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第三十二章

书名:白话中国史 作者:吕思勉 本章字数:4433 下载APP
元明之文化与社会状况
到十五六世纪间,王守仁出,而学风才一变。王守仁的宗旨,是以人心的灵明为“知”,这个知,是生来就有的,无待于学,所以谓之“良知”。良知是能够知是知非的,只有昏蔽,不会丧失。如此,凭你在“事上磨炼”也好,“静处体悟”也好,简单直捷,一了百了。这真是理学中最后最透彻之说。明朝末年,顾炎武、黄宗羲等大儒出,学风又有转变。顾炎武的特色,在于(一)博学,(二)实事求是,(三)讲求实用。与炎武同时几个明末的大儒,都是想做实事的。这时代的社会经济,颇为可怜。建设的情形,实在有些退化了。这一由于地方的款项,多提归中央;一由于北方遭外族长期占据的结果。
元明时代的学术思想
元明时代的学术思想,是承宋朝而渐变的。理学本兴起于北方,然到南宋时北方反而绝迹了。元兵下湖北,得儒者赵复,北方的学者,多奉以为师。程、朱之学,乃复行于北。直到十五六世纪间,王守仁出,而学风才一变。王守仁的宗旨,是以人心的灵明为“知”,这个知,是生来就有的,无待于学,所以谓之“良知”。良知是能够知是知非的,只有昏蔽,不会丧失。人只要时时磨砺他,使他晶莹,遵照他的命令做就得了。这个便唤作“致良知”。这是何等简易直捷的方法。
王守仁的“致良知”
王守仁之说,是承陆九渊之绪,而又将他发挥光大的。所以后来的人,亦把他和九渊并称,谓之陆王,和程朱相对待。守仁之说,以心之灵明为“知”,为人人所同具。无论如何昏蔽,不能没有存在的。此“知”是生来就有的,无待于学,所以谓之“良知”。人人皆有“良知”,故无不知是非之理。但这所谓“知”,并非如寻常人所谓“知”,专属于知识方面。“如恶恶臭,如好好色”,知其恶,自然就恶,知其善,自然就好。决非先知其恶,再立一个心去恶;先知其好,再立一个心去好的。好之深,自然欲不做而不能自已;恶之甚,自然万不肯去做。所以说“知而不行,只是未知”,所以说“知行合一”。既然知行就是一事,所以人只要在这“知”上用功夫,就一切问题,都解决了。时时提醒“良知”,遵照他的指示做:莫要由他昏蔽,这个便是“致良知”。如此,凭你在“事上磨炼”也好,“静处体悟”也好,简单直捷,一了百了。这真是理学中最后最透彻之说,几经进化,然后悟出来的。(《复兴高级中学教科书 本国史》上册,第295—296页)
理学家的流弊,在于空疏;王学既行,更加以“猖狂妄行”之弊;人心就要穷而思返了。加以明朝末年,内政腐败,外敌凭陵;所以顾炎武、黄宗羲等大儒出,学风又有转变。顾先生做《日知录》,说:“有亡国,有亡天下。国之兴亡,肉食者谋之;天下兴亡,匹夫之贱,与有责焉。”他所谓“国”,就是现在所谓王朝;所谓“天下”,就是所谓国家,这是给民族主义以何等的意识。黄先生《明夷待访录》,对于君主政体,痛下攻击,也是专制时代的人所不能言,不敢言的。此外,他们关于根本问题的议论还极多。而他们读书又极博,一洗前此空疏之弊,又为清朝的考据学,导其先路。
顾炎武的特色
顾炎武的特色,在于(一)博学。他于学问,是无所不窥的。看他所著的《日知录》,便可以知道。(二)实事求是。无论讲什么学问,都不以主观的判断为满足,而必有客观的证据。看他所著的《日知录》《音学五书》,便可知道。(三)讲求实用。与炎武同时几个明末的大儒,都是想做实事的,不是想谈学问的。所以他们讲学问,也带有实用的色彩。看顾炎武所著的《天下郡国利病书》,便可以知道。与炎武同时的黄宗羲、王夫之、颜元、刘献廷等,都带有这种色彩。(《白话本国史》第四册,第103页)
元明时代的文艺
文艺,大体也承宋人之风。其最有特色的,是戏曲同平话。古代俳优、歌舞、百戏,各为一事。优伶专以打诨、取笑为主。歌舞不演故事。扮演只百戏中间有。南北朝以来,才渐有以扮演兼歌舞的,然辞句和动作,仍不合所扮的人的身份。元朝的南北曲,才合三者为一,造成现在的旧剧。宋朝人的说话,就是现在所谓说书。说书的人,是各有其底本的;后来把这底本略加涂饰,就成为现在的平话。(现在通称为小说。然小说的名目,包括很广,平话只可算其中的一种)再进一步,就可专为阅读而著作了。此等文字,从元明以后,日趋兴盛,实为现代平民读物的大宗。
白话小说
骈散文与诗,皆为宋代之贵族文学。词虽可歌,其辞句亦不尽与口语相合。然当时自有以白话著书者。其大宗为儒、释二家之“语录”及“平话”。语录与文学无涉,而平话则为平民文学之大宗。平话即今人所谓白话小说,此等原用为说话之底本,非以供娱情者之目治,然岁月久而分化繁,遂亦成为可以阅读之书矣。此近世白话小说之缘起也。白话小说进化之途有二:(一)则真实之言愈少,而捏造妆点之言愈增。(二)则口语之成分日减,目治之成分日增。小说原于口说,后乃变为目治之物。口舌笔札,势不能尽相符合。于是专供目治之小说,与备说书人之用之底本,机势亦日趋变异。(《宋代文学》,第103—104、110、119页)
元明时代的社会阶级
元朝在中国时,民族间不平等的待遇颇多。其尤为暴虐的,则是行军之际,以俘虏为奴婢。这本是很不合理的,而元朝诸将,还要把降民诈称俘虏,汉人入奴籍的就更多(见赵翼《廿二史札记》“元初诸将多掠人为私户”条)。直到明朝,此等蓄奴的风气,还不能免;而明时绅权特重,士大夫居乡的,都非常暴横,也是元时异族压制,遗留下来的恶习。
元时输入的宗教
元时外国的宗教,输入的也颇多。然最尊重的为喇嘛教,元世祖奉八思巴为帝师,为西藏宗教兴起之开始。但那时尚属红教,到明成祖时,宗喀巴创立黄教,传授达赖、班禅二喇嘛,青海、西藏、西康、蒙古,次第信从,遂有今日之盛了。基督教当元世祖时,许在北平设立教堂,但信他的也多是蒙古人,所以元亡而遂绝。只有回教在这时代,是呈相当的盛况,而元亡以后,亦还能保其相当的地位的。原来元朝所用的色目人,以西域人为最多,西域人大概是回教徒,他们多数和居住在天山南路的畏兀儿人同族,所以传播较为容易。他们的保守其宗教,又比别种教徒,来得坚固些。现在西北、西南,回族遍布,各地方亦都有回教信徒,实在是开始于元代的。
元明时代的社会经济
这时代的社会经济,是颇为可怜的。顾炎武《日知录》说:“天下州之为唐旧治者,其城郭必皆宽广,街道必皆正直;廨舍之为唐旧创者,其基址必皆宏敞;宋以下所置,时弥近者制弥陋。”可见这时代,建设的大概情形,实在有些退化了。这一由于地方的款项,多提归中央;一由于北方遭外族长期占据的结果。武力的不竞,真是一件可怕的事呀!但是在这时代,也有一件事情,值得纪念的,那就是木棉之利的普及于全国。宋以前,木棉的种植,只限于交、广一带。宋末,才渐渐移殖到江南。有一个黄道婆,从崖州到松江,教人民以纺织之法,从此以后,木棉就衣被苍生了。山东运河的开成,也算这时代一件大事。
木棉的推广
麻、丝的使用,自然是一个大发明。丝的使用,起于黄帝元妃嫘祖(说不足信)。麻的发明,起于何时,亦无可考。知用麻、丝之后,织法的发明,亦为一大进步。现在衣服材料,为用最广的是木棉。其普遍于全国,是很晚的。此物,《南史·林邑传》谓之吉贝,误为木本。《新唐书》作古贝,才知为草本。《南史》姚察门生送南布一端,白居易《布裘》诗“桂布白似雪”,都是指棉布而言。但只限于交、广之域。宋谢枋得《谢刘纯父惠木棉》诗:“嘉树种木绵,天何厚八闽?”才推广到福建。《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二十六年,置浙江、江东西、湖广、福建木棉提举司,则推广到长江流域了。其所以能推广,和纺织方法,似乎很有关系的。《宋史·崔与之传》:琼州以吉贝织为衣衾,工作由妇人。陶宗仪《辍耕录》说:松江土田硗瘠,谋食不给,乃觅木棉种于闽、广。初无踏车椎弓之制。其功甚难。有黄道婆,自崖州来,教以纺织,人遂大获其利。木棉岭南久有,然直至宋元间才推行于北方,则因无纺织之法,其物即无从利用,无利之可言了。所以农工两业,是互相倚赖,互相促进的。(此节略据《陔余丛考》)(《吕著中国通史》上册,第242、243、244页)明清之交,始及于黄河流域,棉织之自南输北者大减,民颇受影响,吴伟业曾作七古咏及之。民国初,浙江云和县之下流社会,冬尚未知衣棉。一物之传,其难如此。(《本国史(元至民国)》,见《吕思勉文史四讲》,第93页)
从宋到明币制的变迁
中国的币制自汉以前,本来金、铜并行(战国时已有用金的法子。譬如孟子之齐,齐馈兼金一百而不受,于宋馈七十镒而受,于薛馈五十镒而受。秦人散金行间以图六国,可为战国用金之证。后来秦并中国,制币为二,黄金以镒计,铜钱重半两。是为汉以前金铜并用之证),其时铜钱价贵,黄金除豪商、贵族外,人民是不很有的。后来贸易发达,铜钱增多,价格渐跌;黄金却因佛教输入,写经、塑像,消耗甚多,渐渐的减少了。乃于铜钱之外,兼用布帛。布帛是不能久藏的,且亦嫌其笨重,北宋时,四川乃发生纸币,谓之“交子”(交子是货物交换媒介的意思。先是唐宪宗时代,已有一种“飞钱”制的发生。宋代官商,都感到旅行带多数的钱,累重不便,私自为券,是为“交子”),由富人主持其事,担任兑现。行之久,富人穷了,付不出现来,争讼繁兴,乃改由公家发行。宋、金、元、明四代都用他。宋人谓之“交子”“会子”“关子”,金、元、明都称“钞”。因历代都不免于滥发,价格都跌落到不能维持,明朝宣宗时候,就把他收回烧毁,不再行用了。纸币既跌到不能行使,铜钱又已绝迹,人民乃不得已而用银。其事起于金朝末年(事在金哀宗正大年间。正大,自公元一二二四至一二三一年。银的初起,是因铜钱被纸币驱逐净尽,用来代铜钱,以便小额交换的;不是因铜钱价格太低,而兼用银子的),到明朝废钞票后,就赋税也渐次收银了,然只是用私量的法子行使,始终没有铸造。和铜钱,亦听其各以本身的价格涨落,始终没有厘定主辅的关系或比价。
隋唐后币制之变迁
隋唐之世,宇内清平,交易复盛,铜钱感觉不足:国家既无此大量之经费整理,私铸、私销亦不能禁绝。既苦不足,又病紊乱。而交易之额日巨,铜钱运输,又觉不便。于是唐中叶后有飞钱,宋初有交子。飞钱乃后世之汇兑,交子则兑现之纸币也。由民间自为,而其后皆由政府之干涉,以至失败。货币为量物价之尺,其本身之价格宜划一而不宜纷歧。金银铜铁,本身同为实物,价格自难齐一。与其以两种以上之金属为主辅币,而设法维持其比价,自不如以一种金属为货币,而以纸代表其巨数。故飞钱、交子之兴,实合于货币进化自然之趋势,而为政府利用之以筹款之策所破坏。纸币既跌价不复可用,铜钱又被驱逐几尽而不能恢复,乃不得不代之以银。此事起于金之末年,至明宣宗时尽废钞币而大成。故中国之用银,乃所以代铜钱供零星交易之用,非以钱质量值轻;而以银与之相权。故对于以银为主币,视铜钱为辅币之理(即视铜钱之本身无价格,而视为银币之几分之几),始终不能了解。至前清末年,欲行银本位制,始终多所扞格,直至法币行,而货币政策乃告成功。(《本国史复习大略》,见《吕思勉遗文集》上册,第655—6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