蒙亮的时候,我们便已经到达了机场。
  十月初的北京,残留着盛夏的余温,人们都穿得不多。
  上飞机后,一直往里走,路过头等舱、商务舱、超级经济舱,终于在经济舱里找到了我们的位置。
  空间非常逼仄,我的位子靠窗,塞上耳机,叮嘱坐在中间的友达:“你上厕所的话叫我一起,别让走廊边儿的小孩儿起来两次”,然后我头一歪,迅速睡着了。
  中间发了两次飞机餐,小小的机舱里弥漫着浓烈的食物的气味,大多数人都在睡觉,一片昏沉。
  有时觉得,长途飞行就是某种意义上的与世隔绝。
  在这个密闭的狭小空间里,你被迫切断了自己的一切社会属性,你和你的手机一起被关机,等待重启。
  
  从北京出发到伦敦降落,整个航程是十个小时。而英国和中国的时差为七小时,于是在飞行了一个漫长的白天之后,我们走出机舱时,外面仍然是白天。
  新鲜的空气令人神清气爽,可我的大脑还是处于一种错乱状态。
  年轻时坐一夜火车,挺着脖子也能睡着,到早上依然精神抖擞。那时候我并不知道这其实是生命的能量,更不知道这种能量会随着时间慢慢消减。
  
  过海关时,发生了一点儿小插曲。
  眼看快轮到我们了,友达严肃的、小声的跟我讲:“待会儿你不要乱说话哈,都到了这儿了,别因为说错话过不去,会很麻烦的。”
  我心领神会:“嗯嗯,你放心吧!”
  倒霉的友达,万万没有想到,我虽然答应得好好的,可真正轮到时,还是出状况了!
  给我们办理入关的是一位白头发的英国叔叔,问了友达几个问题,友达也对答如流。气氛和乐而友好。
  本以为这就完事了,没想到,英国叔叔又看向我:“你以前来过英国吗?”
  极度瞌睡加上本来英语就不流畅的我,虽然脑子里第一反应的是“不,这是我第一次来贵国”,可是一张嘴就是“Yes.”
我话音还没落,英国叔叔立刻双目射出精光,十分警觉的模样:“嗯?你以前来过??”看他那个架势,只要我再说错一个单词,他马上就要把我们的护照扣下了!
  
  事后,友达说自己“那一瞬间死的心都有了”,恨不得掐死我……好在当时他还分得清轻重缓急,先向海关解释:“先生,不好意思,她是学日语的,英语不是很好,误解你了意思。我们都是第一次来英国。”
  啊……
  英国大爷眼睛又亮了一下:“wow~你会讲日语呀。”
  “是的,一点点而已。”我回答,心里还在琢磨是不是要给人家表演几句,同时,我感觉到友达眼神像刀片一样在剐我。
  
  过了海关,友达擦了擦冷汗,埋怨我说:“以后你没有把握就不要说了啦。”
  我可不认同哦:“那怎么行,语言不就是越说才越进步嘛。”
  
  搭地铁去市区时,刚好卡在了伦敦的下班时间,那个拥挤的程度一点儿也不逊于令人闻风丧胆的北京晚高峰。一眼看过去,车厢里什么肤色、什么年纪的人都有。大多数人都低着头看手机,也有绅士装扮的男子站着读英文报纸。
  电车驶入市区,夜色中的伦敦映在车窗玻璃上。
  漫长的旅程,这不过是刚刚开始。
  从地铁站出来,发现外面已经完全天黑了。又走了十几分钟,就在我觉得自己马上要冻死或者饿死的时候,电子地图显示,我们已经到达目的地:Alison的公寓。
  以前也住过一些家庭式旅馆,但都是独立空间,而这次不一样。
  Alison出租的只是一个房间,这意味着我们要在同一个空间里生活好几天,我想多少会有点儿互相干扰吧。
  嗯,确实是有点儿忐忑的……一边这样想着,一边就看到电梯门开了。
  
  在公寓门口,我第一次见到Alison。
  
  她显然已经不太年轻了,笑起来的时候,皱纹和笑容一起在脸上荡开。
  她介绍我们看房间,然后一一解释:“这是卫生间和浴室,这是客厅……这是厨房,餐具你们可以随意使用,冰箱里有牛奶、果汁和蜂蜜,你们可以自己拿。
  客厅也是共享的,摆着餐桌椅子,一架钢琴,一张拐角沙发。
  一位胖胖的老先生从沙发上起来,笑着和我们握手,我很自然以为这是Alison的丈夫,但并不是,只是她的好朋友而已。
  那就是我们的初次见面,只是礼貌的稍微寒暄几句,并无多话,大家都很克制热情。
  我们把行李放好,出门觅食,在冷风中穿过了两三条街,终于看到了一家还没打烊的餐厅,走进去才发现原来是专门卖各种啤酒的,还搭配着一些薯条薯片之类的零食。
  因为实在是太累了,也懒得换地方了,就索性一人要了一大罐啤酒,一份薯条,越喝嘴里越苦,还要互相鼓励:“我们在倒时差呢,一定要坚持到平时睡觉的点儿啊。”
  
  坐在街边的长椅上吹了一会儿风,
  在伦敦的第一个夜晚,陌生又很平静。
  
  同一个季节,伦敦比北京冷得多。
  早上稍微开一点儿窗户,就能闻到空气里“冷”的气味。我想起自己出发之前,在英国留学的小妹妹们都给我留言说“这边好冷,你要多带点厚衣服啊!”,而我似乎根本没有真正理解她们说的话。
  箱子里最厚的两件衣服是一件卫衣和一件兔毛的开衫……不敢相信我竟然还带了一条白色的蕾丝裤子,能露出整个脚踝的那种。
  
  我默默的关上箱子,什么话也不想说。
  
  
  在那样一个清冷的早晨,我急需一杯热咖啡。
  就在此时,我看到了街角的Regencycafé。
  看起来,它好像是整条街上唯一可以吃到早餐的地方。门口有一群西装革履的人在排队,而当我们准备站在队尾一起排的时候,神奇的事情发生了:服务生推开玻璃门,排队的人们“唰”的一下全进到餐厅去了。
  我心里轻轻的“呀”了一声,不明白怎么瞬间多出了这么多空位子来。
  
  在过去很久以后,我还能清楚的记起那家店里面的样子。
  装潢简洁,透出一种复古的时髦,像是从80年代起就没有改变过。桌椅是最简单的样式。白色瓷砖墙壁上贴着几张旧杂志的画报,其中一位画报模特是凯特莫斯,照片的拍摄背景正是这家咖啡店。
  
  粗粗看过去,客人们仿佛都是本地人,状态松弛,店内几乎没有游客面孔——除了我们。
  我们似乎是误打误撞的找到了一家地道的老店。
  点餐台里的女士嗓门大得惊人,厨房每出一份餐,她就以响彻云霄的声音冲着店内大声喊道:“吐司、培根、煎蛋、西红柿!”然后相应的客人就跑过去柜台取餐。
  西红柿对半切开,切面稍微煎过,有一点点焦黑,非常好吃。
  黑咖啡香浓,一杯回魂。
  
  不久之后,旅行即将结束,我在梳理旅程的时候发现,关于“吃”的回忆,乏善可陈。就像大家说过的那样,英国的确不是一个以美食著称的国家——尤其是对于我们擅长烹调的中国人来说。
  或许是因为我很年轻的时候一直在穷游,而那些经验到今天依然能够帮助我最快的适应任何地方。可惜友达在第三天就撑不住了,一直恳求我:“舟舟,求求你把你箱子里的方便火锅拿出来吧!”
  “不行啊,那个是要带去爱丁堡吃的呀。我说了要带三个吧,你还嫌占地方。”
  ……
  “算了,明天早上继续去Regency吧。”
  
  住在伦敦的日子,Regencycafé在某种程度上成了我们的精神支柱和一种习惯。每天早晨我们都会花一点儿时间去那里吃一份早餐,坐一会儿,然后再马不停蹄的去各个景点。
  收银的女士一天一天中气十足,精神抖擞,好像暗地里掌握了某种不得了的独门武功。
  坦白讲,这家咖啡店的早餐其实没多少花样,来来去去就是那几种食物搭配成不同的套餐。如果有朋友看了我写的文字,按图索骥找过去吃一顿,也许会说“不过如此啊,根本不值得天天去啊。”
  
  是的,它的味道绝对没有达到让人惊艳,念念不舍的程度,但食物都是现做的,带着铁板的温度,比起连锁快餐里的陈列在冰柜里的三明治、番茄汤和各种沙拉,“趁热吃”是让人感动的。在我们的饮食文化里,论多好吃的东西,一旦放凉了,味道就打了折扣。
  还有那种有点儿迷幻的气氛,你坐在那里仿佛坐在老电影里:每一个早晨都是悠闲的,没有什么非要赶着去做的事,周围的人们也和你一样慢悠悠的吃着早餐、跟朋友聊聊天或是一个人安静的看报纸……
  那个场景,就像我们平时说的“生活的样子”,但你知道,真正的生活根本不是那个样子。
  在去英国之前,友达就问过我:“如果只能选一个景点,你最想去哪里?”
  简直好笑。
  
  “这还用问?当然是大英博物馆。”
  
  大英博物馆,又名不列颠博物馆,是世界上规模最大、历史最悠久的四大博物馆之一,再对历史不关心的人也听过它的名字。
  当我站在博物馆门口,抬头望着这座巨大的白色建筑时,心里有种说不清楚来由的敬畏感:我来了,终于。
  也许是因为它实在太著名了吧,盛名总是会给人造成一些压力,尤其是这盛名之中又包含着那样沉重而复杂的意义。
  
  以前去罗马和佛罗伦萨观光时,也观参过不少著名的教堂、美术馆和各种文艺圣地。那些建筑宏伟壮观、美轮美奂,从文艺复兴时期保存下来的各种艺术作品也令人惊叹不已……但说到底,那终究只是作为一个异国游客的感受。
  你很难在短时间里了解清楚那些历史、宗教和艺术的脉络,而你也并不会因此而感到有多强烈的遗憾,
  你看完米开朗琪罗的画,出去转个身,只想赶快去买一支Gelato。
  
  但大英博物馆里和它的文物藏品……那是不一样。那不是独属于某一个国家、某一支历史和文化、更不局限于某一种传承。
  它们原本就来自世界,属于全人类。
  
  “我最想去中国馆,”我暗戳戳的有点儿兴奋,对友达说:“看到自己国家的东西啊应该会感到很亲切吧。”
  可是,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当我好不容易来到了大英博物馆,在我三十岁高龄的这个秋天——各位游客——中国馆,闭馆噜!
  既然看不了中国馆,那就去看埃及馆吧。
  我原本有点儿担心会不会看不懂啊,注释不仅是全英文,而且是海量的专业术语,光是查词典都能累死(以我对自己的了解,我大概查二三十个单词就要不高兴了)这个担心很快就解决了,因为服务台有多种语言的讲解器可以租。
  
  走进埃及陈列馆,我倒吸一口气,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是:大不列颠哇,你们这是把埃及整个都搬空了吧!
  
  埃及文物馆分为木乃伊和埃及建筑两个馆,是大英博物馆里最大,也最有名,最吸引人的专题陈列馆之一。
  根据资料显示:埃及陈列馆内有大型的人兽石雕、庙宇建筑、木乃伊、碑文壁画、镌石器皿及各种首饰,展品的年代可上溯到5000多年以前,藏品数量更是多达10万多件。
  我沿着文物编号一路看过去,既觉得震撼,又觉得害怕。
  玻璃柜中无数具木乃伊、各种出土文物和它们所代表的璀璨的人类文明,我们这些现代人根本无法现象,它们在战火中是经历了怎样的浩劫,又是被如何带到了这里。
  
  被誉为大英博物馆镇馆之宝的罗塞塔石碑,安静的陈列在玻璃柜中,上面密密麻麻的刻着三种文字:古埃及象形文字、埃及草书和希腊文。
  游客们把玻璃柜围得水泄不通,一波人散去,很快另一波人又围了上来。
  “罗塞塔石碑最先其实是法国人挖到的,后来英军打败了拿破仑,这块石头就被英国抢了,双方争夺过它的所有权,最后还是英国赢了。”友达对照着资料,讲大意翻译给我听。
  “难道埃及就没想过要回去吗?”
  “要过呀。希腊也想把巴特农神庙要回去,经常搞抗议,那可是希腊的国宝啊,但是英国都不还。”
  “……”
  
  走到一楼,阳光从高处的窗口照进来,细小的灰尘在光线里飞舞着,那道光落在拉美西斯二世的巨型雕像上,他的面孔一半在明亮中一半在阴影里,有一种似笑非笑的神情。
  而他的周围,到处都是穿着五颜六色的现代都市人,不同肤色,讲不同的语言,那是现代文明的样子。
  我静静的站在一个角落里看着这一切,眼前的画面散发出奇怪的割裂感,仿佛跌入一种时空的错乱中。
  在有着千百年历史的文物面前,我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一种虚妄,一种突如其来的、由心儿生的“空”,你在时间的观照里明白了什么是不朽、什么是须臾。
  沧海桑田,人生如蜉蝣。
  在几个小时的时间里,我只看了三四个馆——还是以走马观花的速度。如果想要认真细致的逛遍大英博物馆,大概需要花上完完整整好几天吧。
  傍晚时,我独自在罗素公园里待了一会儿,内心感觉安宁。
  隔着一条街的距离望向大英博物馆,清晰的知道,这是一个值得一来再来的地方。
  
  花丛里有一枝开过头了的粉白色花朵,马上就要掉落的样子。
  那是我在这一年见到的最后一枝月季。
  去肯辛顿宫的路上经过海德公园,在公园里走了二十分钟就完全爱上了它,甚至觉得去不去肯辛顿宫都不是那么要紧了。
  金发的女生在公园里跑步,身材紧致,线条流畅,真真是“一丝赘肉也无”,连打死也不肯运动的我都想换上运动鞋,跟着跑个几公里,可见那里的气氛有多好。
  空气很新鲜,有大片柔软的草坪和不计其数的大树,已经是秋天的尾声,遍地都是金黄的银杏叶子,让人感觉实在太适合铺上一张野餐垫,坐下来喝杯咖啡,吃份三明治,装模作样的谈谈电影或者文学,顺便观赏不远处的湖面上悠闲自得的天鹅。
  
  在一张长椅上坐下,我心神恍惚,思绪飞往久远以前。
  
  第一次看见“海德公园”这个词,是在亦舒的某本小说里。
  男主角爱慕一名女子,但那偏偏是自己未婚妻的亲姐姐。他知道这份情感有悖道德,于是只能压抑在心里。
  可是爱情这回事……你从左边捂住了,它就会从右边满溢出来,费尽心机也无法掩盖。小说中也一样:男主句的心思,姐姐感觉到了,妹妹也感觉到——就在那对男女商量着要向她坦白时,她先出手了——“我已经有身孕,是双胞胎”。
  情势急转直下,这场仗根本没得打。
  美人姐姐黯然远去,男主角同未婚妻结婚,不久后孩子出世。
  他在这段婚姻里始终心不在焉,三魂七魄有一缕无法归位,后来妻子提出离婚,并将姐姐的去向告知他:“她在伦敦。”
  男主角飞过小半个地球去到伦敦,找到那个地址,美人却不在家。笔锋一转,美人在海德公园写生——这便是我第一次知道世界上有这样一个地方。
  小说中描述得十分凄清。
  在湖边,男主角凝望着佳人背影,心里无限感慨,如鲠在喉,却终究没有上前惊扰她,转身离去了。
  这是整篇小说中我最喜欢、印象也最深刻的一个情景。
  
  经历过爱情的人才知道,往前那一步是容易的,转身这个动作才最难。
  师太以极其聪明的方式,写出了欲言又止的深情。
  
  老家的书柜里至今摆放着几十本亦舒的旧版小说。现在想起来很不可思议,我那时并没有零用钱,家里也没有人支持我看课外书籍,这些书是怎么来的?
  一开始应该是从早餐钱里抠,后来有了一些稿费,可以大大方方买自己喜欢的书,再偷偷摸摸带回家。
  我的学生时代,互联网还很遥远,最让我们感觉幸福的事情就是可以看自己想看的书和漫画。尽管你隐约的知道那似乎不太好,知道是那是“不务正业”,但同龄女生在一起聊天,都会说些仿佛是赌气的话:等长大了,要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要有专门的书房,摆巨大的书柜,要不被任何人限制的看所有自己想看的书。
  那时候我们当然想不到,十几二十年过去了,世界涌现出了千万种比读书要好玩得多的东西。
  没有人再干涉我们读书的自由,我们却不再爱看书了。
  拿起手机就是一天,抬头望窗,西边的天空已是残阳似血。
  
  每当我读她的书,就会想起在十几岁的时候,一切都很贫乏,眼中的世界还是纯白的,而舌尖第一次触到那种香甜的滋味,你永远也不会忘记。
  她以极其浅显易懂的文字,写女性一生中最深刻沉重的真理。
  
  她倡导女性要坚强,自尊自重,经济独立,认真工作,切勿怨天尤人,撒泼打滚,把自己弄成一滩烂泥。
  TVB的剧里爱说“做人最重要是开心”,
  但亦舒告诉我们——“做人最要紧是姿态好看”,“莫像小捞女找到户口”。
  捞女是指抛弃尊严,用肉体换取金钱的女子。用词极其狠毒是不是?但直白易懂,令人过目难忘。
  她教我们认清人生中残酷的那些部分。社会是丛林,处处都有陷阱,怎么办?不怕,你看她怎么讲:一件事情看起来好的不似真的,那它的确不是真的。
  她从来不粉饰经济的重要性,笔下那些出身于中产的女主角总是有好学历,好家世,好品味,但她同时把一个女生的好教养说给你听:真正的淑女,从不炫耀她拥有的一切,不告诉别人她读过什么书,去过什么地方,有多少件衣服,买过什么珠宝,因为她没有自卑感。
  
  跟年少时也爱读亦舒的女朋友聊天,我们说,今时今日养成这么冷漠刁钻又刻薄的性情,只怕多少是受了她的影响。
  但她当真只有清醒吗,也并非如此,看她写少女心事的句子“我真寂寞,我寂寞得希望有人二十四小时陪着我,向我说我爱听的话,同我做我爱做的事,永不休止地爱护我忍耐我。”如此精准传神的表达出渴望被人爱护的小女生心情。
  我们也都有过那样的阶段,只是随着时间而成长,生活的狂风暴雨兜头而来,脸皮磨厚了,心磨硬了,那些娇滴滴的话语自然也说不出口了。
  
  她也坦白指给你看生命的困境,男友或是丈夫变心怎么办,除了“杀掉他,吃了他,骨头埋在后院里”之外,你还有其他选择“请他走,再见珍重,不迭不送,然后振作地过生活”。
  不自救,人难救。
  轻描淡写,却自有乾坤。
  
  我最爱的那本小说《圆舞》,读了一百遍有没有?成年后去长沙生活,一直带着,后来来北京,打包行李时把它和一整套《哈利波特》都装进箱子里。
  书页已经发黄,纸张变得又薄又脆,像上个世纪的东西。尽管每一个段落都烂熟于心,可每隔一段时间还是想翻一翻,看一看。
  这是文字的魔力,也是亦舒的魔力。
  
  渐渐的,她书中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于现在的思潮来说,好像显得有一点儿老派了。
  比如她爱说,最美的女子是“美而不自知”,认为那是最高级别的美女,不滥用自身得天独厚的优势。
  而在如今,你绝对见不到任何一个漂亮姑娘是不知道自己漂亮的,换而言之,我们这个时代的美人,从小就明白美貌是优势,不需要任何人提醒。
  亦舒推崇的着装风格,是白衬衣卡其裤子,戴一只中性手表,利落大方,穿名牌要挑没有LOGO的款式,最好把几万块的东西像几百块的东西那样对待。
  而到了读图时代,网络上充斥着各种真真假假的名牌照片,像一种甜美而虚幻的梦。
  她笔下最招人喜欢的男生,并不是因为长相英俊,而是衣着干净整齐,品性端正纯良,正直,有头脑,在自己的专业领域里有建树的男性。
  那仿佛也是很久之前的标准了,当代社会最看重的是男子的财富,抑或皮囊。
  
  自然而然,我们这些在成长过程中受她教导的人,不知不觉都成了“老派人”。
  老派人有哪些毛病呢,太过内敛,有点儿迂腐,豁不出去。我们过分在乎“尊严”,又吝啬于真实性情的流露。
  很多年里,我读过不少才情艳绝的女作家,有波澜壮阔的故事,但是亦舒始终是最好读的,文字简洁通顺,架构直来直去,背景通常都是现代社会……无论何时何地,随手拿起一本都能读下去。
  她从不灌鸡汤,不撒狗血,笔法克制,有时甚至不近人情。
  她的小说,是一粒沙。
  一粒沙里,可观世界。
  
  我少年时代生活在市井小城里,关于真实的人性的东西看得太多,也感受得很深。
  而亦舒的小说,是完全不同于我生长环境里的另一个天地,是一个电光幻影般的绮丽世界。那个世界对于我的影响,不是创作上的,不是激励我将来要成为一个写作的人,而是告知我:女性的一生充满了诸多难以预测的磨难,唯有孕育出一个完整而坚强的人格,才能够承受得了这些。
  年岁越大,你越知道,真实世界是复杂的,任何人的教导都不足以完全应对你面对的问题和苦恼,只有你自己内心的坚守,是风雨飘摇中的锚。
  
  我在多年后看到的海德公园,丝毫没有辜负我少年时代的想象,它实实在在是那样一个人间好去处。
  站在湖边,风吹过来,我几乎真的以为,这里曾经有过那样一个故事。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过那样一段感情。
  再过多少年,我都会记得Alison带我去见识的那个夜晚。
  
  在伦敦的倒数第二个晚上,暴走了一整天的我和友达百无聊赖的坐在公寓客厅里,我打开相机下载照片,每张都十几兆,同一个场景拍了无数张:闭眼的、咧嘴的、头发飞起来全盖在脸上的……
  下载完一看,我差点气死:“怎么把我拍成这个鬼样子哦,又矮又胖。”
  “你本来就长这个样子啊。”
  
  晚一点儿的时候,Alison回来了。
  
  这是我们第二次照面,除了入住那天之外,平时互相根本见不到。
  这种感觉有点微妙,明明同住一个屋檐下,却好像有着各自的结界。我最初以为的那些互相干扰和影响,一点也没有出现。
  
  和许多美好事物即将发生时一样,开头总是伴随着一点儿意想不到。
  Alison从厨房里出来,手里捧着一杯热茶,她没有像平时一样直接回去自己房间,而是来到客厅里,在我身边坐下来。
  “你们这几天玩得怎么样?”她微笑着问我们。
  这样近距离的看她,我确信Alison的确是阿姨辈的人了,但气质和体态都非常好,背脊挺得笔直,笑容也很亲切温柔。
  
  我把手机放在一边,回答她:“挺好的。我们去了大英博物馆、西敏寺和肯辛顿宫、丘吉尔纪念馆、还去了海德公园和摄政公园……”
  我像报菜名的一样把几天以来的行程从头到尾数了一遍,她一边听一边笑,心情大概有点像我平时在微博上看到别人说“舟舟,我去长沙玩啦,去了太平街、橘子洲、天心阁、解放西路……”
  
  Alison身上有一种很亲和的东西,让你不害怕靠近她,也不抗拒她靠近你。
  在后来聊天的过程中,我脑中慢慢拼凑出了一个更立体的Alison.
  
  她原本和孩子一起住在乡下,后来孩子也有了孩子。按照我们东方人的说法就是三世同堂,共聚天伦了,但她并不想过那样的生活,于是一个人来到伦敦,租下了这套公寓,独自生活。公寓地段很好,租金也贵,为了减轻一点儿房租负担,她便隔出了一个房间来做airbnb。
  “我偶尔会回乡下去帮他们照看孩子,”她解释说,又说:“但是长期生活在一起就不必了。我有我自己的人生。”
  “我喜欢音乐,在这里我有很多兴趣一致、志同道合的朋友,我们一起听音乐,聚会,你看到这个了吗?”她指了指我第一天就注意到的那架钢琴:“我还在学钢琴。”
  
  聊到后来,越来越松弛,我也说了一切过去的旅行经历和对其他地方的观感,像是香港、柬埔寨、印度、日本之类。
  Alison边听边感慨的说:“你们东方人,太勤奋了,假期那么少那么短,每天都在忙工作。”
  这种感触,不了解东方文化的西方人是讲不出来的。
  让我想起曾经在柬埔寨遇到的那对瑞典夫妻,听说我们只能待一周,他们露出了非常吃惊、又很遗憾的表情——遇到我们的时候,他们已经待了六周并且还将继续待下去。
  
  临睡前,我在房间门口发现了一张A4纸,上面是Alison的手写留言。
  大意是:听你们讲了那么多关于中国的有意思的事情,我也想带你们看看一个不一样的伦敦。明天晚上我会和一些朋友去一家爵士乐酒馆,如果你们有兴趣,可以一起去。车费由我来付,不要担心。
  末了,还很贴心的附上了那家酒馆的facebook页面。
  经过短暂的商议之后,我们给Alison回了信儿:明晚见。
  
  那是我们在伦敦的最后一个晚上。
  
  Alison穿了黑色连身裙,身形消瘦,红色的发卡别在耳边像一朵红色的花儿。
  我们坐车一路路过市区,路过伦敦塔桥,又路过了几条街,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院子门口停下来。一扇破旧的铁门,很难想象得到它后面藏着一间爵士乐酒馆。
  我们到得很早,只有几个客人三三两两的坐着,乐手们慢慢悠悠地做开场准备。我们找了一张位置偏角落的桌子坐下,Alison给我买了一杯鸡尾酒,那味道喝起来像橙汁。
  陆陆续续来了三四位和她年纪相仿的先生,Alison给我们互相做介绍:“这是我的朋友,”又转向他们:“这两个年轻人来自中国,是我家的租客。”
  “J—o—J—o”我在音乐声中不得不提高自己的音量,把名字拼给他们听。
  
  很奇怪,每当这种时刻,我总会想起多年前。那时候我没有英文名,青年旅社里的欧美男生每天听到Jenny叫“舟舟”就跟着起哄,叫我“JOJO”,从此之后我无论去到哪里,都会用它作为我的标记。
  对于我来说,再也没有比这更适合、更有意义的英文名了。
  它是一个开始,一个标志。就像《千与千寻》中千寻无意中进到另一个世界,被汤婆婆改名为“千”,而如果她忘掉自己本来的名字,就无法回去自己的世界。
  
  
  第一首歌的音乐奏起的时候,我简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眼前这个完全没有装修可言的小酒馆,像是突然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揭开了神秘纱幔,“唰”的一下,流淌出了金色的光。
  除了我们之外,所有人都起身去到舞池里跳起舞来——我瞪大了双眼——这些人刚刚坐在那里的时候,是那么平常的样子,你怎么能够想到就在几分钟以后,他们完全变幻成另外的样子——肢体如此灵活,姿态如此轻盈,无论身材胖瘦,每一个人都像是专业的舞蹈演员。
  一位年纪足以被称为“老爷爷”的男士,长相像漫画里的人物一样卡通,一时之间没有舞伴,竟然走过来向我伸出手。
  “Sorry~”我连连摆手加摇头,一直往角落里缩,只差没有直接告诉他:我不会跳舞!我是一只笨熊!
  被拒绝了的老爷爷也并不生气,耸耸肩,笑嘻嘻又去找下一位女士。
  
  一位腰肢并不纤细的女生,穿着短短的上衣,完全不在乎露腰,和一位挺帅的小哥在逼仄的小小空间你默契十足的你进我退,配合得天衣无缝。
  她眯起眼神,身心沉醉的样子,我很多年以后还能够清楚的想起来。
  一曲完毕,大家休息一会儿,擦擦汗,喝杯酒。Alison说:“这些人里,没有谁是为了性,或者想要挑逗谁来这里,大家都是单纯的喜欢音乐。”
  很快音乐响起,人们又组成了新的拍档继续跳舞,制造出一种欢乐永远不会停歇的气氛。
  
  我望着这间小酒馆,内心有种莫名的感激,贯穿了整个夜晚。
  
  好些年前,我和某人谈恋爱,过着近乎遗世独立的生活。他工作的时候,我一个人在阁楼上看电影,《午夜巴黎》、《午夜巴塞罗那》还有《爱在罗马》,年轻的我不止一次的被电影中的美、浪漫和自由所打动。
  “我也想过那样的生活,让我去看看那个流光溢彩的世界,给我一天或者一个夜晚也好。”
  不曾想到,多年以后,我坐在伦敦一个僻静院子的酒馆里,听乐手演奏着我完全不了解的爵士乐,看着眼前这鲜活的、热情的的陌生人们,这一幕就像是伍迪艾伦的电影的真实呈现。
  他们跳了整个晚上,在昏暗中,每个人闪着光亮。
  
  接近午夜,音乐终于停了,无论大家怎么喊“encore”,乐手都只是一边收拾乐器一边笑着说“周六再见吧。”
  我们起身,与Allison的朋友一一告别。那个邀请过我的老爷爷特地过来对我说“さよなら”,我愣了一下,赶紧笑着说:“我来自中国。”
  “下次再来,要一起跳舞哦。”有人笑着说。
  
  Alison送给我的CD和她写的那张留言条,我一并收进了文件夹里,珍而重之。像对待从前那些来自山川湖海的明信片、那些车票、门票和游乐券。
  懂得一期一会的要义,是我对命运最诚挚的感激。
  
  我知道,这种体会,并不会让人在两三天后还觉得“啊好想再来一次”。
  但五年后,十年后,甚至更久,你开着车在某个路口等着红灯,又或者是在厨房里洗一只餐盘,在那样一些平庸的时刻,你的脑子里会突然清晰的想起这一切。
  你会记得,我曾经有过那样一个夜晚,看到过世界的另一种的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