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四章

书名:又得浮生半日闲 作者:丰子恺 本章字数:34802 下载APP
不宠无惊过一生
当我从别寓回到了本宅的时候,觉得很安心。主人回来了,芭蕉鞠躬,樱桃点头,葡萄棚上特地飘下几张叶子来表示欢迎。两个小儿女跑来牵我的衣,老仆忙着打扫房间。老妻忙着烧素菜,故乡的臭豆腐干,故乡的冬菜,故乡的红米饭。
窗外有故乡的天空,门外有打着石门湾土白的行人,这些行人差不多个个是认识的。还有各种负贩的叫卖声,这些叫卖声在我统统是稔熟的。
我仿佛从飘摇的舟中登上了陆,如今脚踏实地了。这里是我的最自由,最永久的本宅,我的归宿之处,我的家。我从寓中回到家中,觉得非常安心。

使人生圆滑进行的微妙的要素,莫如“渐”;造物主骗人的手段,也莫如“渐”。在不知不觉之中,天真烂漫的孩子“渐渐”变成野心勃勃的青年;慷慨豪侠的青年“渐渐”变成冷酷的成人;血气旺盛的成人“渐渐”变成顽固的老头子。因为其变更是渐进的,一年一年地、一月一月地、一日一日地、一时一时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渐进,犹如从斜度极缓的长远的山坡上走下来,使人不察其递降的痕迹,不见其各阶段的境界,而似乎觉得常在同样的地位,恒久不变,又无时不有生的意趣与价值,于是人生就被确实肯定,而圆滑进行了。假使人生的进行不像山坡而像风琴的键板,由do忽然移到re,即如昨夜的孩子今朝忽然变成青年;或者像旋律的“接离进行”地由do忽然跳到mi,即如朝为青年而夕暮忽成老人,人一定要惊讶、感慨、悲伤,或痛感人生的无常,而不乐为人了。故可知人生是由“渐”维持的。这在女人恐怕尤为必要:歌剧中,舞台上的如花的少女,就是将来火炉旁边的老婆子,这句话,骤听使人不能相信,少女也不肯承认,实则现在的老婆子都是由如花的少女“渐渐”变成的。
人之能堪受境遇的变衰,也全靠这“渐”的助力。巨富的纨绔子弟因屡次破产而“渐渐”荡尽其家产,变为贫者;贫者只得做佣工,佣工往往变为奴隶,奴隶容易变为无赖,无赖与乞丐相去甚近,乞丐不妨做偷儿……这样的例子,在小说中,在实际上,均多得很。因为其变衰是延长为十年二十年而一步一步地“渐渐”地达到的,在本人不感到什么强烈的刺激。故虽到了饥寒病苦刑笞交迫的地步,仍是熙熙然贪恋着目前生的欢喜。假如一位千金之子忽然变成了乞丐或偷儿,这人一定愤不欲生了。
这真是大自然的神秘的原则,造物主的微妙的功夫!阴阳潜移,春秋代序,以及物类的衰荣生杀,无不暗合于这法则。由萌芽的春“渐渐”变成绿荫的夏,由凋零的秋“渐渐”变成枯寂的冬。我们虽已经历数十寒暑,但在围炉拥衾的冬夜仍是难以想象饮冰挥扇的夏日的心情;反之亦然。然而由冬一天一天地、一时一时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移向夏,由夏一天一天地、一时一时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移向冬,其间实在没有显著的痕迹可寻。昼夜也是如此:傍晚坐在窗下看书,书页上“渐渐”地黑起来,倘不断地看下去(目力能因了光的渐弱而渐渐加强),几乎永远可以认识书页上的字迹,即不觉昼之已变为夜。黎明凭窗,不瞬目地注视东天,也不辨自夜向昼的推移的痕迹。儿女渐渐长大起来,在朝夕相见的父母全不觉得,难得见面的远亲就相见不相识了。往年除夕,我们曾在红蜡烛底下守候水仙花的开放,真是痴态!倘水仙花果真当面开放给我们看,便是大自然的原则的破坏,宇宙的根本的摇动,世界人类的末日临到了!
“渐”的作用,就是用每步相差极微极缓的方法来隐蔽时间的过去与事物的变迁的痕迹,使人误认其为恒久不变。这真是造物主骗人的一大诡计!这有一件比喻的故事:某农夫每天朝晨抱了犊而跳过一沟,到田里去工作,夕暮又抱了它跳过沟回家。每日如此,未尝间断。过了一年,犊已渐大,渐重,差不多变成大牛,但农夫全不觉得,仍是抱了它跳沟。有一天他因事停止工作,次日再就不能抱了这牛而跳沟了。造物的骗人,使人留连于其每日每时的生的欢喜而不觉其变迁与辛苦,就是用这个方法的。人们每日在抱了日重一日的牛而跳沟,不准停止。自己误以为是不变的,其实每日在增加其苦劳!
我觉得时辰钟是人生的最好的象征了。时辰钟的针,平常一看总觉得是“不动”的,其实人造物中最常动的无过于时辰钟的针了。日常生活中的人生也如此,刻刻觉得我是我,似乎这“我”永远不变,实则与时辰钟的针一样的无常!一息尚存,总觉得我仍是我,我没有变,还是留连着我的生,可怜受尽“渐”的欺骗!
“渐”的本质是“时间”。时间我觉得比空间更为不可思议,犹之时间艺术的音乐比空间艺术的绘画更为神秘。因为空间姑且不追究它如何广大或无限,我们总可以把握其一端,认定其一点。时间则全然无从把握,不可挽留,只有过去与未来在渺茫之中不绝地相追逐而已。性质上既已渺茫不可思议,分量上在人生也似乎太多。因为一般人对于时间的悟性,似乎只够支配搭船乘车的短时间;对于百年的长期间的寿命,他们不能胜任,往往迷于局部而不能顾及全体。试看乘火车的旅客中,常有明达的人,有的宁牺牲暂时的安乐而让其坐位于老弱者,以求心的太平(或博暂时的美誉);有的见众人争先下车,而退在后面,或高呼:“勿要轧,总有得下去的!”“大家都要下去的!”然而在乘“社会”或“世界”的大火车的“人生”的长期的旅客中,就少有这样的明达之人。所以我觉得百年的寿命,定得太长。像现在的世界上的人,倘定他们搭船乘车的期间的寿命,也许在人类社会上可减少许多凶险残惨的争斗,而与火车中一样的谦让,和平,也未可知。
然人类中也有几个能胜任百年的或千古的寿命的人。那是“大人格”“大人生”。他们能不为“渐”所迷,不为造物所欺,而收缩无限的时间并空间于方寸的心中。故佛家能纳须弥于芥子。中国古诗人(白居易)说:“蜗牛角上争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英国诗人(Blake(1))也说:“一粒沙里见世界,一朵花里见天国;手掌里盛住无限,一刹那便是永劫。”
1928年芒种
(1) 即布莱克(1757―1827)。
剪网
大娘舅(1)白相了“大世界”(2)回来。把两包良乡栗子在桌子上一放,躺在藤椅子里,脸上现出欢乐的疲倦,摇摇头说:“上海地方白相真开心!京戏、新戏、影戏、大鼓、说书、变戏法,甚么都有;吃茶、吃酒、吃菜、吃点心,由你自选;还有电梯、飞船、飞轮、跑冰……老虎、狮子、孔雀、大蛇……真是无奇不有!唉,白相真开心,但是一想起铜钱就不开心。上海地方用铜钱真容易!倘然白相不要铜钱,哈哈哈哈……”
我也陪他“哈哈哈哈……”
大娘舅的话真有道理!“白相真开心,但是一想起铜钱就不开心”,这种情形我也常常经验。我每逢坐船,乘车,买物,不想起钱的时候总觉得人生很有意义,对于制造者的工人与提供者的商人很可感谢。但是一想起钱的一种交换条件,就减杀了一大半的趣味。教书也是如此:同一班青年或儿童一起研究,为一班青年或儿童讲一点学问,何等有意义,何等欢喜!但是听到命令式的上课铃与下课铃,做到军队式的“点名”,想到商贾式的“薪水”,精神就不快起来,对于“上课”的一事就厌恶起来。这与大娘舅的白相大世界情形完全相同。所以我佩服大娘舅的话有道理,陪他一个“哈哈哈哈……”
原来“价钱”的一种东西,容易使人限制又减小事物的意义。譬如像大娘舅所说:“共和厅里的一壶茶要两角钱,看一看狮子要二十个铜板。”规定了事物的代价,这事物的意义就被限制,似乎吃共和厅里的一壶茶等于吃两只角子,看狮子不外乎是看二十个铜板了。然而实际共和厅里的茶对于饮者的我,与狮子对于看者的我,趣味绝不止这样简单。所以倘用估价钱的眼光来看事物,所见的世间就只有钱的一种东西,而更无别的意义,于是一切事物的意义就被减小了。“价钱”,就是使事物与钱发生关系。可知世间其他一切的“关系”,都是足以妨碍事物的本身的存在的真意义的。故我们倘要认识事物的本身的存在的真意义,就非撤去其对于世间的一切关系不可。
大娘舅一定能够常常不想起铜钱而白相大世界,所以能这样开心而赞美。然而他只是撤去“价钱”的一种关系而已。倘能常常不想起世间一切的关系而在这世界里做人,其一生一定更多欢慰。对于世间的麦浪,不要想起是面包的原料;对于盘中的橘子,不要想起是解渴的水果;对于路上的乞丐,不要想起是讨钱的穷人;对于目前的风景,不要想起是某镇某村的郊野。倘能有这种看法,其人在世间就像大娘舅白相大世界一样,能常常开心而赞美了。
我仿佛看见这世间有一个极大而极复杂的网,大大小小的一切事物,都被牢结在这网中,所以我想把握某一种事物的时候,总要牵动无数的线,带出无数的别的事物来,使得本物不能孤独地明晰地显现在我的眼前,因之永远不能看见世界的真相,大娘舅在大世界里,只将其与“钱”相结的一根线剪断,已能得到满足而归来。所以我想找一把快剪刀,把这个网尽行剪破,然后来认识这世界的真相。
艺术,宗教,就是我想找求来剪破这“世网”的剪刀吧!
1927年10月(3)
(1) 大娘舅,指作者之妻徐力民之大哥,这里是按照儿女们的称呼。
(2) “大世界”,当时上海一个著名游乐场。
(3) 本文篇末原未署日期。这里所署的日期是发表在《一般》杂志时篇末所署。
沙坪的酒
胜利快来到了。逃难的辛劳渐渐忘却了。我辞去教职,恢复了战前的闲居生活。住在重庆郊外的沙坪坝庙湾特五号自造的抗建式小屋中的数年间,晚酌是每日的一件乐事,是白天笔耕的一种慰劳。
我不喜吃白酒,味近白酒的白兰地,我也不要吃。巴拿马赛会得奖的贵州茅台酒,我也不要吃。总之,凡白酒之类的,含有多量酒精的酒,我都不要吃。所以我逃难中住在广西贵州的几年,差不多戒酒。因为广西的山花,贵州的茅台,均含有多量酒精,无论本地人说得怎样好,我都不要吃。
自从由贵州茅台酒的产地遵义迁居到重庆沙坪坝,我开始恢复晚酌,酌的是“渝酒”,即重庆人仿造的黄酒。
富有风趣的一位朋友讥笑我说:“你不吃白酒,而爱吃黄酒,我知道你的意思了:吃白酒是不出钱的,揩别人的油。你不用人间造孽钱,笔耕墨稼,自食其力,所以讨厌白酒两字。黄酒是你们故乡的特产,你身窜异地,心念故乡,所以爱吃黄酒。对不对?”我说:“其然,岂其然欤?”这朋友的话颇有诗意,然而并没有猜中我不爱白酒爱黄酒的原因。揩别人的油,原是我所不欲的;然而吃酒揩油,我觉得比其他的揩油好些。古人诗云:“三杯不记主人谁。”吃酒是兴味的,是无条件的,是艺术的。既然共饮,就不必斤斤计较酒的所有权;吝情去留,反而煞风景,反而有伤生活的诗趣。我倒并不绝对不吃“白酒”(不出钱的酒)。至于为了怀乡而吃黄酒,也大可不必。我住在大后方各省各地的时候,天天嘴上所说的是家乡土白。若要怀乡,这已尽够,不必再用吃黄酒来表示了。
我所以不喜白酒而喜黄酒,原因很简单:就为了白酒容易醉,而黄酒不易醉。“吃酒图醉,放债图利”,这种功利的吃酒,实在不合于吃酒的本旨。吃饭,吃药,是功利的。吃饭求饱,吃药求愈,是对的。但吃酒这件事,性状就完全不同。吃酒是为兴味,为享乐,不是求其速醉。譬如二三人情投意合,促膝谈心,倘添上各人一杯黄酒在手,话兴一定更浓。吃到三杯,心窗洞开,真情挚语,娓娓而来。古人所谓“酒三昧”,即在于此。但绝不可吃醉,醉了,胡言乱道,诽谤唾骂,甚至呕吐,打架。那真是不会吃酒,违背吃酒的本旨了。所以吃酒绝不是图醉。所以容易醉人的酒绝不是好酒。巴拿马赛会的评判员倘换了我,一定把一等奖给绍兴黄酒。
沙坪的酒,当然远不及杭州上海的绍兴酒。然而“使人醺醺而不醉”,这重要条件是具足了的。人家都讲究好酒,我却不大关心。有的朋友把从上海坐飞机来的真正“陈绍”送我。其酒固然比沙坪的酒气味清香些,上口舒适些;但其效果也不过是“醺醺而不醉”。在抗战期间,请绍酒坐飞机,与请洋狗坐飞机有相似的意义。这意义所给人的不快,早已抵消了其气味的清香与上口的舒适了。我与其吃这种绍酒,宁愿吃沙坪的渝酒。
“醉翁之意不在酒”,这真是善于吃酒的人说的至理名言。我抗战期间在沙坪小屋中的晚酌,正是“意不在酒”。我借饮酒作为一天的慰劳,又作为家庭聚会的助兴品。在我看来,晚餐是一天的大团圆。我的工作完毕了;读书的、办公的孩子们都回来了;家离市远,访客不再光临了;下文是休息和睡眠,时间尽可从容了。若是这大团圆的晚餐只有饭菜而没有酒,则不能延长时间,匆匆地把肚皮吃饱就散场,未免太功利的,太少兴趣。况且我的吃饭,从小养成一种快速习惯,要慢也慢不来。有的朋友吃一餐饭能消磨一两小时,我不相信他们如何吃法。在我,吃一餐饭至多只花十分钟。这是我小时从李叔同先生学钢琴时养成的习惯。那时我在师范学校读书,只有吃午饭后到一点钟上课的时间,和吃夜饭后到七点钟上自修的时间,是教弹琴的时间。我十二点吃午饭,十二点一刻须得到弹琴室;六点钟吃夜饭,六点一刻须得到弹琴室。吃饭,洗碗,洗面,都要在十五分钟内了结。这样的数年,使我养成了快吃的习惯。后来虽无快吃的必要,但我仍是非快不可。这就好比反刍类的牛,野生时代因为怕狮虎侵害而匆匆地把草吞入胃内,急忙回到洞内,再吐出来细细地咀嚼,养成了反刍的习惯;做了家畜以后,虽无快吃的必要,但它仍是要反刍。如果有人劝我慢慢吃,在我是一件苦事。因为慢吃违背了惯性,很不自然,很不舒服。一天的大团圆的晚餐,倘使我以十分钟了事,岂不太草草了?所以我的晚酌,意不在酒,是要借饮酒来延长晚餐的时间,增加晚餐的兴味。
沙坪的晚酌,回想起来颇有兴味。那时我的儿女五人,正在大学或专科或高中求学,晚上回家,报告学校的事情,讨论学业的问题。他们的身体在我的晚酌中渐渐地高大起来。我在晚酌中看他们升级,看他们毕业,看他们任职,就差一个没有看他们结婚。在晚酌中看成群的儿女长大成人,照一般的人生观说来是“福气”,照我的人生观说来只是“兴味”。这好比饮酒赏春,眼看花草树木,欣欣向荣;自然的美,造物的用意,神的恩宠,我在晚酌中历历地感到了。陶渊明诗云:“试酌百情远,重觞忽忘天。”我在晚酌三杯以后,便能体会这两句诗的真味。我曾改古人诗云:“满眼儿孙身外事,闲将美酒对银灯。”因为沙坪小屋的电灯特别明亮。
还有一种兴味,却是千载一遇的:我在沙坪小屋的晚酌中,眼看抗战局势的好转。我们白天各自看报,晚餐桌上大家报告讨论。我在晚酌中眼看东京的大轰炸,莫索里尼(墨索里尼)的被杀,德国的败亡,独山的收复,直到波士坦(波茨坦)宣言的发出,八月十日夜日本的无条件投降。我的酒味越吃越美。我的酒量越吃越大,从每晚八两增加到一斤。大家说我们的胜利是有史以来的一大奇迹。我更觉得奇怪。我的胜利的欢喜,是在沙坪小屋晚上吃酒吃出来的!所以我确认,世间的美酒,无过于沙坪坝的四川人仿造的渝酒。我有生以来,从未吃过那样的美酒。即如现在,我已“胜利复员,荣归故乡”;故乡的真正陈绍,比沙坪坝的渝酒好到不可比拟。我也照旧每天晚酌;然而味道远不及沙坪坝的渝酒。因为晚酌的下酒物,不是物价狂涨,便是盗贼蜂起;不是贪污舞弊,便是横暴压迫!沙坪小屋中的晚酌的那种兴味,现在了不可得了!唉,我很想回重庆去,再到沙坪小屋里去吃那种美酒。
1947年2月于杭州
大帐簿
我幼年时,有一次坐了船到乡间去扫墓。正靠在船窗口出神观看船脚边层出不穷的波浪的时候,手中拿着的不倒翁失足翻落河中。我眼看它跃入波浪中,向船尾方面滚腾而去,一刹那间形影俱杳,全部交付于不可知的渺茫的世界了。我看看自己的空手,又看看窗下的层出不穷的波浪,不倒翁失足的伤心地,再向船后面的茫茫白水怅望了一会,心中黯然地起了疑惑与悲哀。我疑惑不倒翁此去的下落与结果究竟如何,又悲哀这永远不可知的命运。它也许随了波浪流去,搁住在岸滩上,落入于某村童的手中;也许被渔网打去,从此做了渔船上的不倒翁;又或永远沉沦在幽暗的河底,岁久化为泥土,世间从此不再见这个不倒翁。我晓得这不倒翁现在一定有个下落,将来也一定有个结果,然而谁能去调查呢?谁能知道这不可知的命运呢?这种疑惑与悲哀隐约地在我心头推移。终于我想:父亲或者知道这究竟,能解除我这种疑惑与悲哀。不然,将来我年纪长大起来,总有一天能知道这究竟,能解除这疑惑与悲哀。
后来我的年纪果然长大起来。然而这种疑惑与悲哀,非但依旧不能解除,反而随了年纪的长大而增多增深了。我偕了小学校里的同学赴郊外散步,偶然折取一根树枝,当手杖用了一会,后来抛弃在田间的时候,总要对它回顾好几次,心中自问自答:“我不知几时得再见它?它此后的结果不知究竟如何?我永远不得再见它了!它的后事永远不可知了!”倘是独自散步,遇到这种事的时候我更要依依不舍地留连一会。有时已经走了几步,又回转身去,把所抛弃的东西重新拾起来,郑重地道个诀别,然后硬着头皮抛弃它,再向前走。过后我也曾自笑这痴态,而且明明晓得这些是人生中惜不胜惜的琐事;然而那种悲哀与疑惑确实地充塞在我的心头,使我不得不然!
在热闹的地方,忙碌的时候,我这种疑惑与悲哀也会被压抑在心的底层,而安然地支配取舍各种事物,不复作如前的痴态。间或在动作中偶然浮起一点疑惑与悲哀来;然而大众的感化与现实的压迫的力非常伟大,立刻把它压制下去,它只在我的心头一闪而已。一到静僻的地方,孤独的时候,最是夜间,它们又全部浮出在我的心头了。灯下,我推开算术演草簿,提起笔来在一张废纸上信手涂写日间所谙诵的诗句:“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没有写完,就拿向灯火上,烧着了纸的一角。我眼看见火势孜孜地蔓延过来,心中又忙着和个个字道别。完全变成了灰烬之后,我眼前忽然分明现出那张字纸的完全的原形;俯视地上的灰烬,又感到了暗淡的悲哀:假定现在我要再见一见一分钟以前分明存在的那张字纸,无论托绅董、县官、省长、大总统,仗世界一切皇帝的势力,或尧舜、孔子、苏格拉底、基督等一切古代圣哲复生,大家协力帮我设法,也是绝对不可能的事了!―但这种奢望我决计没有。我只是看看那堆灰烬,想在没有区别的微尘中认识各个字的死骸,找出哪一点是春字的灰,哪一点是蚕字的灰。……又想象它明天朝晨被此地的仆人扫除出去,不知结果如何:倘然散入风中,不知它将分飞何处?春字的灰飞入谁家,蚕字的灰飞入谁家?……倘然混入泥土中,不知它将滋养哪几株植物?……都是渺茫不可知的千古的大疑问了。
吃饭的时候,一颗饭粒从碗中翻落在我的衣襟上。我顾视这颗饭粒,不想则已,一想又惹起一大篇的疑惑与悲哀来:不知哪一天哪一个农夫在哪一处田里种下一批稻,就中有一株稻穗上结着煮成这颗饭粒的谷。这粒谷又不知经过了谁的刈、谁的磨、谁的舂、谁的粜,而到了我们的家里,现在煮成饭粒,而落在我的衣襟上。这种疑问都可以有确实的答案;然而除了这颗饭粒自己晓得以外,世间没有一个人能调查,回答。
袋里摸出来一把铜板,分明个个有复杂而悠长的历史。钞票与银洋经过人手,有时还被打一个印;但铜板的经历完全没有痕迹可寻。它们之中,有的曾为街头的乞丐的哀愿的目的物,有的曾为劳动者的血汗的代价,有的曾经换得一碗粥,救济一个饿夫的饥肠,有的曾经变成一粒糖,塞住一个小孩的啼哭,有的曾经参与在盗贼的赃物中,有的曾经安眠在富翁的大腹边,有的曾经安闲地隐居在毛厕的底里,有的曾经忙碌地兼备上述的一切的经历。且就中又有的恐怕不是初次到我的袋中,也未可知。这些铜板倘会说话,我一定要尊它们为上客,恭听它们历述其漫游的故事。倘然它们会纪录,一定每个铜板可著一册比《鲁滨逊漂流记》更离奇的奇书。但它们都像死也不肯招供的犯人,其心中分明秘藏着案件的是非曲直的实情,然而死也不肯泄漏它们的秘密。
现在我已行年三十,做了半世的人,那种疑惑与悲哀在我胸中,分量日渐增多;但刺激日渐淡薄,远不及少年时代以前的新鲜而浓烈了。这是我用功的结果。因为我参考大众的态度,看他们似乎全然不想起这类的事,饭吃在肚里,钱进入袋里,就天下太平,梦也不做一个。这在生活上的确大有实益,我就拼命以大众为师,学习他们的幸福。学到现在三十岁,还没有毕业。所学得的,只是那种疑惑与悲哀的刺激淡薄了一点,然其分量仍是跟了我的经历而日渐增多。我每逢辞去一个旅馆,无论其房间何等坏,臭虫何等多,临去的时候总要低徊一下子,想起“我有否再住这房间的一日?”又慨叹“这是永远的诀别了!”每逢下火车,无论这旅行何等劳苦,邻座的人何等可厌,临走的时候总要发生一种特殊的感想:“我有否再和这人同座的一日?恐怕是对他永诀了!”但这等感想的出现非常短促而又模糊,像飞鸟的黑影在池上掠过一般,真不过数秒间在我心头一闪,过后就全无其事。我究竟已有了学习的功夫了。然而这也全靠在老师―大众―面前,方始可能。一旦不见了老师,而离群索居的时候,我的故态依然复萌。现在正是其时:春风从窗中送进一片白桃花的花瓣来,落在我的原稿纸上。这分明是从我家的院子里的白桃花树上吹下来的,然而有谁知道它本来生在哪一枝头的哪一朵花上呢?窗前地上白雪一般的无数的花瓣,分明各有其故枝与故萼,谁能一一调查其出处,使它们重归其故萼呢?疑惑与悲哀又来袭击我的心了。
总之,我从幼时直到现在,那种疑惑与悲哀不绝地袭击我的心,始终不能解除。我的年纪越大,知识越富,它的袭击的力也越大。大众的榜样的压迫越严,它的反动也越强。倘一一记述我三十年来所经验的此种疑惑与悲哀的事例,其卷帙一定可同《四库全书》《大藏经》争多。然而也只限于我一个人在三十年的短时间中的经验;较之宇宙之大,世界之广,物类之繁,事变之多,我所经验的真不啻恒河中的一粒细沙。
我仿佛看见一册极大的大帐簿,簿中详细记载着宇宙间世界上一切物类事变的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因因果果。自原子之细以至天体之巨,自微生虫的行动以至混沌的大劫,无不详细记载其来由、经过与结果,没有万一的遗漏。于是我从来的疑惑与悲哀,都可解除了。不倒翁的下落,手杖的结果,灰烬的去处,一一都有记录;饭粒与铜板的来历,一一都可查究;旅馆与火车对我的因缘,早已注定在项下;片片白桃花瓣的故萼,都确凿可考。连我所屡次叹为永不可知的、院子里的沙堆的沙粒的数目,也确实地记载着,下面又注明哪几粒沙是我昨天曾经用手掬起来看过的。倘要从沙堆中选出我昨天曾经掬起来看过的沙,也不难按这帐簿而探索。―凡我在三十年中所见、所闻、所为的一切事物,都有极详细的记载与考证;其所占的地位只有书页的一角,全书的无穷大分之一。
我确信宇宙间一定有这册大帐簿。于是我的疑惑与悲哀全部解除了。
1929年清明过了于石门湾
算命
我从杭州回上海,在火车中遇见一位老友,钱美茗,是杭州第一师范中的同班同学,阔别多年,邂逅甚欢。他到上海后要换车赴南京,南京车要在夜半开行。我住在上海,便邀他到宝山路某馆子吃夜饭,以尽地主之谊。那时我皈依佛教,吃素。点了两素一荤,烫一斤酒,对酌谈心。各问毕业后情况,我言游学日本,归来在上海教书糊口。他说在杭州当了几年小学教师,读了数百种星命的书,认为极有道理,曾在杭州设帐算命,生意不坏,今将赴南京行道云云。我不相信算命,任他谈得天花乱坠,只是摇头。他说:“你不相信吗?杭州许多事实,都证明我的算命有科学根据,百试不爽。”我回驳:“单靠出生的年月日时,如何算得出他的命呢?世界上同年同月同日同时生的,不知几千万人。难道这几千万人命运都一样吗?”他回答:“不是这么简单!地区有南北,时辰有早晚,环境有异同,都和命运有关,并不一概相同。”我姑妄听之。
酒兴浓时,他说要替我算命。我敬谢,他坚持。逼不得已,我姑且把出生年月日时告诉他。他从怀中取出一本册子,翻了再翻,口中念念有词。最后向我宣称:“你父母双亡,兄弟寥落。”“对!”“你财运不旺,难望富贵。”“对!”最后他说:“你今年三十五岁,阳寿还有五年。无论吃素修行,无法延寿。你须早作准备。”“啊?”“叨在老友,不怕忠言逆耳。”我起初吃惊,后来付之一笑。酒阑饭饱,我会了钞,与钱美茗分手。我在归家途中自思:此乃妄人,不足道也。我回家不提此事。
十多年后,抗日战争胜利,我从重庆回杭州,僦居西湖之畔。其时钱美茗也在杭州,在城隍山上设柜算命,但生意清淡,生活艰窘,常常来我寓索酒食。有一次我问他:“十多年前上海宝山路上某菜馆中你替我算命,还记得否?”他佯装记不起来。我说:“你说我四十岁要死,现在我已活到五十二岁了。”他想了一想,问:“那么你四十岁上有何事情?”我回答:“日寇轰炸我故乡,我仓皇逃难,终于免死呀!”他拍案叫道:“这叫做九死一生,替灾免晦,保你长命百岁。”我又付之一笑。吃江湖饭的能言善辩。
不久我离杭州。至今二十多年,不见钱美茗其人。不知今后得再见否耳。
1972年
实行的悲哀
寒假中,诸儿齐集缘缘堂,任情游戏,笑语喧阗。堂前好像每日做喜庆事。有一儿玩得疲倦,欹藤床少息,随手翻检床边柱上日历,愀然改容叫道:“寒假只有一星期了!假期作业还未动手呢!”游戏的热度忽然为之降低。另一儿接着说:“我看还是未放假时快乐,一放假就觉得不过如此,现在反觉得比未放时不快了。”这话引起了许多人的同情。
我虽不是学生,并不参与他们的假期游戏,但也是这话的同情者之一。我觉得在人的心理上,预想往往比实行快乐。西人有“胜利的悲哀”之说。我想模仿他们,说“实行的悲哀”,由预想进于实行,由希望变为成功,原是人生事业展进的正道。但在人心的深处,奇妙地存在着这种悲哀。
现在就从学生生活着想,先举星期日为例。凡做过学生的人,谁都能首肯,星期六比星期日更快乐。星期六的快乐的原因,原是为了有星期日在后头;但是星期日的快乐的滋味,却不在其本身,而集中于星期六。星期六午膳后,课业未了,全校已充满着一种弛缓的空气。有的人预先作归家的准备;有的人趁早作出游的计划。更有性急的人,已把包裹洋伞整理在一起,预备退课后一拿就走了!最后一课毕,退出教室的时候,欢乐的空气更加浓重了。有的唱着歌出来,有的笑谈着出来,年幼的跳舞着出来。先生们为环境所感,在这些时候大都暂把校规放宽,对于这等骚乱佯作不见不闻。其实他们也是真心地爱好这种弛缓的空气的。星期六晚上,学校中的空气达到了弛缓的极度。这晚上不必自修,也不被严格地监督。学生可以三三五五,各行其游息之乐。出校夜游一会也不妨,买些茶点回到寝室里吃也不妨,迟一点儿睡觉也不妨。这一黄昏,可说是星期日的快乐的最终了。过了这最终,弛缓的空气便开始紧张起来。因为到了星期日早晨,昨天所盼望的佳期已实际地达到,人心中已开始生出那种“实行的悲哀”来了。这一天,或者天气不好,或者人事不巧,昨日所预定的游约没有畅快地遂行,于是感到一番失望。即使天气好,人事巧,到了兴尽归校的时候,也不免尝到一种接近于“乐尽哀来”的滋味。明日的课业渐渐地挂上了心头,先生的脸孔隐约地出现在脑际,一朵无形的黑云,压迫在各人的头上了。而在游乐之后重新开始修业,犹似重新挑起曾经放下的担子来走路,起初觉得分量格外重些。于是不免懊恨起来,觉得还是没有这星期日好,原来,星期日之乐是决不在星期日的。
其次,毕业也是“实行的悲哀”之一例。学生入学,当然是希望毕业的。照事理而论,毕业应是学生最快乐的时候,但人的心情却不然:毕业的快乐,常在于未毕业之时;一毕业,快乐便消失,有时反而来了悲哀;只有将毕业而未毕业的时候,学生才能真正地,浓烈地尝到毕业的快乐的滋味。修业期只有几个月了,在校中是最高级的学生了,在先生眼中是出山的了,在同学面前是老前辈了。这真是学生生活中最光荣的时期。加之毕业后的新世界的希望,“云路”“鹏程”等词所暗示的幸福,隐约地出现在脑际,无限地展开在预想中。这时候的学生,个个是前程远大的新青年,个个是有作有为的好国民。不但在学生生活中,恐怕在人生中,这也是最光荣的时期了。然而果真毕了业怎样呢?告辞良师,握别益友,离去母校,先受了一番感伤且不去说它。出校之后,有的升学未遂,有的就职无着;即使升了学,就了职,这些新世界中自有种种困难与苦痛,往往与未毕业时所预想者全然不符。在这时候,他们常常要羡慕过去,回想在校时何等自由,何等幸福,巴不得永远做未毕业的学生了。原来毕业之乐是决不在毕业上的。
进一步看,爱的欢乐也是如此。男子欲娶未娶,女子欲嫁未嫁的时候,其所感受的欢喜最为纯粹而十全。到了实行娶嫁之后,前此之乐往往消减,有时反而来了不幸。西人言“结婚是恋爱的坟墓”,恐怕就是这“实行的悲哀”所使然的吧?富贵之乐也是如此。欲富而刻苦积金,欲贵而努力钻营的时候,是其人生活兴味最浓的时期。到了既富既贵之后,若其人的人性未曾完全丧尽,有时会感懊丧,觉得富贵不如贫贱乐了。《红楼梦》里的贾政拜相,元春为贵妃,也算是极人间荣华富贵之乐了,但我读了大观园省亲时元妃隔帘对贾政说的一番话,觉得人生悲哀之深,无过于此了。
人事万端,无从一一细说。忽忆从前游西湖时的一件小事,可以旁证一切。前年早秋,有一个风清日丽的下午,我与两位友人从湖滨泛舟,向白堤方面荡漾而进。俯仰顾盼,水天如镜,风景如画,为之心旷神怡。行近白堤,远远望见平湖秋月突出湖中,几与湖水相平。旁边围着玲珑的栏杆,上面覆着参差的杨柳。杨柳在日光中映成金色,清风摇摆它们的垂条,时时拂着树下游人的头。游人三三两两,分列在树下的茶桌旁,有相对言笑者,有凭栏共眺者,有翘首遐观者,意甚自得。我们从船中望去,觉得这些人尽是画中人,这地方正是仙源。我们原定绕湖兜一圈子的,但看见了这般光景,大家眼热起来,痴心欲身入这仙源中去做画中人了。就命舟人靠平湖秋月停泊,登岸选择坐位。以前翘首遐观的那个人就跟过来,垂手侍立在侧,叩问“先生,红的?绿的?”我们命他泡三杯绿茶。其人受命而去。不久茶来,一只苍蝇浮死在茶杯中,先给我们一个不快。邻座相对言笑的人大谈麻雀经,又给我们一种啰唣。凭栏共眺的一男一女鬼鬼祟祟,又使我们感到肉麻。最后金色的垂柳上落下几个毛虫来,就把我们赶走。匆匆下船回湖滨,连绕湖兜圈子的兴趣也消失了。在归舟中相与谈论,大家认为风景只宜远看,不宜身入其中。现在回想,世事都同风景一样。世事之乐不在于实行而在于希望,犹似风景之美不在其中而在其外。身入其中,不但美即消失,还要生受苍蝇、毛虫、啰唣与肉麻的不快。世间苦的根本就在于此。
1936年阴历元旦于石门湾

从南京的朋友家里回到南京的旅馆里,又从南京的旅馆里回到杭州的别寓里,又从杭州的别寓里回到石门湾的缘缘堂本宅里,每次起一种感想,逐记如下。
当在南京的朋友家里的时候,我很高兴。因为主人是我的老朋友。我们在少年时代曾经共数晨夕,后来为生活而劳燕分飞;虽然大家形骸老了些,心情冷了些,态度板了些,说话空了些,然而心底里的一点灵火大家还保存着,常在谈话之中互相露示,这使得我们的会晤异常亲热。加之主人的物质生活程度的高低同我的相仿佛,家庭设备也同我的相类似。我平日所需要的:一毛大洋一两的茶叶,听头的大美丽香烟,有人供给开水的热水壶,随手可取的牙签,适体的藤椅,光度恰好的小窗,他家里都有,使我坐在他的书房里感觉同坐在自己的书房里相似。加之他的夫人善于招待,对于客人表示真诚的殷勤,而绝无优待的虐待。优待的虐待,是我在做客中常常受到而顶顶可怕的。例如拿了不到半寸长的火柴来为我点香烟,弄得大家仓皇失措,我的胡须几被烧去;把我所不欢喜吃的菜蔬堆在我的饭碗上,使我无法下箸;强夺我的饭碗去添饭,使我吃得停食;藏过我的行囊,使我不得告辞。这种招待,即使出于诚意,在我认为也是逐客令,统称之为优待的虐待。这回我所住的人家的夫人,全无此种恶习;但把不缺乏的香烟自来火放在你能自由取得的地方而并不用自来火烧你的胡须;但把精致的菜蔬摆在你能自由夹取的地方,饭桶摆在你能自由添取的地方,而并不勉强你吃;但在你告辞的时光表示诚意的挽留,而并不监禁。这在我认为是最诚意的优待。这使得我非常高兴。英语称勿客气曰:at home(在家,引申为没拘束,舒服自在)。我在这主人家里做客,真同at home一样,所以非常高兴。
然而这究竟不是我的home,饭后谈了一会,我惦记起我的旅馆来。我在旅馆,可以自由行住坐卧,可以自由差使我的茶房,可以凭法币之力而自由满足我的要求。比较起受主人家款待的做客生活来,究竟更为自由。我在旅馆要住四五天,比较起一饭就告别的做客生活来,究竟更为永久。因此,主人的书房的屋里虽然布置妥帖,主人的招待虽然殷勤周至,但在我总觉得不安心。所谓“凉亭虽好,不是久居之所”。饭后谈了一会,我就告别回家。这所谓“家”,就是我的旅馆。
当我从朋友家回到了旅馆里的时候,觉得很适意。因为这旅馆在各点上是称我心的。第一,它的价钱还便宜,没有大规模的笨相,像形式丑恶而不适坐卧的红木椅,花样难看而火气十足的铜床,工本浩大而不合实用、不堪入目的工艺品,我统称之为大规模的笨相。造出这种笨相来的人,头脑和眼光很短小,而法币很多。像暴发的富翁,无知的巨商,升官发财的军阀,即是其例。要看这种笨相,可以访问他们的家。我的旅馆价格既便宜,其设备当然不丰。即使也有笨相―像家具形式的丑恶,房间布置的不妥,壁上装饰的唐突,茶壶茶杯的不可爱―都是小规模的笨相,比较起大规模的笨相来,犹似五十步比百步,终究差好些,至少不使人感觉暴殄天物,冤哉枉也。第二,我的茶房很老实,我回旅馆时不给我脱外衣,我洗面时不给我绞手巾,我吸香烟时不给我擦自来火,我叫他做事时不喊“是―是―”,这使我觉得很自由,起居生活同在家里相差不多。因为我家里也有这么老实的一位男工,我就不妨把茶房当做自己的工人。第三,住在旅馆里没有人招待,一切行动都随我意。出门不必对人鞠躬说“再会”,归来也没有人同我寒暄。早晨起来不必向人道“早安”,晚上就寝的迟早也不受别人的牵累。在朋友家做客,虽然也很安乐,总不及住旅馆的自由:看见他家里的人,总得想出几句话来说说,不好不去睬他。脸孔上即使不必硬作笑容,也总要装得和悦一点,不好对他们板脸孔。板脸孔,好像是一种凶相,但我觉得是最自在最舒服的一种表情。我自己觉得,平日独自闭居在家里的房间里读书、写作的时候,脸孔的表情总是严肃的,极难得有独笑或独乐的时光。若拿这种独居时的表情移用在交际应酬的座上,别人一定当我有所不快,在板脸孔。据我推想,这一定不止我一人如此。最漂亮的交际家,巧言令色之徒,回到自己家里,或房间里,甚或眠床里,也许要用双手揉一揉脸孔,恢复颜面上的表情筋肉的疲劳,然后板着脸孔皱着眉头回想日间的事,考虑明日的战略。可知,无论何人,交际应酬中的脸孔多少总有些不自然,其表情筋肉多少总有些儿吃力。最自然,最舒服的,只有板着脸孔独居的时候。所以,我在孤癖发作的时候,觉得住旅馆比在朋友家做客更自在而舒服。
然而,旅馆究竟不是我的家,住了几天,我惦记起我杭州的别寓来。
在那里有我自己的什用器物,有我自己的书籍文具,还有我自己雇请着的工人。比较起借用旅馆的器物,对付旅馆的茶房来,究竟更为自由;比较起小住四五天就离去的旅馆生活来,究竟更为永久。因此,我睡在旅馆的眠床上似觉有些浮动;坐在旅馆的椅子上似觉有些不稳;用旅馆的毛巾似觉有些隔膜。虽然这房间的主权完全属于我,我的心底里总有些儿不安。住了四五天,我就算账回家。这所谓家,就是我的别寓。
当我从南京的旅馆回到了杭州的别寓里的时候,觉得很自在。我年来在故乡的家里蛰居太久,环境看得厌了,趣味枯乏,心情郁结。就到离家乡还近而花样较多的杭州来暂作一下寓公,借此改换环境,调节趣味。趣味,在我是生活上一种重要的养料,其重要几近于面包。别人都在为了获得面包而牺牲趣味,或者为了堆积法币而抑制趣味。我现在幸而没有走上这两种行径,还可省下半只面包来换得一点趣味。
因此,这寓所犹似我的第二的家。在这里没有做客时的拘束,也没有住旅馆时的不安心。我可以吩咐我的工人做点我所喜欢的家常素菜,夜饭时同放学归来的一子一女共吃。我可以叫我的工人相帮我,把房间的布置改过一下,新一新气象。饭后睡前,我可以开一开蓄音机(唱机),听听新买来的几张蓄音片(唱片)。窗前灯下,我可以在自己的书桌上读我所爱读的书,写我所愿写的稿。月底虽然也要付房钱,但价目远不似旅馆这么贵,买卖式远不及旅馆这么明显。虽然也可以合算每天房钱几角几分。但因每月一付,相隔时间太长,住房子同付房钱就好像不相联关的两件事,或者房钱仿佛白付,而房子仿佛白住。因有此种种情形,我从旅馆回到寓中觉得非常自然。
然而,寓所究竟不是我的本宅。每逢起了倦游的心情的时候,我便惦记起故乡的缘缘堂来。在那里有我故乡的环境,有我关切的亲友,有我自己的房子,有我自己的书斋,有我手种的芭蕉、樱桃和葡萄。比较起租别人的房子,使用简单的器具来,究竟更为自由;比较起暂作借住,随时可以解租的寓公生活来,究竟更为永久。我在寓中每逢要在房屋上略加装修,就觉得要考虑。每逢要在庭中种些植物,也觉得不安心,因而思念起故乡的家来。牺牲这些装修和植物,倒还在其次。能否长久享用这些设备,却是我所顾虑的。我睡在寓中的床上虽然没有感觉像旅馆里那样浮动,坐在寓中的椅上虽然没有感觉像旅馆里那样不稳,但觉得这些家具在寓中只是摆在地板上的,没有像家里的东西那样固定得同生根一般。这种催游的心情强盛起来,我就离寓返家。这所谓家,才是我的本宅。
当我从别寓回到了本宅的时候,觉得很安心。主人回来了,芭蕉鞠躬,樱桃点头,葡萄棚上特地飘下几张叶子来表示欢迎。两个小儿女跑来牵我的衣,老仆忙着打扫房间。老妻忙着烧素菜,故乡的臭豆腐干,故乡的冬菜,故乡的红米饭。窗外有故乡的天空,门外有打着石门湾土白的行人,这些行人差不多个个是认识的。还有各种负贩的叫卖声,这些叫卖声在我统统是稔熟的。我仿佛从飘摇的舟中登上了陆,如今脚踏实地了。这里是我的最自由、最永久的本宅,我的归宿之处,我的家。我从寓中回到家中,觉得非常安心。
但到了夜深人静,我躺在床上回味上述的种种感想的时候,又不安心起来。我觉得这里仍不是我的真的本宅,仍不是我的真的归宿之处,仍不是我的真的家。四大(1)的暂时结合而形成我这身体,无始以来种种因缘相凑合而使我诞生在这地方。偶然的呢?还是非偶然的?若是偶然的,我又何恋恋于这虚幻的身和地?若是非偶然的,谁是造物主呢?我须得寻着了他,向他那里去找求我的真的本宅,真的归宿之处,真的家。这样一想,我现在是负着四大暂时结合的躯壳,而在无始以来种种因缘凑合而成的地方暂住,我是无“家”可归的。既然无“家”可归,就不妨到处为“家”。上述的屡次的不安心,都是我的妄念所生。想到那里,我很安心地睡着了。
1936年10月28日
(1) 四大即地、水、火、风,佛教认为一切物质均由四大所生。
纳凉闲话
昨夜天热,坐在楼窗口挥扇,听见下面的廊上有人在那里纳凉闲话。更深夜静,字字听得清楚,而且听了不会忘记。现在追记在这里:
甲:“天气真热!晚上,还是九十一度!”
乙:“不会九十一度的!恐怕你的寒暑表用火柴烧过了?”
丙:“前年我们办公室里有一个同事,他真的擦了一根火柴,把寒暑表底下的水银球烧一烧,使水银升到九十度以上,就借此要求局长停止办公。局长果然答允了。后来……”
甲:“其实你们何必要求停止办公?办公,无非闲坐,闲谈,吸烟;停止办公,回家去也不过闲坐,闲谈,吸烟。”
乙:“回家去倒要给妻子打差使,抱小孩,还是在办公室里写意呢。”
丙:“写意也说不到。到底不像在家里的自由自在。况且没事闲坐,就吸香烟,要一支,覅一支,把香烟瘾头弄得蛮大,一个月的香烟费真不小呢。”
甲:“我说现在的香烟,支头太长。其实普通人吸烟,吸了半支已够。后半支,大都是浪费的。你看他们丢下来的香烟蒂头,都是长长的。有的吸了三分之二,丢了三分之一。这不是浪费吗?我看,香烟应该改短一半。那么瘾头小的人吸一支已够,一匣可抵两匣之用。瘾头大的人不妨连吸几支。日本的香烟就是这样……”
乙:“这话很对!尤其是我们做教师的人,嫌香烟太长。在休息的十分钟里,一支香烟总是吸不了。吸到半支,上课钟已打出,烟瘾也差不多了。丢了这半支,觉得可惜。用茶杯压隐了,第二次烧着来吸,味道很不好;有时焦头点不着,却烧着了烟支的中部,烧得乌烟瘴气,无法再吸,终于丢了这半支。”
甲:“这有一个方法,我也是吃教师饭的朋友告诉我的,不妨传授给你:你点着后半支香烟时,不可衔在口里用力抽吸。须得同点香一样,先把焦头烧红,养一养灰,然后再吸。吸时就同一气吸下来的一样,不觉得它是第二次再点的了。这赛过做文章里的承上启下,一气呵成。”
丙:“你真是个文人,三句不离本行。怪不得文坛要兴发起来,阿猫阿狗都是著作家了。现在的杂志真多呢!我是连杂志名字都记不得许多,哪有工夫阅读?就是有工夫也没有许多钱来订阅。”
乙:“我只订了一份××杂志。每次寄到来,看见包纸上不贴邮票,这是怎么样的?大概他们是因为寄出的份数多了,向邮局总付的?”
丙:“当然啰!份数多了,贴贴邮票和打打邮印的手续多麻烦!乐得大家省了。”
甲:“现在的邮票真奇怪:一分邮票总是四分改成的。好好的四分邮票,都加印‘暂作一分’四个红字,当做一分用。”
乙:“钞票假如也好改,我要去买‘暂作十元’四个铅字来,印在我的一元钞票上,把它们当做十元钞票用呢。”
丙:“改钞票犯罪的,造假钞不是要杀头的吗?”
乙:“唉!讲起杀头,我现在还害怕!前天上午我在马路上走,看见许多兵马簇拥了一个人去杀头。那人坐在黄包车里,手脚都绑牢,口里正在说些什么。你道这样子多可怕!”
甲:“我想那拉黄包车的更加难过呢。教我做了黄包车夫,我一定不要做生意,哪怕他给我十块钱。”
乙:“也是现成话。当真做了黄包车夫,给你一块钱也拉了。一块钱!拉一天还拉不到呢。”
丙:“你不要说,黄包车夫的进账真不小呢。生意好,运气好起来,一天拉二三块钱不稀奇。他们比我们做办事员的好得多呢。”
乙:“你也不要同黄包车夫吃醋!他们到底苦,体力消耗得厉害。听说拉车只拉一个少壮时,上了四五十岁就拉不动。而且因过劳而早死的也有。”
甲:“富人遭绑匪撕票,不是死得更苦吗?我看,做人,穷富都苦。都要死在钱财手里。古语云,‘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丙:“鸟为食亡,也不见得。我们局长养了七八只鸟,天天在喂蛋黄米给它们吃呢。我们做人实在不及做这种鸟写意。”
乙:“他养的什么鸟?”
丙:“竹叶青,黄头子,芙蓉……都是叫得很好听的。我坐在办公室的窗口,正听得着鸟声,听了要打盹。”
甲:“听说你们的局长太太是音乐学校毕业的,唱得好歌。你听见过吗?”
丙:“什么音乐学校?一个女戏子呀!我只见过一次,十足摩登。”
甲:“摩登这两个字原来意思很好,到了中国就坏化了。”
乙:“无论什么东西,到了中国就坏化。譬如鸦片,原来在外国是一种救人的药,到了中国就变成害人的毒物。吸了废事失业,吞了还可以自杀。”
甲:“自杀也不关鸦片事。前天我到药房买‘来沙尔’,他们说不卖,要医生证明才肯卖,说道这是防止自杀。真可笑!触电也可以自杀,跳河也可以自杀,何不把电灯一律取消,把河一概填塞?”
丙:“来沙尔是什么用的?”
甲:“这是滴在洗脸水,洗浴水里的。气味像臭药水,夏天用了爽快,而且有消毒效果。我是年年用惯的。今年却买不到。”
乙:“叫我哥哥给你证明好了。”
甲:“那很好。听说你哥哥和嫂嫂已经离婚了,曾在报上登过声明?”
乙:“是呀!我的嫂子实在太那个……况且她有狐臭。”
丙:“狐臭究竟怎样来的?可以医的吗?”
乙:“医不好的!这种病的确讨厌。尤其是在这两月夏天,遇着患这病的人非远而避之不可。”
甲:“听说杨贵妃也是患狐臭的。不知唐明皇怎么会宠爱她?”
丙:“也许后人传讹。也许她的姿色的确不差,掩过了这缺陷。你看梅兰芳扮的贵妃醉酒,多么动人!”
乙:“梅兰芳正在俄国出风头呢!俄国人怎么会看得懂中国的旧戏,而那样地称赞他?我想……”
甲:打个呵欠,换一种语调说:“喂!我们今晚为什么讲到了梅兰芳?”
在这句话之下,三人都笑起来。于是大家跳出了“纳凉闲话”的圈子,来追溯刚才的话头。从“梅兰芳”起,一直追溯到甲开场说的“天气真热!”好似一串链条,连续不断。因此我听了也不会忘记,能给他们记录如上。
1935年夏日
旧地重游
旧地(1)重游,以前所惯识的各种景物争把过去的事情告诉我,使我耳目不暇应接,心情不胜感慨。我素不喜重游旧居之地,便是为此。但到了不得已的时候,也只得硬着头皮,带着赴难似的心情去重游。前天又为了不得已之故,重到旧地。诗人在这当儿一定可以吟几句。我也想学学看,但觉心绪缭乱,气结不能言,遑论作诗?只是那迎人的柳树使我忆起了从前在不知什么书上读过的一首古人诗:“此地曾居住,今来宛似归。可怜汾上柳,相见也依依。”
这二十个字在我心中通过,心绪似被整理,气也通畅得多了。
次日上午,朋友领我到了旧时所惯到的茶楼上,坐在旧时所惯坐的藤椅里。便有旧时惯见的茶伙计的红肿似的手臂,拿了旧时所惯用的茶具来,给我们倒茶。这里是楼上的内室。室中只设五桌座位,他们称之为“雅座”。茶钱比他处贵,外室和楼上每壶十一个铜元,这里要十六个铜元。因这原故,雅座常很清静。外室和楼下充满了紫铜色的脸,翡翠色的脸,和愤恨不平的话声时,你只要走上扶梯,钻进一个环门,就有闲静的明窗净几。有时空无一人,专等你来享用:有时窗下墙角疏朗朗地点缀着几个小白脸,金牙齿,或仁丹须,静静地在那里咬瓜子,或者摆腿。这好比超过了红尘而登入仙境。五个铜板的法力大矣哉。以前我住在此地的时候,每次到这茶楼,未尝不这样赞叹。这回久别重到,适值外室和楼下极闹而雅座为我们独占,便见脸盆大的五个铜板出现在我的眼前了。我们替茶店打算,这里虽然茶钱贵了五个铜板,但是比较起外面来,座位疏,设备贵,顾客少。照外面的密接的布置,这块地方有十桌可摆,这里只摆五桌。外面用圆凳,这里用藤椅子。外面座客常满,这里空的时候多。三路的损失绝不止五个铜板。这雅座显然是蚀本生意。这样想来,我们和小白脸,金牙齿,仁丹须的清福,全是那紫铜色的脸,翡翠色的脸和愤恨不平的话声所惠赐的。
我注视桌面,温习那旧时所看熟的木纹的模样。那红肿似的手臂又提了茶罐出现在我的眼前。手臂上面有一张笑口正在对我说话。
“老先生,长久不到了。近来出门?”
“嘿嘿,长久不到了,我已经搬走,今天是来作客的。”
“啊,搬走了!怪不得老客人长久不到了。”
“这房间都是老客人吗?”
“嗳,总是这几位先生。难得有生客。”
“我看这里空的时候多,你们怎么开销?”
“嗳,生意是全靠外面的,不过长衫班的先生请过来,这里座位清爽些。哈哈!”
他一面笑,一面把雪白的热手巾分送给我们,并加说明:
“这毛巾都是新的,旧的都放在外面用。”
啊,他还记忆着我旧时的习惯。我以前不欢喜和别人共用毛巾。这习惯的由来,最初是一种特殊的癖,后来是怕染别人的病,又后来是因为自己患沙眼,怕把这“亡国之病”传给别人。所以出门的时候,严格地拒绝热手巾。这茶伙计的热手巾也曾被我拒绝过。我不到这茶楼已将两年了,他还记忆着我的习惯。在这点上他可说是我的知己。其实,近来我这习惯,已经移改。因为我觉得严防传染病近于迷信,又觉得严防“亡国之病”未必可以保国,这特殊的癖就渐渐消除。况且我这知己用了这般殷勤体贴的态度而把雪白的热手巾送到我手里,却之不恭。我便欣然地接受而享用了。雪白,火热的一团花露水香气扑上我的面孔,颇觉快适。但回味他的说话,心中又起一种不快之感,这些清静的座位,雪白的毛巾,原来是茶店老板特备给当地的绅士先生们享用的。像我,一个过路的旅客,不过穿件长衫,今天也来掠夺他们的特权,而使外面的人们用我所用旧的毛巾,实在不应该;同时我也不愿意。但这茶伙计已经知道我是过路的客人。他只为了过去的旧谊而浪费这种殷勤,我对于他这点纯洁的人情是应该恭敬地领谢的。
我送还他毛巾的时候说了一声“谢谢你!”但这三个字在这环境之下用得很不适当。那人惊异地向我一看。然后提了茶罐和毛巾走出环门去。他的背影的姿态突然使我回复了两年前的心情。似觉这两年间的生活是做一个梦,并未过去。
归家的火车十二点钟开。我在十一点半辞别了我的朋友而先下茶楼。走过通达我的旧寓的小路口,望见里面几株杨柳正在向我点头。似乎在告诉我:“一架图书和一群孩子在这柳阴深处的老屋里等你归去呢!”我的脚几乎顺顺地跨进了小路。终于踏上马路向车站这方面去了。
1933年5月7日
(1) 旧地,指嘉兴。
新的欢喜
我住居上海,前后共有三十多年了。往日常常感到上海生活特点之一,是出门无相识,街上成千成万的都是陌路人。如果遇见一个相识的人,当做一件怪事。这和乡间完全相反:在乡间,例如我在故乡石门湾,出门遇见的个个是熟人。倘有一只陌生面孔,一定被十目所视,大家研究这个外来人是谁。
我虽然有时爱好上海生活,取其行动很自由,不必同人打招呼,衣冠不整也无妨,正如曼殊所云:“芒鞋破钵无人识,踏过樱花第几桥。”然而常常嫌恶上海生活,觉得太冷酷,有“茫茫人海,藐藐孤舟”之感。
然而这是往日的情况。近几年来,上海与我的关系变更了:出门常常遇见认识我的人,和我谈话,甚至变成朋友。有种种事实为证:
有一次我坐三轮车,那驾车人在路上问我:“贵姓?”我说:“姓丰。”他说:“这个姓很少。我所知道的只有一个老画家丰子恺。”我问他:“你何以知道丰子恺?”他说:“我常在报上看到他的画。”我向他说穿了,他就在途中买册子要我画,又和我交换通信地址,变成了朋友。我曾经特写一篇短文,叙述此事。
有一次我上剃头店,那理发师对我看看说:“你老先生的相貌很像画家丰子恺呢。”我问他何以认识丰子恺,他说常在报纸杂志上看到我的照片。我也就说穿了,他很惊奇,仿佛以为我是不该剃头的。从此我们就成了相识。
有一次我自己上邮局寄挂号信。挂号信上必须写明发信人姓名。那邮局职员见了,便告诉邻桌的人,一传二,二传三,弄得柜台里面所有的职员都看我,有的还和我谈话。我去寄信,仿佛去访问朋友。
有一次我上咖啡馆吃冰激凌。几个穿白制服的服务员聚在一角里向我指点窥探,低声议论。我觉得很奇怪。后来一个服务员走过来问我:“你是不是丰子恺老先生?”我承认了。他就得意洋洋地向他的同事们说:“我说是,果然没认错!我在报纸上看见过相片的。”以后我就常到这店里去吃东西,有人相识,就觉温暖,仿佛在家里吃。
再举一例吧:有一次我带了一个孩子到附近食品店买糖果,照例有一个店员因报纸上的照片而认识了我。他的一个同事不认识我,他便怪他:“你不看报吗?”这一天我多买了些糖果,摸出钱包来一看,钞票不够付了,便要求他减少些货物,因为钱带得不多,下次再来买。这店员说:“不妨不妨,下次补付吧。”我觉得不好意思。另一人说:“我们替你送去,向家中取款吧。”我觉得好,便把门牌号码告诉他。我带了孩子又在别处走走,回家时东西早已送到了。
好了,不该再啰唆了。总之,近年来上海对我的关系变更了。我住在这七百万人口的大都市里,仿佛住在故乡石门湾的小镇上,不再有“茫茫人海,藐藐孤舟”之感了。
这变更的原因何在?很明显的:所有的工作人员都识字,都看报,都读杂志,因此认识我的人多起来了。我的画和文和照片登在报纸杂志上,并非近来开始,已有三四十年了。何以从前在上海滩上“芒鞋破钵无人识”呢?就为了车夫、店员等人大都不看报,不读杂志,甚至不识字。而新中国成立以来,扫除文盲,提倡文化,一般人的知识都大大提高,因此认识我的人多起来了。
这在我是一种新的欢喜。乘这新年将到之时记录下来,以助新年佳兴。
1962年
不惑之礼
廿六(1937)年阴历元旦,我破晓醒来,想道:从今天起,我应该说是四十岁了。摸摸自己的身体看,觉得同昨天没有什么两样;检点自己的心情看,觉得同昨天也没有什么差异。只是“四十”这两个字在我心里作怪,使我不能再睡了。十年前,我的年岁开始冠用“三十”两字时,我觉得好像头上张了一把薄绸的阳伞,全身蒙了一个淡灰色的影子。现在,我的年岁上开始冠用“四十”两字时,我觉得好比这顶薄绸的阳伞换了一柄油布的雨伞,全身蒙了一个深灰色的影子了。然而这柄雨伞比阳伞质地坚强得多,周围广大得多,不但能够抵御外界的暴风雨,即使落下一阵卵子大的冰雹来,也不能中伤我。设或豺狼当道,狐鬼逼人起来,我还可以收下这柄雨伞来,充作禅杖,给它们打个落花流水呢。
阴历元旦的清晨,四周肃静,死气沉沉,只有附近一个学校里的一群小学生。依旧上学,照常早操,而且喇叭吹得比平日更响,步伐声和喇叭一齐清楚地传到我的耳中。于是我起床了。盥洗毕,展开一张宣纸,抽出一支狼毫,一气呵成地写了这样的几句陶诗:
先师遗训,余岂云坠!四十无闻,斯不足畏。脂我名车,策我名骥。千里虽遥,孰敢不至!
下面题上“廿六年古历元旦卯时缘缘堂主人书”,盖上一个“学不厌斋”的印章,装进一个玻璃框中,挂在母亲的遗像的左旁。古人二十岁行弱冠礼,我这一套仿佛是四十岁行的不惑之礼。
不惑之礼毕,我坐楼窗前吸纸烟。思想跟了晨风中的烟缕而飘曳了一会儿,不胜恐惧起来。因为我回想过去的四十年,发生了这样的一种感觉:我觉得,人生好比喝酒,一岁喝一杯,两岁喝两杯,三岁喝三杯……越喝越醉,越喝越痴,越迷,终而至于越糊涂,麻木若死尸。只要看孩子们就可知道:十多岁的大孩子,对于人生社会的种种怪现状,已经见怪不怪,行将安之若素了。只有七八岁的小孩子,有时把眼睛睁得桂圆大,惊疑地质问:“牛为什么肯被人杀来吃?”“叫花子为什么肯讨饭?”“兵为什么肯打仗?”……大孩子们都笑他发痴,我只见大孩子们自己发痴。他们已经喝了十多杯酒,渐渐地有些醉,已在那里痴迷起来,糊涂起来,麻木起来了,可胜哀哉!我已经喝了四十杯酒,照理应该麻醉了。幸好酒量较好,还能知道自己醉。然而“人生”这种酒是越喝越浓,越浓越凶的。只管喝下去,我将来一定也有烂醉而不自知其醉的一日,为之奈何!
于是我历数诸师友,私自评较:像某某,数十年如一日,足见其有千钟不醉之量,不胜钦佩;像某某,对醉人时自己也烂醉,遇醒者时自己也立刻清醒,这是圣之时者,我也不胜钦佩;像某某,愈喝愈醉,几同脱胎换骨,全失本来面目,我仿佛死了一个朋友,不胜惋惜;像某某,醉迷已极,假作不醉,这是予所否者,不屑评较了。我又回溯古贤先哲,推想古代的人生社会,知道他们所喝的也是这一种酒,并没有比我们的和善。始知人的醉与不醉,不在乎酒的凶与不凶,而在乎量的大与不大。
我怕醉,而“人生”这种酒强迫我喝。在这“恶醉强酒”的生活之下,我除了增大自己的酒量以外,更没有别的方法可以避免喝酒。怎样增大我的酒量?只有请教“先师遗训”了。
于是我拣出靖节诗集来,通读一遍,折转了三处书角。再拿出宣纸和狼毫来,抄录了这样的三首诗:
日暮天无云,春风扇微和。佳人美清夜,达曙酣且歌。歌竟长叹息,持此感人多。皎皎云间月,灼灼叶中华,岂无一时好,不久当如何?
迢迢百尺楼,分明望四荒。暮作归云宅,朝为飞鸟堂。山河满目中,平原独茫茫。古时功名士,慷慨争此场。一旦百岁后,相与还北邙。松柏为人伐,高坟互低昂。颓基无遗主,游魂在何方。荣华诚足贵,亦复可怜伤!
人生归有道,衣食固其端。孰是都不营,而以求自安?开春理常业,岁功聊可观。晨出肆微勤,日入负耒还。山中饶霜露,风气亦先寒,田家岂不苦,弗获辞此难。四体诚乃疲,庶无异患干,盥濯息檐下,斗酒散襟颜。遥遥沮溺心,千载乃相关。但愿常如此,躬耕非所叹。
写好后,从头至尾阅读一遍,用朱笔在警句上加了些圈;好好地保存了。因为这好比一张醒酒的药方。以后“人生”的酒推上来时,只要按方服药,就会清醒。我的酒量就仿佛增大了。
这样,廿六年阴历元旦完成了我的不惑之礼。
1937年8月2日于杭寓
随感十三则

花台里生出三枝扁豆秧来。我把它们移种到一块空地上,并且用竹竿搭一个棚,以扶植它们。每天清晨为它们整理枝叶,看它们欣欣向荣,自然发生一种兴味。
那蔓好像一个触手,具有可惊的攀缘力。但究竟因为不生眼睛,只管盲目地向上发展,有时会钻进竹竿的裂缝里,回不出来,看了令人发笑。有时一根长条独自脱离了棚,颤袅地向空中伸展,好像一个摸不着壁的盲子,看了又很可怜。这等时候便需我去扶助。扶助了一个月之后,满棚枝叶婆娑,棚下已堪纳凉闲话了。
有一天清晨,我发现豆棚上忽然有了大批的枯叶和许多软垂的蔓,惊奇得很。仔细检查,原来近地面处一支总干,被不知什么东西伤害了。未曾全断,但不绝如缕。根上的养分通不上去,凡属这总干的枝叶就全部枯萎,眼见得这一族快灭亡了。
这状态非常凄惨,使我联想起世间种种的不幸。

有一种椅子,使我不易忘记:那坐的地方,雕着一只屁股的模子,中间还有一条凸起,坐时可把屁股精密地装进模子中,好像浇塑石膏模型一般。
大抵中国式的器物,以形式为主,而用身体去迁就形式。故椅子的靠背与坐板成九十度角,衣服的袖子长过手指。西洋式的器物,则以身体的实用为主,形式即由实用产生。故缝西装须量身体,剪刀柄上的两个洞,也完全依照手指的横断面的形状而制造。那种有屁股模子的椅子,显然是西洋风的产物。
但这已走到西洋风的极端,而且过分了。凡物过分必有流弊。像这种椅子,究竟不合实用,又不雅观。我每次看见,常误认它为一种刑具。

散步中,在静僻的路旁的杂草间拾得一个很大的钥匙。制造非常精致而坚牢,似是巩固的大洋箱上的原配。不知从何人的手中因何缘而落在这杂草中的?我未被“路不拾遗”之化,又不耐坐在路旁等候失主的来寻;但也不愿把这个东西藏进自己的袋里去,就擎在手中走路,好像采得了一朵野花。
我因此想起《水浒》中五台山上挑酒担者所唱的歌:“九里山前作战场,牧童拾得旧刀枪……”这两句怪有意味。假如我做了那个牧童,拾得旧刀枪时定有无限的感慨:不知那刀枪的柄曾经受过谁人的驱使?那刀枪的尖曾经吃过谁人的血肉?又不知在它们的活动之下,曾经害死了多少人之性命。
也许我现在就同“牧童拾得旧刀枪”一样。在这个大钥匙塞在大洋箱的键孔中时的活动之下,也曾经害死过不少人的性命,亦未可知。

发开十年前堆塞着的一箱旧物来,一一检视,每一件东西都告诉我一段旧事。我仿佛看了一幕自己为主角的影戏。
结果从这里面取出一把油画用的调色板刀,把其余的照旧封闭了,塞在床底下。但我取出这调色板刀,并非想描油画。是利用它来切芋艿,削萝卜吃。
这原是十余年前我在东京的旧货摊上买来的。它也许曾经跟随名贵的画家,指挥高价的油画颜料,制作出(1)帝展一等奖的作品来博得沸腾的荣誉。现在叫它切芋艿,削萝卜,真是委屈了它。但芋艿,萝卜中所含的人生的滋味,也许比油画中更为丰富,让它尝尝吧。

十余年前有一个时期流行用紫色的水写字。买三五个铜板洋青莲,可泡一大瓶紫水,随时注入墨匣,有好久可用。我也用过一会,觉得这固然比磨墨简便。但我用了不久就不用,我嫌它颜色不好,看久了令人厌倦。
后来大家渐渐不用,不久此风便熄。用不厌的,毕竟只有黑和蓝两色:东洋人写字用黑。黑由红黄蓝三原色等量混合而成,三原色具足时,使人起安定圆满之感。因为世间一切色彩皆由三原色产生,故黑色中包含着世间一切色彩了。西洋人写字用蓝,蓝色在三原色中为寒色,少刺激而沉静,最可亲近。故用以写字,使人看了也不会厌倦。
紫色为红蓝两色合成。三原色既不具足,而性又刺激,宜其不堪常用。但这正是提倡白话文的初期,紫色是一种蓬勃的象征,并非偶然的。

孩子们对于生活的兴味都浓。而这个孩子特甚。
当他热中于一种游戏的时候,吃饭要叫到五六遍才来,吃了两三口就走,游戏中不得已出去小便,常常先放了半场,勒住裤腰,走回来参加一歇游戏,再去放出后半场。看书发见一个疑问,立刻捧了书来找我,茅坑间里也会找寻过来。得了解答,拔脚便走,常常把一只拖鞋遗剩在我面前的地上而去。直到刬袜走了七八步方才觉察,独脚跳回来取鞋。他有几个星期热中于搭火车,几个星期热中于着象棋,又有几个星期热中于查《王云五大词典》,现在正热中于捉蟋蟀。但凡事兴味一过,便置之不问。无可热中的时候,镇日没精打采,度日如年,口里叫着“饿来!饿来!”其实他并不想吃东西。

有一回我画一个人牵两只羊,画了两根绳子。有一位先生教我:“绳子只要画一根。牵了一只羊,后面的都会跟来。”我恍悟自己阅历太少。后来留心观察,看见果然:前头牵了一只羊走,后面数十只羊都会跟去。无论走向屠场,没有一只羊肯离群众而另觅生路的。
后来看见鸭也如此。赶野的人把数百只鸭放在河里,不须用绳子系住,群鸭自能互相追随,聚在一块。上岸的时候,赶鸭的人只要赶上一二只,其余的都会跟了上岸。无论在四通八达的港口,没有一只鸭肯离群众而走自己的路的。
牧羊的和赶鸭的就利用它们这模仿性,以完成他们自己的事业。

每逢赎得一剂中国药来,小孩们必然聚拢来看拆药。每逢打开一小包,他们必然惊奇叫喊。有时一齐叫道:“啊!一包瓜子!”有时大家笑起来:“哈哈!四只骰子!”有时惊奇得很:“咦!这是洋囡囡的头发呢!”又有时吓了一跳:“啊唷!许多老蝉!”……病人听了这种叫声,可以转颦为笑。自笑为什么生了病要吃瓜子,骰子,洋囡囡的头发,或老蝉呢?看药方也是病中的一种消遣。药方前面的脉理大都乏味;后面的药名却怪有趣。这回我所服的,有一种叫做“知母”,有一种叫做“女贞”,名称都很别致。还有“银花”,“野蔷薇”,好像新出版的书的名目。
吃外国药没有这种趣味。中国数千年来为世界神秘风雅之国,这特色在一剂药里也很显明地表示着,来华考察的外国人,应该多吃几剂中国药回去。

《项脊轩记》里归熙甫描写自己闭户读书之久,说“能以足音辨人”。我近来卧病之久,也能以足音辨人。房门外就是扶梯,人在扶梯上走上走下,我不但能辨别各人的足音,又能在一人的足音中辨别其所为何来。“这回是徐妈送药来了?”果然。“这回是五官送报纸来了?”果然。
记得从前寓居在嘉兴时,大门终日关闭。房屋进深,敲门不易听见,故在门上装一铃索。来客拉索,里面的铃响了,人便出来开门。但来客极稀,总是这几个人,我听惯了,也能以铃声辨人。有时一种顽童或闲人经过门口,由于手痒或奇妙的心理,无端把铃索拉几下就逃,开门的人白跑了好几回;但以后不再上当了。因为我能辨别他们的铃声中含有仓皇的音调,便置之不理了。

盛夏某晚,天气大热,而且奇闷。院子里纳凉的人,每人隔开数丈,默默地坐着摇扇。除了扇子的微音和偶发的呻吟声以外,没有别的声响。大家被炎威压迫得动弹不得,而且不知所云了。
这沉闷的静默继续了约半小时之久。墙外的弄里一个嘹亮清脆而有力的叫声,忽然来打破这静默:
“今夜好热!啊咦―好热!”
院子里的人不期地跟着他叫:“好热!”接着便有人起来行动,或者起立,或者欠伸,似乎大家出了一口气。炎威也似乎被这喊声喝退了些。
十一
尊客降临,我陪他们吃饭往往失礼。有的尊客吃起饭来慢得很:一粒一粒地数进口去。我则吃两碗饭只消五六分钟,不能奉陪。
我吃饭快速的习惯,是小时在寄宿学校里养成的。那校中功课很忙,饭后的时间要练习弹琴。我每餐连盥洗只限十分钟了事,养成了习惯。现在我早已出学校,可以无须如此了,但这习惯仍是不改。我常自比于牛的反刍:牛在山野中自由觅食,防猛兽迫害,先把草囫囵吞入胃中,回洞后再吐出来细细嚼食,养成了习惯。现在牛已被人关在家喂养,可以无须如此了,但这习惯仍是不改。
据我推想,牛也许是恋慕着野生时代在山中的自由,所以不肯改去它的习惯的。
十二
新点着一支香烟,吸了三四口,拿到痰盂上去敲烟灰。敲得重了些,雪白而长长的一支大美丽香烟翻落在痰盂中,“吱”的一声叫,溺死在污水里了。
我向痰盂怅望,嗟叹了两声,似有“一失足成千古恨”之感。我觉得这比丢弃两个铜板肉痛得多。因为香烟经过人工的制造,且直接有惠于我的生活。故我对于这东西本身自有感情,与价钱无关。两角钱可买二十包火柴。照理,丢掉两角钱同焚去二十包火柴一样。但丢掉两角钱不足深惜,而焚去二十包火柴人都不忍心做。做了即使别人不说暴殄天物,自己也对不起火柴。
十三
一位开羊行的朋友为我谈羊的话。据说他们行里有一只不杀的老羊,为它颇有功劳:他们在乡下收罗了一群羊,要装进船里,运往上海去屠杀的时候,群羊往往不肯走上船去。他们便牵这老羊出来。老羊向群羊叫了几声,奋勇地走到河岸上,蹲身一跳,首先跳入船中。群羊看见老羊上船了,便大家模仿起来,争先恐后地跳进船里去。等到一群羊全部上船之后,他们便把老羊牵上岸来,仍旧送回棚里。每次装羊,必须央这老羊引导。老羊因有这点功劳,得保全自己的性命。
我想,这不杀的老羊,原来是该死的“羊奸”。
1933年9月
(1) 近代有不用笔而用刀来描画的画风,故云。
清明
清明例行扫墓。扫墓照理是悲哀的事。所以古人说:“鸦啼雀噪昏乔木,清明寒食谁家哭。”又说:“佳节清明桃李笑,野田荒冢只生愁。”然而在我幼时,清明扫墓是一件无上的乐事。人们借佛游春,我们是“借墓游春”。我父亲有八首《扫墓竹枝词》:
别却春风又一年,梨花似雪柳如烟。家人预理上坟事,五日前头折纸钱。风柔日丽艳阳天,老幼人人笑口开。三岁玉儿娇小甚,也教抱上画船来。双双画桨荡轻波,一路春风笑语和。望见坟前堤岸上,松阴更比去年多。壶榼纷陈拜跪忙,闲来坐憩树阴凉。村姑三五来窥看,中有谁家新嫁娘。周围堤岸视桑麻,剪去枯藤只剩花。更有儿童知算计,松球拾得去煎茶。荆榛坡上试跻攀,极目云烟杳霭闲。恰得村夫遥指处,如烟如雾是含山(1)。纸灰扬起满林风,杯酒空浇奠已终。却觅儿童归去也,红裳遥在菜花中。解将锦缆趁斜晖,水上蜻蜓逐队飞。赢受一番春色足,野花载得满船归。
这里的“三岁玉儿”,就是现在执笔写此文的七十老翁。我的小名叫做“慈玉”。
清明三天,我们每天都去上坟。第一天,寒食,下午上“杨庄坟”。杨庄坟离镇五六里路,水路不通,必须步行。老幼都不去,我七八岁就参加。茂生大伯挑了一担祭品走在前面,大家跟他走,一路上采桃花,偷新蚕豆,不亦乐乎。到了坟上,大家息足,茂生大伯到附近农家去,借一只桌子和两只条凳来,于是陈设祭品,依次跪拜。拜过之后,自由玩耍。有的吃甜麦塌饼(2),有的吃粽子,有的拔蚕豆梗来作笛子。蚕豆梗是方形的,在上面摘几个洞,作为笛孔。然后再摘一段豌豆梗来,装在这笛的一端,笛便做成。指按笛孔,口吹豌豆梗,发音竟也悠扬可听。可惜这种笛寿命不长。拿回家里,第二天就枯干,吹不响了。祭扫完毕,茂生大伯去还桌子凳子,照例送两个甜麦塌饼和一串粽子,作为酬谢。然后诸人一同在夕阳中回去。杨庄坟上只有一株大松树,临着一个池塘。父亲说这叫做“美人照镜”。现在,几十年不去,不知美人是否还在照镜。闭上眼睛,情景宛在目前。
正清明那天,上“大家坟”。这就是去上同族公共的祖坟。坟共有五六处,须用两只船,整整上一天。同族共有五家,轮流作主。白天上坟,晚上吃上坟酒。这笔费用由祭田开销。祖宗们心计长,恐怕子孙不肖,上不起坟,叫他们变成饿鬼。因此特置几亩祭田,租给农民。轮到谁家主持上坟,由谁家收租。雇船办酒之外,费用总有余裕。因此大家高兴作主。而小孩子尤其高兴,因为可以整天在乡下游玩,在草地上吃午饭。船里烧出来的饭菜,滋味特别好。因为,据老人们说,家里有灶君菩萨,把饭菜的好滋味先尝了去;而船里没有灶君菩萨,所以船里烧出来的饭菜滋味特别好。孩子们还有一件乐事,是抢鸡蛋吃。每到一个坟上,除对祖宗的一桌祭品以外,必定还有一只小匾,内设小鱼、小肉、鸡蛋、酒和香烛,是请地主吃的,叫做拜坟墓土地。孩子们中,谁先向坟墓土地叩头,谁先抢得鸡蛋。我难得抢到,觉得这鸡蛋的确比平常的好吃。上了一天坟回来,晚上是吃上坟酒。酒有四五桌,因为出嫁姑娘也都来吃。吃酒时,长辈总要训斥小辈,被训斥的,主要是乐谦、乐生和月生。因为乐谦盗卖坟树,乐生、月生作恶为非,上坟往往不到而吃上坟酒必到。
第三天上私房坟。我家的私房坟,又称为旗杆坟。去上的就是我们一家人,父母和我们姐弟数人。吃了早中饭,雇一只客船,慢吞吞地荡去。水路五六里,不久就到。祭扫期间,附近三竺庵里的和尚来问讯,送我们些春笋。我们也到这庵里去玩,看见竹林很大,身入其中,不见天日。我们终年住在那市井尘嚣中的低小狭窄的百年老屋里,一朝来到乡村田野,感觉异常新鲜,心情特别快适,好似遨游五湖四海。因此我们把清明扫墓当做无上的乐事。我的父亲孜孜兀兀地在穷乡僻壤的蓬门败屋之中度送短促的一生,我想起了感到无限的同情。
1972年
(1) 含山是我乡附近唯一的一个山,山上有塔。―作者原注
(2) 甜麦塌饼,作者故乡一带清明时节用米粉和麦芽做成的一种甜饼。
新年随笔
一九六一年的新年即将来到了。上海解放已经十一年半了。在十一年半以前,上海一向戴着“万恶社会”的帽子。我是浙江乡下人,乡下有一句描写上海社会的话,叫做“打呵欠割舌头”。这是极言上海社会之混乱,人心之险恶,恶霸流氓扒手之多,出门行路之难:在路上开口打个呵欠,舌头会被割掉的。然而十一年来,由于政治教育的移风易俗,“万恶社会”这顶帽子已经摘掉,上海早已变成一个光明幸福的亚东大都市了。从下面这段记事里便可窥见一斑。
前天我出门访友。走到弄口,看见一辆三轮车停在路旁,驾车员正坐在车上看报。他看见我来雇车,就跳下车来,把报纸折好,藏进坐垫底下,然后扶我上车( 雇车早已不须问价,按照路程远近,划一规定。从前那种讨价还价和敲竹杠,早已没有了)。开进一条横路,地方僻静,行人稀少,驾车员就和我谈话:“老先生今年高寿?贵姓?”我回答了,接着同样地问他。他说姓邱,今年三十岁。又说:“丰这个姓很少。我只知道一个老画家丰子恺,是不是您本家?”我问:“你怎么知道他?”他说:“我在报上常常看到他的画。”我向他表明就是我。他停了车,回过头来,看着我说:“啊,我真荣幸……”我们就攀谈起来。他说出我所作的几张画来,评论画中的意义,表示他的看法,都很有见解。接着谈到他的身世。原来他只读过几年小学,新中国成立后学习文化,现在已经能够读书看报。我推想这个人一定很聪明,很用功,并且爱好文艺。我望着他的背影出神,回想十一年半以前上海的“黄包车夫”,和这个人比较一下,心中发生剧烈的感动。十一年半以前,上海的“黄包车夫”在重重的压迫和剥削之下喘不过气来,口食难度,衣衫褴褛,哪里谈得到学习文化、读书看报乃至欣赏图画?我在黑暗社会里度过了几十年,在垂老的时候能够看到这光明幸福的世界,心中感到说不出的欢欣。
车子经过热闹的马路,又转入一条横路。忽然他放缓了速度,回转头来,不好意思似的笑着说:“丰老先生!我想请您签个名,最好画几笔画,好吗?机会难得啊……”我说:“我很愿意。这里清静,你停一停车,我就在这里替你画吧。”他说:“不,我要买本手册来。四马路有文具店,待我买了再请您画。”车子开到四马路,在一家大文具店门口停下了。他连忙进去,一会儿带了一本很漂亮的手册回来。我接了手册,问他花多少钱。他说八角。我说:“这里太热闹,到了那边再画。”车子继续前进。我又望着他的背影出神地想:一本手册八角钱,足见他的生活很充裕。要是从前的“黄包车夫”,血汗换来的钱买米还不够,哪里会拿出八角钱来买手册?
不久车子在目的地停下了。地方很清静,我就坐在车子上展开手册来,用钢笔作画。我画一个儿童,手掌上停着一只和平鸽,题上“和平幸福”四个字,又加上他的上款,签了我的姓名。我又和他交换了一个地址,希望以后再见,然后下车。我问他车资多少,他摇摇手说:“哪里哪里……谢谢您……”就想跨上驾车台去了。我拉住了他,说:“很远的路,怎么可以叫你白费劳力?”就拿出一张五角钞票来,定要塞进他手里。他一定不受,用力推我的手。我也用力推他的手,然而要他不过(1)。我就左手抓住了他的一只臂膀,右手把钞票塞进他的衣袋里去。岂知他气力很大,一下子摆脱了我抓住他臂膀的手,双手阻挡我的钞票。正在不得开交的时候,一个人民警察走来了。我就喊警察。警察走过来,惊惶地问:“什么事?”我说:“他从沪西踏我到这里,这么多的路,不肯受我车钱,请您……”他不等我说完,抢着对警察说:“我,我应该……”警察脸上的惊惶之色变成了笑容。我乘他们对话的时候突然把钞票丢在车子里,快步走进门去了。但听见背后警察在阻止他追赶:“老先生客气,你莫推却了吧!”接着是他的咕哝声和警察的笑声。
我通过朋友家的长长的走廊时心中想:刚才这一幕很像“君子国”里的情景。“万恶社会”已经变成了君子国了。地狱已经变成天堂了。我就用这句话来庆祝一九六一年的新年。
这三轮车驾车员姓邱,名以广,家住闸北共和路二百六十弄三十五号。
1960年11月29日为中国新闻社作
(1) 要他不过,作者家乡话,意即拗不过他。
佛无灵
我家的房子―缘缘堂―于去冬吾乡失守时被敌寇的烧夷弹焚毁了。我率全眷避地萍乡,一两个月后才知道这消息。当时避居上海的同乡某君作诗以吊,内有句云:“见语缘缘堂亦毁,众生浩劫佛无灵。”第二句下面注明这是我的老姑母的话。我的老姑母今年七十余岁,我出亡时苦劝她同行,未蒙允许,至今尚在失地中。五年前缘缘堂创造的时候,她老人家镇日拿了史的克(1)在基地上代为擘划,在工场中代为巡视,三寸长的小脚常常遍染了泥污而回到老房子里来吃饭。如今看它被焚,怪不得要伤心,而叹“佛无灵”。最近她有信来(托人带到上海友人处,转寄到桂林来的),末了说:缘缘堂虽已全毁,但烟囱尚完好,矗立于瓦砾场中。此是火食不断之象,将来还可做人家。
缘缘堂烧了是“佛无灵”之故。这句话出于老姑母之门,入于某君之诗,原也平常。但我却有些反感。不是指摘某君思想不对,也不是批评老姑母话语说错,实在是慨叹一般人对于“佛”的误解,因为某君和老姑母并不信佛,他们是一般按照所谓信佛的人的心理而说这话的。
我十年前曾从弘一法师学佛,并且吃素。于是一般所谓“信佛”的人就称我为居士,引我为同志。因此我得交接不少所谓“信佛”的人。但是,十年以来,这些人我早已看厌了。有时我真懊悔自己吃素,我不屑与他们为伍。(我受先父遗传,平生不吃肉类。故我的吃素半是生理关系。我的儿女中有二人也是生理的吃素,吃下荤腥去要呕吐。但那些人以为我们同他们一样,为求利而吃素。同他们辩,他们还以为客气,真是冤枉。所以我有时懊悔自己吃素,被他们引为同志。)因为这班人多数自私自利,丑态可掬。非但完全不解佛的广大慈悲的精神,其我利自私之欲且比所谓不信佛的人深得多!他们的念佛吃素,全为求私人的幸福。好比商人拿本钱去求利。又好比敌国的俘虏背弃了他们的伙伴,向我军官跪喊“老爷饶命”,以求我军的优待一样。
信佛为求人生幸福,我绝不反对。但是,只求自己一人一家的幸福而不顾他人,我瞧他不起。得了些小便宜就津津乐道,引为佛佑;(抗战期中靠念佛而得平安逃难者,时有所闻。)受了些小损失就怨天尤人,叹“佛无灵”,真是“阿弥陀佛,罪过罪过”!他们平日都吃素、放生、念佛、诵经。但他们的吃一天素,希望比吃十天鱼肉更大的报酬。他们放一条蛇,希望活一百岁。他们念佛诵经,希望个个字变成金钱。这些人从佛堂里散出来,说的统是果报;某人长年吃素,邻家都烧光了,他家毫无损失。某人念《金刚经》,强盗洗劫时独不抢他的。某人无子,信佛后一索得男。某人痔疮发,念了“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痔疮立刻断根。……此外没有一句真正关于佛法的话。这完全是同佛做买卖,靠佛图利,吃佛饭。这真是所谓“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惠,难矣哉!”
我也曾吃素。但我认为吃素吃荤真是小事,无关大体。我曾作《护生画集》,劝人戒杀。但我的护生之旨是护心(其义见该书马序),不杀蚂蚁非为爱惜蚂蚁之命,乃为爱护自己的心,使勿养成残忍。顽童无端一脚踏死群蚁,此心放大起来,就可以坐了飞机拿炸弹来轰炸市区。故残忍心不可不戒。因为所惜非动物本身,故用“仁术”来掩耳盗铃,是无伤的。我所谓吃荤吃素无关大体,意思就在于此。浅见的人,执着小体,斤斤计较:洋蜡烛用兽脂做,故不宜点;猫要吃老鼠,故不宜养;没有雄鸡交合而生的蛋可以吃得。……这样地钻进牛角尖里去,真是可笑。若不顾小失大,能以爱物之心爱人,原也无妨,让他们钻进牛角尖里去碰钉子吧。但这些人往往自私自利,有我无人;又往往以此做买卖,以此图利,靠此吃饭,亵渎佛法,非常可恶。这些人简直是一种疯子,一种惹人讨嫌的人。所以我瞧他们不起,我懊悔自己吃素,我不屑与他们为伍。
真是信佛,应该理解佛陀四大皆空之义,而屏除私利;应该体会佛陀的物我一体,广大慈悲之心,而护爱群生。至少,也应知道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之道。爱物并非爱惜物的本身,乃是爱人的一种基本练习。不然,就是“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的齐宣王。上述这些人,对物则憬憬爱惜,对人间痛痒无关,已经是循流忘源,见小失大,本末颠倒的了。再加之于自己唯利是图,这真是世间一等愚痴的人,不应该称为佛徒,应该称之为“反佛徒”。
因为这种人世间很多,所以我的老姑母看见我的房子被烧了,要说“佛无灵”的话,所以某君要把这话收入诗中。这种人大概是想我曾经吃素,曾经作《护生画集》,这是一笔大本钱!拿这笔大本钱同佛做买卖所获的利,至少应该是别人的房子都烧了而我的房子毫无损失。便宜一点,应该是我不必逃避,而敌人的炸弹会避开我;或竟是我做汉奸发财,再添造几间新房子和妻子享用,正规军都不得罪我。今我没有得到这些利益,只落得家破人亡(流亡也),全家十口飘零在五千里外,在他们看来,这笔生意大蚀其本!这个佛太不讲公平交易,安得不骂“无灵”?
我也来同佛做买卖吧。但我的生意经和他们不同:我以为我这次买卖并不蚀本,且大得其利,佛毕竟是有灵的。人生求利益,谋幸福,无非为了要活,为了“生”。但我们还要求比“生”更贵重的一种东西,就是古人所谓“所欲有甚于生者”。这东西是什么?平日难于说定,现在很容易说出,就是“不做亡国奴”,就是“抗敌救国”。与其不得这东西而生,宁愿得这东西而死。因为这东西比“生”更为贵重。现在佛已把这宗最贵重的货物交付我了。我这买卖岂非大得其利?房子不过是“生”的一种附饰而已。我得了比“生”更贵的货物,失了“生”的一件小小的附饰,有什么可惜呢?我便宜了!佛毕竟是有灵的。
叶圣陶先生的《抗战周年随笔》中说:“……我在苏州的家屋至今没有毁。我并不因为它没有毁而感到欢喜。我希望它被我们游击队的枪弹打得七穿八洞,我希望它被我们正规军队的大炮轰得尸骨无存,我甚而至于希望它被逃命无从的寇军烧个干干净净。”他的房子,听说建成才两年,而且比我的好。他如此不惜,一定也获得那样比房子更贵重的东西在那里。但他并不吃素,并不作《护生画集》。即他没有下过那种本钱。佛对于没有本钱的人,也把贵重货物交付他。这样看来,对佛买卖这种本钱是没有用的。毕竟,对佛是不可做买卖的。
1938年7月24日于桂林
(1) 史的克,英文stick的音译,意即手杖。
我的烧香癖
《论语》出这个题目要我作文。我初接到邵洵美先生的信的时候,决定不能作。因为我想,我的生活平淡无奇,与普通人无异,并无癖好可说。我把征稿启事和信札塞在抽斗里,准备置之不理。我坐在案前,预备做别的写作。忽然觉得缺乏一种条件。原来是案头的炉香已经熄灭,眼睛看不见篆缕,鼻子闻不到香气,我的笔就提不起来。于是开开香炉盖,把香灰推平,把梅花架子装上,把香末添进,用铜帚细细地塑制。正在这时候,我忽然觉悟了:这不是一种癖好吗?为什么写作一定要点香呢?这样一想,就发现我自己原有癖好,我的生活并不平淡,与普通人并不相同。同时我又发生一种警惕之感,即主观的蒙蔽的可怕。凡有嗜好的人,因为主观的感情作用,往往认为这嗜好是最合理的,最有意义的,是人人应该有的,不是我一人的偏好。于是就不认为这是一种癖好。我刚才的初感,便是由主观的蒙蔽而生。此事虽小,可以喻大,我安得不警惕呢!
于是我就来写自己的癖好,以应《论语》的雅嘱。抗战以前,我闲居石门湾缘缘堂时,癖好最多。首屈一指的是烧香。我烧的是“寿字香”。寿字香者,就是在一铜制的香炉中,用香末依寿字形的模型塑成的香。这模型普通是一篆文寿字。从头至尾,一气连贯。也有不取寿字而取别种形式的;但因多数为寿字,故统称为寿字香。这种香炉,大都分两层,上层底下盛香灰,寿字香末就塑在这层香灰上面。下层是盛香末以及工具的地方。工具共有四件:一是铜模,模中雕出弯弯曲曲一个寿字,从头至尾,一气连贯。二是铜片,乃和香炉同样大小的一片铜,寿字香点过以后欲重制时,先拿这铜片将香灰压平,然后重新塑制于香灰之上。三是铜瓢,形似小铲刀,用以取香末的。四是铜帚,用以括平香末,完成塑制的。这种香炉我家共有八九只之多。有方形的,有圆形的,有梅花形的,有如意形的。我每次到杭州上海,必赴旧货店找寻此物,找到了我家所未有的形式,便买回来。因此积聚了八九只之多。我的书案上,不断地供着这种香炉。看厌了,换一只。所点的香末,也分数种,常常调换,有檀香末,降香末,麝香末,以及福建香末,都是托药店定制的。我当时生活很普罗(1),布衣,蔬食,不慕奢侈;独于点香一事,不惜费用。每月为香所费的,比吃饭贵得多!这正是一种癖好。为什么有这种癖好?我爱它有两种好处:第一是香的气味的美。香气使鼻子的嗅觉发生快感。美学者言,人的感觉,分高等下等两种,视觉与听觉,对精神发生关系的,称为高等感觉。味觉触觉等,对肉体发生关系的,称为下等感觉。其实这也不能绝对分别。只是视觉与听觉不须接触身体,隔着距离即可摄受,故认为高等耳。味觉与触觉必须接触身体,不能隔开距离,故认为下等耳。照这说法,嗅觉应该称为中等感觉。因为它可以隔着距离,凭香气的接触而摄受。欣赏艺术品,如看画,听乐,是用高等感觉的。吃饭穿衣,是用下等感觉的。其中间还有一种闻香,是用中等感觉的。因为它不接不离,若接若离,介乎高等与下等之间。我们爱好艺术的人,常常追求高等感觉的快美。所以欢喜看画,欢喜读书,欢喜听乐,欢喜看戏。但好画,好书,好戏,是不能常得的。所以高等感觉常被闲却。这是一件憾事。我所以欢喜点香,就是为了要利用中等感觉的快感来补充美欲的不满足。吃烟,也是与嗅觉发生关系的。但它必须通过嘴巴深入肺腑,而且有瘾,近于饮酒吃饭,与美欲相去太远。故吃烟不是完全属于中等感觉的。唯有点香,完全属于中等感觉,其品位还在吃饭穿衣之上。而仅次于看画,读书,听乐,看戏。古人对于这中等感觉,早已注意。所以“炉香”“篆缕”“沉水”“金鸭”等字眼,屡见于诗词。我常觉得,古人的事不一定可取法。但烧香这件事,大可效仿。我效仿了多年,居然成了一种癖好。鼻子闻不到香气时,意懒懒的,提不起笔来,展不开书来。
其次,我的爱点香,是为了香的烟缕的形象的美。我们所居的房屋中,所陈列的物件,都是静止的。好画满壁,好花满瓶,好书满架,都是不动的。久居在静止的房间内,有沉闷,单调之感。有的人爱养鸟,大概是欢喜它的动。窗前挂一个鸟笼,听听鸟的鸣声,看看鸟在樊笼内跳来跳去的动作,可以打破静的沉闷与单调。但我不爱这办法。把天空翱翔的动物禁锢在立方尺内,让它哀鸣挣扎,而认为乐事,到底不是好办法。与其养鸟,远不如点香。香烟缭绕,在空中画出万千种美妙的形状,实在是可以赏心悦目的。古人称之为“篆缕”,“篆烟”,以其飘曳的形状颇像篆文。又有“心字香”之称。考据者说是古人的线香制成篆文心字的形,故名。但我以为不一定要线香制成心字形,香的烟气的形状,也常绕成篆文心字形状,一切香都不妨称为“心字香”。而且还有一种意义。香烟缭绕之形,象征着人心的思想。思想也是缥缈无定的东西,与烟气的随风飘荡,委婉曲折,十分相似。故静看炉烟,可助思想。或思入风云变态中,或想入非非,或成独笑,或做昼梦。烟缕有启发思想之功。龚定庵诗云:“瓶花贴妥炉烟定,觅我童心四十年。”炉烟的飘曳,可以教人怀旧,引人回忆,促人反省,助人收回失去的童心。
点香对我固有上述的好处,就成了我的癖好。但这是抗战以前,故国平居时的话。抗战军兴,我弃家西窜,流离迁徙,深入不毛。有时连香烟都缺乏,谈不到炉烟。有时连吃饭都成问题,谈不到点香。重庆的四年,生活比较安定;但是抗战末了,生灵涂炭未已,我哪有闲情逸致去点香呢?所以这癖好一直戒除了九年。去年秋天,我复员返沪。回到故乡石门湾去看看,故居缘缘堂不是焦土,而早已变成草地,昔日供炉烟的地方,已有很高的野生树木在欣欣向荣了。我到杭州来找住处。杭州住屋亦不易得,我先住在功德林的旅馆内。住了几天,找不到房子,就借住在和尚寺内。我一进和尚寺,就到梅花碑(2)去找旧货店,想买一只香炉,恢复我旧时的癖好。岂知十年战乱之后,民生凋疲,此物自知无人顾问,都已消形灭迹,无处寻访了。好容易在一处旧货店内找到一只梅花形的寿字香。出一万块钱(3)买了回来,供在寺内的案头。香末更难访到,我就向香烛铺去买檀香末,聊以代替。檀香末是粗粒的,实在不宜于点寿字香。但在十年战乱之后,能恢复我这小小的癖好,已经心满意足了。我得了这东西,好比失恋的人恢复了旧欢。我正想与它订白头之盟,从此永不分离。只是内乱方殷,民生还在涂炭,使我这炉烟的香气的美,与篆缕的形状的美,都大打折扣,不知何日方得全部恢复也。
1947年3月3日于杭州
(1) 普罗,英文proletarian(无产阶级的)译音的简化,在这里是朴实的意思。
(2) 梅花碑,是当时杭州旧货店集中的地方。
(3) 一万块钱,是当时的“法币”。
编者的话
丰子恺先生1898年出生于浙江省崇德县石门湾(今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石门镇石门湾)。
丰子恺先生绘画师从李叔同,国文求教夏丏尊。在漫画、书法、翻译等各方面均有突出成就,先后出版的书法和画集、散文著作、美术理论和音乐理论著作等达百余部。他有自己独特的美学思想,以广博的爱关注着人世间的真、善、美,散文中蕴含着浓浓的人文情怀。
丰子恺先生的漫画,犹如文学中的随笔,以为“漫,随意也。凡随意写出的画,都不妨称为漫画”,同时,又是“内容精粹”的。
丰子恺先生的随笔,善于选取自己熟悉的生活题材,取其片断,以自己的所感,用最朴质的文字坦率地表达出来。在朴质细微乃至接近白描的文字中,倾注了一股真挚而又深沉的情感,同时又不乏哲理性的文句,很容易打动读者的心灵并引起共鸣。
本书由丰子恺先生的外孙杨朝婴、杨子耘亲自监制并提供底本和选篇,目的是把丰子恺先生最佳的作品显现给读者。基于对丰子恺先生的尊重,为了最大限度地呈现原作的风貌,只对其中的个别错讹进行改正,规范了个别字词的写法,以便读者阅读、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