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第三十一章、2012,岁月如弛

书名:荆棘王冠 作者:独木舟 本章字数:3495 下载APP

  
   
  将照片发在微博上后的一分钟之内,我又删掉了。
  我写了句话:又过去了一天,我离死亡又近了一点,可你还没出现。
  接着下面就有人问,最近思春啊?
  我又发了一条“有时候我只是在装逼而已”,下面的留言是:哇,第一次这么靠前。
  突然间就好沮丧,把这条也删了。
  说这个也没什么用意,只是想说,交流真是一件让人绝望的事,那些跟你处于同一个频率的人总是不按时出现,等久了,等得连希望都丧失掉了。
   
  这个春天雨水真是充沛,每天打开窗户看到的都是灰蒙蒙的天,湿漉漉的地面,穿着臃肿的人们,而这些人大多数都有一张模糊的脸,你很难说哪张脸是好看还是不好看,但总缺乏一种让人印象深刻的东西。
  阴冷潮湿的春天,让我的心情非常低落,每天除了看美剧之外,对任何事情都提不起兴趣来。
  今年夏天我就要满二十五岁了,还有那么多想做却还没做的事情,可我还在浪费人生,真是可耻。
   
  过完春节我就病了,似乎每次长途旅行结束之后都要这么来一下,已成惯例,不病反而不正常了。
  在床上瘫了几天,跟半身不遂似的,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也看不进书,像根废柴。
  花痴来长沙,约了一顿火锅。
  一年没见面了,我连妆都没化,额头上还冒出两个痘痘,总之那天呈现出来的是一张面如菜色的脸。
  谭王府真是热闹,怎么这么多人爱吃火锅呢。在清迈时,一听到有朋友做火锅吃,在场的中国人都疯了,就我一个人意兴阑珊地坐在一边玩Touch。
  花痴坐在我对面,煮沸的锅底冒起热气,朦朦胧胧的我看不清楚他的脸,突然间,我脑袋里闪过一个念头。
  我说,喂,你的房子空着吧,借给我写东西怎么样?
  他呆了一下,然后小心翼翼地说,可是可以,但是房子没装修,你能住吗?
  两个小时后我们到了门口,打开门之后,哇,真是,家徒四壁啊。
  可是我喜欢那些还没有刷漆的水泥墙壁,我想在上面写诗,没有网络,没有人打扰,我可以安安静静地读书,写字,看电影。
  我想找回那个内心从容沉静的自己。
   
  在达兰萨拉时,我跟Jeeny之间发生了一些龃龉,两个女生二十四小时在一起,持续了两个月,性格再好也会有摩擦。
  正是因为那短短几天的疏离,我有幸完全沉入一种暌违多年的安宁当中。
  大雪封山时,断水断电,没有网络,手机就像死了一样,一本日记已经写到了接近尾声。我塞着耳机看《项塔兰》,吃完早餐一个人去山里散步,厚厚的积雪在脚下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没有人认识这个蓬头垢面的中国姑娘,但他们会很热情地跟我打招呼。
  到了下午,夕阳的余辉里,那些坐落在山间的彩色小房子让人想起遥远的童话故事。
  我买了一盒火柴,点了一根烟,手指冷得几乎夹不稳。
  那真是最好的时光,我想以后大概都不会再有了。
   
  “再美的过去,回忆的次数多了,味道也就淡了。”
  我想那是因为你不知道什么叫作历久弥新吧。
   
  在马当即将去新疆的那几天,我不停地哭,其实也不是有多舍不得他,毕竟这几年我们各自都在辗转飘零,并不是第一次分开,但想到他这几年所受的苦,以及他每次说起这些苦时,轻淡的语气,我就忍不住眼泪。
  有时候我真的恨自己还不够强大,不能保护所有我想要保护的人。
  我来这个世界的任务,不是做公主,而是做战士。
  曾经觉得有个了解自己的人多好啊,委屈难受的时候,有个人站在你身后,告诉你该怎么对抗,告诉你不要怕,一切有我。
  我的人生似乎从没有过这种时刻。
  需要的时候,该存在的人却不存在,该怎么对抗,该怎么战斗,都是你自己的事,只有自己站在这里,哪怕对面是成群结队的敌人。
  久而久之,就真的活成一个这么坚硬的样子,就真的觉得脆弱等同于羞耻。
   
  上周末回家看妈妈。
  2011年我像脱缰的野马,因为内心那些激烈的冲突始终没有得到一个清晰明确的答案,而将自己受难般放逐。
  时隔大半年,见到我之后,我妈说,你啊,从小就管不住,比男生还野。
  这二十多年来,我一直是个没有归属感的小孩,每个地方的朋友都问我什么时候回来,可是回这个字在我的生命里,就像一个讽刺似的。
  悲观一点来看,终我一生,是没有一个地方可以被称作家的,即使是住了上十年的老房子,之于我,也不过是寄居罢了。
  我手里过过无数把钥匙,可是没有一把是真正属于我的。
  少年时期,我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每次都得接受人们异样的眼光,好不容易交到了朋友,又要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离开,刚刚熟悉了这个班级,熟悉了这个环境,又得离开。
  我像个永远的插班生,永远的“新来的”。
  我可以很快地跟陌生人混熟,成为朋友,可是更快地,“朋友”又被时间和空间变为陌生人。
  因为我不断地在离开。
  阿牛哥以前说我是漂萍,听起来真美,可这感觉真不好,太孤独了,任何时候,都只有自己。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吧,我对这个世界上的一切情感都看得特别透彻,也因为如此,我更珍惜那些大浪淘沙之后,在我生命里留下来的人。
  一起长大的那些女孩,大多已经结婚生子,关于她们的消息,我也都是辗转得知,早已失了联络。
  某种程度上来说,我其实是个凉薄的人。
   
  常年待在某一个地方,你未必感觉得到它的变化。
  但我说过,因为我一直在离开。
  我曾经住过的、路过的、爱过的那些地方,恐怕全都面目全非了。
   
  抽空回老家,那天晚上跟两个老同学一起散步,一个没完没了地在念叨他的感情问题,我和另一个女生说,我们回三中去看看吧?
  走到那个熟悉的路口时,我心里激荡着一种接近于悲怆的情绪,我觉得再用一点点力,我就要哭出来了。
  时光是什么,就是你穿上的衣服再也脱不下来了。
   
  正好赶上下晚自习,那些朝气蓬勃得在夜晚都发亮的面孔鱼贯而出,他们或许还很青涩,甚至土气,但当你看到他们时,真想拿自己十年的生命和阅历去做交换。
  我站在昔日的教学楼门口,眼眶发热,浑身冒起一颗一颗的鸡皮疙瘩,我真想哭。
  九年前,我曾经在那个教室里坐着,某天下午,因为抬头看到外面碧蓝的天空,突然一下就笑了。
  那时候,对人世的疾苦,对情感的变幻不定,对别离的伤感和生命的唏嘘,我全然不懂,我只知道,天好蓝啊,为了这么一个原因,我就笑了。
  渐渐地,笑的成本变得越来越高,起初要喜欢的人也喜欢我,然后要有钱买当季新款的衣服,然后要最高端的手机,然后要买全画幅的单反和红圈镜头,要跟爱的人去旅行,然后……看到西藏的天好蓝啊,就笑了……
  生命,原来是这样一个圆。
  我问老同学,如果沿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我能不能看见那时的自己?
  那时的自己,没有好看的长卷发,每天梳着一把马尾,最爱穿一件淡绿色的毛衣,讲话嗓门很大,数学成绩很差,经常被老师叫到办公室去谈话。
  那时的自己,很喜欢很喜欢一个人,可是喜欢得完全不得章法。
   
  回去的路上,我很久没有说话,女生跟我讲,那时候你晚上写好小说,第二天早上就拿给我看,有一次我们吵架,你晚上回去就没写,第二天别人叫我来问,你还要不要接着写。
  我想起那些我妈替我小心翼翼地收着的手稿,想起当年那些用得比别人快的圆珠笔芯,我竟然真的一步一步走到了今天。
  她说,那时候,你跟我说,你有两个梦想,第一是要出本书,第二是一定要去非洲。
  我默然良久,嗓子里像是落满了灰,有点哽咽。
  其实那时候,我的地理并不好,根本不知道非洲在哪里,乞力马扎罗这几个字到底怎么排列的我也总弄不清楚,给我一张地图我也不见得能戳到非洲。
  但或许那是一种隐喻,我的人生是不断追问答案的过程。
   
  在我的内心深处,有个不甘平庸的小女孩,她敏感尖刻,孤傲又自卑,她不够漂亮,也不温柔,没有人真正爱过她,所以当她决定保护自己的时候,她不在意会不会刺伤别人。
  而我的使命,是尽我一切努力,完成自她儿时起的梦想——带她去全人类的故乡,一解她与生俱来的乡愁,带她去非洲。
   
  回长沙的前一天,妈妈陪我一起去看了七七。
  十年前我们认识那天,我坐下来,想找一个喝水的杯子,没找着,她把她的递给了我。
  这一递,竟是十年的友情。
  后来我走得太远了,视野越来越开阔,再回不去从前那份清明澄澈的少女情怀,我有我的决不妥协和理想主义。
  而她,谈简简单单的恋爱,过简简单单的家庭生活,二十四岁的时候,完成了她自十几岁起一直不变的心愿,生下孩子,成为母亲。
  她看起来还像十年前那个单纯的、把她的杯子递给我的少女。
  而我,坐在她面前,已经苍老了太多,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