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第三十四章

书名:大明最后的十七年 作者:蔚旻 本章字数:4056 下载APP
泪洒斜阳,忠魂常在大河间
1642年(崇祯十五年)很独特,这年发生的很多事情都与其他年份风格截然不同,比1628更具希望,比1641更加混乱,比1644更加压抑。暴风雨前绝非“宁静”,它潮湿、沉闷、令人窒息,这样的氛围不仅存在于朝堂之上,也存在于两线战场上,更存在于千万百姓的家中。
这一年的开局方式是明朝三百年来从未有过的。正月初一那天,朝贺过后,朱由检召周延儒上殿,以“衮冕执圭”的形象向其作揖行礼,口称“先生”。这是周延儒此生最高光的时刻,也是载入史册的时刻。准备洗心革面重塑历史形象的周延儒绝对想不到,就在次年的年末,他和他的一切都将灰飞烟灭。
同月起复的还有兵部右侍郎孙传庭,明朝最后一个能担重任的将领。朱由检在文华殿会见了孙传庭,问他:“几何人可以破贼?”孙传庭三年前因被认为“假托疾病”(其实他真的患有耳聋)而下狱,三年里完全脱离战场,根本无从知晓局势变化,只说:“得精锐五千人足矣。”等到了河南,他才猛然发现,李自成已经不是当年的李自成了,明王朝也不是当年的明王朝了。
自崇祯十四年开始,罗汝才和张献忠闹掰,改为与李自成一同行动,横扫河南,所向披靡。
二月时,李自成来到开封,指挥大军围城,内内外外包了好几圈,水泄不通。开封的藩王周王非常恐惧,急忙拿出五十万两银子充作军饷,并且颁布高额悬赏令:一个闯军人头换五十两银子。
三月,杨嗣昌病死任上,陕西三边总督丁启睿接替了五省总督职位。丁启睿虽然没有拿到皇帝的亲笔诗,但尚方宝剑、官印、敕书一样不少。他风风火火赶到一线,准备接管杨嗣昌留在湖广的军队,不料竟吃了一个闭门羹。
湖广巡抚对丁启睿说:“贼寇都在河南,湖广刚刚安歇,不要兴师动众了。”这简直是屁话,以邻为壑也没有这么明目张胆的,丁启睿不理会,直接前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湖广巡抚下令禁止一切公私船舶启航,要到湖广除非游过去。
丁启睿被迫返回河南,谁知河南也不欢迎他,要么不提供粮饷,要么直接不让入城。堂堂督师大臣,拿着尚方宝剑和印信,如此威信扫地,实在让人难以想象。荒郊野岭,督师大人流离失所,只能露宿山林,杀马吃肉充饥,异常狼狈。
其实,督师大人还有一条路可选,那就是带人和李自成打一架。其他地方不欢迎他,开封可是盼星星盼月亮那样盼着他。但督师大人很高傲,他不喜欢追他的,只喜欢他追的,就是不去开封。
好吧,其实他是不敢与李自成的十万大军作战。
丁启睿不打,那就只能再派个人,傅宗龙被任命为陕西总督,送往前线,“专办闯贼”。
九月四日,傅宗龙带了两万人马,出潼关,会集杨文岳、贺人龙等人,欲搭桥渡河前往项城。李自成和罗汝才瞅准这是一个偷袭的好机会,二话不说带着兵就干上了。
官兵没想到战争来得如此之早,一点准备没有,登时溃散。倒霉的傅宗龙被撇在一旁,身陷重围。李自成就喜欢这种局势,当即绑了傅宗龙。
第二天午时,李自成派人押傅宗龙到项城城下,欲骗开城门。傅宗龙骨气还是相当有的,当即大喊:“我是总督,不幸落入贼手,你们快开炮啊!不要中计了!”
闯兵见计谋败露,大怒,挥刀砍向傅宗龙,戳瞎其双眼,割掉其鼻子。城上守军大惊,慌忙放炮,趁乱将傅宗龙救入城内,可惜,还未入城,傅宗龙便身亡了。
干掉傅总督的李自成信心大增,一路征战,打下襄城、南阳、唐县等地,兵锋再指开封。
开封是个好地方,也是个坚城,因为曾是宋朝都城,其城墙异常坚固。李自成用炮轰,用凿挖,甚至拿出炸药来炸,都不得进入。忙了半天,无功而返。
转眼到了崇祯十五年,左良玉被困郾城,陕西巡抚汪乔年围襄救郾,李自成遂率兵攻打襄城。不料脱困的左良玉非常不仗义,竟不复救援汪巡抚,一路扬长而去。
汪乔年情势危急,下属请他躲避,他大怒:“你怕死,我不怕!”二月十七日,汪乔年因寡不敌众被俘,但他气节非常,大骂李自成,被割下舌头,后被磔杀。襄城人为了纪念他,给他修建了祠堂。
至四月,李自成又来到开封,实行围而不打的策略,在距城十里处扎寨。
这大概就是孙传庭目前所面临的状况了,非常不妙。
孙传庭没想到局势竟变成了这个样子,他重新推算,认为“非练兵两万、军饷百万不能破贼”。朝廷到哪去给他找两万人、百万饷?除了催促他出潼关,就是让他杀掉贺人龙——朝廷怀疑贺人龙私通李自成。十多年前毛文龙是私杀的,现如今贺人龙却是公杀的,临阵杀自己人,朝廷这些年滑坡得很厉害,曾经“举朝震惊”的事情,现在自己就上手了。贺人龙一死,闯军开宴相庆,敌人又少了一个。
孙传庭很难做,但是军令不能违,便出关与总督侯恂两面夹击李自成。侯恂指挥左良玉出兵开封,驻扎朱仙镇。左良玉似乎得了“闯军恐惧症”,不停地推诿拖延,到了朱仙镇又临阵脱逃,被李自成对个正着,呼啦啦败退下去。
开封危在旦夕,巡抚高名衡搜罗全城粮食作为军饷,百姓苦不堪言。人被逼急了就容易走极端,高名衡听信了一个馊主意,打算掘开河堤淹掉李自成的老营。李自成绝不会坐以待毙,以同样的手段去掘堤,反击高名衡。
这都是高危操作,更不巧天降大雨,连绵不绝,黄河水暴涨,两个缺口竟同时决堤,洪水掀起滔天巨浪,直冲开封城。开封城化为泽国,死伤惨重。官员不敢上报,最终竟借口这是闯军所为,非常不要脸。
开封失去了战略意义,李自成往河南中部出发,与孙传庭在郏县展开了一场战斗。孙传庭先设好埋伏,守株待兔,随后指挥手下将领将李自成引入包围圈。李自成吃过孙传庭的大亏,早已长了心眼,只派小股部队进入埋伏,遭到攻击后立马佯败,沿途丢弃物资武器。官军士兵训练不足,以为大胜,争相拾取战利品,阵型大乱。恰巧此时罗汝才赶到,与李自成前后夹击,竟反包围了明军。
当时明军处境堪忧,郏县这几天一直在下雨,一场秋雨一场寒,士兵冻得哆哆嗦嗦,再遇粮草断绝,只能靠采摘青柿子为食,完成第一次包围之后已然是强弩之末,此时被反将一军,军心直接涣散。将领们四散逃命,兵败如山倒。史书评曰:“是役也,天大雨,粮不至,士卒采青柿以食,冻且馁,故大败。豫人所谓柿园之役也。”
李自成乘胜追击,杀至汝宁,这里有他的熟人对手杨文岳。杨文岳手上无兵,坚持一昼夜,城破被俘。李自成喜欢有骨气的人,正好今天心情又好,便好奇地问道:“先生是朝廷重臣,自当保守气节,只不过时势若此,意欲何为呢?”杨文岳鄙视道:“我只恨无兵杀你,今日死了,还说什么呢!”不日,杨文岳被处以炮决。
至此,李自成杀了不少有骨气的人,或许他仍蔑视腐朽的朝廷,但他也开始逐渐转变观念,有一些人,真的是值得敬重的对手。他将杨文岳收殓、埋葬,然后进军下一个地方。
一路上,李自成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杀了湘阴王,跑到承天府,又烧了嘉靖帝父母的显陵。
此时此刻,能与李自成一战的只有左良玉了。但前面已经说过,左良玉其人患有严重的“闯军恐惧症”,李自成没到,他先拔腿就跑。跑就算了,还一路劫掠,虽披着官兵的皮,行为却与流贼并无不同。
左良玉、秦良玉,明末有俩良玉,但这俩良玉只有一个是真良玉,而且肯定不是左良玉。秦良玉手上兵比左良玉少,却闻贼则追,打得张献忠到处跑,害得张献忠患上了“白杆兵恐惧症”,一听说秦良玉在附近驻扎就绕道。左良玉正好相反,闻闯则逃,跑得比谁都快。可悲的是,德不配位的左良玉因手握重兵,竟获得了特别的礼遇,朱由检送了他不少东西,还夸他“奋勇”,希望他再出点儿力。
呜呼哀哉,现在官兵越来越像劫匪,流贼则越来越有纪律,“闯王来了不纳粮”的民谣逐渐传播开来。
崇祯十六年,孙传庭被任命为七省督师,获得尚方宝剑,全权管理中原战场。七省督师,全国两京十三省,孙传庭管了近一半,这足见此时除了他已经再无可用之人。孙传庭所背负的,不是半个国家,而是整个时代。他自知前路艰辛,打算背水一战,花了当地大量人力物力,制造一种可以携带火器的战车,名曰“火车”。为了凑集军饷,孙传庭要求陕西的富户捐钱,恰逢灾荒,富户们怨声载道,纷纷认为孙传庭拥兵自重,无时无刻不想把孙传庭赶出去。他们不光这么想,还付出了行动,不停上疏朝廷,说孙传庭“玩寇糜饷”。
面对朝廷的不断催促,孙传庭无可奈何,只好上疏请求出关。
九月份,孙传庭与李自成的部队发生了一次小规模的战斗,取得了胜利。因为规模过小,此战并不能算是“出师大捷”,可是孙传庭在战报上将其描述为大捷,并且声称几乎就要抓住李自成。
捷报传入朝廷,除了皇帝很高兴,其他人都觉得有诈,认为李自成必定是佯败,不能相信。对于朱由检来说,佯败不佯败不重要了,这是他这些日子以来唯一可以高兴一下的时候,所以必须高兴。
一连串的小胜使得孙传庭有些轻敌,一路就要往李自成的老营打过去。当然,以孙传庭的水平,一路行军或许并不是真的轻敌,而是已经没有退路,他还能往哪里去?
孙传庭的行军之路很不顺利,适逢大雨,七日不息,粮草断绝,部分士兵开始哗变。无奈之下,孙传庭下令撤兵。这一撤就撤出了问题,早先不见踪影的李自成突然冒出,一路追杀,竟大胜。原来,哗变的士兵早就私通了李自成,将孙传庭部队的位置和窘境悉数披露。
孙传庭损失了一半的精锐,退守潼关。朝廷知道消息,大为震惊,转而认为要固守潼关。可惜,固守的旨意还未到达潼关,孙传庭就阵亡了。不日,孙传庭夫人张氏也投井自尽。
崇祯九年时,孙传庭靠着天时地利击败了高迎祥;崇祯十一年时,孙传庭在潼关将李自成打到只剩十八骑。他万万没想到,仅仅过了五年,他就在潼关被李自成以天时地利击败。上天给予他的,最终又以同样的方式收了回去。
自此,明朝最后一个能担重任的将领,带着明朝最后的精锐,在中原大地化为尘埃。孙传庭本进士出身,却能文能武、勇略超群,以一腔热血弃笔从戎,投身军旅。可惜,时代证明了,倒下一个闯王,还会有另一个站起来。孙传庭可以战胜高迎祥,也可以战胜李自成,但他战胜不了时代。
后人为其写诗,透露出无限的叹息:
一败中原势不还,二陵风雨惨龙颜。朝廷岂合频催战,司马惟应暂守关。杀气未消函谷里,忠魂长在大河间。行人郏县踟蹰久,泪洒斜阳匹马闲。
——屈大均《郏县经故督师孙白谷先生战处》
这,便也是所有在那个年月还怀有一颗赤诚之心的人的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