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第二十八章.雨天的相识

书名:慕容画坊 作者:苏伐 本章字数:5991 下载APP
光线好暗。周围好吵。
  这是哪里?
  好像是在室内,顶上旋转着明暗变幻色彩斑斓的灯,但即使那灯最亮的时候,也不过是勉强能看清酒瓶上的标签。
  酒瓶?桌子上有好多酒瓶,满的,空的,以及半空的。
  是我喝的吗?所以我才会什么也记不起来?
  头好痛,仿佛想要裂开一般。
  果然是喝醉了吗?整个世界都模模糊糊的。
  一个女人跳上台,甩着酒瓶跳舞,残酒随着扭动在空中划出弧线,淋湿她的头发和上衣,竟然有着难以言说的风情。
  好奇怪,我居然觉得这个女人的脸,好眼熟。
  有男人上去抓住她的手腕,想要拖她下来,她挣扎着不愿,两人扭在一起。口哨和叫好声更大了,他们喊的话我一句也听不懂。反正他们本来也就不是喊给我听的。
  一定是太困的缘故,我的脖子都快撑不住头了。
  有人也抓住我的手腕,也是个男人。
  他在对我说话,我只看得到他的嘴开合,一个字也听不到。
  一定是太吵的缘故。
  他的脸好模糊,比周遭模糊的人群和景物更甚,一丁点也看不清呢,但却觉得他的脸好眼熟。
  不,那感觉不止是眼熟,和甩酒瓶跳舞的女人完全不同。
  我是不是该掐自己一把,听说疼痛能让人清醒。
  耳边突然铃声大作,声音大过了所有的嘈杂。
  
  我往床头柜上摸,摸到了制造铃声的元凶,迷迷糊糊地正要往地上摔,突然觉得这个东西摸起来不像是闹钟,比闹钟长,而且比闹钟扁。
  是手机!
  我一惊,醒了大半。手机不是闹钟,手机不耐摔,更不能摔。
  头好疼,仿佛想要裂开一般,也许是没睡够的缘故吧。
  也没睡好。
  是梦到什么了吗?一点也想不起来呢。
  总觉得,总觉得忘记了什么重要的东西。
  另一只手也扶上头来,手里还抓着手机,手机链晃晃悠悠的,一下一下地啄在脸上。
  重要的东西是在梦里吗?还是在没有做完的梦里?
  被闹铃打断的梦,应该是没有做完的吧。
  额上传来猛烈的震动,第二遍闹铃响了。
  走了,该去洗洗上班了,不就是一个梦嘛,至于浪费时间在上面吗,上班迟到可是要罚钱的。
  把手机顺手扔在床上,手机链翻了个个儿,正好正面朝上。
  手机链是一只木质的小人偶,不过拇指大小,好像跟我有些日子了吧,我已经记不清送我的人是谁了。
  人偶正面向上地躺着,两只眼睛黑漆漆的。
  奇怪,我怎么不记得这小东西脸上是有眼睛的?
  算了,我开始换衣服,也许是我记错了吧。
  
  又快到下班了,窗外下起了雨。倒不很大,但也没到可以毫不介意走在里面,就当是给这夏日增添一点情趣。手机响了起来,来电显示上写着齐凛的名字,犹豫再三还是接了电话,那头是他体贴入微的声音:
  “菲颜,下雨了,我来接你吧。”
  谁准你叫我‘菲颜’了?我的心头一阵不悦。才见过几次面,就叫这么亲昵,我可不记得答应过做你女朋友。
  齐凛最近在追我,至少表现地是在追我。他每天至少会发三条短信给我,早中晚各一条,多是上下班注意安全,饮食注意健康,天气预报有雨记得带伞之类的,偶尔中间还会发个段子聊个天,在周末则会约我一起吃饭。
  这应该算是在追我吧,其实除了年纪有点大外,他为人还是挺有魅力的。
  说不上来为什么,我不想他来接我。
  “我不在公司,下午去银行办事了。没办法,出纳嘛,总有要去银行的时候啊。别,不用来,我这会儿也没在银行,办完事我就当自己下班了,这会儿正在我家楼下的店里吃冒菜呢。”
  于是齐凛只是例行地说了几句问候,顺便叮嘱我天气闷,别冷的辣的混在一起吃,容易拉肚子。
  挂了电话,开始考虑怎样在这样的雨天回家。
  回家?
  其实那里不是家,哪里都不是。我住的地方不过是租的民宅,谁知道在下一个合约期里还住不住在这里,而且那里也没有家人在等我,回去后不过是空荡荡的一间房子,毫无生气。
  在哪里都没有家人等我。
  我自小是孤儿。至少公安机关是这么告诉我的。
  我最早的记忆是在病床上醒来,全身没感到任何不适,除了脑子里空得人心慌。
  医生告诉我那是失忆,运气好的话没准儿还有机会恢复。说这话时他满腔都是例行公事,全不相信我会是那运气好的少数。
  运气最好的部分在于我居然还有身份证,于是出院后我去了派出所,他们查了我的户籍关系,告诉我不用再在寻找家人上浪费时间了。
  我对于自己知道的全部不过是姓名,年龄,籍贯和出生地——不是我所居住的这座城市。
  我没再继续寻找过去。就算我跑到了我曾出生生活过的地方,遇到了与我相识的人,我该怎么对他们说?说我已经忘记了他们,然后说声再见?
  我对现在居住的城市很满意,除了夏天的阵雨和秋天的连阴雨,这里的雨天少得令人满意。
  虽然我完全不明白当初为什么要来到这里,我既不是在这里出生,又没有在这里上学,也没有什么人对我说“跟我一起来”。
  至少我空荡荡的记忆里没有。
  明明应该是一座陌生的城市,它和我的交集应该是黄金周的时候来看兵马俑大雁塔钟楼华清池芙蓉园……而不是一个人呆在这举目无亲的城市里,日复一日。
  忘记了为什么而来,忘记了为什么留下。
  手机链上的木偶定定地望着我,黑漆漆的眼睛似有神彩一般,仿佛能透过我的眼睛,看到我灵魂深处我自己都不知道的什么地方。
  
  初识齐凛是在一个雨天,至少在我的记忆中如是。
  就像是今天这样的雨天。
  西安并不是一个喜欢下雨的城市,甚少有南方的那种细雨绵绵。夏天的雨总是下得很急,暴雨伴着大风而来,或是干脆毫无预兆地砸落下来,然后再干脆利落地结束。
  我不喜欢下雨,一点也不。
  有的时候我甚至会想,我之所以坚持没有离开这座城市,究竟与这座城市里甚少碰到下雨有没有关系?
  那一天下班,突然就下起了雨,倒没有风,只是雨下得紧,直直地砸落下来,在地上溅出一排排的水花,相互交叠,顷刻消散。
  我站在写字楼大门口,抱着胳膊,即使是夏日,这急骤落下的雨,依然,让我感到冷。
  前一晚的天气预报没有提到有这样的一场雨,除了常年备伞的人,大家全都傻了眼,于是有车一族发扬风格,能顺路的就顺路捎上了,免得女孩子们扭着细高跟奔跑在大雨里,小伙子们倒是不在乎太多,雨稍小些就冲了出去,在薄薄的积水中踏出水花飞溅。
  有车一族中没有人和我同路,于是我抱着胳膊等着雨停,有人打着伞问我要不要一起去车站,我以下这么大雨一定正堵车堵得厉害婉拒了。
  我不喜欢和人同打一把伞,就像是我不喜欢下雨。
  于是我抱着胳膊站了一个小时,雨一点也没有小,甚至没有小的迹象。我眼看着地上的积水渐渐变成湍急的小溪,心里没来由地焦躁起来。
  仔细想来,焦躁什么的其实一点意义也没有,天天坐的公交十一点才收车,而租的房子里也没有人在等我,几时回去又有什么分别?
  夏天的雨来的快去的也快,多有点耐心,总是会停的,甚至可能回去时常看的综艺节目都没开始。
  可我就是莫名地焦躁,莫名地想要回家,回到那个不是我的房子,也没有人在等我的地方,也许那根本算不上“家”,但我想回去冲个热水澡,换双舒服的拖鞋,把自己扔在沙发上,把电视声音开到最大。
  也许整栋楼的人都回家了吧,只有我孤零零地站在大门口,抱着胳膊。
  也许我的焦躁不是因为我想回家,也许我只是因为,不管我多久没有到家,都不会有人打来电话,问我是不是因为下雨,被耽误在了路上。
  就在这个时候,一辆车缓缓驶来,车开得很平稳,甚至很绅士,轮子碾过积水的地面,一点都没有溅出水来。
  见过太多故意开得飞快,把水溅在路边甚至是行人身上的车,我不由得多看了它两眼。
  结果,它居然就这么停下了,停在我面前。驾驶座上的男人横过副驾驶,打开车门对我说:“载你一程吧。”
  我微笑,摆手,我感谢这雨天伸出援手的好意,但我不是那种会上陌生人车的女孩,哪怕对方是以助人为乐的名义。
  “别客气。”他冲我微笑起来,那笑容居然很温暖,“刚好顺路,我今天要去的地方离你家很近。”正在我惊诧于他是如何知道我的住处,他做了一件更令我惊诧的事:他准确无误地叫出了我的名字。
  难道这个人认识我吗?可我不记得他啊。
  还是说他也是被我忘记的那些人、那些事,其中的一个?
  他叫我名字的时候那么自然而然,仿佛已相识很多年一般。
  这种熟稔的态度让我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上来吧。”他再次邀请,“再不走保安也会很困扰的。”果然,门口的保安以一种期盼的眼神看着我,我这才想起,只要这楼里还有人没走,保安就没法锁上大门。
  我再无话可以拒绝,只好上了他的车。“谢谢,送我去车站就好。”
  坐在副驾驶上,看着左右摆动的雨刷,在前窗上留下两个相互交叠的扇形,覆着薄薄的雨汽,雨滴落在上面,留下微微溅开的点儿,沿着玻璃向下滑去,拉出一条细细的水迹,然后被下一轮刮动的雨刷砌成薄薄的水汽。
  被刮掉的雨水顺着雨刷哗啦啦地淌。
  也许是该说些话的吧,除了“谢谢”以外,可我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如果我们以前真的认识,说话太生分岂不是很伤人。
  “冷吗?”他问,我这才注意到自己还抱着胳膊。
  我决定实话实说:“我去年出了一场车祸,忘掉了很多人很多事。”
  我能记起的只有巨大的撞击声,女人尖声呼救的声音,以及由远及近刺耳的警报声。
  我分不清,那是救护车、消防车还是警车的警报,或者那是它们三个混在一起的声音。
  我还记得那种炙烤的灼热,仿佛火烧在身侧,灼痛从手心传来,那是炙热的金属贴在了上面。
  我不由自主地摊开手,那时烫伤的印记还在,在手心和指腹上落下了疤。
  他怜惜地看着我的手,右手从方向盘上移开,向我伸过来,似乎是想要握住我的手。我重新抱回胳膊,他的手自然而然地向下,换了一个档。
  我想他一定不是普通的上班族,至少不是在普通公司的上班族,我很少见有人下班后还穿着笔挺的衬衣,我只在电影里见过男人衬衣的袖孔里缀着袖扣。
  听说只有有钱人才戴袖扣,因为袖扣的材质不是贵金属就是宝石。
  袖扣上压着字,线条简单而明快,很好认。“齐。”不由自主地念了出来。
  他略略偏头。“你叫我?”
  我解释说我只是看到了袖扣上的字。
  “齐凛。”他说,说这是他的名字,等着我念出来。
  于是我只好说:“你好,齐凛。”
  他眼里仿佛受伤一般失望:“你念这个名字的时候,仿佛很陌生一样。”
  我们以前果然认识吗?我对他的名字陌生,竟会让他如此失望?
  于是我问他,问他我们以前是不是认识。
  他没有回答我,而是继续说着他的名字:“凛是凛冬的凛。”
  凛是凛冬的凛。
  仿佛我听过这样的话。一模一样。
  齐凛,齐凛,齐凛!
  气息从齿间发出,舌尖轻碰上齿。
  这名字依稀,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头好疼!好像有什么东西顺着头壳,孜孜不倦地往里钻。
  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东西被我忘记了!
  看着我失神回忆的样子,他似乎满意多了,静默地笑着看我,仿佛在等我想起什么来,等我恍然大悟地说原来我们早就认识。
  “停车!”我突然喊。
  我不想这样了。忘记了就是忘记了,不管多重要,忘记了就一点也不重要了。
  我受不了他的目光,受不了他那种认定我一定该想起什么的目光。
  他疑惑地看了一眼车右侧,前方正是车站。我只答应他送我到车站。
  下车前他给了我一把伞,我想推脱,但在丝毫不见减弱的大雨前完全没有说服力。我左手摸进裤兜,抽出手机,问他要手机号,以后好还给他。
  “不用。”我正要客气两句伞是一定要还的,谁知他举起了他的手机,在上面按了几下,手指一滑,拨通号码。
  铃声在车内响了起来,是我的手机。
  来电提示上面,写着巨大的“齐凛”。
  原来我存过他的号!
  我一丁点印象都没有。
  “再见。”他说。
  
  后来我们果然再见了,他借给了我他的伞,而有借自然就会有还。再后来我不断收到他发来的各种信息,以及约我出去玩或者晚饭的电话。
  当一个人以如此自然而然的态度出现在你生命里的时候,大抵是很难抗拒的,尤其是他如此的温和。
  我明明白白地告诉过他,我不记得他,而且,我其实根本不在乎有没有认识过他。过去的生活过去的人既然已经忘记,和现在的我已然毫不相干。
  根本就不可能再想起来的,我不记得是谁告诉我的,但我记住了这个结果。
  而他只是温和地笑,笑着说他知道。
  我立刻就没了脾气。
  他温和地在烤盘上布菜,生肉和熟肉分开,给我的那边是双份的辣椒,有辣椒的一面多烤一会儿。
  不得不承认,他的温和让我很舒服,但我对他没有恋人的那种感觉。也许我们从来都不是恋人,也许他当年追求过我,也许没有,但我肯定对他从没有动过心,我在什么地方听人说过,真正的爱情是刻骨铭心的,即使心里忘记了,当两人四目相对时,仍会没来由地心慌。
  短信响了,是房产信息的垃圾短信。我暗骂了句新闻都曝光多久了怎么还有人发,他向我伸出手来:“用APP可以屏蔽掉的,我来帮你装。”
  他摆弄我的手机,小木偶随着他手指的动作晃来晃去,不安分的样子。末了,他把手机递回给我,“挂坠不错,在哪买的?”
  我老老实实地说我忘了,我想他应该已经习惯被我说这句了。
  “给我也买一个。”他说,说得理所应当一般。
  你没听到我刚才说不记得在哪买的了?
  “我马上要过生日,送我一个好不好?”我不明白怎么可以有人用这么温和的语气和表情说出这么恬不知耻的话来。
  我抽回手机,没好脸色地答应了他。按我的性格本该是当机立断拒绝的,但他说马上就是他的生日了,虽然就这么明白地要生日礼物不似大男子所为,但前两天我倒确实想过找机会回送他份礼物,最好能趁着他的生日或是别的什么不好拒绝的缘由。
  每次吃饭都是他付钱,搞得我挺不好意思的,也该回份礼了,不然总觉的欠他什么一样。
  不过是一个手机链而已,小东西,送了也不会造成什么误会。朋友间随手送的东西,都比这个贵重。
  “是什么木的?很香呢。”
  “檀木。”我脱口而出。
  “你懂材质?”
  我当然不懂,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会这么说。“也许我觉得有香味的木头就是檀木吧,不是都说‘檀香木’的吗。”
  他盯着我看了一会儿,似乎想从我眼里看出点什么来,我隐约有一种感觉:他比他表现出来的更在意我手机上挂着的这个小东西。
  果然,他说:“不如就送这个给我。”隔着桌子指着我的手机。
  我不由自主地把手机向回抓了一下,手臂的肌肉在那一瞬间紧缩。“你要这个?”
  他认真点头,“你不是不记得在哪买的了吗?”
  这是他第一次向我要东西,他从没有请求或是要求我过任何事,出来吃饭什么的用的都是建议的口气,从没有过如此明确的表达。
  我的手又攥紧了些,整条小臂硬邦邦的。
  “等我买不到的时候再说吧,谁说我一定买不到了?”
  我确实从没买过这种东西,也许书院门会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