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第七章 普罗米修斯的恶行

书名:道可道:《老子》的要义与诘难 作者:熊逸 本章字数:3669 下载APP
在古希腊的诸神中,普罗米修斯是最为我们熟悉的一个。中学课本里介绍过他,伟大的革命导师赞扬过他,所以他在我们心中一直都是一个英雄的形象,为了帮助人类,勇于从天庭偷来火种,不惜牺牲自己。
但不是所有的人都对普罗米修斯心怀感激,比如古希腊犬儒主义的祖师第欧根尼[49],也就是传说中当亚历山大大帝答应可以满足他任何要求的时候,他只求后者不要挡住阳光的那位名人。那么,为什么还会有这种黑白不分的人呢?出于对第欧根尼“哲学家”头衔的尊重,我们有必要重新梳理一下普罗米修斯的故事。
根据《奥德赛》的记载,希腊人祭祀神灵的仪式简直就是一场盛宴,他们会宰杀一头很大的动物,却只把很小的一部分献给神灵,就连这很小的一部分还是不能吃的部分,能吃的那绝大部分都落进了祭祀者自己的肚子。这简直太不虔敬了!但是,古老相传,这样做实在是有个来历的。
在很久以前,人们的祭祀仪式非常隆重庄严,总是最肥最好的动物被挑选出来,完完整整地用火烧掉,就连穷人也必须这么做。渐渐地,鄙俗的现实主义在希腊人的脑袋里渐渐露出了苗头,有人打起了小算盘:这么搞是不是太浪费了,我们要不要创建一个节约型的社会呢?
作为老一辈的天神,普罗米修斯是同情人类的。在他的一再恳求之下,奥林匹斯的第三代领导人宙斯终于卖了老前辈一个面子,准许人们从此可以只用动物身上的一部分献祭,剩下的部分自己留着吃。
那么,到底烧什么、留什么呢?这还需要确认一下。于是,普罗米修斯好事做到底,宰了两头牛,把两副肝脏烧来献祭,再把全部的骨头包在一张牛皮里,把全部的肉包在另一张牛皮里,让宙斯自己挑。
万能的宙斯至少没有透视能力,也缺少孔融让梨的精神,便毫不客气地挑了一份大的。靠骨头撑起来的牛皮自然体积要大些,这样一来,牛肉就留给人类了。
这个小小的骗局当然马上就被揭穿了。愤怒的宙斯虽然不好意思反悔,却做了一件釜底抽薪的事——这可真是字面意义上的釜底抽薪,他把火从人类那里夺去了。人类没有了火,也就没法烧牛肉吃了。
没想到普罗米修斯又生一计,从神界盗来了火种,希腊人这才可以大口吃牛肉了。宙斯在震怒之下把普罗米修斯锁在高加索的山崖上,派出神鹰啄食他的内脏,又让他的内脏每天都能愈合,好使神鹰天天啄食下去。直到后来有一位叫作赫拉克勒斯的英雄经过,这才射死了神鹰,砸开了锁链,解救了普罗米修斯。[50]
这个故事很可以被读出几分人类学的色彩,希腊人早年过分丰盛的祭祀很可能是真实存在的。人类学家告诉我们,在原始部族时代经常出现这样的场面:部落中最富有的人会搞一次豪华宴会,邀请部落同人一股脑地把自己的财富吃光、分光。他们这种“疯狂”行为的动机还真不易确定,无政府主义者克鲁泡特金将其归因于土著们的善良性格和淳朴风俗。而在学术上更加训练有素的本尼迪克特则认为,有这种风俗的土著们是以此来使自己获得的头衔和特权生效,更重要是在别人面前炫耀自己。
对这个问题的经典研究是莫斯的名著《礼物》,不过现在我们要关心一下,希腊人到底“为什么”从这种慷慨大度的作风变成了后来的小家子气——对神祇们小家子气,对自己却变大方了。孔夫子教导中国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些古代的希腊人却把己所不欲的东西都给了神。
这个转变当然不会是普罗米修斯促成的,但希腊人理直气壮地把它“归因于”普罗米修斯,这的确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自己的道德负罪感。人们总是愿意为自己的行为找出理由,但往往不是真正的理由,而是能让自己安心的理由。
于是,一个意义无比重大的变化悄悄地降临人间了。以前有了好吃好喝的东西,有了原始的奢侈品,大家就拿出来一起浪费掉,这种陡然间由富返贫的过程是一次次充满愉悦的狂欢之旅。但是,得益于普罗米修斯,狂欢的时代结束了,财产可以慢慢消费了,甚至可以被积蓄起来了。私有财产的时代来临了,人心也就不再那么淳朴了。
为什么“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因为这首先不是一个气节问题或虚伪与否的问题,而是一个经济问题:一般来说,屠狗辈生活在社会底层,行侠仗义的成本相对较低;读书人的社会地位较高,经济情况较好,做事自然更加瞻前顾后。马克思早就阐释过这个道理:无产阶级除了锁链,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
从这个考虑出发,使社会恢复淳朴的办法其实很简单:让屠狗辈继续做他们的屠狗辈,让读书人扔掉书本,忘记知识,也来做屠狗辈。一个完全由屠狗辈构成的社会,自然是淳朴而仗义的。
能不能把逻辑再推进一步呢:一个完全由狗构成的社会,应该更加淳朴吧?
不是开玩笑,这实在是一个非常严肃的哲学问题。
的确,这是一个严肃的哲学问题。伟大的古希腊哲学家第欧根尼就打定主意要像一条狗一样生活下去,所以他才得了“犬儒”这个称号,所以世界哲学史上才有了“犬儒主义”这样一宗古老而珍贵的精神财富。
第欧根尼不但拒绝承认普罗米修斯是人类的恩主,甚至认为正是他对人类的自作多情才使得人类社会变得越发复杂烦琐和矫揉造作。宙斯是公正的,普罗米修斯受到的严厉惩罚完全是罪有应得。
是的,根据柏拉图更为详细的记载,普罗米修斯不只盗取了天火,还盗取了用火和纺织技术给人类。(《普罗泰戈拉》)但是,科学技术不但不是第一生产力,反而是人类社会的最大祸端。“有机械者必有机事,有机事者必有机心”,这是《庄子·天下》告诉我们的,看来搞技术的人一定是富于机心的人,我们对理工科出身的人一定要保持必要的警惕。
要重返那个逝去的淳朴时代,首先就要放弃机心;而要放弃机心,首先就要放弃那个培育机心的土壤。第欧根尼就这样悠悠然地在一只木桶(或是一只盛殓死人的大瓮)里享受着充满美德的生活,靠旁人的点滴施舍来填饱肚子。
第欧根尼因此受到了极大的崇敬,但会有多少人愿意追随他呢?
耶稣基督曾经遇到过同样的问题。有个青年来见他,说自己已经遵守了各种诫命,不知道还有什么没做到。耶稣说:“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可以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那青年听了这话,终于一脸忧郁地走开了,因为他有很多财产。(《马太福音》19:16—22)
以基督教如此大的吸引力,如此众多的信徒,能做到“完全”的人尚属凤毛麟角,第欧根尼的情形也就可想而知了。但是,凡事总有特例,一位叫作克雷茨的青年被第欧根尼深深地震撼了,便真的把家产分给了穷人,追随老师过起了一种“波希米亚式的生活”。(这个很有喜感的词是Anthony Kenny用的。)
很遗憾,第欧根尼没能为自己赢得更多的追随者,不过这当然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我们现在还有无数的有志青年上山下乡,被淳朴的风情与原始的生态感动得泪流满面,但终究还是回到城市,继续过着非人的、异化的白领生活。——我调动所有的记忆,只记得浪漫主义时代的散文家查尔斯·兰姆一生都热爱并倾情地抒写着城市生活,而且这个城市就是他一直生活的伦敦,他确曾被伦敦那丰富的城市生活感动得流下泪来。早在我们随着米兰·昆德拉喊出“生活在别处”之前,兰姆坚定地相信生活就在本市。
于是我们发现了一种奇异的和谐:大家嘴上都是米兰·昆德拉,脚下却都是查尔斯·兰姆。人生导师们眉飞色舞地宣扬着老子、庄子、第欧根尼、卢梭等古代哲人们关于恬淡生活的闪光智慧,大家也愿意花钱听听这些舒心的安慰剂,只不过听过之后该干什么还干什么,就像我们常常需要在紧张的生活间隙听上一场相声。因为我们的生活很紧张,所以越逗乐的相声就越值钱。相声语言之所以逗乐,很大的一个原因就是反逻辑——所以计算机编不出笑话。
所以,韩非子正是站在坚定的现实主义立场上来批评老子之学的:“恍惚之言,恬淡之学,天下之惑术也。”(《韩非子·忠孝》)用白话说:老子那套恍兮惚兮的道论,恬淡寡欲的主张,全是忽悠人的。也就是说,这些话只是听起来很美,一付诸实行就坏了。
韩非子还说过一个故事:宋国的兒说能言善辩,提出一个“白马非马”的命题,齐国稷下学宫里虽然高知如云,但谁也辩不过他。有一天兒说出关,照规矩白马出关要交税,兒说老老实实地交了税,一点都没提什么“白马非马”。所以说,夸夸虚言虽然可以压服一国,而一旦考察实际,就谁也迷惑不住。[51](《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钱锺书先生对《老子》更刻薄,说《老子》明明说了“及吾无身,吾有何患”,却又说“外其身而身存”“名与身孰亲”“毋遗身殃”,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推想其中原委,大约是这样的:身体既想活得好,道理也想说出口,这都是真情实事;而无身无言那些话,则是玄理高论。真情实事瞒不住,玄理高论又不想丢,只能用后者来为前者遮掩,没太遮掩好的地方也就露了马脚。
钱先生还引了严复的更刻薄的点评:非洲鸵鸟被追逐的时候,实在逃不掉了就把头埋在沙子里,以为看不见危险就是没危险,《老子》的“绝学”之道不会也是鸵鸟政策吧!(《管锥编》)
看来严复正忙于忧国忧民,钱先生则是个成功人士,不需要用传统文化来炖鸡汤。
钱先生讲的那个“存身”还是“无身”的问题,是《老子》研究中的一大难点,那几段话从字面上看确实自相矛盾,所以历代学者有很多弥合之论。[52]不过以我的理解,“及吾无身,吾有何患”见于《老子》通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