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第九章

书名:中国思想简史 作者:(日)武内义雄【著】,汪馥泉【译】 本章字数:5971 下载APP
荀子及其门下
第一节 荀子
四君期最后的学者,是荀子。荀子,名况,赵人,齐王建(公元前264—前221年)初年,年五十,游齐。这个时候,稷下的学者都已在楚顷襄王的时候(公元前283—前263年)死去了,荀子袭列大夫之后,三为祭酒,尊为齐国的老师,后来因为谗言,去齐赴楚,投春申君,春申君以为兰陵令。到春申君被杀(公元前238年),荀子也被废了,便居住兰陵,过他的晚年。关于他的著述,《史记》说:
荀卿嫉浊世之政,亡国乱君相属,不遂大道而营于巫祝,信禨祥,鄙儒小拘,如庄周等又滑稽乱俗,于是推儒、墨、道德之行事兴坏,序列著数万言而卒。
其中所说的“营于巫祝,信禨祥,鄙儒小拘”,恐怕是说邹衍的五行说流行之后,齐国的思想界成了很迷信的了。依据这一段话,可以知道,当时的社会,迷信很盛,加之如庄周的天马行空似的议论很流行,缺乏实质,所以荀子很叹息,品评儒、墨、道德等一切学说,而自立一家。他评论他以前的诸子说:
墨子蔽于用而不知文,宋子蔽于欲而不知得(德),慎子蔽于法而不知贤……惠子蔽于辞而不知实,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故由用谓之道,尽利矣;由欲谓之道,尽嗛矣;由法谓之道,尽数矣……由辞谓之道,尽论矣;由天谓之道,尽因矣。(《解蔽》)
于是荀子在《天论》篇中,述说天道与人道的区别,排斥庄子: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修道而不忒,则天不能祸。……故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
这是荀子峻别天道与人道的话,这与庄子说的人道在于因循天道的思想,是正相反对的主张。
荀子又作《正名》篇,论列名实的关系。一切的定名,是因为由名以示实,辩同异,明贵贱,并非为了诡辩。那么,异同由什么来分别呢?这是由于天官之当薄(45)及心之征知的。所谓天官,便是耳、目、口、鼻、形体这五官,由于这五官知觉到声、色、味、臭等,这叫作天官之当薄。天官如此地行了当薄,其次,由心征知它。由于这天官的当薄及心的征知,认识异同;异同的概念,由名来表现它。名,有单名及兼名。当表示一个概念的时候,用单名;当两个概念在同时同地被征知的时候,用兼名。单名如马,兼名如白马。又,名有共名与别名,例如,人,对于动物,是别名;动物,对于人,是共名。别名的极端,是各各的名;共名的极端,是物,这叫作大共名。又,物同状而异地,这虽给予共名,实是各别的,例如,同叫作犬,甲犬与乙犬是各别的,反之,在同地被经验到的,状虽不同,物却同的,这个时候,状的不同,是由于化,例如蝶与蛾。以上,是荀子在《正名》篇中所说的要点。荀子,由于这种见解,批判惠施一派的诡辩。
荀子更在《正论》篇中,批判及排斥墨子的功利主义及宋钘的寡欲说;在《儒效》篇中,赞扬周公、孔子之道。他品评他以前的诸子,而以儒自任。但是,他的儒与子思、孟轲的儒不同,所以,在《非十二子》篇中说:
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统,然而犹材剧(多)志大,闻见杂博。案往旧造说,谓之五行……案饰其辞而祗敬之曰:此真先君子之 言也。……世俗之沟犹瞀儒,嚾嚾然不知其所非也,遂受而传之,以为、为兹厚于后世。是则、之罪也。
如此地排斥子思、孟子。又说:
若夫总方略,齐言行,壹统类,而群天下之英杰,而告之以大古,教之以至顺,奥窔之间,簟席之上,敛然圣王之文章具焉,佛然平世之俗起焉……仲尼、子弓是也。(《非十二子》)
如此地激赏仲尼、子弓。由上列的话来看,可以知道,荀子的学说,与子思、孟子的系统是不同的;崇奉仲尼、子弓。那么,所谓子弓,到底是怎样的人?历来的学者,关于这一点,有过种种的说明,但我以为都不正确。我以为,这与上列的“仲尼、子游为兹厚于后世”的话对照着来看,这个子弓,可以想象是子游之误吧。因为子游在汉《石经论语》中作“子斿”,所以,“弓”字是“斿”字失去了右旁而致误的吧。子游是孔子的门人,与曾子相对立,是特长于礼学的学者,所以,荀子赞扬子游的礼学,而反抗继曾子派之后的思、孟的吧。
孔子为了行仁道,说在主观上由于忠恕,在客观上,践行礼,孔子的门人,分为两派:曾子派注意到主观的方面,注重忠恕;子游派,重视客观的方面,注重礼。荀子是左袒子游派,反抗曾子派的子思、孟子的,所以,荀子的学说,用一句话来讲,可以说是礼至上主义。所以,他说:“将原先王,本仁义,则礼正其经纬蹊径也。”又说:“《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劝学》篇)又说:“礼者,所以正身也……无礼何以正身?”(《修身》篇)他是尊重礼的。
那么,他的所谓礼,是怎样的东西?他在《礼论》篇的开头,下面那样说:
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
依据这一段,礼是先王为了克制“人之欲”,适当地分配那供给而制定了的规则。但所谓克制人之欲,不单压抑它,也要养育它;就是,礼的目的:在个人方面,养育己之欲;在社会方面,要明贵贱上下,随应其分限,使得称(适当的度令),以维持秩序。荀子如此地述说礼的“称”,这与成于子游后学之手的《礼运》等篇很类似。
荀子述说的礼的称,是继承子游派的主张的,这已在前面说过了。子游的后学,与礼的称相并,还述说礼的顺、礼的体,把礼当作本诸人情而制定的法则,承认人类有着道德性。荀子却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断定人类的本性是欲,欲是争夺残贼的发生的源头,所以人类的性是恶的,因为人类的性是恶的,先王为克制它而定了礼。他说:
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恶疾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用此观之,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古者圣王以人之性恶……是以为之起礼义、制法度,以矫饰人之情性而正之,以扰化人之情性而导之也。(《性恶》篇)
荀子如此地继承子游后学的主张,更进一步,立性恶说,反对继承曾子派的学说的孟子的性善说。
他非难孟子的性善说,说:
孟子曰:“人之学者,其性善。”曰:是不然。是不及知人之性,而不察乎人之性、伪之分者也。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不可学、不可事而在人者谓之性,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性恶》篇)
又说:
饥而欲饱……此人之情性也。今人饥,见长而不敢先食者……其善者伪也。(《性恶》篇)
由于这些话,很可以知道,荀子的反对孟子。
但把荀子的话和孟子的话来对照,他们两个人关于性、欲及善恶的概念不同,所以他们的争论结果,只有各自扬镳的。据孟子,性是天所赋予的心的作用,是知、虑的作用的意思,欲是外物的刺激感触到五官而生的盲目的作用的意思;但据荀子,欲是性的主要部分,这是与人倶生的自然的心的作用,加以知、虑的心的作用,是人类反省的结果,是人为的。所以荀子与孟子,性的概念全然不同。其次,孟子对于人性善恶标准的划分比较主观,认为“可欲之谓善”。但荀子站在客观角度,认为善是正理平治,恶是偏险悖乱。这也显示了荀子与孟子在善恶观念上的不同。正因荀子、孟子在性的观念和善恶观念上的不同,两人意见不一也是理所当然。
孟子认为人的道德是上天赋予的,与之相对,荀子将天道和人道做了区别,前者是人力不可违抗的自然规律,而后者可以通过人的努力抑制天性的欲望。也就是说,道德本身不是天性的,矫正天性的人为举动是虚伪的。
如果人的道德不是以性为基础而是以伪为基础的话,人们为了达成伪所应做的就是学。荀子的开卷第一篇《劝学》篇中就提到:“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又说:“学不可以已。”那么这里荀子所说的“学”是指什么呢?“学恶乎始?恶乎终?曰:其数则始乎诵经,终乎读《礼》。”又说:“《礼》之敬文也,《乐》之中和也,《诗》《书》之博也,《春秋》之微也,在天地之间者毕矣。”可见学问的对象,是《礼》《乐》《诗》《书》《春秋》这五经。但是他又说,“《礼》《乐》法而不说,《诗》《书》故而不切,《春秋》约而不速”,应以通达此道之君子为师。(《劝学》篇)说应该重师法。又说:“人无师法,则隆性矣;有师法,则隆积矣;而师法者,所得乎情,非所受乎性……行忍情性,然后能修。”(《儒效》篇)这是说从师以学《五经》——尤其是《礼》,以抑情欲,则道德可修。
如上所述,《论语》中讲述的儒家的经典,只《诗》与《书》,到《孟子》,加上了《春秋》,成了三种,《荀子》再加以《礼》与《乐》,成了《礼》《乐》《诗》《书》《春秋》五种。《五经》的完备,及力说学《五经》应重师法,这是到了汉代,经学兴盛,尊重师法的滥觞的主要原因。在现存的《荀子》中,也稍有称引《易》的地方,这恐怕是后学所附益的部分,荀卿似乎还没有把《易》著作经书。《易》成为儒家之经典,怕在秦汉之际吧。
第二节 浮丘伯
据刘向的《荀子叙录》,说在荀子晚年生活过的兰陵,留着他的遗化,学者辈出。这些后学都是喜欢把“卿”字当作字,以表示敬慕之情,又亲炙荀子的有名的人,其中有浮丘伯、韩非及李斯三个人。
浮丘伯的事迹,虽不明了,但《汉书·儒林传》中说:
申公,鲁人也。少时与楚元王交俱事齐人浮丘伯受《诗》。汉兴,高祖过鲁,申公以弟子从师入见于鲁南宫。
《汉书·楚元王传》中也说:
楚元王交字游,高祖同父少弟也。好书,多材艺。少时尝与鲁穆生、白生、申公俱受《诗》于浮丘伯。伯者,孙卿门人也。及秦焚书,各别去。……元王既至楚,以穆生、白生、申公为中大夫。高后时,浮丘伯在长安,元王遣子郢客与申公俱卒业。
所以,可以知道,浮丘伯,齐人,初学于荀子,后居鲁,晚年居于长安,是一个爱好学问的人。《盐铁论·毁学》篇中说:
昔李斯与包丘子俱事荀卿……而包丘子不免瓮牖蒿庐。
陆贾《新语·资执》篇中说:
鲍丘之德行,非不高于李斯、赵高也,然伏隐于蒿庐之下,而不录于世,利口之臣害之也。
包丘或鲍丘,与浮丘都同音相通,是同一个人,所以浮丘伯是荀子门下学德兼备的学者,到秦代压迫儒学,他便避名利,过着隐遁的生活,一方面守着节,私自传经典之学。他的门人申公,以《诗》著名,再传弟子瑕丘的江公,从申公学《诗》与《春秋》,江公的弟子韦贤从江公学《礼》;申公的弟子孔安国是以《尚书》之学显著的人。所以,浮丘伯怕也是继承荀子的学问,兼通《礼》《乐》《诗》《书》《春秋》这五经的人吧。只是,因为在很长的时期中,过着隐遁的生活,没有遗留赫赫的事迹;但是,从他的门下,出了许多学者,其大有助于汉代经学的兴盛这一点,是不能忘却的功绩。
第三节 韩非
韩非是韩国的诸公子,深叹韩国的行将衰落,奉书谏韩王,不见用,便到楚国去,学于荀卿,后返韩,为韩王使于秦,为始皇所杀(46)。他的被杀害,是始皇十四年(公元前233年),其生年,不详。
据《史记》,韩非生来口吃,好著书,著《孤愤》《五蠹》《内外储说》《说林》《说难》等十余万言,现存《韩非》二十卷,五十五篇。这五十五篇中最初的《初见秦》及《存韩》这两篇,据《战国策》,是张仪的文章,不是韩非的作品,因此,此外或者也有别人的作品混杂着也未可知,但是,大体上,都是与韩非有关系的文献吧。
五十五篇中除了上述的两篇之外,通观其余的五十三篇,《大体》篇以上的二十七篇及《内外储说》以下的二十六篇,稍稍异趣。就是,前二十七篇,倡道术,道家思想的影响很多,其中有《解老》《喻老》那种解释老子的文章,也有《主道》《扬权》那种酷似《管子》的《心术》《内业》的文章,如《有度》篇,与《管子》的《明法》篇大同小异。因此,包括这些文章的二十七篇,我以为稷下的法家慎到的影响很多。后面的二十六篇,力说法术,我感到有如本诸荀子的性恶说而折衷申商学的。所以,韩非的特征,在于后面这个部分。
荀子把人性看作欲,为了克制欲,因说礼是必要的,这已在前面叙述过了。韩非也以为人情彻头彻尾是利己的,所以,如其把它自然地放任,必至于乱,为了要治它,法术是必要的。所谓法术,是折衷了申不害的术与商鞅的法的,他品评申、商二子说:
申不害言术,而公孙鞅为法。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此臣之所师也。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定法》)
由于这一段话,可以知道,韩非的法术,是折衷了申、商的。因为术是人主驾驭臣下的权柄,法是治民的宪令;术是秘藏于人主的心中的,不是向别人显示的,法是明赏罚的,是不能不向人民显示的。但是,法是随着时令的推移而变化的,不是固定的,所以他说:“夫古今异俗,新故异备,如欲以宽缓之政治急世之民,犹无辔策而御悍马。”(《五蠹》)排斥儒者的所谓先王之法,应立新圣之法。为要定新圣之法,便不能拘于先王的旧典,所以他说:“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五蠹》)排斥先王与旧典。韩非的理想,由他的同门李斯实行了。
第四节 李斯
李斯,楚上蔡人,年少时曾作郡之小吏,后发奋,与韩非同游于荀卿之门,学帝王之术,学成后,入秦,成吕不韦的舍人,后为秦之客卿,为廷尉,及始皇统一天下,为丞相。始皇的政事,大多是他所画策的。他的计划,似由同门韩非所启发的很多。据《史记》,齐人淳于越,反对郡邑制度,建言保留历来的封建的制度,李斯反驳他说:
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这是与上述韩非的说头,同一辙的。李斯的这奏言被裁可,即行“焚书坑儒”的惨剧,一切文献都烧却,思想的自由被束缚了。
总之,荀子把人性看作欲,主张借学问以治礼,由礼以制欲。这个学问,继承儒家的传统,以经典的攻究为主眼;他把人性解释作欲,是承袭了老庄派——尤其是杨朱的思想的,从儒家方面来讲,定是异端思潮。继承儒家的传统的《五经》之学,由浮丘伯继承了,成了汉代经学隆昌的先河;但他把人性看作欲而尊重礼的结果,礼全然成为人为的客观的法则,与法无所择了。于是韩非从荀子的门下出来,用法来代替了荀子的礼,倡法至上主义;韩非的主张,由李斯来实行了,终至于压迫了思想,破坏了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