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第十四章写道:“一个聪明人受到了攻击,他会怎样办呢?卡图被打

书名:人生的智慧 作者:(德)叔本华 & 庄知蓓编 本章字数:20058 下载APP
第十四章写道:“一个聪明人受到了攻击,他会怎样办呢?卡图被打了一记耳光后,并没有为此烦恼,没有去报复,也没有宽恕对方。他只是对这件事采取不理睬的态度。”可能有人会说:“那可是聪明人啊。”是的,可是你们就是傻瓜吗?也许是的。显然,古代人对骑士荣誉的规则没有概念,原因很简单,他们看待事物的方式简单自然、不带偏见,所以不受这些无耻、愚蠢的行为影响。挨了别人一记耳光,他们就只是认为这是一记耳光,轻微的小伤害罢了。而如今的人却觉得这是天大的事情,是一个悲剧,就像高乃依的《熙德》,或者描写德国市民生活的悲剧《环境的力量》——完全可以改名叫《偏见的力量》所写的。如果法国议会中有人被打了一记耳光,那么这件事的反响可以遍及整个欧洲。如果那些信仰骑士荣誉的人不喜欢我所援引的古老经典事例,那么我便推荐狄德罗[3]的《宿命论者雅克和他的主人》给他们,里面德格朗先生的故事会对他们的胃口。这是一部描写人们坚守现代骑士荣誉的杰作,希望他们喜欢这本书并受到启迪。
我所说的一切都表明,骑士荣誉的规则不是出于人的天性,而是一种人为的结果。它的根源也是显而易见的——它显然是人们习惯用拳头多于用脑的产物。当神权束缚了人们的思想,中世纪开始推行骑士制度后,骑士荣誉开始大行其道。那时,人们不仅依赖上帝保佑自己,还依赖上帝做裁决。遇到疑难问题时,要么交由仲裁法庭解决,要么让上帝来审判,最后无一例外变成决斗。当时不仅贵族重视决斗,就连普通民众也是这样。
莎士比亚《亨利六世》的第二幕第二场对此做出了细致的说明。所有的司法审判都喜欢采取武力解决,也就是诉诸力量和身体,即诉诸动物性,用动物性取代法庭的理性来裁定谁对谁错,不看人的行为,而看他能施以多大的武力。这与现在流行的骑士荣誉的规则同理。如果有人对这个近代决斗的由来提出质疑,就请他读一下梅林根的著作《决斗的历史》。这个传统的拥护者中,明显大多是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或者思想并不深刻的人,他们认为,决斗的结果才是能解决争端的神圣判决。
除了谈论决斗的起源,我们还应该了解,这一规则的主要目的是用武力威胁来索取实际上很难得到的表面的尊重。这就像你为了证明屋子里很温暖,就用手握住温度计,让水银柱上升。事实上,问题的症结在于:公民荣誉是为了与人和睦相处,尊重别人的权利,让他人觉得我们是可以信任的;而骑士荣誉则相反,它让我们必须心生敬畏,使我们不得不因为武力威胁而屈服。
如果我们的生活处于自然的状态,所有人都得用自己的力量来捍卫自己的权益,那么对于人的诚实就不能太过信任;骑士荣誉的规则即让人产生的敬畏感大大超过让人产生的信任感,也许是对的。然而,在文明的生活中,国家会保护我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因而骑士荣誉的规则就不再适用了。在如今的文明世界里,这个规则如同被置于肥沃的田地和四通八达的道路之间的城堡和钟塔,显得没什么用了。
因此,即使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只需法律轻微惩处或者不需要惩处,骑士精神拥护者在对待这些事时仍会夸大尊严的重要性,把尊严提升到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高度上。他们认为,国家法律对这些事情的惩罚力度太小,必须由他们亲自出面严惩挑衅者。这种过分的狂妄和蛮横让他们受不了任何的攻击和指责。习惯用武力去解决一切的人宣告说:“凡是忤逆我的人必须得死。”这样的人倒是必须被驱逐出国土。
两个不惧死亡的人相遇,一个小小的分歧就可能让双方恶语相向,甚至发展为斗殴,直到其中一方丧命。因此,省略中间的环节而直接动用武力,也许更合乎礼仪。而诉诸武力又发展出了自己独有的规章制度,俨然成了一出严肃而又滑稽的闹剧:荣誉的殿堂供奉着愚蠢的傻瓜。
而同样是两个不惧死亡的人因为一些小事发生争执(比较重要的事会交给法律解决),其中更聪明的那个会退一步,这样他们两个就会各自保留自己的意见而不强加于对方。事实上,普通民众或者其他不了解骑士荣誉的人,是会这样让争执顺其自然地发展下去。他们中的杀人犯要比崇尚骑士荣誉规则的人当中的少很多,甚至连吵架斗殴的事情都很少出现。
有一种说法是,良好的社会风气要靠骑士荣誉的规则来维持,即借助决斗的规则来抵御残暴和野蛮。然而,雅典人、科林斯人和罗马人可以夸口说自己不需要骑士荣誉做后盾也可以维持社会的良好风气,使民风、民俗都达到最佳。另外,古时候的女人的地位不像现在这样高,现在的女人多了些八卦和琐碎,话题也变得不再严肃和深刻,这种变化对于如今上流社会注重个人勇气胜于其他气质的潮流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实际上,个人勇气只是人的一种次等本性,人在这方面甚至比不上某些低等动物,所以人们会说有人像“狮子般勇猛”。骑士荣誉实际上为大事上的不诚信和卑劣提供了庇护,也为小事上的蛮横和不礼貌提供了支撑——因为谁都不愿意冒着生命危险来指责别人的过失,所以都选择了沉默以对。了解了这些事情之后,我们就不会奇怪为什么在一个政治和经济都不怎么发达的地方决斗会大受欢迎,甚至发展到了极致。至于这种民族的个人生活是什么样的,还是去问问体验过的人吧。而文雅的风度和社交涵养,已经很久都不是人们关注的重点了。
骑士荣誉的种种借口都经不起推敲。然而,有人会说:“当你冲着一只狗大声吼叫时,它也会对着你狂吠;如果你爱抚它,它就会摇着尾巴讨好了。”人性也是这样,主张以牙还牙,对别人的鄙夷和嘲讽报以愤怒和怨恨。西塞罗说:“饱含忌妒的冷嘲热讽中有一种尖利的东西,就连智者和谦卑之人都难以承受。”除非是那些对某些宗教教派抱有信仰的人,否则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对此泰然处之。然而,一般情况下,不管是面对侮辱还是遭受殴打时,人们只会想要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而不会提出更加过分的要求。举个例子来说,当有人指责我们说谎、愚蠢或懦弱时,我们肯定不会想着让对方以失去生命为代价。
出于中世纪令人作呕的迷信,德国人曾经得出了“只要被羞辱,必然要对方血偿”的观点。无论是在哪一种情况下,面对侮辱给予的反应都是被愤怒的情绪而不是那些崇尚骑士荣誉的人宣扬的“荣耀和正义”所掌控。而真实的情况是,我们在受到指责时所受到的伤害,取决于这些攻击的话语戳到我们痛处的程度——当对方碰到了我们的逆鳞时,那么哪怕是一个最微不足道的暗示,所造成的痛楚程度都会比没有根由的严厉指责更大。这样一来,如果觉得面对的指责是无理取闹,我们就会自信地蔑视这份指责。然而,骑士荣誉的规则强加给我们一种敏感,使我们用暴力和血腥报复那些丝毫不会让我们感到受到屈辱的侮辱。如果一个人因为要防止对自己不尊敬的话语广为传播而对别人的口头冒犯施以暴力,那只能说此人对自己没有足够的自信。一个人如果真的知道自己的价值,就会很淡定地回应侮辱和攻击;就算无法做到漠不关心,会不自主地感到很生气,理智和所受的文化教养也会驱使他去掩饰愤怒、维持尊严。
如果人们能够对骑士荣誉不再迷信,即在面对侮辱的时候不会感觉受到了侮辱,没有反唇相讥的欲望,不会觉得以牙还牙是替自己找回面子的好方法,也不再认为使用暴力来维护自己的荣誉是正当的,以及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就要以武力报复,那么人们就能迅速接受这样一个观点:当受到侮辱和轻视的时候,占下风也会感到荣耀。就像文圣佐·蒙蒂曾经说的,嘲讽谩骂就像是教堂里排队的人,最终都要回到原来的位置上。当人们能够如此面对侮辱时,就没有必要再回之以恶言恶语来为自己辩白了。只是很遗憾,现在大家最先考虑的却是我们所说有没有可能冒犯那些心胸狭窄的蠢人,因为一点点的尖锐也可能引发他们的恐慌和气愤——有理智的聪明人无奈地跟愚蠢狭隘的人争斗,这实在是太司空见惯的事情了。
如果对所有事情都能理智地对待,智商所具备的优势就能让它重新占据社会的主导地位了。然而很遗憾,我们无法否认,如今社会上占主导地位的是一些只靠武力和莽撞的有勇无谋之人。如果真的能改变现状,那么具有卓越才能的人就不再有理由逃避社会了。如此一来,就为营造真正良好的、有教养的社会氛围奠定了基础——就像雅典、科林斯和罗马曾经拥有的繁盛一样。如果有谁对我所举的例子有浓厚的兴趣,可以去拜读一下色诺芬[4]的《会饮篇》。
有人为了捍卫骑士的荣誉可能会做最后的挣扎:“如果它一旦不存在了,那任何人不就都能够随便动手了吗?这个世界将会沦为一片混乱!真是恐怖!”
首先让我来做一个简单的回复。在占社会人口绝大多数的不崇尚骑士荣誉的群体中,不管是被殴打还是打别人,都不会有危及生命的情况产生;若是在崇尚骑士荣誉的人中间发生斗殴,则会导致双方不死不休。
对于这个问题我再来详细地讨论一下。
我曾经千方百计地寻找一些看起来有根据或者勉强能站得住的证据,而不仅仅是靠嘴上说说,来支持有些人的“挨了一拳是很严重的事情”这一固执的理念,但我找来找去,无论是从人类天性中的动物性出发,还是从理智方面出发,都没有得到结果。
打人一拳仅仅是,并且永远都只是一方可能使另一方体验到一次微小的肉体痛苦,仅仅证明了一个人比较有力气,出手更迅速,或是对方不留神所以挨了打。除了这些,就没有什么了,再怎么分析都是徒劳。
对同一个骑士来说,一个人若打了他一拳就是罪大恶极,非死不可,而如果是一匹马踢了他一脚,就算这一踢造成的伤害比别人打一拳造成的伤害大十倍,结果也是他忍着疼痛一瘸一拐地离开,而且向你表示这点伤害无关紧要、不足挂齿。这让我不得不开始思考:原来,人类的手才是隐藏得最深的罪魁祸首。即便在战斗中被对方手上的剑和刀伤到,这位骑士还是会向你表示,这些疼痛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还耳闻,用马刀的刃面打人,远比用棍棒打人更能让人接受。前不久,在军校学习的人被罚时会更愿意被马刀打而不愿被棍棒打,而今天,只有那些被授予骑士称号的人才有被马刀刃面轻轻拍打肩头的待遇。
这些就是尽我所能获得的骑士荣誉的全部心理或道德依据。我想说的是,所谓的骑士荣誉只不过是一种过时却一直根深蒂固的迷信,体现了传统力量的强大。我还可以举一个很著名的事件来证明我的观点:在古代中国,经常用杖责来处罚公民,甚至对政府的大小官员也是如此——这个高度文明化的国家也不认同骑士荣誉这样的东西。
公平地说,争斗存在于人的天性之中,就好像互相撕咬是野兽的天性使然,而推撞属于角类动物的特点,人也只是会拿着武器攻击的动物罢了。因此,我们听说有人用嘴咬人时会感到很吃惊,而听到动手打架时则认为很平常,尽管在接受了教育以后,我们的修养有所提高,懂得了自我克制,就很赞同放弃打斗了。然而,把挨了一巴掌就是遭受了天大的灾难这一观点强加给一个国家或某个特定的阶层,让他们必须争个不死不休,这实在是过于没有人性了。
我们的世界已经有太多的邪恶和不幸,要是我们再用外力为人们的头脑增加一些不幸,反而会造成真正的不幸——这也正是愚昧和邪恶的迷信所做的事。
我并不觉得政府和立法机关尝试废除民间或军队里的体罚就是正确的,他们自认为是在维护民众的权益,但事实上废除体罚只可能导致愚昧的迷信被强化——人类曾为此牺牲太多了。
不考虑最严厉的处罚,如果有人违法,人们一般会先选择打他一顿。对于那些身无分文而无法缴纳罚金的人,若人们需要他来效劳而不能让他坐牢,体罚就应该是最好的方式。这是无可争辩的。“人有自尊”一类的说法没有很清晰的来源,只是基于我一直在讨论的可怕的迷信。有一个可笑的例子可以证实这种对荣誉的迷信是多么荒唐:最近,在很多国家军队的有关条例中,用杖责代替了鞭笞。使用这两种手段都是为了达到处罚肉体的目的,但是有人觉得杖责比较有面子,不会伤害到所谓的“荣誉”。
人们对骑士荣誉规则的盲目崇拜,在现实中助长了决斗的风气。同时,人们又在想尽办法,或者假装在想办法运用法律手段来消除决斗。结果就是,我们会发觉,盛行于野蛮的中世纪的“强权就是真理”的残渣,一直持续到如今,潜伏于我们所在的19世纪。这种耻辱何其严重!是到了不得不彻底抛弃这种规则的时候了!
如今,斗狗是不被允许的(至少在英国被认定是违法的),但是人类出于荒谬而不切实际的骑士荣誉规则而打斗,因为一些鸡零狗碎就要像两个角斗士一样不共戴天,也是那些崇拜骑士荣誉的狭隘之人极力宣扬的结果。因此,我提议,语言学家把“duell”(决斗)这个词换成“baiting”(诱捕、猎杀)。众所周知,“duell”这个词或许不是源自拉丁语中的“duellam”,而是出自西班牙语中的“duelo”,意思是遇到痛苦、不安和厌恶。
崇尚决斗的人严肃而愚昧地执着于迂腐的骑士荣誉,因而给我们带来了太多的笑话。骑士荣誉因它自身的荒唐规则而自成体系,真是讨厌极了。在这个体系中,强权就是真理,不问黑白是非,全靠武力解决;设置神圣的宗教裁判庭来处理分歧,对骑士荣誉所统治的各个阶层施展权威,用暴政来维护统治;任何人都可能因为一些琐碎的事情而遭遇挑战,从而不得不面对由上帝决断的生死决斗。这给所有的无赖提供了藏身之处——只要崇拜骑士荣誉,就对他加以庇护,有权随便恐吓威胁甚至消灭那些境界高的好人。优秀和境界高的人是很容易被恶棍怀恨在心的。
我们目前的法律和警务人员已经让那些流氓无赖没有了在大街上横行的可能性,他们再也不会大喊着“要钱还是要命?”来强取豪夺。理智的存在也应让那些无赖无法再去想着扰乱社会治安,不再冲别人嚷嚷:“要荣誉还是要性命?”最后,社会上等人也该轻装上阵,不再有时刻面对野蛮挑衅的负担,不用因为野蛮、愚蠢或歹心而丧命。两个愚笨的、初出茅庐的年轻人,有因为口头的冲撞而一时冲动大打出手,最终一命呜呼的可能,但这又何必呢?
遭受侮辱的人往往因为对方的地位太高或某些别的原因无法恢复自己被损害的骑士荣誉,这时他们就会因为绝望而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明显就是以悲喜剧来作为结局。由此可见,在这个自成一体的世界中,暴虐和迷信的力量是多么肆无忌惮和荒唐。这种逻辑和结果使局势演化成了自相矛盾,其中的荒唐和谬误也就显而易见了。举个例子,政府工作人员是不允许参加决斗的,而一旦遭遇了挑衅又不去应战,他又会被开除公职以示惩戒。
既然说到这个话题,那我就干脆直奔主题。对那些只看武力大小而不看是非黑白的大众来说,在一场公平的决斗中用对等的兵器杀死对手和从背后偷袭对方之间天差地别,这就说明人们认同谁是强者谁占理,遇到事情只需诉诸武力,交给上帝来裁决。
在决斗中公平地杀死对手仅仅代表了你的力量或技巧比对方要强,因此必须设置“强力就是正义”这个前提来支持上述观点。其实,如果我的敌人没有办法保护自己,我所获得的只是能够杀掉对手的可能性,而不是我杀人的理由。有没有适当的理由杀人,在道义上不得不看我杀死对方的意图。如果我杀人的理由很充足,那么“我的射击或击剑本领比对方要强,所以我就应该杀死对方”这个逻辑就不成立了,而我最终使用的手段,不管是正面应对还是搞背后袭击,都不是重点了。假如你要进行一次谋杀,就必须使用阴谋诡计。在道义上,本领更强的杀人者的杀人理由并不比使用阴谋杀人的人更充分。在对决时,阴谋和强力一样会发挥影响,就好比“佯攻”。如果我觉得自己杀人是出于道义,那么考量他的射击或击剑本领是不是比我强就是很不明智的,因为只要有一线希望,我的敌人就不满足于证明我的失败,还要伤害我直至让我付出生命做代价。
卢梭认为,应对侮辱合理的方法不是同对手决斗,而是在暗地里弄死他——虽然他很小心翼翼,仅在《爱弥儿》一书中用一个神秘的注释来暗藏这一观点。卢梭是完全被骑士荣誉迷信所影响的哲学家,他认为,如果有人指责自己撒谎,自己就有了正当的理由谋杀他。然而,卢梭必然懂得,任何人,特别是他自己,都曾经撒过很多次谎,都有理由受到这样的指责。
有一些人持有一种荒唐的观点,认为只要在公开、公正的场合用跟对方一样的武器杀死对手,就占据了正义。这明显是把强力当成了正义,把决斗当作神的裁决。意大利人会在发现敌人的第一时间立即愤怒地上前攻击对方,无论怎样,这种做法至少是合乎情理的,甚至他们或许更有智慧,但没有参与决斗的人那样阴险。你可能会辩白,两个人进行决斗时杀死对方是很公平的,因为当时对方也在为了杀死你而努力!对于这样的说法,我只能回答:因为你的挑衅,对方已经被逼到了背水一战的地步,不得不自卫罢了。这种故意迫使对方奋力反抗的做法,本来就是挑衅的人在为谋杀对方寻找借口。如果两个人意见达成一致,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来做决斗的赌注,那么依据“对自愿的人算不上侵害”这一原则来看,倒也能自圆其说。然而,受伤者不是自愿受伤的,施加伤害的人依照的是那个暴虐又荒唐的骑士荣誉和规则,正是它的荒唐和暴虐促使两个决斗的人——至少是其中的一个人——被牵扯进血腥的裁决之中。
我就骑士荣誉这个话题实在是讲了太多。我费尽心机是因为面对这个就像奥吉亚斯的牛圈[5]一样肮脏复杂的世界,只有求助于哲学,才能完全清除那些思想和智力方面的龌龊。
有两样东西让古代社会比当下的社会更具优势。古代社交是古老的、新鲜的、自然的、本真的,如同早晨一样有朝气,完全不受约束;相比之下,如今这个时代有两样东西真的是阴暗、迷蒙又不祥,这两样东西就是骑士荣誉和性病。性病是存在于人际关系各处的催命符,对公共关系也好,对私人关系也罢,它造成的危害远远超出想象,包括身体上的疾病,也包括精神上的沉疴。在异性之间,性病的存在就是一种疏离的、对抗的,甚至是阴险的元素,就像古希腊神话中丘比特的爱神之箭上的毒药一样,仿佛一张满含不祥的恐惧和猜忌的网,在异性之间无处不在,间接地侵害人类的关系,也多多少少影响了整个人类存在的根基。然而,它与我要深入探讨的这个主题关联不大。
骑士荣誉的规则造成了一部分与之雷同的影响。它让现代社会变得僵硬、阴暗和迷蒙,逼得我们不得不密切关注将要施加于自己的每一个形容,而这仅仅是冰山一角。这个规则就像是百姓供奉的半人半牛的弥诺陶洛斯[6],每年都会有一大批高级阶层家庭的年轻人被作为祭品供奉给他。这不只是像过去那样发生在欧洲的某一个国家,而是发生在欧洲的每一个地方。再不毁灭这个愚昧的制度就要出大事了,这也是我目前一直努力在做的事。现代社会的这两个如同怪物一样的东西会在这个世纪被毁灭吗?
对于性病我们寄希望于医学,而对于骑士荣誉,统治者采取的立法手段没有成功,所以我们可以使用哲学来净化我们的思想,我们也只能通过净化我们的思想来彻底清除这个思想的魔鬼。
然而,如果统治者真的想要铲除决斗制度,如果他们仅得到了一点点成绩确实只是因为他们的能力不足以惩治这个魔鬼,那么我提出一条我保证会成功见效的法律。它与血淋淋的方式毫不相干,既无须用到断头台,也无须动用绞刑架或者采用终身监禁的方式。它好似一种顺势治疗法,完全不必担心有恐怖的后遗症:如果有人提出或接受一次挑衅,就让士兵将他置于大庭广众之下,对他施以十二大板的体罚,对那些为其呐喊助威的则打六大板,对于决斗造成的后果,则用正常的刑事诉讼程序追究相关的责任。
持有骑士荣誉思想的人可能会提出反对意见说,一旦被施以这类处罚,荣誉感强烈的人或许会结束自己的生命;我对此抱持的看法是,这样愚昧的人自戕总比让别人受到伤害强得多。不过我很明白,统治者并不真的想要消灭决斗现象。文职人员,甚至是军职人员(除了那些处于权力顶端的人)所收获的远少于他们付出的劳务,差距就用荣誉来补。荣誉首先体现在头衔和勋章上面,其次借助等级制度和差别制度在社会普及。决斗是一种试图为人们的等级提供特殊服务的方法,所以人们在接受教育时就会有这方面的培训。这种情况一般是在那些不满足于报酬的人身上体现出来,他们会用血腥的方式来寻找平衡。
在结束我们的讨论之前,再来谈一下国家荣誉。国家荣誉是一个国家所拥有的整体荣誉。因为没有法庭能够裁判国家荣誉,所以只能诉诸武力;而且所有国家必然会坚决捍卫自己的权益。它让人们认同民族是值得信赖的,并且让人心生敬畏。国家荣誉不容侵犯,一旦侵犯,绝不放过。可以说,国家荣誉是公民荣誉和骑士荣誉的结合。
名声
前面在有关“人向外界展现出来的样子”的内容中,我曾提到过“名声”,现在就来细谈一下。
名声和荣誉就像一对双胞胎——双子星座的卡斯特和波拉克斯,一个生命永恒,一个却终有一死。名声是永恒的,它的兄弟荣誉却是短暂的。这里所说的名声当然指的是最高层次、真正意义上的名声。名声的种类很多,有一些也会转瞬即逝。荣誉是人们在同样的环境中必备的素质,而名声对应的却是人们无法要求每个人都具有的素质;我们可以赋予自己荣誉,却得依靠别人来得到名声;荣誉最多能让人知道我们,而名声则能让人永远怀念我们;人人都能求得荣誉,却只有少数人可以获得名声,因为只有那些做出非凡成就的人才有资格获得。
这种成就有行为上的和作品上的两种,它们是获得名声的两条路径。在行为方面,需要有崇高的心灵,而在作品方面,则需要有一个有智慧的大脑。两条路径各有特点,主要的区别就是行为会消逝,而作品却可以永恒。即使是最伟大的行为成就,其影响也是短暂的;而一部伟大的著作却能让人受益匪浅,代代流传。行为施加给人的是记忆,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化和消失,除非被载入史册,一直流传;而作品本身是永恒的,一旦完成,就能永存于世。比如,我们只记住了亚历山大[7]的名字和生平,而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荷马、贺拉斯等人以及其作品却因为其思想而永远鲜活地存在于我们的世界里。《吠陀经》和《奥义书》依然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而对于与书同时期的声名赫赫的英雄的功绩,我们却早已忘却了。
另外,行为成就依赖时机,获得的名声不完全是由自身的价值决定的,它依赖当时的情形造就的声势和荣耀。例如在战争中获得的名声依赖数量不多的见证人的描述,但见证人并不一定存在,即使存在,也不能保证他们的讲述是公正无私的。然而,行为的事实性弥补了这一不足之处。行为作为实际存在的事物容易被大家理解,所以只要我们事先了解清楚了行为的动机,就能够对行为做出公平的判定。如果我们不能了解其动机,也就无法理解这一行为的价值。
而作品成就并不依赖时机,而是完全依赖著作者的品德和知识,并且可以一直存在。然而,作品的内容越高深,评判起来越不容易。一般来说,能够公正、诚恳评论的人寥寥无几,所以作品获得的名声多是通过多次的评论积攒起来的。前面已经说过,行为留给后人的是记忆,会很快成为陈年旧事,但是优秀的作品,除非有部分失传,否则会以本来面目留存下来。并且就算开始的时候可能由于偏见被诋毁,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也会得到平反。
也许要经过很长时间才会出现能够评论此作品的人,赋予它真正的价值,给予它不平凡的评价,多次的评判积累形成了对该作品公平的定论。这种定论可能要经历好几百年才能实现,但是此后再长的时间也不会将其更改。作品的名声就是如此牢靠。
作者在世的时候能不能获得盛名,取决于他遇到的时机。一般越是有价值的作品,就越难让作者在有生之年成名。塞涅卡说过:“名声对于功绩,就好像追随身体的影子,偶尔在其前,偶尔在其后。”他又说:“忌妒让同时代的人对作品集体沉默,但总会有一天,有人能不带偏见地给予公正的评判。”
根据这段话可以看出,早在塞涅卡所处的时期,就已经有卑劣的人知道怎样来忽略和埋没有价值的作品,以便让低级作品热卖。如今,还是会有人这样做,通常表现为带有忌妒的沉默。
通常来说,名声到得越迟,维持得越久,因为杰出的作品需要时间来酝酿。能够永远流传的名声就如同橡树,长得慢,但能长久;短暂的名声如同一年长成的植物,到时间就会枯萎;而虚假的名声却如同菌类,一夜之间长满山野,但是很快也就凋落了。
若是要问为什么,很好回答:一个人越是属于后世(即属于整个人类),他的作品就越缺少吸引和取悦当世人的东西,也就越不会被同时代的人接纳——他们不理解他,他如同异类一般生活在人群之中。人们更愿意欣赏表现他们所处时代的东西,或者对时代感觉敏锐的人,但是由此得来的名声也会随着时代消亡。
从艺术和文学的历史中可以看出,人类思想的最高成就,多数一开始就为世人所不容,一直悄无声息,直到得到了有识之士的关注,然后通过他们的影响力获得永恒的地位。
如果有人还要探寻其中的原因,就会发现,人们真正能够理解和喜欢的,终究是那些与自己的本质契合的东西。无聊的人喜欢枯燥的作品,庸俗的人爱看庸俗的文章,头脑混乱的人只对思路混乱的作品感兴趣,蠢笨的人接触的也多是空洞的书籍。人们喜欢孤芳自赏,这并不值得大惊小怪,正如有人唱的,对于一只狗来说,世上最好看的东西还是狗;对于牛,最好看的还是牛。这都说明了“物以类聚”这个道理。
再强壮的手臂也无法将一个很轻的物体甩出很远,因为这个物体没有足够的实体来接受外力。同样,杰出、高尚的思想,甚至天才的作品也常常曲高和寡,因为面对的只是一些卑劣野蛮的人,这让各个时代的智者叹息不已。
例如,耶稣说:
给一个蠢人讲故事,
就如同跟一个沉睡的人说话,故事结束了,
他还会反问你,
到底发生了什么?
哈姆雷特也说:
妙语总是在愚人的耳中沉睡。
歌德也有同样的观点。他认为,再有智慧的话,蠢人听了也会嘲讽两句。不过,我们不应该因为人们的愚蠢而沮丧,要知道朽木不可雕,把石头扔进沼泽也会波澜不兴。利希滕贝格对此表示赞同,他说:
当一个人的头撞上一本书时,
发出空空回响的一方难道是书吗?
此外,他还说:
此类作品就像一面镜子,当一头蠢驴来照时,
怎么会照出圣人呢?
吉拉特神父感叹道:
最好的礼物通常很少有人欣赏,
人们总是混淆是非黑白,
这就像瘟疫一样,
长时间地扰乱人心。
我们只能做一件事,
却实在是难以做到,
那就是把蠢人变聪明,
而这永远也做不到。
他们从来就不明白生命的价值,
只会用眼睛而不是用心去看。
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才是好的,
所以他们总去品味微不足道的老生常谈。
人类思想水平的低下导致他们无法认可和欣赏世上的美和善。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卑劣的人性在作怪——忌妒。一个人如果获得了好名声,就会在同类人中高人一等,其他人就因被他比了下去而显得渺小。所有功名的获得都是以牺牲别人的功名为代价的,因此歌德曾说:“赞美别人的同时是在贬低自己。”
一旦有出色的人或物出现,不论是属于哪方面的出色,无数庸人就会联合抵制。甚至那些已经有了一些名气的人也不能接受其他人获得名声,因为别人的优秀会掩盖住他们的荣耀。歌德说,如果我们必须依靠别人的赞赏而活,那根本就活不下去了。那些人为了强调自己的重要性,很愿意无视别人。荣誉与名声相反,一般能得到人们公平的评价,也不会因为忌妒受到攻击,因为每个人都拥有荣誉,除非他自己舍弃。
荣誉可以与人分享,而名声的获得却需要防备别人的阻挠和迫害。另外,通过一部作品获得名声的难度和读者的多少正好成反比,所以创作有益于人类的作品比写通俗作品更难获得名声。尤其是写哲学方面的著作会因为内容的深奥晦涩和不实用而更加难获得名声,所以只有同一领域的人才会被哲学著作吸引。
因此,我们可以从中清楚地认识到,那些不是本着对专业的热爱而是因为野心勃勃勤奋工作的人,很少能给人类留下不朽的作品。而想要创作出优秀作品,避开低劣的东西,就要敢于反驳那些恶意挑衅和表达蔑视的人。有一句谚语是这样说的:“名声总与追逐它的人捉迷藏,却追着躲避它的人跑。”原因在于前者会特意迎合世俗之人的喜好,而后者能够不屑和反抗。
虽然获得名声很难,但它很容易保持住。这也是名声和荣誉相反的地方——荣誉是每个人都可以拥有的,不需要去索求,难办的是,一个小错误可能就会让你永远失去它;但名声不会轻易丧失,只要依靠行为或者作品获得了名声,它就会永远存在,就算获得者从此再无作为,名声也会一直陪伴他。除非是那些虚假的名声,它们由于一时的高估而大振,却在短暂的时间之后就消亡了。至于利希滕贝格所描述的名声,就更不用说了:一群人组团吹捧出来的这种名声堆砌出的漂亮大厦,一旦被人推门而入,空架子就藏不住了,因为里面没有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名声是比较出来的结果,所以它的价值也是相对的。当其他人和他一样有名时,这个人的名声就会被消减下去。只有存在于自身的东西才有绝对的价值,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被剥夺价值。因此,高尚的头脑与心灵而非名声才具有绝对的价值。我们应当关注的是成名所借助的因素,它们才是实实在在的,而名声只是偶然的情况下前者表现出来的外在,是为了让人们更加明确对自我的认识。就像你要看到光,就必须存在反射体一样,我们需要通过显赫的名声来确认真正的天才,但也有很多天才被默默无闻埋葬,所以名声不能代表真正的价值。莱辛[8]很巧妙地说过:“有的人拥有名声,有的人有资格拥有名声。”依靠别人的评价来判定自己有没有价值,是一件很可悲的事。如果那些英雄人物的价值也依托于名声而存在,靠人们的叫好声活着,也同样是可悲的。人应该做自己,为自己活着。他是谁,他怎样生活,与本性紧密相关,而与他人关系不大;所以如果自身没有什么价值,那么他也就一文不值了。别人如何看待他是次要的事,受制于命运的支配,不会对本人产生直接的影响。我们的幸福无法在别人的头脑里驻留,所有寄托于他人的幸福都是虚幻的。
我们可以在“名声的殿堂”里看到各种各样的人!有大将、臣子、庸医、骗子,还有舞者、歌手、富豪……在这里,拥有优秀的心智对于这些人是没用的,他们惯于施展伎俩得到真诚的赞誉和尊敬;真正拥有杰作和高尚灵魂的人,反而只能得到大家口头的表扬。从人类幸福的视角来看,名声只不过是用以满足虚荣的稀罕玩意儿。这种需求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不管怎么掩饰,人们都强烈地渴求着,特别是那些理应获得名声的人。这些人在出名之前,都会觉得自己怀才不遇。他们不得不蛰伏,直到好运降临,获得了证明自己的机会。
然而,正如我在这一章所说过的,人们过于看重别人对自己的评价,有的甚至到了失去平衡和理智的程度。霍布斯对此的看法是:“人们在与他人比较之后得出自己更胜一筹的结论时,心灵的愉悦和狂喜便会油然升起。”他的话很正确。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人们如此看重名声,为了得到它不惜付出任何代价的缘由。弥尔顿在《卢西达斯》中说:
名声,这高贵灵魂最后的弱点,让纯洁的心灵鄙视快乐,
过着劳碌的生活。
另外,英格兰诗人贝蒂在《吟游诗人》中说:
想要登上名声的高峰是何等艰难,只能仰望它在那里熠熠生辉。
虚荣心最强烈的国家总是对“荣耀”念念不忘,用它激励人们做出伟大的事迹,创造出非凡的作品,但归根结底,名声都是次要的东西,是成就的表征,真正有价值的是它们对应的事物本身。因此,给人带来幸福的不是名声,而是获得名声所凭借的东西,准确一点,就是人本身的思想和能力,无论是道德方面的还是智力方面的。
一个人的本性和表现出的素质必然是最重要的,而在别人眼中的样子是次要的。因此,有资格获得名声而没有得到的人所拥有的幸福足以弥补他错失名声的遗憾。一个伟人让人崇拜,不是因为他受到那些缺乏理智、善于盲从的普通民众的追捧,而是因为他本身就很伟大。他的幸福不在于后人怎样赞颂他,而在于他让我们领略到他的那些耐人寻味的伟大思想。
一个人如果能够做到这个地步,那么他就拥有了谁也无法夺走的幸福。幸福完全是由人自己掌握的,不需要像名声那样依赖他人。如果一个人认为最重要的是他人的赞美,那么引起赞美的事物本身的价值就没那么大了。“虚名”就是如此——浪得虚名的人,本身没有什么东西能让名声依托,最终当他发现自己所站的高度让自己感觉眩晕时,便会从自欺欺人中清醒过来;或者会觉得自己就是个赝品,害怕被人揭穿,他从智者身上看到了后人对他,就像对待假造遗嘱获得遗产的人那样。最实在的名声是死后才流传的名声,虽然正主没有感受到,他却被认为是幸福的人,因为他拥有名声所依凭的优秀素质,又得到了施展的机会,还有闲暇做自己喜欢的事,享受他喜爱的研究过程。也只有这样造就的作品才能获得殊荣。
让人幸福的东西是高尚的思想或者丰富的精神,这些都会在作品中留下印记,受到代代称颂,并供后来人不断地感受和研究。身后之名具有的价值就是名副其实的价值,是对高尚心灵的奖赏。
注定会在后世得到传颂的作品在作者在世的时候能不能获得赞赏,要看他所处的时代环境,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一般人鉴赏力太低,领会不到优秀作品的内涵,所以总是迷信权威。名声的传播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建立在对权威的迷信之上。活着的时候就能远近闻名的人,如果能够理智,就不会注重自己获得的名声,因为他所得到的名声只不过是少数声音借助某个偶然机会引发的回音而已。
假设有一个音乐家,当他得知听众中除了一两个人,其他人都耳聋,为了掩饰,这些聋人看到那一两个人鼓掌就跟着鼓掌时,他还会因为满堂彩而激动吗?或者当他得知带头鼓掌的人是被收买来带动大家给差劲的演奏喝彩的人时,他又会怎样呢?由此不难看出,一个人在世时获得的名声为什么不能在死后保持住。达兰贝尔[9]写了一篇精准描述文学声誉的文章,里面写道:“文学的殿堂里住的多是伟大的逝者,他们在生前从没有得到过名声;少数进入这个殿堂的活人,一旦死了,几乎立即都被赶出此地。”
顺便说一下,活着的时候就立碑就等于告诉别人:不相信有后人来赞颂他。就算有人幸运地在活着的时候看到了自己真正的名声,也很少是在他年轻的时候,少数艺术家和音乐家例外,不过哲学家却很少例外,那些因作品成名的人留下的画像就是一个例证——多数的画像是在成名以后才画的,画像里的人多数都是头发花白的老年人,特别是终生都在研究哲学的哲学家。
从幸福的角度来看,这种安排是很合理的,因为对于一个凡人来说,年少成名简直太奢侈了。人生苦楚,好东西就显得珍贵稀有,所以应该分配在不同时期供人享用。年轻时,青春已经足够让人满足;到了暮年,生命中的快乐就像秋天的落叶一样,而名声便可以开始萌发,历经寒冬的风雪而能常青。名声又好比在夏季生长,供人们在严冬享用的水果。年老的人看到自己的青春和活力留在了永恒的作品里,肯定会感到欣慰。
最后,我们可以来仔细分析一下各种心智活动所带来的名声,这些与我的论述密切相关。
我认为,从广义来讲,在学术方面表现出的优秀就是对现有的学术资料进行重新整合并构成理论,而且越是人们熟知的事实,将其进行一番全新的整合后所获得的名声就越大。如果是对关于数字、线条,或者比如物理学、动物学、植物学、解剖学等学科,或者考据古人残篇、研究神秘文字、探寻历史疑点的资料进行整合和理论构建,所获名声也只限于在少数从事相关工作的人之中传播,这些人或已退休,或对别人能做出如此成绩感到忌妒。
如果被整合构成理论的事实是每个人都耳熟能详的,比如人类都具备的情感、理解力等,或是一直在发挥作用的物理现象或自然法则,那么对这些事实进行整合和理论构建所带来的名声将会被长久且广泛地传播。名声的大小也取决于所克服困难的大小。既然事实能够被大家轻易接触和理解,那么对它们进行令人耳目一新的整合和理论构建就变得更加不易,因为已经有太多人对其动过脑筋了,想获得新的成果可能性太小了。
相对来说,如果事实只能通过艰苦的探究获得,那么将其整合并构建出理论是比较容易的,因为这些事实不易被大众接触到,大众对将它们进行整合和理论构建还较为陌生,所以只需带着优秀的理解力和判断力深入到研究中,再凭借不错的运气,很有可能成功将其整合并构建出新的理论。
然而,如此获得的名声的广泛程度受制于人们对所依据事实的理解程度。单单是掌握此类高深理论所依据的事实就需要进行大量的辛苦研究。至于那些能让我们名扬天下的事实资料,要获得它们并不需要我们大费周章,只是获得得越不费力,研究所需要的能力和天赋就越高。而能力和苦干,不管是从内在价值还是从外在评价来看,都是无法相提并论的。
因此,自认为拥有优秀的心智和判断力,但心智不足以称为顶级的人,都应该不惧艰辛的考究工作,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超越普通大众,进入只有勤劳又博学的人才能涉足的偏僻领域。在这里,没有大批的竞争对手,稍具才智的人就有发现和形成新理论的可能,这些成果甚至仅仅是在克服困难获得这些事实资料之后就能较为容易地获得了。
可是寥寥无几的同行人士给予的喝彩,对于普通大众来说实在太微弱了。如果我们沿着这条路继续前进,就会发现,用不着重新构建理论,仅仅是能接触到很难触碰到的事实就足以赢得名声了。例如,在涉足遥远而又陌生的国家的所见所闻就足以使人成名,不必再费心思考了。这类声名最大的优势在于传达所见所闻比传达思想更容易让人接受,说的人容易描述,听的人容易理解,描述性的内容比理论性的内容拥有更多的读者。阿斯姆斯说:“一个人远游归来,就会讲故事了。”
而具有强大心智的人,就应该去研究那些有关自然和全人类的问题。能解答这些最高深问题的,非头脑极聪慧的人莫属。他们应该多扩展自己的视角而不致在某个领域里迷失,也不致去钻牛角尖。也就是说,他们不应为了逃避竞争而选择冷门的研究,普遍的事实就可以是他们形成新理论的基础材料。这样,他们对此进行的全新整合和研究,会得到理解其理论基础的人,也就是普通大众的赞赏。
这就是那些研究物理学、化学、解剖学、矿物学、植物学、语言学、历史学的人所获得的名声,和那些研究人生、哲学和社会真理的人——文学家与哲学家相比有很大差距的原因。
* * *
[1]法国启蒙思想家。——译注
[2]古罗马时期政治家。——译注
[3]法国启蒙思想家、哲学家、作家。——译注
[4]雅典历史学家,苏格拉底的弟子。——译注
[5]希腊神话中的厄利斯国王奥吉亚斯有一个极大的牛圈,里面养了2000头牛,30年来未清扫过,十分肮脏。——编注
[6]克里特岛上的半人半牛的怪物,被困在一个迷宫里,后被英雄忒修斯杀死。——译注
[7]马其顿王国的国王。——译注
[8]德国启蒙思想家。——译注
[9]法国数学家、物理学家、思想家。——译注
附 录
叔本华语录
人的内在素质决定了我们是否能感到满足,而外在环境只能发挥间接作用。
我们存在的这个世界是怎样的取决于我们如何来看待它。
再美好的事物,在蠢笨的人眼中也是乏味的,就如同再美丽的景物处于恶劣的气候中,也会被蒙上一层阴霾。
人们根据自己的出身和拥有的财富来扮演不同的角色,但这并不意味着大家对于幸福的感受就会存在三六九等。我们都是处于忧患和坎坷中的可怜虫而已。
没有人能够从自身个性中脱离出来。就好比动物,不管处于何种外在环境中,都无法摆脱自然所限定的狭窄本能。
一个人所能拥有的幸福,是原本就被自己的个性决定了的。
一个人最高级、最长久和最精彩的快乐实际上就是心灵上的满足。
相对来说,蠢笨之人始终都是蠢笨之人,就算是身处天堂,美女环绕,他也难逃蠢笨的范畴。
在所有的幸福中,健康所带来的幸福要胜过其他任何幸福,我们甚至可以说,一个身体健康的乞丐所拥有的幸福要比一位疾病缠身的国王多得多。
一个内在富足的人在远离尘嚣的时候,完全可以在自己多彩的精神世界中流连忘返。
决定我们生活幸福与否的最重要和最关键的因素是我们的自身,是我们的本性。
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的种种优势都会在时间面前败下阵来,唯有道德品质不受时间的影响。
名声被当作一种无价之宝,得到它的人被认为是天之骄子,就像希腊神话中找到金羊毛的英雄一样。
只有傻瓜才选择舍弃财富换得权位。
一个人的自身比起他所拥有的和他向外界呈现出来的样子,更能影响到他的人生幸福。
人生幸福与否并不是完全取决于所遭遇的事情本身是好还是坏,而是取决于我们对这些遭遇的感受。
时运有改变的可能,而个性却毫无可能改变。
幸运总是会伴随着快乐的人,因为他总会有让自己快乐起来
的理由。
财富对于促进心情愉悦收效甚微,而健康却能发挥主力作用。
人的身体内部的运动如果没有外部运动来协调,就会产生情绪压抑。这就像是树木的生长也需要借助风的摇动。
就算拥有高尚的灵魂、乐观的性格,快乐也会因为缺少健康而逊色很多,甚至完全变了味道。
多数情况下,对痛苦的感受越强的人,对快乐的感受就越弱;反过来也是一样。
忧郁和闷闷不乐的总是想象种种挫折和灾难,而乐观开朗又看得开的人所遭受的挫折却相对来说真实又意外。
美是一封推荐信,它使每个读信人都对被推荐人产生好感。
人生就像钟摆,总是徘徊在痛苦和无聊之间。
人类的幸福有两大劲敌,那就是痛苦和无聊。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即使我们侥幸摆脱了其中之一,也会马上接近另一个。
生活贫困和不顺会让人痛苦;生活得太惬意,又会心生无聊。
一个人离痛苦越远,便离无聊越近;离痛苦越近,离无聊越远。
一个人内在所拥有的越丰富,对外界的需求就越少,别人对自己的重要性也越小。
一个蠢人,即使衣冠楚楚,也会因为自身的贫乏而痛苦地叹气,这是他无法摆脱的负担,而有内涵的人,即使处于荒芜的世界中,也会运用强大的精神力量来活出精彩。
人们喜欢与别人交往的程度大致与他们智力和精神的贫乏程度成正比。原因在于,世上的人只能选择出世或入世,此外别无选择。
闲暇时间能给大多数人带来什么呢?除了感官的享受和犯蠢,就只剩下无聊与沉闷了。
闲暇是生命的花朵甚至是果实,它使人有了面对自己的机会,所以内心充实的人才能真正地充分利用闲暇。
身处这样的世界里,只有内在丰富的人才有获得幸福的能力,这就好像在圣诞节的时候拥有一间明亮温暖、笑语欢腾的小房子,没有了小房子,就只能承受数九寒冬的冰冷了。
如果要获得独立自主和闲暇时间,就必须发自内心地克制自己的欲望,修身养性。
我们所发挥的能力越出众,收获的快乐就越高级。
有智慧的人比普通人有了更多的需求,他们需要阅读、观察、学习、思考,以及亲身实践,总之,他们需要自己的时间不受侵扰。
享受无尽快乐的人的生活方式有两种:个人生活和理智生活。理智生活逐渐会成为他们最终的生活方式,个人生活只是作为理智生活的途径而已。当然,俗人会把肤浅、空虚又痛苦的生活当成最终的状态,无法转换到另一种生活中去。
精神强大的人比起其他人更喜爱理智生活。
只有那些天生明智的人才是幸福的,因为他们的需求超出了欲念的范围,过着另一种没有痛苦、充满趣味的生活。
世上最幸运的人,无疑就是那些个性丰富卓越的人,尤其是那些思想深刻的人。
庸人把一生的幸福都寄托于外界事物,诸如财富、地位、娇妻和儿女,或是朋友、社交之类,一旦失去这些或者对这些心生失望,他们的幸福也就没有基础了。换言之,他们的关注点不在自身,而是随着每个欲念不停转换。
精神富有的人只想拥有宁静和闲暇,而不需要外在的物质,因为他们需要闲暇时间来完善自己的智慧和享受宝贵的精神财富。
当无所事事时,人很难安静下来。
俗人们在生活里不会产生对学习知识和增长见识的需求,也不会产生与真正的审美情趣相近的体验。
如果只看人所实际拥有的数量来衡量他的幸福,而忽略他期望获得多少,是毫无意义的。正如只有分子却没有分母,就不能称其为分数一样。
对于不需要的东西,即使得不到也不会感到遗憾,因为没有它们,快乐依然会存在。同样,如果渴望一样东西却不得,即使用千百倍的财富来补偿,依然会有难以消除的遗憾和苦恼。
人性有一个很特别的弱点,那就是人们都对他人如何看待自己很重视。
荣誉感对心灵平静和自我独立并没有好处,反而还会带来坏处。
财富就像是海水,越喝就越感到口渴,名声也是同样的道理。
当不幸来临时,降低要求是一件很痛苦的事,但做了之后,痛苦便会逐渐减弱,最终难以察觉,如同愈合的旧伤口。
我们的幸福应该基于我们全部的本性,体格的健壮是首要因素,其次是一种获得独立自由和保持心灵平和的能力。这两类幸福因素的重要程度,荣耀、财富、身份和名声都比不上。
当我们没有办法增加财富,而自己对财富的要求又不断提高时,就会产生不满。
一个人如果拥有一笔能够保障生活无忧的财富,他就应该把这笔财富作为预防可能会有的灾祸和不幸的壁垒,而不应用它来寻欢作乐,甚至挥霍和浪费。
具有虚荣心的人就像一个守财奴,热衷于使用各种手段而忘了最初的目的。
当人们普遍认为谦虚是一种美德的时候,世上的蠢人会大大获利。
权位是一种纯粹的世俗意义上的价值,严格说来不过是一件虚伪的包装,是为获得人们的尊敬而演给人们看的一出闹剧而已。
荣誉是外在的良知,而良知是内在的荣誉。
一个人要像流落孤岛二十年的鲁滨逊一样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最终只能保证自己生存下去。自己的力量是有限的,凭此取得的成就也很有限。只有身处群体之中,才能完全发挥才能和动员一切力量,取得非凡成就。
羞耻感使人在失去他人的好评价时会脸红,就算清楚自己是清白的,或者知道他所做的事情并没有触犯律法,他还是会因为别人的评价而惴惴不安。
名声和荣誉就像一对双胞胎——双子星座的卡斯特和波拉克斯,一个生命永恒,一个却终有一死。名声是永恒的,它的兄弟荣誉却是短暂的。
荣誉是用来强调一个人不能例外,而名声却用来赞美某人是个例外。名声是我们争取的东西,荣誉却是我们要保有的东西。没有了名声只是默默无闻罢了,只是消极一些,而丧失了荣誉却是可耻的,是非常消极的。
能够永远流传的名声就如同橡树,长得慢,但能长久;短暂的名声如同一年长成的植物,到时间就会枯萎;而虚假的名声却如同菌类,一夜之间长满山野,但是很快也就凋落了。
无聊的人喜欢枯燥的作品,庸俗的人爱看庸俗的文章,头脑混乱的人只对思路混乱的作品感兴趣,蠢笨的人接触的也多是空洞的书籍。
对于一只狗来说,世上最好看的东西还是狗;对于牛,最好看的还是牛。这都说明了“物以类聚”这个道理。
再强壮的手臂也无法将一个很轻的物体甩出很远,因为这个物体没有足够的实体来接受外力。同样,杰出、高尚的思想,甚至天才的作品也常常曲高和寡,因为面对的只是一些卑劣野蛮的人,这让各个时代的智者叹息不已。
荣誉可以与人分享,而名声的获得却需要防备别人的阻挠和迫害。
荣誉是每个人都可以拥有的,不需要去索求,难办的是,一个小错误可能就会让你永远失去它;但名声不会轻易丧失,只要依靠行为或者作品获得了名声,它就会永远存在,就算获得者从此再无作为,名声也会一直陪伴他。
我们的幸福无法在别人的头脑里驻留,所有寄托于他人的幸
福都是虚幻的。
从人类幸福的视角来看,名声只不过是用以满足虚荣的稀罕玩意儿。
如果一个人认为最重要的是他人的赞美,那么引起赞美的事物本身的价值就没那么大了。
身后之名具有的价值就是名副其实的价值,是对高尚心灵的奖赏。
活着的时候就立碑就等于告诉别人:不相信他有后人来赞颂。
人生苦楚,好东西就显得珍贵稀有,所以应该分配在不同时期供人享用。年轻时,青春已经足够让人满足;到了暮年,生命中的快乐就像秋天的落叶一样,而名声便可以开始萌发,历经寒冬的风雪而能常青。
传达所见所闻比传达思想更容易让人接受,说的人容易描述,听的人容易理解,描述性的内容比理论性的内容拥有更多的读者。
叔本华年谱
1788年
2月22日出生于波兰格但斯克的一个大商人家庭。父亲是海因里希·弗洛里斯·叔本华,母亲是约翰娜·叔本华。
1793年
第一次反法联盟成立,普鲁士军队占领格但斯克,叔本华一家离开格但斯克,迁往汉堡。年底,祖父安德烈亚斯·叔本华去世。
1797年
其妹阿德勒出生。叔本华的父母旅行途经巴黎,把叔本华留在好友格雷戈勒·德布雷西曼家中两年,其间叔本华学习了法语和法国文学。
1799年
回到汉堡,进入私立学校接受正规教育。
1802年
读完让·高乌雷的《福布拉骑士的爱情冒险》后,确立了自己研究哲学的志向。
1803年
遵照父亲的意愿,放弃学术计划,进行了一场历时近两年的长途旅行,游历了荷兰、法国、奥地利、英国等国。旅行期间曾在英国教会学校学习英语三个月。
1804年
旅行结束,回到格但斯克,跟随巨商雅各布·卡布隆学习经商。
1805年
第三次反法联盟战争爆发,叔本华投身商界。叔本华的父亲过世,全家搬家。
1806年
第四次反法联盟战争爆发,母亲和妹妹迁居魏玛。
1807年
放弃商业生涯。经魏玛去戈塔,补习希腊文、拉丁文,兼习德文,研究文学。秋季,被迫离开戈塔,回到魏玛。此后,专心于书本,研究数学、历史等。
1809年
9月进入哥廷根大学医学院,第二年转入哲学院,主要研究柏拉图和康德的著作。
1811年
在柏林大学学习两年,除哲学外,还研究自然科学。
1813年
完成博士论文《论充足理由律的四重根》,获得耶拿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1月,回到魏玛,交好歌德,专门研究了歌德的色彩学理论。
1814年
与母亲发生冲突,离开魏玛,来到德累斯顿。确立哲学系统。
1816年
出版《论视觉与颜色》。
1818年
完成著作《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9月赴意大利旅行,
到过威尼斯和佛罗伦萨。
1819年
《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得到了维也纳《文学年鉴》和魏玛《文学周刊》的否定性评论。申请在柏林大学当哲学讲师。
1820年
3月赴柏林任教。
1822年
经瑞士重游意大利。
1823年
病重导致右耳失聪。母亲剥夺其继承权。
1826年
重回柏林大学讲课失败。翻译西班牙作家格拉西恩的著作。
1831年
因霍乱离开柏林。
1833年
移居法兰克福。
1836年
完成著作《自然界中的意志》。
1838年
母亲去世。
1839年
参加挪威皇家学会征文比赛入选,撰写征文《论意志的自由》。
1840年
报名参加丹麦皇家学会论文比赛,撰写论文《论道德的基础》,最终落选。
1841年
收录以上两篇比赛论文,出版《伦理学的两个基本问题》。
1843年
完成《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全部哲学系统,出版遭拒,后以“性爱的形而上学”为名义出版。
1844年
《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第二版出版。
1851年
出版《附录与补遗》而声名远扬,得到托尔斯泰等人的大力赞许。
1854年
《自然界中的意志》第二版出版。
1860年
9月21日辞世,9月26日葬于法兰克福市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