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第四章

书名:人生的智慧 作者:(德)叔本华 & 庄知蓓编 本章字数:14262 下载APP
人向外界展现出来的样子
我们太看重外界评价
人性有一个很特别的弱点,那就是人们都对他人如何看待自己很重视。其实,只要稍加思考就能明白,别人的评价对于我们是否幸福不应有太大影响。因此,大家都因别人的称赞而感到高兴这一点真是会让人感到不可思议。
如果一只猫被爱抚,它会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要是一个人被赞美,脸上就会出现愉悦的表情,而且如果赞美的内容正好搔中他的痒处,就算这种赞美明摆着是假话,他也会感到很受用。
一个人即使倒霉透顶,幸福遥遥无期,只要受到别人的赞赏,他仍然可以从中得到安慰;反之,当一个人的情感和自尊受到严重打击,或被冷遇、蔑视和敌对时,就会不可避免地感到烦恼和痛苦。
如果荣誉感基于这种人性的弱点而产生,那么它就能成为道德的替代品,给普通大众带来福音。然而事实上,荣誉感对心灵平静和自我独立并没有好处,反而还会带来坏处。因此,为了幸福,我们要遏制这种弱点,以免扩大危害,要适当地思考和比较各类利益来降低自己对他人评价的重视程度。不管这些评价是否是奉承话,它们最终都会引起人们情绪上的感受。如果太在意别人的评价,我们就容易成为他人意志的奴隶。如果一个人太在意别人的赞美,那么伤害他或者安抚他就都能轻易做到。
因此,适当地对比一下自己本身的价值和别人对自己的评价,对于我们获得幸福大有裨益。自己本身的价值是基于我们自身以及所处的环境和环境里的一切事物形成的,总之,就是基于我们前两章所论述的本性和自我意识内的所有物的所有优点。另一方面,他人对我们的评价是他人意识中我们向外界展现出来的样子,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想法。这种评价并不能直接影响我们,但是由于我们的行为依赖别人的看法,所以它对我们会有间接的微弱影响。不过,当它促使我们改变自己的内在和自我评价时,就对我们产生直接的影响了。
除此以外,别人的想法与我们毫无关系,尤其是当我们认识到普通大众的内在是多么肤浅,思想观念是多么狭隘,内涵是如何低级,观念是如何固执,错误是如何荒唐时,别人怎么看我们就更加没有关系了。当我们见识过别人如何抱着不会被发现的想法在背后贬低同伴时,我们就真应该对别人的看法无所谓了。我们如果有机会发现古往今来的伟人都曾受到过俗人的贬低,就会明白过于重视别人的评价真的是太看得起他们了。
如果我们不能从前面叙述的本性与所有物中获得幸福感,而需要从第三种事物,也就是从我们在他人眼中的表象中寻求安慰,换言之,如果一个人无法从他自身所拥有的事物当中获得幸福感,而把希望寄托于他人的称赞上,就十分危险了。说实话,我们的幸福应该基于我们全部的本性,体格的健壮是首要因素,其次是一种获得独立自由和保持心灵平和的能力。这两类幸福因素的重要程度,荣耀、财富、身份和名声都比不上。如果有必要,我宁愿用后者来换取前者。
我们应该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只有身体存在,我们才会存在,而不是别人的评价决定我们的存在;个人生活比如健康、本性、才华、收入、妻子、儿女、友谊等所带来的幸福,都要远远超过别人对我们的评价所能带来的;如果认识不到这些,我们的生活将是一片黑暗。如果还有人认为荣誉胜过生命,那他就是认为:自己的存在与幸福,都比不上别人的评价。
当然荣誉胜过生命这种说法只是对世俗说法的一种夸大,意在强调想在社会上出头,就不能忽视别人对自己的评价,要重视荣誉。关于此点,稍后会有详细说明。当我们遇到有人为获得成绩而历经苦难,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最终就是为了让别人对自己刮目相看时,当我们遇到有人追逐官位、头衔、表彰,甚至追求知识和艺术都是为了获得别人更大的敬意时,我们不得不为人类愚蠢的程度感到悲哀。过分重视别人的评价是普遍存在的错误,这个错误根植于人的本性,是随着文明与社会的发展而产生的。然而,不管它根植于什么,我们都得承认,这种错误对人的行为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它损害到了我们的幸福。这种错误,会使胆小懦弱的人畏惧和盲从别人的话,甚至会导致类似维吉尼斯用剑刺穿女儿胸膛的惨剧,也可以促使一些人不惜牺牲自己的平静、财产和健康甚至是性命,只为获得身后的荣誉。因此,对荣誉的追逐可以被用作控制和统治别人的称手的工具,在训练人的过程中,它经常成为首要选择。可是它对人类获得幸福所产生的作用,完全是另一回事,所以请不要过分看重荣誉。
我们从日常经验中可以得出,太重视别人的评价正是我们不断在犯的错误。我们太看重别人的评价,却忽略了自己的意识,虽然后者比前者更快、更直接地呈现出来。我们本末颠倒,错把别人的评价看成现实,而对自己的意识含含糊糊。我们把次要的当作首要的,认为我们呈现在他人眼中的形象比自身的本性更重要。我们妄图从间接的存在里得到直接的结果,这种想法导致我们变得愚蠢和虚荣。“虚荣”一词用来形容那些追求虚幻、空洞的东西的人真是再合适不过了。具有虚荣心的人就像一个守财奴,热衷于使用各种手段而忘了最初的目的。
其实,我们对别人评价的重视和我们为此付出的努力,与我们希望达成的目标之间并不能形成平衡的状态,所以可以把前者这种我们的能力无法控制的东西当作人生而有之的痴狂。我们在做任何事时最先想的是别人会怎么看,而生活中的大部分烦扰都是源于这方面的顾虑。产生这种顾虑就是因为自尊心过重,而人们却对这一情况习以为常了。这种顾虑导致了我们时时处处虚荣膨胀、矫揉造作、炫耀和讲排场。一旦这种顾虑被消除,奢侈、讲排场、铺张浪费等现象就会荡然无存。
各种各样的虚荣,不管外表看起来多么不同,本质上都是源于这种对别人怎么说的顾虑。它导致人们为此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在人生的各个阶段,这种顾虑都明显存在,甚至在孩提时代就初见端倪。到了老年,它的作用尤其强烈,因为当人年老力衰时,对感官享受的兴趣在逐渐减弱,只剩下虚荣和自大能与贪婪并驾齐驱了。
法国人被认为是最好的例子。一直以来,这种虚荣定期在法国流行,有时表现为法国人荒谬的野心,有时表现为他们滑稽的民族虚荣感,有时表现为他们无耻的自吹自擂。然而,他们的努力不但没有回报,还遭到了其他民族的嘲讽:法国真是个“伟大”的民族。
看一下1846年3月31日《泰晤士报》上的一篇报道你就会知道,对他人意见过度重视,本质上是多么反常:一个叫托马斯·韦斯的学徒为了报复而杀了人,而这个人是他的师傅。这个例子包含特殊的情况和人物,而这正说明了人性的这种愚昧是多么根深蒂固,就算在特殊的环境中也不能避免。
报道详细描述了行刑那天清晨的情形:牧师提前到场,为他布道。韦斯却一直静默,对牧师的布道很漠然,而急着向前来围观他“英勇就义”的民众表现他的胆量。队伍开始行进,他愉快地走到自己的位置上。进入刑场后,他提高嗓音大声说:“现在,就像多德博士所说的,我很快就能领悟到一个伟大的秘密了。”走向绞刑台时,他不用任何人的帮助就登上了台子,走在中央的位置上,转身向民众鞠躬,赢得了台下围观群众的阵阵欢呼。
这个例子很好地证明了一个人就算是在濒临死亡的时候,还在为别人怎么看待自己而思虑,想着给人们留下一个好印象。同样在1846年,伯爵雷孔特也遭遇了类似的事情——因企图刺杀国王而被判死刑。在审判的过程中,雷孔特因为不能穿着体面地上庭而烦恼;被处决那天,他又因为没有得到剃头修面的待遇而十分气愤。
其实类似的事情并不是近代才有的。从西班牙小说家马迪奥·阿莱曼著名的流浪汉小说《古斯曼·德·阿尔法拉契》的序文中可以看出,许多思想混沌的罪犯在他们死前的一段时间里,并没有为他们的灵魂祈祷和忏悔,而是忙着去记诵他们要在死刑台上发表的演讲。
以上这些极端的例子完全可以说明我的意思,从中我们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我们忧愁、烦恼、苦闷、劳碌、奋斗,大多是因为顾虑别人的看法。这些表现和上述犯人所犯的错误一样愚蠢。忌妒和怨恨也常常来源于此。
幸福明摆着大部分来源于内在的平静和满足。因此,获得幸福最好的方式就是合理地控制这种顾虑他人看法的人性冲动,或者将其削弱到现在的1/50,因为这样我们才能把这根扎在肉里的刺拔除。当然,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因为这种人性的冲动是天然存在的执拗。古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佗说:“聪明人最难摆脱的就是对名利的欲求。”要彻底避免这种普遍的犯蠢,唯一的办法就是彻底看清这种行为有多愚蠢。而在这之前,我们得先明白人们的多数意见是荒谬和有漏洞的,所以那些意见不值得我们如此看重。况且,多数情况下,生活的环境和其他事物也并不以他人的意见为转移,何况还是贬低多于客观的意见,这些意见足以让人听后郁闷而死。最后,我们应该认识到,相对于其他许多事情,他人的评价并没有直接的价值,它只有间接价值。
假设一个人真的能够摆脱这种愚昧的想法,那么他就可以得到意想不到的平静与安乐;他会对这个世界更加充满信心,而不是满怀窘迫与不安。隐退的生活之所以能够帮助我们获得心灵的平静,是因为它使我们不用再看别人的脸色,不用再听别人的指指点点了;也就是说,它可以让我们回归本性,为自己而活了。
与此同时,我们可以避免大量不幸的产生。这些不幸就是我们的愚昧——只知道跟随别人的意见导致的,因此要避开这些不幸,获得美好的享受,只有寄希望于我们不去在意那些舆论,转而去关注现实。不过要注意一句希腊文:“有价值的事都不容易做到。”
虚荣与骄傲
我们在前面一节里论述了人性的愚昧。这种愚昧滋生出了功利心、虚荣和骄傲。骄傲与虚荣的差异在于:前者是确信自己在某些方面有突出的优势,而后者是渴望让他人相信自己有突出的优势。骄傲是一种自我行为,是人对自己直接的肯定;虚荣则是人希望通过外在的评价来获得这种肯定。所以虚荣的人大多好胜、话多,而骄傲的人却往往沉默不语。其实虚荣的人应该明白,就算他有很惊人的才华,也最好保持低调,这比喋喋不休地自夸更有利。因此,那些假装骄傲的人不一定就是骄傲的人,他很快就会露馅。
只有那些对自己突出的才能和超凡的价值抱有坚定不移的信念的人才可以说是骄傲的,当然他们对自己的确信可能是错误的,或者只是因为偶然事件和一贯的性格特点。骄傲基于对自我的信念——它就像知识一样确定无疑地存在于我们的主观意识中。虚荣是希望借助外在的评价来获得高度的自信,而骄傲却是基于高度的自信。
骄傲的人经常会受到人们的攻击,而那些攻击的人一般都是自己没有什么可骄傲的。面对这个世界的无知和无耻,那些品行优良的人如果不愿自己的品行被一直埋没下去,就要时刻关注它;如果品行优良的人忽略自己的长处,认为自己跟普通大众一样,那么很快,他们就会被普通大众看成他们中的一分子。这是对那些品行真正高洁的人的忠告,尤其当这种高洁是那些头衔、地位不能比拟的时候,更应该保持慎重。普通人一旦认为你是他们的同类,就会开始轻视你,正如阿拉伯谚语所说的:“和奴隶嘻嘻哈哈,奴隶也会对你不屑。”我们必须正视贺拉斯说的“你应该拥有你应得的骄傲”。当人们普遍认为谦虚是一种美德的时候,世上的蠢人会大大获利。当每个人都“谦虚”地选择低调时,就只有蠢人存在于世上了。
骄傲中最没有价值的就是民族自豪感;一个人只能为了民族感到骄傲,只能说明他自己没有什么地方值得骄傲,不然他就不会紧抓住与无数同胞共享的那点东西当作荣耀了。而真正有天赋的人能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民族的不足。只有没用的人才会依赖民族自豪感,并将其作为自己的资本;他竭力为民族的缺陷辩护,就是为了用民族自豪感来弥补自己的劣势。举个例子,如果你用轻蔑的语气谈论英国人的愚昧和顽固,那么在五十个英国人中,也很难找到一个人对此表示赞同,即使有一个人赞同你,他也必然是个理智的老人。德国人缺少民族自豪感,但这恰恰证实了德国人的诚实,也对照出那些用滑稽的热情表现出为民族而自豪的人和那些蛊惑人心的政治家是多么不真诚。甚至有人说火药是德国人发明的,真是荒谬。德国思想家利希滕贝格曾提出疑问:“没有外国人喜欢假冒自己是德国人,即使要假冒,也宁可装作法国人或者英国人,这是为什么呢?”总之,人的个性远比民族性重要,因为谈到民族性时,就要涉及大众,我们不可能一边为国家唱赞歌,一边保持诚实。所谓的民族性,不过是人们狭隘、顽固和无耻的代名词。我们厌恶一种特性时,就会去赞扬另一种,直到我们变得也厌恶后者。每个国家都对别国抱有歧视,大家都没错。
本章讨论的话题是关于人向外界展现出来的样子,也就是我们在别人眼中是怎样的,而接下来还可以对此划分出权位、荣誉和名声。
权位
我们先来讨论一下权位。虽然在庸人(特别是俗人)心目中,权位特别重要,在政府组织体系中也占据很关键的地位,但是对于人类获得幸福而言——实际上只需几句话就可以总结陈词——权位是一种纯粹的世俗意义上的价值,严格说来不过是一件虚伪的包装,是为获得人们的尊敬而演给人们看的一出闹剧而已。
而勋章就是诱导大众看法的汇票,汇票的价值由持票人的信誉和地位决定。勋章可以替代抚恤金,能为政府省下一大笔钱。如果勋章分配得恰到好处,每个人都有所得,也能为国家带来好处。通常情况下,人民大众只会用眼睛看和用耳朵听,判断力和记忆力几乎已经丧失。政府出台的决策不在人民大众理解的范围内,政府的一些措施在给他们带来好处时,短时间内会获得他们的叫好声,不过不久就会被他们忘记,所以颁发勋章的做法很合适,颁发一次就是向人们大声宣告一次:这些得到勋章的人明显区别于普通人。
然而,如果颁发做不到公正,或者滥发勋章,勋章就失去了它应有的价值。因此,请务必在颁发的时候和生意人签汇票时一样谨慎。每一枚勋章上面“由于你杰出的贡献”之类的刻字是很多余的,因为它本来就应该颁发给有杰出贡献的人,这是明摆着的。
荣誉
关于“荣誉”问题要比“权位”问题复杂得多。我们可以先来定义一下“荣誉”。
我要是说“荣誉是外在的良知,而良知是内在的荣誉”,肯定会有不少人赞同我的观点;只不过这个定义徒有虚名,不能真正碰触问题的根源。
我更倾向于使用下列定义:客观上,荣誉是别人对我们的评价和感觉;主观上,荣誉是我们对别人评价和感觉的在乎。从主观上说,荣誉经常会对人产生有利的影响力,但是这种影响力并不仅限于道德方面。
除了少数彻底堕落的人,人人都有羞耻心,并且无论在何处,荣誉都被人们认为很有价值。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一个人要像流落孤岛二十年的鲁滨逊一样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最终只能保证自己生存下去。自己的力量是有限的,凭此取得的成就也很有限。只有身处群体之中,才能完全发挥才能和动员一切力量,取得非凡成就。自从人的意识开始发展,他就认清了自己的处境,内心便渴望成为社会中的一员,希望能履行义务,并有资格享受好处。要想成为社会中的有用成员,首先要做到两项:
(一)做好每个人都要做的事情;
(二)做好自己的特殊位置要求自己做的事情。
可是,人们很快意识到,自己到底有没有用不是自己说了算的,而是取决于别人的评价,所以他们竭尽全力讨好这个社会,希望让别人给出好的评价,由此便产生了人性中的荣誉感,或者说,羞耻感。
羞耻感使人在失去他人的好评时会脸红,就算清楚自己是清白的,或者知道他所做的事情并没有触犯律法,他还是会因为别人的评价而惴惴不安。反之,别人的好评会给人带来生活的勇气,因为得到了别人的欣赏就意味着会有人和他黏到一起,帮助他、保护他,从而产生一种力量帮他勇敢反抗生命中的灾难和困苦。
一个人只有身处各种各样的关系之中,才能获得他人的信任和好感。这些不同的关系就造就了不同的荣誉,其中有的取决于自身良好的品行,有的得依靠各种誓约,也有的关系到异性之间的情谊。我们把各种不同的荣誉划为三个类别:公民荣誉、公职荣誉、两性荣誉。
公民荣誉
公民荣誉是范围最广泛的一种。它基于以下的设定:我们要无条件地尊重别人的权利,禁止用任何不公正或违法的途径谋取自己的利益。这是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的条件,如果有任何破坏这种和睦相处条件的做法出现,它便会因此受到惩罚,而所有的惩罚包括法律制裁,都应该是正当和适度的。一个破坏了和平的人一旦被法律制裁,就不再享有公民荣誉了。荣誉最根本的基础是坚信道德品质不可更改,也就是说,一个人做了一件错事,那么在未来相同的处境中他还会犯这样的错误。英语中“character”(性格)一词也有荣誉、名声的意思。
荣誉一旦失去,就很难恢复,除非是因为误会或者被人恶意诬陷。因此,才会有专门针对诋毁、诬陷的法律作为保护措施,而侮辱虽然常常只是谩骂,也等同于没有根据的草率的诽谤。一个人只有当没理可以申诉时,才会用谩骂来对付别人,否则早就摆出他的理由,让周围的听众来评理了。而当他谩骂时,只是提出了结论,却说不出前提是什么,借口是为了让听众更直观。
诽谤则是靠凭空捏造攻击荣誉的手段,对付这种攻击的唯一办法就是公开反驳,适时地去曝光诽谤者的真面目。
“公民荣誉”一词兴起于中产阶级,却适用于所有阶级,就算是上流社会也不例外。谁也无法忽略这种荣誉,都认为这是很严肃和重要的事,人人都要为此小心翼翼,不可疏忽大意。失去荣誉的人就会永远失去恢复的机会,不论他做什么或变成谁都无法挽回。
与具有肯定价值的名声相反,荣誉具有否定性,因为荣誉不是人们对于一个人所具备的品质的评价,而是希望某人表现出必须具备的品格。因此,荣誉是用来强调一个人不能例外,而名声却用来赞美某人是个例外。名声是我们争取的东西,荣誉却是我们要保有的东西。没有了名声只是默默无闻罢了,只是消极一些;而丧失了荣誉却是可耻的,是非常消极的。
荣誉的这种否定性质与其他被动的特质不同。实际上,它比任何东西都更具有主动性。它直接来源于主体,只与人本身的行为相关,与别人的行为和别人给此人设置的障碍都毫不相干。因此,荣誉完全存在于我们的能力之中,而这个特征鲜明地标示出什么是真正的荣誉,什么是后面提及的骑士精神的虚伪荣誉。
我们之所以尊敬有德行的老者,是因为老人已用他们的人生证明他们有能力维护自己的清誉。而对于年轻人来说,就算有高尚的品德,也未经受过时间的考验。年轻人无论在年龄上还是在经历上都输给了老者。因此,老年人令人发自内心地尊敬。然而,皱纹——时间的痕迹——是不会收获敬意的,有人会说“可敬的白发”,却不会说“可敬的皱纹”。
荣誉的价值是间接的,就像本章最初所讲的,一般来讲,人们怎么评价我们就算对我们产生影响,也只是影响到他们对我们的态度方面,而不会决定我们的行动。然而,荣誉具有社会性,它使我们生活在文明的国度里。很多时候我们少不了别人的支持,前提是让对方信任我们。因此,别人怎样看待我们虽然产生的是间接影响,但也是很有价值的。
西塞罗跟我的观点相同,他写道:“我对克利斯普斯和第欧根尼所说的话表示完全赞同,美名如果真的一无是处,那么就不值得我费力去追求。”爱尔维修[1]的主要著作《论精神》也有过关于这方面的论断:“我们热衷于受到别人的尊敬,并不是因为尊敬本身的价值,而是因为尊敬所带来的好处。”
因为手段永远都没有目的重要,所以夸张地说荣誉高于生命,也只是说说而已。
公职荣誉
对于公职荣誉,大多数看法是,担任了某种公职的人具备了履行职务所要求的素质。在国家事务中,职务越高,发挥的作用就越大,在道德和理智上的素质也就越高。因此,职务越高,所收获的荣誉也就越高——头衔、勋位和别人毕恭毕敬的态度都是证明。普遍看法就是,一个人任职越高,受到的尊崇和肯定就相应地越大。
实际上,担负特殊使命的人比起普通人拥有更高的荣誉,普通人的荣誉主要是不让自己蒙羞。进一步来说,公职荣誉还需要担任职务的人忠于职守,为他的同事和后辈起到带头作用。忠于职守是指一个公职人员不仅要尊重自己的职位,还要懂得应对那些针对自己和职务的批评,重视批评他没有严格履行职责,没有给社会造福的话,懂得用法律的手段来反击别人不公正的评论。
那些通过别的方式从事公职的人,比如医务工作人员、律师和教育工作人员等,也享有为公众服务的荣誉。此外,军人的荣誉也属于此类。从真正的意义上来说,决心保卫自己国家的人,都必然有军人的勇气和视死如归的信念,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动摇。此处的公职荣誉是更广泛意义上的,并不只是普通民众对公职人员的一种敬意。
两性荣誉
对于两性荣誉和它的规则,我们需要多多加以关注和研究。关于这一话题我所讲的,恰恰证明了所有这些荣誉都是以切身利益为基础的。本质上,两性荣誉可以划分为两类,即女性荣誉和男性荣誉,两者都有各自的群体精神。其中,女性荣誉相对于男性荣誉更为重要,因为女人与男人的交往在女人的生活中占据更重要的位置。
女性荣誉认为,女人在少女时期从未把自己给予过一个男人,而成为妻子后,就只属于她的丈夫。这种看法是基于以下观点产生的:女人在一生之中几乎事事都要依赖男人,而男人只在某一方面依赖女人。这就需要有一种维护女人利益的安排,即让男人在从女人那里得到某一样东西之后承担起照顾妻儿的责任。而这个安排需要女人团结在一起来对付她们共同的敌人——男人。因为男人通过得之于自然的优越身体和思想力量占有了人世间所有的好处,比如优秀的体型和智商,而女人只能通过征服和占有男人来享有这些美好,所以她们就得统一阵线站在一起。为了实现目标,女性荣誉的规则中有一条是必须遵守的:为了让男人俯首称臣,除非缔结婚姻,否则绝不把自己交给任何男人。
这种安排是整个女性群体必须遵守,而且还要严格遵守的。事实上,不管什么地方的女人都在小心翼翼地维护着这种集体的精神。一旦违反,就相当于和整个女性团体作对,会遭到大家的抵制和驱赶,因为她这样的行为一旦普及,会危及女性的整体利益。
破坏了规则的女人就丧失了荣誉,其他女人会把她当成瘟疫一样躲避。因通奸而离婚的女人也会有同样的命运,因为这样的女人没有了用来征服男人的能力。这种违背契约的行为也会造成其他男人对签订婚姻契约产生犹豫,因而会损害所有女人的集体利益。一个女人破坏了契约,其行为中掺杂着欺骗和背叛,结果就是丧失女性荣誉和公民荣誉。因此,比起少女的耻辱,我们更看重妻子的耻辱,因为失足的少女还可以通过结婚来恢复荣誉,而失足的妻子是没有办法拯救的。
人们认为,集体精神是女性荣誉的基础,对于女性利益是有益且必要的,是经过深思熟虑和至关重要的。然而,这种集体精神的价值是相对而言的,并不能胜过生命本身的价值。我们要警惕许多人都容易犯的毛病:过分夸大女性荣誉,舍本逐末,忽视了生命的最终目的。
过分夸大女性荣誉就是在宣扬两性荣誉有绝对价值,实际上它只有相对价值。从托马修斯的《论情妇》中可看出,直到马丁·路德实施宗教改革,在各个国家中,纳妾是被法律许可和承认的,这对女性荣誉没有伤害。更有人宣称,女性荣誉只不过是传统上的约定而已。不过有一些国家,特别是信奉天主教的国家,不允许离婚这种事。在我看来,对于统治者来说,拥有情妇比起缔结不相匹配的婚姻,是更加合乎道德的。一旦不匹配的婚姻缔结而成,生出的子女就可能在合法继承人死后要求继承王位,就很有可能引起内战。而且,这种不匹配的婚姻不考虑所有外部条件,是对女人和牧师的妥协退让,而人们恰恰对这两类不想妥协。一个国家中的所有男人都有权利自由地选择妻子,只有可怜的王子除外,因为王子是属于国家的,他的婚姻也要顾及国家的利益。然而,除了是王子,他还是一个人,作为人,他应该遵循自己的天性。在这方面,禁锢王子拥有情妇完全是不公平的事。当然,这就需要有一个前提:情妇不要对国家和政府过多地做出干涉。
从情妇的角度来看,她不受两性荣誉一般规则的约束,因为她只是把自己给予了爱她的人,虽然她也爱他,但是两人不能结婚。女性荣誉规则一般来说并非出自本性,许多丧失生命的案例都表明了这一点,例如婴儿被杀和母亲自尽等。实际上,一个女人对整个女性群体效忠只是一种默契的约定,没有过宣誓。因此,在多数情况下,让女人不幸的不是她的错误,而是她的愚蠢。
与其对应的男性荣誉,则来源于前面谈论的女性荣誉。女性的团体精神促使男人被女人征服,让出自己的权益给女人。这就需要男人在与女人的婚姻中小心谨慎,保证婚姻具有拘束力,即使放弃一切,也要最低限度地保留住他的所有物——妻子。男人如果对女人破坏婚姻的行为选择宽容,也会遭到其他男人的耻笑。
不过这种遭受耻笑和女人失掉荣誉不同,没有女人丧失荣誉造成的污点那样不堪,因为两性关系比起男人人生中的其他事情是次要的,因此女人破坏婚姻给男人带来的耻辱,远远不如女人丧失荣誉带来的耻辱大。
有两位戏剧诗人分别创作过两部伟大的戏剧:莎士比亚的《奥赛罗》和《冬天的故事》以及西班牙剧作家卡尔德隆的《医生的荣誉》和《以牙还牙》。确切地说,男性荣誉要求只对女人而不是女人的情人进行惩处,这也证明了男性荣誉从男性的团队精神而来。
骑士荣誉
我们前面谈论的荣誉以各种形式和规则存在于不同的时代和国家。历史表明,女性荣誉的规则在不同时代和区域都发生过改变。另外还有一种不同的荣誉,它是希腊人和罗马人所缺少的,也是目前中国人、印度人和阿拉伯人都知之甚少的。它出现于中世纪,是基督教盛行的欧洲所特有的,只有极少数欧洲人——上层社会和准上层社会的人才具备。
这种荣誉就是骑士荣誉,它的规则和我们之前谈论的荣誉规则有天壤之别,甚至存在对立面,因为它催生出了空有其名的骑士荣誉。我首先要对这种荣誉做出说明。
1.骑士荣誉与别人怎么看我们无关,而与别人怎么说我们有关。
不必理会别人对我们有什么评价,也不必在意他们知不知道为什么这样评价,重要的是他们有没有表达出他们的想法。即使人们对我们的行为感到痛恨,抱有最恶劣的印象,只要他们没有表达出来,就不会对我们崇高的荣誉造成伤害。如果我们的行为让人们不由得给予高度赞扬和心生敬意,但仍存在贬低我们的声音,那么不管对方是多么低劣,他们的诋毁都会对我们的荣誉造成伤害。除非我们想办法恢复荣誉,否则就会永远丧失荣誉,无法挽回。
骑士荣誉不注重别人是怎么想的,而注重别人是怎么说的,论证如下:别人诽谤和侮辱我们,如果对方可以道歉,就当作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至于他们有没有改正自己的看法,没有人会在意,只要道歉了,事情就平息了。因此,骑士荣誉并不是在获取崇敬,而是强行索取崇敬。
2.骑士荣誉与自己的行为无关,只与他的遭遇有关。
骑士荣誉不同于其他所有的荣誉,它所依赖的不是自己做了什么,而是别人对自己做了什么。骑士荣誉完全受制于他人的行为。如果有人进行攻击,那么荣誉随时都可能一去不复返,除非受到攻击的人竭尽全力,冒着丧失生命、健康、自由、财富和内心平静的风险去挽回荣誉。一个人可能所作所为皆出于公正无私的原则,心灵纯洁,心智也很高,但是一旦有人侮辱他,他的荣誉会即刻消失。就算这个人并没有做错任何事,侮辱他的人还是地痞流氓、白痴赌徒等不值得我们去追究的人,也会是同样的结果。多数情况下都是这种人喜欢侮辱别人,塞涅卡也说过:“越是卑鄙无耻的人,越是喜欢造谣中伤。”这句话说的就是这种人,他们侮辱的多是前面提到的那些人,二者因为志趣不同而站在对立面上,他们这样做甚至只是因为一方太优秀而引起他们的憎恶。歌德曾说,怨恨你的敌人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你的存在就是对敌人的责难,双方不可能成为朋友。
显而易见,那些卑鄙无耻的人应该好好感谢一下骑士的荣誉规则,正是它缩短了他们与优秀之人之间的差距。一个品质恶劣的人诋毁别人时,一开始他的话就会被大家认为是有充分理由的评判,如同具有法律效力。除非当事人在最初就给予反击,否则这种诋毁在将来也会作为真实有效的评判而存在。
也就是说,一个被人诋毁的人,如果忍受了诋毁,就算诋毁他的人再卑劣,他也会被所有体面的人鄙视,认为他就是那些人说的那样。因此,那些具有荣誉的人会把被诋毁者当成瘟疫一样躲避,不屑与他来往。
从中世纪开始到15世纪,存在一种规定,那就是在任何刑事诉讼中,并不是原告证明被告有罪,而是被告自证清白。被告可以通过发誓来表明自己的无辜,而他的支持者们也必须到庭宣誓担保他没有做伪证。如果被告找不到支持者,或者原告不认可被告的支持者,那就只能借助上帝的裁判了——通常是用决斗来解决,因为被告处于耻辱之中,他必须用鲜血雪耻。
蒙羞和雪耻由此而来,并且时至今日仍在具有荣誉的人之间流行,只是省略了宣誓的程序。这也就是为什么具有荣誉的人被诋毁时如此愤怒,必须用血来洗刷耻辱。说谎虽然无处不在,却很少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特别是在英格兰,人们深深迷信:现实情况中,受到别人谎言的诋毁而威胁要杀死对方的人是不会自己也说谎的。这是在中世纪的审判中被认可的一点——在应诉过程中,只要被告说这是谎言,那么这种情形需要上帝的裁判了。因此,骑士的荣誉规则就是,当有人说谎诋毁自己时,就必然要诉诸武力了。
3.维护骑士荣誉需要马上采取行动。
骑士荣誉和一个人的天性无关,和他的道德品质无关,总之,与一切学究问题无关。一旦你的荣誉受损,就应该马上采取行动进行补救,最好的方法就是决斗。
如果损害你荣誉的人不认可骑士荣誉的规则,或他已经挑战过骑士荣誉,那么还有另一种安全的方法来对待冒犯你的人,就是当下用拳头来说话。如果你要避免这种极端方式造成不愉快的局面,或者无法断定对方能否遵守骑士荣誉的规则,还有一种方法能维护你的荣誉,那就是让自己回击的方式强于他——比如,别人打你一个耳光,你就还给他一棍子;有人打你一棍子,你就还给他一鞭子,等等。直到这些招数都不管用了,就得采取流血的方法了,绝不能畏缩不前。
4.忍受侮辱是可耻的,侮辱他人则是光荣的。
举例来说,我的敌人拥有了真理、公正和理性,我可以用侮辱来让他失去这些,而我反而得到了这些,直到他通过武力这种粗暴的方式将其重新夺回来。
粗暴战胜了荣誉,粗暴取代了所有,强权就是正义。那么,有了粗暴,你还要其他的做什么呢?一个人不管多么恶劣、愚蠢,只要他使用粗暴的手段,他犯的错误就是合法的,并能得到宽恕。如果有人在讨论或谈话过程中,表现得比我更有见解,更热爱真理,判断力和理解力更优秀,或者他表现出了智商比我的更高,从而掩盖了我的光芒,我就立即对他加以攻击和诋毁,削弱他的优势,使自己胜过他。
粗暴战胜了思想的交锋,压制了才智的光芒。如果我们的敌人对于我们使用的攻击手段并不在意,或者没有采取更粗暴的手段对付我们来引发决斗的局面,那么我们就获得了胜利,并赢得了荣誉。因此,当粗暴蛮横大行其道的时候,真理、知识、思想、理智与才能等,都得退让三分。对于有荣誉感的人来说,当有人表达出不同的意见,或显得比自己更优秀时,他们就会立即拿起武器反击。如果在争辩中无言以对,他们就会选择粗野的话语来反击,从而反败为胜。由此可以看出,人们崇尚骑士荣誉的规则,认为它可以改善社会风气,而下面这一条则是整个荣誉规则的灵魂与根本。
5.力量是最高法庭。
荣誉规则意味着当一个人与别人产生分歧时,为了赢得胜利,他必须诉诸的最高法庭就是力量的法庭,即使用武力。严格意义上讲,所有的武力解决方式都体现了人们诉诸一种动物性的野蛮来解决问题,体现了理智和道德无力解决这件事情,只能让位于粗暴的争斗。富兰克林认为人是会制造和使用工具的动物,所以人们使用暴力争斗会依靠他们制造的武器来决出胜负,因而会造成无法挽回的结果。这就是人们都懂得的“强权就是正义”的原理,这种具有讽刺意味的说法,跟“愚人就像智者”有同样的效果。
6.骑士荣誉更加宽松和自由。
正如我们前面所提到的,公民荣誉对于人际关系过于谨慎,看重责任和信守承诺,而我们现在讨论的骑士荣誉的规则,则更加宽松和自由。除了“荣誉的承诺”不可以打破,其他一切诺言都可以无视。一旦骑士荣誉被破坏,受到别人的凌辱,那就只能通过决斗的方式来挽回我们的荣誉。另外,有一种债务是必须要偿还的,那就是被称为“荣誉之债”的赌债,而其他一切债务你都可以赖掉,甚至像犹太人和基督教徒那样互相蒙骗,也不会有损你的骑士荣誉。
7.骑士荣誉只能用来强化人的主观感受。
读者如果不带偏见地来看,就会发现,这种荒谬、野蛮到不可思议的荣誉规则,并不是出自人的本性,它对人类健康的人生观也毫无益处。它只在狭隘的范围内流行,也只能在强化人的主观感受方面发挥作用。这种感受主要流行于中世纪以来的欧洲贵族、官员和军人,以及试图模仿他们的人之中。
希腊人和罗马人对这种荣誉的规则一无所知。就连古代文明和近代文明都很发达的亚洲国家也对此不甚了了。这些人只知道我们前面所说的第一种荣誉,并且用它来表现自己。他们认为,一个人应获得什么荣誉,要看这个人的所作所为,而不是靠别人的话来判断。因此,一个人遭到别人的殴打或许会愤怒和报复,但并不认为这跟他的荣誉有任何关系。没有人会去计较打击所带来的侮辱,不会整天想着要去洗刷耻辱。然而,他们古代人的勇敢和视死如归的决心,绝不会比欧洲的基督教徒逊色。希腊人和罗马人可以说自始至终都是人们口中的英雄,可他们对骑士荣誉的意义却一无所知。他们决斗也不过是被雇佣来表演角斗,奴隶和被判刑的罪犯与野兽殊死搏斗来营造一个罗马式的节日。基督教盛行以后,角斗就被取消了,随之而来的才是决斗——这是借助上帝裁决的争端解决途径。如果说角斗是为博取观众的眼球所做的一种残暴的牺牲,决斗就是为了存在的偏见所做的残暴牺牲,只不过牺牲的是自由与高尚,而不是罪犯和奴隶。
大量迹象表明,这种偏见对于古代人来说是完全不存在的。比如条顿族的首领提出要与马略[2]决斗,可是马略却回答,如果首领自己不想活了,那就去上吊吧。同时他还委托一名经验丰富的格斗者与首领多次交流。古希腊作家普鲁塔克在讲述德谟斯托克利斯的事迹时说,当海军舰队统帅欧里比亚德斯拿起权杖要打德谟斯托克利斯时,他没有拿起武器反抗,只是说道:“打吧,但要听我把话说完。”而雅典的士兵团并没有因此立即表示不再愿意为他卖命。如果你信仰骑士荣誉,那么读完这段话定会感到气愤。一个法国作家曾表示,如果有谁认为德谟斯托克利斯具有骑士荣誉,这个人可真是无知得可笑,而西塞罗也不是有这种荣誉的人。在柏拉图《法律篇》中有一个片段几次谈到“攻击”,充分说明了古代人觉得这种事情跟荣誉没有丝毫关系。
如果有人在辩论中攻击苏格拉底,苏格拉底会对别人的侮辱很容忍,这让人们很惊讶。苏格拉底解释道:“如果一头蠢驴踢了我,我有必要怀恨在心吗?”在其他场合,有人问苏格拉底:“那个人所做的不是对你的侮辱吗?”苏格拉底回答:“不是,他所说的都不是针对我。”斯托拜阿斯在《穆索尼斯》中有一段很长的描述,向我们展示了古代人怎样回应侮辱:他们只知道法律手段是最有帮助的,可是这种方法却被聪明人看不起。如果一个希腊人被殴打了,他会满足于法律给予的补偿,柏拉图的著作《高尔吉亚篇》提到了这一点,里面还有苏格拉底对此的观点。《吉里斯的报道》也有类似记载:一个叫卢西斯·维拉图斯的人没有任何缘由地对路上遇见的人打耳光。后来为了避免以后的隐患,他就带上一个拿着钱袋的奴隶上街,把钱付给那些被他弄得感到莫名其妙的人作为赔偿。久负盛名的犬儒学派哲学家克拉特斯曾经挨了音乐家尼克德洛姆斯一掌,脸被打得红肿甚至发紫。克拉特斯就在头上标记“这是尼克德洛姆斯干的”来羞辱对方,因为他竟然对所有雅典人都奉若神明的人无礼。狄亚根尼斯给他的朋友梅里斯玻斯写了一封信,说他被一群喝醉的雅典青年殴打,又说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塞涅卡在《永恒的智慧》一书的最后大篇幅地论述了“侮辱”这一话题。他断定:聪明人不会理会这些。他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