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二章

书名:深海里的星星II 作者:独木舟 本章字数:25156 下载APP
很久之后,康婕收到了我从云南寄给她的第一张明信片。她发信息问我:“你对那个陆知遥,是一见钟情吗?”
  我想了想,回复她说:“不是一见钟情,是一见如故。”
  倾盖如故,白首如新——有时你不得不相信,人生中就是会有这样奇妙的缘分。
  
  航班在昆明落地之后,我戴着耳机,取好行李,坐上了去大理的班车。出发之前,我妈叮嘱过我“能省则省,不必要花的钱一分都不要多花”,我将这条原则贯彻得非常彻底。
  想起罗素然描述过的三种颜色,我心头的感伤和阴霾直到这一刻才减淡了些许。
 遵照约定,我落地之后要报平安,先是给我妈发:“我到了,一切都顺利。”接下来,把同样的话再发一遍给康婕,她几乎是秒回:“记得带礼物啊。”
  拜托,我才刚落地,现在就提礼物的事,是不是也太心急了点儿?
  
  在去大理的途中,我在车上小睡了片刻。醒过来的时候,看到车窗外一片无垠的向日葵,满眼的金黄色在摇曳,头顶上是生活在城市里终年难得一见的碧空。
  那一刻,听觉和嗅觉都已经失灵。
  我轻轻地闭上眼睛,不受控制地,我又想起了他的脸。
  他真是一个时时发作的魔咒,和我胸口的刺青一样,永远地烙烫在我的心里,成为了一个人生的坐标。
  林逸舟,天上的世界,是不是真的美丽胜过人间,否则为什么你去了之后,再也不愿意回来。
  
  收到许至君的信息,完全是意料之外的事。
  我记得,他以前最讨厌长篇累牍地发信息,觉得这太浪费时间,他的说法是,明明一个电话两三分钟就能说完,干吗要你一条我一条来回往返,又不是写邮件。
  所以当我看到他说“出门在外一切小心,程落薰,你别总是让人觉得你在努力让自己过得不好,努力让自己不开心。一切都会过去的”的时候,我心中真是五味杂陈。
  我努力让自己过得不好——这是什么意思?我感觉受到了冒犯。
  犹豫再三,我还是简短地回了他一个字:“好。”
  
  不管彼此之间喜不喜欢,无法否认的是,我们这些人的性格中有一点惊人的相似。
  林逸舟固执地胡闹;许至君固执地克制;康婕固执地和一个不断消耗她的人纠缠;罗素然非要生下浅浅并独自抚养她,这难道不是固执?还有李珊珊和宋远,他们在固执地爱,也固执地互相摧残。
  而我呢,大多数时刻我特别擅长放弃,但眼下,好好活下去就是我的固执。
  人的一生是不断失去的过程,但为了那些星星点点的快乐、欢愉,和也许并不存在的“意义”,我们依然要背负着那些沉重,继续走下去。
  
  当我还在石板路上拖着行李箱寻找旅馆时,康婕已经在对着镜子认真地贴假睫毛了。
  
  地球不停地运转着,世界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变化,万物增长与寂灭全都在瞬息之间,而人类对于命运总是缺乏了解,因此才有畏惧。
  我在大理的街边看到一家书店,怀着随便看看的心情走进去,随手拿起了一本讲佛法的书,翻开扉页,看到一个句子:
  
  如果不是遇见你,我至今还不明了我一直在漂泊。
  
  康婕所在的酒吧已经在夜幕里啪地亮起了霓虹灯。
  这个时间,酒吧还没有开始对外营业,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在忙着准备工作——打扫卫生的,清点酒水的,准备小吃和水果的,联系客人订台的,当然,还有DJ……所有人都在忙碌,像是筹划一场盛大的宴会或演出。
  我和康婕曾经跟着罗素然去看过一次综艺节目的录制。在嘉宾登台之前,舞美、灯光、摄像、编导,甚至是拿着台本的主持人,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全神贯注地核对着接下来的相关事宜。
  刚开始我们都很亢奋,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好像我们就是今天的嘉宾。
  但录制的过程原来是那么无聊,一次次地笑,一次次地鼓掌,到最后我们都后悔来了。
  生活就是没有摄影机的真人秀,有些人把一年过成千姿百态的365天,有些人把365天重复成枯燥乏味的一年。
  
  康婕一脸麻木地把员工卡别在胸前,靠在洗手间的墙壁上抽开工前的最后一根烟。她想起程落薰临走前那句伤感的“爱无能怎么治”,忽然露出一个诡异的笑。
  程落薰,你是爱无能,我是爱饥渴,哪种更难治?
  在漆黑的过道里,摇曳生姿的男男女女不断从她眼前晃过。她把烟蒂扔在地上,用鞋子碾灭,再捡起来丢进垃圾桶。
  好了,时间快到了,打起精神来准备上班吧——她完全没有注意到,有一双清亮的眼睛,牢牢地盯住了她。
  
  康婕原以为这天晚上不过就和之前的每个晚上一样,看到客人举起桌上的蜡烛,费劲地从密不透风的人群里挤过去,微笑着问:请问需要什么?
  她完全没有感知到,这个夜晚将成为一个分水岭——她的人生即将开启新的篇章。
  当那双清亮眼睛的主人在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中,凑到她耳朵旁边大声地喊出来的不是“麻烦给我一桶冰”而是“你今晚能不能跟我走”的时候,她的脑袋里好像有一枚重磅炸弹爆炸了,愤怒和屈辱一齐冲上天灵盖,一时间,她的听觉失灵了。
  她的双眼,原本因长期熬夜而失去光亮的双眼,霎时,瞳孔里烧起炽烈的火焰。
  
  
  对那一切毫不知情的我,一找到旅馆,进到房间,放下行李箱,就迫不及待地拿出洗漱包和换洗衣服,进了浴室。
  先是飞机,再是大巴,感觉自己一身都脏死了,必须尽快洗澡。
  洗完澡出来,我套了件白色衬衣裙。电吹风有点儿接触不良,干脆就不吹头发了吧。就这样,我披着湿漉漉的头发,拿了本书,走到旅馆楼下的铺子里,找了个空位子坐下。随意看了两眼菜单,要了一份炒饭。
  我望了望周围,不愧是大理,在这里,一个西装革履的人都没有。所有人,无论男女,都穿着宽松闲适的衣服,表情和身体看起来都很放松。人们在笑,饮酒,慢吞吞地聊天。
  而我,我只能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这番场景很容易让人想起朱自清先生写的《荷塘月色》: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百无聊赖的我,借着头顶上那抹暖黄色的光,翻开了书。其实我自己也隐约觉得有点儿别扭,试想一下,如果我是旁人,看见一个穿着白衬衣,披着“海草”,不对,应该是海藻般长发的女生,在饭馆里看书,我心里多少也会生出一点鄙夷来——太做作了吧,太装了吧。
  所以才会有那种说法啊,一个人想要被另一个人理解,的确是件奢侈的事。
  好在我认识陆知遥之后,他对此提供了另一种看法,也算是给了我某种启迪:为什么会想要得到别人的理解呢,你原本就无需有这种期待。
  
  他比那盘炒饭先出现。
  一条黑色的影子挡住了头顶的光,我原本以为是服务员过来了。没想到,一抬眼,居然看到一只巨大的包。
  没错,就是在《国家地理》杂志上和旅游节目里经常能看到的那种背包客们爱背的包,就是那种我每次看到都感叹“这能把我整个人都装进去”的大包,就是那种要让我背一天我宁可去死的大包。
  他妈的——真是吓了我一跳!
  我很不高兴地看着这个人,他把灰扑扑的大包卸下来放在我旁边——喂喂喂,这是要干什么?舟车劳顿之后,我还没吃饭呢,就先吃了一肚子灰。
  更令人无语的是,他竟然连问都没问一声“这里有人吗”,就直接在我对面坐下,认认真真地看起菜单来。
  我把书合上,四顾一番,除了我这儿也的确是没有空座了。
  没办法,我只好勉强和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脏兮兮的家伙拼一下桌了。无奈之下,我只好粗着嗓子催服务员:“喂,就一份炒饭嘛,怎么还不来呀?我饿死啦饿死啦!”
  这句话有什么问题吗?为什么那个家伙忽然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然后迅速地低下头去。
  我绝对没有看错,他真的笑了。
  请问,这有什么好笑的?
  
  在这个地方所有的歌者都在唱同样的歌,微微的沙哑是许巍的腔调,“你在我的心中,永远是故乡”。
  但也有人独树一帜,让我听到几乎热泪盈眶的歌词:也不知道究竟在黑暗中沉睡了多久,也不知道要多难才能睁开双眼,我从远方赶来,赴你一面之约。
  
  我走在逃离命运的途中,却与命运不期而遇。
  
  不久之后,我用黑色的签字笔将这句话写在拉萨平措青旅的墙壁上时,脑海里还在不断地反刍着那首歌。
  有些时候你不得不承认,无心之说可能一语成谶,命运安排好的情节总跟你的人生轨迹严丝合缝。
  没有人会同情那些从一开始就疯狂的人。
  
  
  同一时间里,康婕陷入了疯狂,如果不是还有丝毫的理智残余,勉强能够自控,她真的会操起桌上那一桶冰泼向面前这个无耻的浑蛋。
  那人面容清秀,双眼无辜,嘴里却讲出这么下贱的话,真是人不可貌相。
  康婕狠狠地瞪了那人一眼,转身要走,却被对方的朋友拉住:“妹妹,等一等,他还没说完。”
  如果不是酒吧灯光迷离,康婕应该能看清那人此刻脸已经胀得通红。
  如果不是喝了这么多酒,如果不是身旁有这么多看热闹的人在起哄,这个叫作萧航的家伙绝对不敢这么放肆。事实上,他其实死也不愿意被人当成那种在夜店猎艳的登徒子。
  可是,没有办法啊。
  可是,愿赌服输啊。
  可是,他心里有苦说不出啊。
  “我等下会向你道歉的”——他在心里对康婕说,目光撞上她像看狗屎一样的眼神,他觉得自己无比委屈。
  身边那帮损友已经发出嘘声了,他现在是骑虎难下,只好壮起胆子继续不要脸地问:“美女,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要不你开个价?”
  “三千?”
  康婕一动不动。
  “四千?”
  康婕的眼神更冷了。
  “六千吧,行不行?就当我买新手机了。”到这个时候,萧航已经决定了,这个女生如果再不说话他就认输,今晚的酒钱他全付了就是。
  康婕一直没有说话,这不是她第一次遇到这样赤裸裸的侮辱。常年浸淫在这种环境里,更难堪更露骨的话也不是没有听过,更不堪入目的事情也不是没有见过。酒精真是一种奇幻的东西,平时各个斯文得体的文明人,只要多灌几杯酒,立刻就像返祖了似的,把礼义廉耻都忘得干干净净。
  她只是没有遇到过,这么清秀干净的年轻人开这种低级玩笑。
  回过神来,她嫣然一笑:“先生,建议您留着这几千块给自己好好治病,我听说脑残是绝症呢。”
  在周围人的哄笑声中,萧航彻底说不出话来。
  
  “Do you speak Englis?”这是陆知遥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猝不及防,我差一点把嘴里的饭喷出来。
  “太突然了,没关系,我又不是没学过英语。不要紧,我在怕什么?开口说话就好了呀!短短几秒钟,这些念头迅疾地从我脑中闪过。我一只手拿着饭勺,另一只手抠着木桌边缘。
  过去以为学了也派不上用场的东西,终于等来了一次实战的机会,我只能在心里默默祈祷,这个家伙千万不要提什么复杂的问题啊! 
  沉默了一小阵子,局面解冻。
  我结结巴巴地回答他:“Yes.a little bit ,What can I do for you ?”这发音,这磕巴,连我自己都听不下去,我红着脸又补充了一句,“sorry ,My English is very poor.”
  他的眼睛里荡开盈盈的笑意。
  显然不是初出茅庐的年轻人了,他笑起来的时候眼角有那么几条显而易见的细纹,细纹里藏匿着沧桑和阅历。
  过了一会儿,他往后仰了仰身体,说:“Ok……那我们说中文吧。姑娘,你的头发真长。”
  我呆住了,凝视着面前这个狡猾的人——他倒是笑得蛮开心的样子。我真想把这盘还没吃完的炒饭直接扣到他头上。
  
  趁他埋头吃饭,我火速叫来服务员来结账,然后拿起我的书灰溜溜地跑掉了。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跑,也没有很丢脸嘛,不是也勉强说了两句吗?
  是我太敏感了吗?人家并没有对我怎么样呀……可我心里还是有点儿说不清楚的别扭,只希望接下去不要再遇到这个人了。
  我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沿着街道两旁的商店瞎逛,当我看到那一条条色彩缤纷的披肩时,之前那点儿不开心,立刻被抛诸脑后。 
  也许是竞争太激烈,每家商铺的价格都差不多。连着看了三四家之后,我终于停下来,选了几条颜色不太突兀的。
  我一边付钱,一边在心里盘算:浅葱色给素然姐,适合她禁欲系的气质;这个粉色很好看,一点儿也不土,可以送给珊珊,这样就不用戴墨镜了;苔色给康婕,她爱怎么配就怎么配吧,反正不会难看。
  最后,我给自己挑了一条枣色——有点儿奇妙,这颜色重了显老,轻了又欠些味道,但这一条的饱和度刚刚好,我试着披着了一下就舍不得放下来了。
  “就这些,随便装一下就行,谢谢老板。”我说。
  我拎着简易的塑料袋,披着刚剪去标签的枣红色披肩,一路轻快地回到客栈。经过前台时,我再次看到了那个风尘仆仆的大包。
  他看到我,友好地打招呼:“哎,买了这么多地毯啊?”
  我理都懒得理他。这人明明普通话讲得挺好,先前为什么要为难我?我白了他一眼,噔噔噔快步上楼,跑回了房间。
  
  房间屋顶有一扇小小的玻璃天窗,月光如水银般倾泻在木头地板上。这是我第一次一个人在离家这么远的地方,心里既有些新奇,也有些感慨。
  行李箱摊开在房间的一个角落,许至君给我的那只牛皮纸袋放在桌上,里面是一些到处都能买到的常规药品——坦白说,是有点儿多此一举。
  但我不是不领情的。
  在雪白的月光中,我坐在床边,静静地想:也许,我这辈子再也遇不到比他更珍惜我的人了。
  
  到底是什么令我们错过?我想应该是我的问题。我太不安分,比起现世安稳,我显然更憧憬信马由缰;比起跟他在一起时的细水长流的温暖,我似乎更享受和林逸舟纠缠不清——那种感觉令我几乎窒息,每一分钟都好像会落下泪来。
  以前我不听话,不好好念书的时候,我妈总是很伤心地说:“我真是前世欠了你。”
  我曾经觉得那纯粹是气话,甚至听起来有点儿傻,有点儿愚昧。
  但这个夜晚,我写完明信片之后,躺在床上望着那个小小窗口——月亮已经偏移去了看不见的地方,只有深蓝的夜幕静默如谜。我有些伤感地想到,也许我妈说得也没错,许多没有缘由的纠葛真的都是前世欠下的——我欠林逸舟,许至君欠我,所以这一世我们都得慢慢还。
  真正的爱情其实是相当卑微的,你不同意,那是因为你还没有经历而已。
  
  
  终于熬过了这一晚。康婕在更衣室里换回自己的衣服,走出来,看到灯红酒绿的街道已经四下无人,只有几辆出租车停在路边,司机们降下一点玻璃,在车上抽烟。
  她也懒得着急,干脆抽根烟再回去吧,一边从包里拿出烟和打火机,一边想起许多遥远的事。
  她对这条街太熟悉了,曾经看过多少次踩着十几厘米高跟鞋的女孩子,酒醉后,仰着通红的脸,泣不成声地打电话,多少年轻帅气的男生,在深夜里,神色匆忙地赶去新开的夜店。
  一条街道有多喧嚣,与之相对应的,就有多寂寞——喧嚣是寂寞的粉饰,寂寞是喧嚣的底色。
  往后还会有更多的新鲜血液涌向这条街,只是那些人当中,再也不会再有一个叫林逸舟的男生,他将永远只会存在于一些人的记忆里。
  
  想到这里,康婕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像是要吐尽肺里的杂质。
  她原本想上出租车,可一想到离发工资还有十几天,眼下正是手头发紧的时候,就只好走着去街头那家二十四小时的麦当劳。
  除了陈沉之外,没有人知道,康婕为了多节省一点钱,经常在下班之后来这家麦当劳,点一杯喝的,枯坐着,一直等到快六点,公交车上班了,她再坐最早的那趟回家。
  她从未向任何人抱怨过这有多辛苦,比起那些在酷暑和严寒中无家可归的人,她觉得自己能够坐在麦当劳里喝一杯热巧克力或是冰可乐,翻翻杂志,玩玩手机,已经非常幸福了。
  这一天和往常没什么不一样,她没注意到,有个人一直跟在她身后,直到她拉开麦当劳的门,那人才抢先一步,闪到她面前说:“姑娘,我想向你道歉。”
  她正是困意沉沉之时,突然被吓了一跳,瞌睡全都吓跑了:“我靠,你是鬼啊!”
  对方一直鞠躬赔不是:“对不起对不起,我太冒失了,真不好意思,我叫萧航。”
  借着麦当劳里的光,惊魂未定的康婕这才看清楚这个人的脸,原来就是先前在酒吧里“调戏”她的那个傻X。
  康婕一时怒从心头起,一把推开他:“我管你叫什么,滚!”
  
  “你怎么没抽那傻X一耳光啊!”隔天,得知此事的李珊珊第一反应就是这句话。
  康婕耸耸肩,佯装豁达:“算了,又不是真让人睡了……”还没等李珊珊接话,她忽然又仿佛人格分裂了一般怒吼,“哎,你别说,我当时真应该踹他几脚!”
  李珊珊白了康婕一眼,没再说话。
  这天,宋远没空,所以由康婕陪李珊珊去做激光祛疤治疗——这已经是第四次了。站在整形医院门口,李珊珊忽然停下了脚步,透过墨镜,她死死地盯着玻璃上的巨幅广告。
  这个时代的审美观因趋同而越来越乏味,广告中的模特挺着明显不符合身材比例的假胸搔首弄姿,标榜自己是破茧重生的奇迹,旁边配着极富煽动性的文字:
  
  我的双眼皮是假的,我的鼻子是假的,我的美丽是真的。
  
  墨镜背后到底是什么样的眼神,旁人无从得知,只有李珊珊自己知道内心的酸楚。她回过头跟康婕说:“反正你来都来了,不如把那颗泪痣点了算了?”
  康婕飞来一个白眼:“我可没这个闲钱,你以为我不知道,这里点颗痣的钱在小美容院都能点几十颗了!”
  奸计没有得逞,李珊珊还了个白眼给康婕:“那你昨晚就不应该放弃挣快钱的好机会啊!”
  
  整形医院的护士小姐妆容一个比一个精细,从某个方面佐证了康婕一直以来的猜想——这和三甲医院的整形科果然不是一回事啊。
  “诶,珊珊,我说,要不你下次还是去正规医院咨询看看?”康婕小声说。
  李珊珊没把康婕的话当回事:“这边还有好几次呢,钱都付过了,定期来就行了。”
  康婕没再多嘴。
  我们都忘不了——
  很早之前的某一天,我们决定对李珊珊进行突然袭击,看看这个家伙素颜是什么样子。于是我们清早就去她住处敲门,她带着起床气打开门,睡眼惺忪还有怒气,我和康婕都惊呆了——天生丽质,确实有这么回事的。
  
  李珊珊进入治疗室之后,康婕的心有一点点揪着。她之前没有来过,李姗姗也没有告诉她具体的流程,所以她只能凭借自己的想象,猜测里面会是怎样的情形:珊珊会疼吗?会尖叫吗?花这么多钱,吃这样的苦头,到底有没有效果?
  “落薰陪我去医院的那次,也是这种担忧的心情吗?”她心想。
  
  做完激光治疗,李珊珊戴着口罩走出来,肿着一双眼睛骂骂咧咧:“还有两次,就又要交钱了,哎,这样下去卖包也不够了,我只能去卖身了……”说罢她还不解气,“宋远也是个指望不上的,每个月就那点工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涨点。”
  一提到钱,康婕不由自主地就又想起了前一天的事情。
  
  其实,当听到萧航哆嗦着说出“对不起”并一直重复这三个字时,康婕是很想哭的,那种委屈,非要号啕大哭着发泄出来才能得到平复。
  那日晨光熹微,空气清冷,在最早的那趟公交车上,她很难过地想:如果我是出生在富贵人家,年纪轻轻就背名牌包,开跑车,或者是知识分子家里的女儿,每天研学功课,为了要不要出国留学而烦恼,不不不,真是不用做那么奢侈的设想,哪怕就是个普通工薪家庭的女孩儿,只要父母工作和感情都稳定,自己就没有太多后顾之忧…… 
  在胡思乱想中,她感到了深深的悲哀,为了自己的贫穷。
  贫穷,是这样无从掩饰的事情,任何不怀善意的人都可以一眼看穿你的窘迫,然后以此折辱你,要挟你。
  而最无奈的地方在于,你是那么清醒地知道,对你的生活构成最大威胁的不是那些不怀善意的人,而是生活本身。
  你没有任何能够逃脱困境的选择。
  
  当李珊珊和康婕挽着手去罗素然家看浅浅的时候,我正在街头跟那些逢人就问“要不要包车、要不要坐船”的“黑导”砍价:“不能便宜点吗?我是学生呢,给我便宜一点吧!”
  为了凸显无助,我还特意把“呢”字发成“捏”,假装纯良的笑容背后是一颗泣血的心。
  经过一番艰难的讨价还价,我终于说服了其中一位皮肤黝黑的大姐,她是唯一一个同意给我便宜十块钱的人。
  十块钱,省着点也够一顿早餐了——我挺满意。
  到了买船票的地方,我惊喜地发现学生证可以打折,我一下子变得非常明快——趁着学生证最后的期限,让我再谋取一点福利吧。
  可是我翻遍全身上下也没有找到我的学生证,磨蹭到最后,我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我果然是占不到便宜的命呢。
  
  买了一张全价票的我,丢三落四、没有一点生活自理能力的我,穿着宽松的T恤和凉鞋,脑子抽风了似的,连防晒霜都忘了涂,就这样兴致勃勃地游洱海去了。当我举着手机“咔咔”自拍的时候,我完全没有预想到,仅仅在两个小时之后,我裸露在阳光下的皮肤就迅速地发红,脱皮,变得惨不忍睹。
  船上有美丽的白族姑娘给游客们表演三道茶,据说是白族待客的礼仪。就在这个时候,我的手机震动了,有电话打进来。
  康婕在那头神秘兮兮地说:“我今天偶遇你前男友了。”
  我这个白痴脑袋在那一刻再次抽风:“我哪个前男友?”话音刚落我就呆住了,除了许至君还能是谁,要是林逸舟岂不是康婕见鬼了?
  果然,手机那边也停顿了好半天,康婕才重新组织好语言:“他身边有个很漂亮、气质也很好的女生……我们都没见过的,珊珊说话有点不客气,不过许至君和那个女生也都没生气。”
  我嘴里有一种说不上来的苦涩,姑且认为那是茶的原因吧,我久久没有回过神来。
  也许没料到我会是这种反应,康婕的语气里听得出,她有点儿后悔给我打这个电话。
  很默契的,我们把话题扯到了一些别的事情上——浅浅怎么样啦,李珊珊和宋远怎么样啦之类的,我们说了一些在此刻我们根本就不关心的废话,然后适时地挂掉了电话,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但我真的能假装什么事情也没听见吗?
  他身边有另外一个人了,这么快,他身边就有另一个人了——我无法忽视从心底里钻出来的那一丝失落。可是,这不是我曾经真心希望的吗?
  我不是很慷慨地说过,他值得更好地爱和被爱吗?
  
  心中这种百折千回的复杂情绪究竟是怎么回事?
  难度系数再高的奥赛题都有一个精准的答案,但是鬼使神差的爱情,没有。
  
  游览结束,我意兴阑珊地回去客栈,在大厅里,我看见昨天那个假外国人正拿着一张古城手绘地图,给两个真外国姑娘指路。
  他看了我一眼,说:“要脱皮了。”
  我还没听懂他的意思,他已经转过去不再理我,继续用流利的英语耐心地给那两位金发碧眼的女生讲解该怎么走。
  色鬼!肤浅!以貌取人!不要脸!我在心里骂了他一遍。
  把不满发泄在这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身上之后,我顿时感觉舒畅多了。但是,当我回到房间,一照镜子,我才知道他说的“脱皮”是怎么回事。
  镜子里的我,从脖子到胸口,这么大面积的皮肤此刻呈现出一种骇人的红,用手轻轻一搓就有细碎的皮屑纷纷跌落,我再低头看看穿凉鞋的脚,天啊,我原本白皙细嫩的脚背,活生生被晒出了凉鞋图案!
  天啊,那一瞬间,我死的心都有了。 
  我以前那么小心呵护,四季防晒是为了什么?那是我引以为傲的冰肌雪肤啊,我太对不起自己了!
  
  在桌上的牛皮纸袋里,我如愿找到了薄荷膏,赶紧打开,涂抹在身上晒伤的地方。
  我不得不想到许至君,他是如此细致周到的人。在男性们视“细心”为“男性化”的反面的时代,做他的女朋友,大概真是能轻易引起别人嫉妒的事情吧,我有些酸溜溜地想。
  我深知自己反复无常的个性,越独处越爱钻牛角尖,为了避免自己越想越深,我随手拿起那块枣红色披肩披上,走出房间,落上锁,想出去随便转转。
  刚走到楼梯口就听见一阵欢腾,住客们真是精神好啊,我心想这都晚上了,还闹腾什么呀?
  下了楼,只看到公共大厅里挤满了人,大家随意地挤着坐着,每个人的背影看起来都很快乐。人总会被环境影响,悲伤或许只能独自承受,但欢乐是可以共享的。
  怀着一点凑热闹的心态,我径直走了过去。
  
  我小心翼翼地从人群的最外围慢慢往里挤,尽量不影响别人,终于挤到了最里面——我才不管旁边一个胖胖的女生一直拿眼睛斜我——怎么了?坐你身上了?费了好半天,我终于凭着蛮力勉强占到一点儿座,这才看清楚,被包围着的竟然是我一直看不顺眼的那个人。
  此刻的他,与我第一次见到的他有些微妙的差异,我一时词穷,说不上来到底是哪里有些不一样,只觉得褪去了那份随意和戏谑,他的眉目之间多了严肃稳重,这令他顿时区别于我们所有人而显现出某种王者气质。
  他怀抱着吉他正在调弦,片刻,第一声吉他声响起,原本闹哄哄的人群迅速安静下来,眼眸里涌动着温柔,面孔上浮起仿佛微醺的酽酽色泽。
  
  这是仲夏的古镇的夜,远离纸醉金迷的浮华都市,远离声色犬马和光怪陆离,只有一把琴和低吟浅唱。 
  在飘摇的烛光里我凝视着他的脸,握着瓷杯的手不能自持地颤抖起来。这种令人颤栗的感觉,在很久以前我也曾与之狭路相逢,今天发生的这一切,仿佛冥冥中宿命再度召唤。
  我原本应该漂浮在半空中,却被某种尖锐击中,只能束手就擒,无能为力地陷入了黏稠浓郁的深沉夜色。
  
  我不明白为什么会有如此悲怆的感受,并如此强烈。
  我原本以为只要双脚离开那片熟悉的土地,即使不能立刻忘记,但至少在某一段时间之内我可以尽量不去想起。然而眼前的这个人,他身上有种近乎魔力的气息,如果我稍微聪明点儿,或是有点记性,我应该已经意识到这种气息里的危险性——它是自由的、肆意的、不受拘束,我曾经不止一次地想象过,将它的某种化学因子提取出来,凝固成坚硬的晶体,随身携带。
  我想起了林逸舟。
  
  但就在下一秒我便恢复了清醒,知道那一定是自己的错觉。
  可以称之为爱情的,只有那一样东西。
  在我十八岁那年秋天的某个下午,一个盛开着大丽花的小小花园里,它像飓风一样突然袭来,我毫无防备并且无法镇定,在之后更加漫长的时间里,它始终与我形影相随。
  它是我耳垂上那枚不愿摘下的耳钉,是我心口的那个刺青。
  我觉得这世界上不会再有更恰当的名称能够概括,所以只能称之为爱情。
  那么其他的邂逅,是不是都只能笼统地称为艳遇?
  
  而此刻,我还不知道这个近在咫尺,弹着吉他,正在唱《Hotel California》的人叫什么名字,我甚至没有预感到他在我的人生中将被赋予怎样的意义,我只是单纯地觉得这歌很好听,真希望他继续唱下去,不要停。
  当他停下来的时候,停顿了两秒钟之后,人堆里忽然爆发出如云朵般乍起的掌声和口哨声。我原以为他会有些不好意思,可是没有,在他的脸上我丝毫没有看到类似于羞涩或腼腆的神情,就像林逸舟一样,没有什么局面会让他们乱了分寸。
  
  有那么一类人,天生就是要接受赞美和崇拜的吧——等到我们彼此熟悉了之后,我偶尔还是会想起这天晚上的情形,因此得出了这样的推断。
  余音过后,场面沉寂了一会儿,不知道是谁提议大家来玩真心话大冒险。
  我不认识他们,对游戏也没什么兴趣,起身正要走,却被那人叫住:“那个披地毯的,你你你,别走,过来坐。”
  霎时,所有人的目光集中在我身上。我的脸迅速变得绯红,只能不情愿地走去他身边坐下,但还是忍不住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每个人的额头上贴一张扑克牌,除了他自己之外别人都能看到,根据大家给出的暗示去猜,猜对的人掌握生杀大权。
  “哈哈,怎么样,刺激吧!”先前看我不爽的胖女生亢奋极了,她蠢蠢欲动、跃跃欲试的样子让我很害怕她会记我的仇,逮着机会要我表演“胸口碎大石”之类的节目。
  可是人倒霉起来,总要栽在某个人或者某件事手里,胖姑娘没逮到我,坐在我旁边的这个貌似流浪歌手的家伙却没有放过我。
  他环视了周围一圈,最终把目光锁定在我身上:“就你吧,长头发,你选真心话还是大冒险?”
  我看他那个样子肯定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我还是不要自寻死路选真心话了,毕竟我还是很尊重游戏规则的,如果选了真心话,我说的话就不会掺一点假。
  可是我我我……我死都没想到,他居然说:“你现在去门口站着,大声喊,我的狐臭太严重啦!”
  
  如果杀人不犯法的话,我现在就想杀了他。
  
  在身后所有人期待的眼神里,在路人们不明真相的眼神里,我心里的哆啦A梦、野原新之助、超级赛亚人、美少女战士……还有无数革命先烈、邱少云、董存瑞……所有我能够在那一刻想出来的人,可以给我力量的、能够让我身体里的小宇宙在这一瞬间彻底爆发的名字,迅速在我脑中闪现。
  “我的……我的……”我真的恨不得咬断自己的舌头,可是我程落薰不能丢这个脸啊,我闭上眼睛,心一横,视死如归地喊出了那句冲破云霄的话,“我的……狐臭太严重了!”
  喊完最后那个字,我蹲在地上彻底起不来了。
  门口经过的人全都停下了脚步,既惊恐又觉得好笑,而我身后爆发的笑声更像是能把整间旅馆的屋顶给掀翻,其中还夹杂着那个家伙的嘲笑:“哈哈哈……她还真喊了……啊哈哈哈。”
  散场后,等人都走得差不多了,羞于见人的我才埋着头打算偷偷摸摸回房间,这时,我的仇人又盯上我:“喂,你是哪儿的人啊?”
  “关你屁事!”我恶狠狠的。
  可是他一点也不在意我恶劣的态度,还是一脸好脾气地笑:“那你是干吗的,还在念书吗?”
  诶诶诶,我真是想不通,我刚刚不是说了吗——关你屁事?
  我索性胡说八道:“我是做二奶的。”
  “真的吗?”这个白痴好像当真相信了——我心里笑出了山崩地裂的动静,这人也太蠢了吧哈哈!
  我继续顺着话说:“对啊,你看不起我吗?我也是凭真本事挣钱啊,二奶也有二奶的尊严……”
  在我还没有打算停下来的时候,他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个暗红色的小本子,冲我晃了两下:“程落薰,你毕业之后的宏图大志就是当二奶啊?”
  我愣住了,他手里拿着的,可不就是我那不翼而飞的学生证?
  他接着说:“就算你真有这么个理想,也不用这么高调吧?”
  
  我觉得,上苍一定是认为我失去了林逸舟还不够惨,所以派这个叫作陆知遥的家伙在我的散心之旅中继续折腾我,折磨我,总之就是不能让我好过。
  
  
  在同样的夜色中,许至君坐在客厅里,心不在焉地摁着电视遥控器,摁来摁去也没有一个想看的台。那只叫做“萨摩耶”的萨摩耶躺在他身边,喉咙里发出模糊不清的咕噜声。
  他机械地重复着同一个动作,思绪始终停留在偶遇康婕的那个下午。
  
  当时,康婕和李珊珊正站在路边等车。正好是出租车交班的时间,她们等了好久也没有一辆空车肯停下来。就有这么巧,他刚好开车经过,看见她们沮丧的样子,就顺便载了她们一程。
  他原本是去接唐熙吃晚饭。
  双方的父亲近期有项目合作,其实已经谈得七七八八了,只等法务最后再出一版合同,但场面上总归是要一起吃几顿商务饭,喝几次酒,维护关系也联络联络感情。
  许至君也拿不准,他爸爸是真心喜欢唐熙这个小姑娘还是有别的目的,这阵子总是让他约她出去玩。音乐会的票、艺术展的票、电影首映礼的邀请券、还有一些有的没的VIP卡,都是两张一起给他。
  唐熙倒是也没有辜负这些馈赠,无论是去听音乐还是看艺术展,她总能沉浸其中,并不是那种为了拍几张照发在社交平台上的人。某次的画展上,她还和那位知名策展人聊了很久,双方都很尽兴的样子。
  许至君在一旁看着她,不是不欣赏的。
  是的,唐熙很真诚,不装,得体,优雅,唯一的问题是——他无法和她更亲近。
  
  康婕和李珊珊从上车那一秒钟开始,就没有停止过对他和唐熙的审视。只是,李珊珊戴着口罩,显得有点无从捉摸,而康婕的一丝微表情都没能逃过后视镜。
  傻子也知道她们一定是在揣测他和唐熙的关系。
  
  为了不被她们“污名化”,去程落薰面前挑拨离间,许至君决定主动澄清:“康婕,珊珊,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唐熙,我爸的朋友的女儿。”他已经尽量把自己和唐熙的关系说得疏远了,又向唐熙介绍,“这是康婕、李珊珊,我的好朋友。”
  他很少表现得如此没有情商,两句话,亲疏立现。
  唐熙的神色有些尴尬,但一贯的好教养还是令她保持礼貌:“你们好,我叫唐熙。”
  康婕还没来得及问好,作为林逸舟曾经最好的异性朋友,一直因为那通电话而对许至君耿耿于怀的李珊珊抢先开口,有点儿阴阳怪气地说:“许至君,看不出你是动作这么快的人嘛,和落薰分开才几天啊,这么快就交新女朋友了。”
  气氛顿时冷至冰点。
  
  “你误会了。”唐熙的脸上仍然保有笑容,“我们不是男女朋友。”
  唐熙语调平和,不卑不亢,倒是反衬出李珊珊刁蛮任性,不通人情。
  离罗素然住的小区还有一条街的距离,许至君以“再开过去不好停车”为由,停下了车。
  康婕和李珊珊心照不宣地交换了一个眼神,都知道他是故意不想靠近那里,于是也就识趣地下了车。
  眼看着她们走出十几米,他想了想,还是忍不住下车,追上去,叫住了康婕。
  犹豫了半天,康婕的眼神从疑惑渐渐转为了不耐烦,他终于问出了那个问题:“她在那边怎么样?有没有跟你联系?”
  顷刻,康婕心里一声重重地叹息:唉,许公子,美人近在眼前,你怎么还想着程落薰那个傻子啊,你真是比傻子还傻。 
  但她还是说了一个善意的谎:“没有啊,她连她妈都很少联系。”说完这句,为了强调真实性,又画蛇添足地加上一句,“可能有艳遇吧哈哈……哈哈……哈……”
  在李珊珊意味复杂的眼神里,康婕和许至君都默然了。
  
  临睡前,我看了一眼手机,有罗素然发来的QQ信息:“落薰,你一切都好吗?”
  她的大胡子头像换成了一只肥嘟嘟的婴儿脚,不知道的人会以为那是在网上随便找的萌图,但我们都知道那是浅浅。我明白,罗素然未婚生子,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非议,她低调些也是能够理解的。
  我贴上面膜,直接拨了视屏电话过去,没想到她正好也在敷面膜。视屏一接通,她只能艰难地扯动着嘴角,问我:“出去了几天,感觉怎么样?”
  我表示一切都很好,就是今天脑子进水,忘了涂防晒霜,只怕回去的时候要变成黑人妹子了。
  她哈哈大笑,用手指摁住面膜:“你好讨厌啊,别逗我笑啦!”
  视频里的她看起来好像是真的很快乐。
  其实我觉得,比起我刚认识她的时候,现在的她的确疲惫了很多。我不知道这一切和生育是否有直接关系,但我相信,浅浅的降生和成长,会抚平她内心的某些缺失,也会令她更懂得人生,因此面对再多的艰辛困苦也能坚韧、乐观和宽容。
  
  那我的缺失呢?
  
  和罗素然互道晚安之后,她下了线,我正要退出,许至君的头像亮了。
  随着社交联络的软件越来越多,我们也越来越少使用QQ了,除了老朋友之间聊聊天,平时几乎不会特意登录。
  所以,看到他的头像亮起时,我第一反应就是要赶快下线。可是,我立刻就想起自己本来就是隐身状态,他又看不到我。紧接着,我又想到,很久以前,我们刚一起的时候,因为两人都不爱上线,所以每次说话都要先喊一下“你在吗”。
  后来他说:“干脆这样吧,我们都对对方隐身可见,这样就省事了。”而我们分手之后,我在第一时间就取消了给他的那只小眼睛。
  
  我觉得其实这样才是最好,如果我们还能看到对方的状态,但又不知道能说什么,对彼此来说都会有点儿煎熬。
  夜深人静,我枕着手臂仰望着小小的天窗,发了很长时间呆。
  罗素然以前和我说,女孩子大学一毕业,就会感觉自己是大姑娘了,也会认真想未来了。可眼下的我,真的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
  
  我在大理的最后几天,突然接到康婕打来电话:“我辞工了,再在这种环境做下去,我怕会折寿。”
  她的语气里有种我捉摸不透的东西,还有点儿轻微鼻塞的感觉,我迟疑了一会儿,问她:“你在哭啊?”
  “哭你个头啊,这有什么好哭的。什么年代了,找份工有多难,大不了我开网店啊,或者去摆地摊啊,不是说有人摆地摊也发财了吗?”
  我不忍心戳穿——几万个摆地摊的人里边也许会有一个发财的,我敢保证那一定不是你。
  她总是这种调调,从她说的话里,你听不出悲观也听不出乐观,就是一副好死不如赖活着的无赖调调。我从来没有告诉过她,某些时刻,其实我是真心佩服她。
  和动辄掉眼泪的我相比,她哭得很少。但我想,这也许并不意味着她真的没有眼泪,只是都流在了没人看见的地方。
  
  康婕当然既没有开网店,也没有去摆地摊。
  
  开网店,她既没有供货商也没有客源;摆地摊,她挤不进夜市,稍具规模的夜市,每个摊位都有固定的人,才不会有活雷锋愿意去照顾一个不知来历的新人。她听说,早年间,治安不太好的时候,有人为了抢夺一尺宽的地方,引发了一场群架,受伤最严重的人被砍了十几刀,终身致残。
  十几刀啊!康婕默默地想,就算是一头大象也经不起这么砍吧……
  
  后来康婕告诉我,在她当无业游民的那段时间,她妈妈也基本康复了,身体一好了,骂人、挖苦人也更来劲了,简直可以从早说到晚不用换气。
  “好好的一份工作你说不做就不做了,你有骨气给谁看啊!王阿姨的女儿,肚子都七八个月大了,你就每天躺在家里装死。同样养的是女儿,怎么别人就那么好福气,我命就这么苦?
  “当初她结婚我是送了红包的,就指望你结婚的时候收回来,现在别人都要收生孩子的红包了,你还连个男朋友都没有!
  “说你几句你还不高兴了,怎么啦,有本事就回你爸那边去啊!”
  ……
  某个早晨,康婕已经不记得自己这是第多少次被市侩的咒骂吵醒了,她决定不忍了。
  我清早就收到她的信息:“我受够了,我要搬出去了!”
  我随手回了一句早就想对她说的话:“恭喜你终于决定醒悟了。”
  
  也许是逃离这里的心情太急切,康婕在半天之内就找到了一间出租屋。她一个熟人的表姐的男朋友正好是做地产中介的,按照她的要求,火速给她提供了一套“只要有床有热水器有冰箱有宽带就可以啦”的房子,凑巧还离李珊珊他们住的地方不远——想想也很正常,全城就属那片区域的房子最便宜。
  时间紧迫,康婕甚至没来得及去看房子,她只顾得上想:我的人缘真不是一般的好,我真是太厉害了!
  
  趁着周末,康婕一通电话把李珊珊和宋远叫起来:“你们赶快过来帮我搬东西,我一分钟都待不下去了。晚到一个小时,你们就给我收尸吧!”
  原本想趁着双休睡个懒觉的宋远只好强打起精神,找罗素然借了车来帮忙。康婕一看到那辆熟悉的小车就崩溃了:“你有没有搞错啊?这车平时多装个人都嫌挤,你开过来帮我搬家?”
  李珊珊照例戴着墨镜,穿了一身黑,单手叉腰站着,气场超强,乍一看还以为是某个小网红在搞街拍。她不耐烦地说:“我们现在穷得都要卖肾了,你还嫌东嫌西?去哪里帮你找个大车来啊。再说你又没家具,就那点破衣服鞋子,难道要弄个航空母舰来帮你搬吗?”
  伶牙俐齿的康婕被更伶牙俐齿的李珊珊堵得半天接不上话,只好转移话题:“好啦,我的衣服都是便宜货,怎么能跟你比……诶,你这件上衣什么时候买的啊?”
  这原本只是康婕一句无心的话,没人注意到李珊珊在那个瞬间愣了一下,之后才假装轻描淡写地说:“旧衣服啊,这有什么好问的。”
  康婕本想回一句“旧衣服,你当我傻啊,明明是当季新款,我前两天陪人逛街刚看到,价格抵得上我半年房租”,可是,她没机会说了。
  阿龙吊儿郎当地从巷子口一摇一晃地走进来,一看到康婕就下意识地往旁边一闪。他本想说点什么,但康婕已经转过身去,背对着他,专心致志地往车里搬东西。
  
  康婕完全没有注意到,当宋远看到阿龙手臂上的纹身的时候,突然之间,连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他定了定神,装作不经意地问:“那个人是谁啊?”
  “不认识!”康婕没什么好语气。
  “不认识?不会吧,我看他好像想跟你打招呼啊。”宋远不死心,接着套话,其实他心里已经着急得恨不得对康婕严刑拷打了。
  “说了不认识!”康婕也有点儿来气了,她没意识到宋远的问题关系着某件大事,她只觉得自己实在没脸告诉朋友:他是我妈的……男朋友?相好?还是更直接一点地说法……姘头?
  宋远铁青着脸,哆嗦着嘴,他还想问点什么,康婕把东西一摔:“宋远,你要是不想帮忙,我就找搬家公司了!”
  看得出康婕是真的很忌讳跟那个男人扯上关系,宋远见此,只好暂时压下心头巨大的疑问,先帮她搬东西。
  从头到尾,李珊珊站在旁边一句话也没有说。
  
  当天晚上,康婕住进了那间“家电齐全,窗明几亮”的老房子,真正住进来她才知道,这世上的事啊,真是一分钱一分货。
  床,翻个身都嘎吱嘎吱响;冰箱是从没见过的品牌,打开冰箱门就能闻到一股异味,像是用了几十年也没有清洁过一次;热水器看起来年纪比她还要大,刚打开热水龙头就听见热水器传来轰隆隆的声音,一副随时会散架的样子。
  “毕竟你强调了要便宜啊。”中介大哥的话在康婕耳边响起。她知道,她能担负的就是这样的条件。
  算了吧,就当卧薪尝胆吧,忍辱负重地活下去吧,至少——电视是可以看的呀。想到这里,她几乎要喜极而泣了。
  
  晚上十点半,康婕冲完澡,对着电视正在擦头发,手机响了,陈沉的名字在屏幕上一跳一跳的。
  康婕想了几秒钟,还是点了接通。
  没过多久,陈沉提着两盒炒饭,几袋卤味和两杯冰可乐来敲门了。他一进门就一通抱怨:“我日,你怎么找了个这么隐蔽的地方,你要躲起来搞传销吗?”
  “你以为我愿意啊,我也想住在高级公寓里,每天端着咖啡杯对着窗外感叹这个世界真是不符合我的梦想啊!”康婕没好气地说。
  陈沉把旧茶几扫出一片空地儿,放下食物,打开饭盒大口大口吃起来,边吃边问:“你怎么不搬回你爸那边啊?租房子每个月少说也要几百吧,浪费这个钱干什么。”
  康婕盯着他嘴边的饭粒,一时失了神:“我搬回去,那个女人肯定会想方设法找我的麻烦,每天搞得鸡犬不宁……我爸够辛苦了,让他过点轻松日子吧。”
  陈沉的神情变得严肃起来:“当初我劝你不要去酒吧做,你不听,现在做得好好的突然又不做了,你说你到底怎么想的?你要是有难处,我怎么都会照顾你的,我以前说过,我只有十块钱就会分你五块,你又不信我。”
  康婕低下了头,很久没有说话。
  
  在康婕的沉默中,电视的声音显得特别大——那是一个偶像剧,女主角和男主角在海边奔跑着,海浪打湿了他们的脚。镜头一摇,画面里是康婕从未真正见识过的碧海蓝天。
  那样明媚、阳光、朝气蓬勃的青春,只有电影和电视剧里才有吧?
  可是青春有多种多样的姿态,它可以以千千万万种面目呈现,就像罗列在一个巨大的书架上的书,别人青春的书脊上写着晨光、雨露、花朵、朝气蓬勃,她的书脊上写着孤单、赤贫、困苦和居无定所。
  还有失望。
  对亲人的失望,对情感的失望。她本以为对她离开酒吧这件事,无论是妈妈还是陈沉都会表示支持,没想到他们的反应竟然完全相反。康婕心里涌起一阵悲愤,她甚至偏激地想,是不是只要能赚钱,你们就不在乎我在什么样的环境里,哪怕我去做违法乱纪的事情也没关系? 
  绝望的时候,她不是没想过死,死了就从她厌倦和厌恶的这一切中解脱了。
  也许很多人都想过吧——关于死。可是在冷静下来之后,还是会选择继续苟且偷生,她就是如此。
  她起身去打开窗户,夜晚清凉的空气冲进来,冲散了屋子里的食物的香味。在陈沉探究的目光里,她缓缓地开了口——
  
  “好好的?我他妈差点被人强暴了。”
  
  很久以后我才从康婕口中得知她决定辞工的真实原因,而这件事除了我跟陈沉之外,她没有再对任何人说起过。
  “跟谁说都没用,不能让事情变得好起来,还有可能变得更坏,所以就懒得说啦。”她是这样解释的。
  而当晚,陈沉也结结实实吓了一大跳:“强暴?你说得太严重了吧?是不是又像上次一样,只是无聊的人恶作剧开玩笑啊?”
  “屁!是真的!我衬衣的扣子都被扯掉了!”康婕一激动差点把那张原本就颤颤巍巍的旧茶几给掀翻了,她语无伦次,“我又不是不懂事的小女孩,真的假的我难道分不清吗?”
  顿了顿,陈沉放下手里的饭盒,拉住她的手,轻轻拍打她的背,就像安抚一只受惊的雌性小动物:“你慢慢说,慢慢地说。”
  
  那是一个看起来和往常没有什么不同的深夜——
  清洁人员打扫完场地,康婕换上工作服,吃了两块三明治就当晚饭,还顺便给李珊珊打电话聊了一会儿天:“珊珊,现在的夜店早不是我们的天下了,以后不打几针玻尿酸,都不好意思出来玩了。唉,人要服老啊!”
  “滚,是你老了,我可没老!等有钱了我也要去打玻尿酸、打肉毒杆菌、做线雕,女明星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嬉嬉笑笑打完了电话,康婕刚走出来,就被一个男人狠狠地撞了一下,一个不小心,连手机都被撞掉了。她刚想爆粗口,忽然记起现在是上班时间,只好硬生生地把那句脏话吞了下去。
  对方停下来替她捡起手机,说了一句“不好意思”。
  那是一个说不上哪里不对劲但就是看着让人感觉不舒服的男人,并不算胖的脸上浮着一层油光,坑坑洼洼的皮肤,眼神不善。穿的是大牌衬衫,图案繁复夸张,颜色跳脱,啤酒肚上横勒着一条皮带,扣头是高调的金色的品牌logo。
  
  夜越来越深,客人随之越来越多,康婕和同事们忙得晕头转向。不知道谁在她耳边扯起喉咙喊了“XX桌有人找你,你去看看吧”。
  她只好硬着头皮,从乱舞的群魔中艰难地挤过去,心里一边骂脏话一边在思索到底是谁找自己,难道是上次那个傻X?
  好不容易到了那一桌,她第一眼看见的就是先前那个金色的皮带扣头。康婕不禁心想,太土了,真该让林逸舟或是许至君好好指导一下这些“土锤”,有钱该怎么花。
  
  “先生,请问是您找我吗?”她扯着喉咙大声喊。
  那人一脸殷切:“是啊,美女,过来喝杯酒喽。”
  他一边说着,一边往一只空的玻璃杯里倒酒,好家伙,倒了好大一杯,举到康婕面前:“美女,赏个脸吧?”
  看着对方猥琐的脸,康婕心里那个声音又开始咆哮了:我×!看样子又碰到傻X了,今天是什么鬼日子,生理期碰上这种事。但表面上,她只能微笑着应对:“先生,真的不好意思,我今天实在不方便,下次您再来我一定跟你们喝,你们慢慢玩,我先走了。”
  她刚转身,那个男人就像会凌波微步一样,瞬间绕开了桌子来到了她面前,两只手像两把钳子一样死死地钳住她的手臂:“我可跟你们经理是朋友,你这么不给面子吗?就喝一杯,喝一杯就让你走。”
  那一刻康婕真的很想破口大骂,这么喜欢喝,你怎么不去喝妇炎洁!
  那是理智在崩溃之前的最后一次警示,她沉下脸,冷冰冰地说:“先生,真的不好意思,今天实在不能喝……”
  话还没说话,酒杯已经逼到了她嘴边,玻璃杯口碰撞到牙齿,发出了清脆的声音。
  一秒钟之后,康婕奋力地挣脱了那只肮脏的手,吼出来的声音超过了音响里震耳欲聋的鼓点:“滚开!臭流氓!”
  沸腾的人群在顷刻之间,有了短暂的停滞,紧接着,是更火暴的起哄和煽动。
  康婕狠狠地瞪了那个傻X一眼,转身大力拨开人群,头也不回地走了。
  她没看到对方涨红的面孔以及凶狠的眼神。
  
  整个晚上,康婕没再靠近过那一片区域,虽然在员工室被经理狠狠地教训了一顿,但她拒不认错,也不道歉,当下她心里已经有了走人的念头。
  是时候离开这个乌烟瘴气的环境了,她恶狠狠地想,却怎么都没料到就在几个小时之后会经历那么惊心动魄的事。
  康婕称之为,被强奸未遂事件。
  
  因为是周末,下班之后几乎已经天光。同事们三三两两地结伴走了,剩下她独自一人,无精打采地换好衣服从员工通道出来,刚下到一楼,正想拐弯去便利店买点东西吃,忽然被一只手狠狠地拽了一把,重重地倒在了楼梯间里。
  她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外套就被粗暴地扒开了,那双在几个小时之前死死钳制住她的手,此刻带着泄愤的目的,正预备把她身上所有的衣服都剥掉。
  “×你妈!”康婕使出了全身最大的力量,冲着黑暗中看不太清楚的这张脸愤怒地骂着,手脚牙齿一并上阵,又是踢又是打又是咬。
  没用的,她太瘦弱了,何况对方是个五大三粗的男人。
  衬衣的扣子已经被扯开了,这个楼梯间是有多久没打扫了?躺在水泥地板上,她感觉到厚重的灰尘都在往她的肺里钻,旮旯里还有蜘蛛网,离她的脸不远的地方明显看得出有痰干了的痕迹。
  她忽然停下了挣扎。
  真脏,真的,这个肮脏的楼梯间,这个肮脏的尘世,这些肮脏的人。
  对方原本沉迷于她的挣扎反抗,看到她忽然鬼魅似的笑,不禁也停下了动作。
  “你有套吗?”康婕问。
  那个背对着光的男人在这一刻,的的确确被她脸上那种不知道应该用什么词语形容的奇异神情吓住了,好半天,他没动弹也没说话。
  “问你,你有套吗?有套就快戴上做了完事,没套的话就赶快去买一个,我是为你好。”康婕继续说。
  楼梯间微弱的光线照在她的脸上,这个下贱的男人发现她的眼神里真的有一种不惧的淡定,甚至可以说是胸有成竹。
  这一下,他反而慌了:“你……什么意思?”
  康婕面无表情:“经理没告诉你吗?我在这里做事是为了挣医药费,我男人,在外面乱搞,把我也传染了。”
  “呵呵,你这招对我没用的。”对方挤出了几声干笑,手脚却并没有动作。
  “那随便你吧,我帮你脱……”康婕边说边伸手去拉那人的皮带扣,手还没碰到那块金属,就被狠狠地搧了一耳光。
  “贱货。”
  那人从她身上爬起来,丢下这句话,扬长而去。
  
  她在昏暗中躺了很久,在那段时间里她的脑袋一片空白,不能思考。
  连她自己也不相信,一个蹩脚的谎言,竟然帮她逃过了一劫。是不是因为这个社会上,每个人每天都说假话,所以也就随之都失去了辨别真假的能力?
  她拉紧了身上的衣服,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的嘴里,发出了轻微的冷笑。
  
  “后来我还是去便利店买了面包,然后像平时一样坐公交车回家。”她这样告诉陈沉。
  茶几上的烟灰缸里已经堆满了烟蒂,每一根都燃到了过滤嘴。
  在听康婕叙述的过程中,有好几次,陈沉气得差点把茶几给踢翻、掀翻,气得差点揪着康婕骂“傻X”,但他还是忍住了,愤懑和狂怒无处发泄,他只能像疯了一样不停地抽烟。
  就算他再迟钝粗糙,毕竟两人认识这么多年,毕竟曾经也是真切地互相喜欢过,他对康婕还是很了解的。
  他知道,就算他说“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我找人砍死那个畜生”,她也只会不以为然地认为他不过是在逞口舌之快。
  他满腔的怒火都快把自己焚烧了,却还是没办法让她相信——他是真的可以为了她去拼命的。
  
  是的,他们早已经没有了踏着落叶一起爬山的少年情怀。可是在他心里,她跟他后来认识和交往的那些女孩子,多多少少总是不一样的。
  他在别人面前总是很爱逞能,爱装,走到哪里都是一副想当老大的样子,兄弟有事他一定到场,借钱二话不讲,打架也一定要冲在第一个。
  可是只有她,真的只有对着她,他可以嬉皮笑脸地说:“借点钱给我嘛。”
  有一两个女朋友和他分手之后,越过越堕落不堪,可是传到他耳朵里,他也没什么感受。唯独康婕这个家伙,她不能出任何事——连他自己都讲不清楚,这种执念到底是为什么。他只知道,这跟爱不爱没有半毛钱关系,她是出现在他还很干净的时候的人。
  守护她,就是守护自己的过去。
  
  “算了,没真的被强暴啦,只是受了点惊吓。”康婕看着陈沉越来越难看的脸色,只好轻描淡写地安慰他。
  陈沉一语不发,突然站起来侧身进了逼仄的厕所。
  她知道,他是对她有脾气,怪她没早点告诉他这件事。
  她也知道,虽然她用很平静的语气来说这件事,看起来好像真的没有对她造成什么影响,但每一个被噩梦惊醒的深夜,都明明白白地宣告着,这些惊吓和伤害都镂刻在人生的底版上,永远不会湮灭。
  
  很久之后我得知了这件事,反应要比陈沉激烈得多,我差点没把手里那杯柠檬水泼到她脸上!我又是气愤又是心疼,可越是气愤越是心疼我就越不知道说什么,只能眼泪汪汪地瞪着她。
  康婕只能反过来安慰我:“真的没什么大不了啊。说真的,这事发生之后我自己闷着想了好几天,我觉得挺后悔的,真的不该那么鼠目寸光,为了多挣点钱去那种地方混那么久。不过坏人始终还是少数啊,绝大部分客人和同事都还挺好的……不说这个了,反正也不在那儿干了,你看我现在不是蛮好的吗?”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已经进了一家小广告公司工作,那都是很后来的事情了。
  
  这晚,陈沉留宿在康婕的出租房里,第二天很早就走了。康婕醒来已经是中午,睁眼就看到茶几上的垃圾都已经被收拾干净,水杯压着几张钞票,昨天刚签的租房协议反面朝上,写着几句话:
  
  我最近手气还行,你拿去吃饭吧。有事给我打电话。垃圾我替你丢了。
  
  这么多年,他的字还是这么难看,像刚学会写字的小孩子的笔迹。
  不知为何,康婕凝视着那两行歪歪扭扭的留言,字迹在她的眼睛里慢慢地、慢慢地变得很模糊。
  
  就是在那天早上,我收到康婕的新地址,她说:“楼下有个老信箱,我问过了,可以收,你给我寄明信片吧,我也装一把文艺女青年。”
  我对着手机笑了好半天,站在阳台上忽然很矫情地说了一声:“大理的清早,你好。”
  隔壁伸出个头来,是那个神经病:“程落薰,吃了吗?”
  这是不是北京惯用的打招呼方式?
  “没呢,您呢?”我没意识到,自己的口音有点被他带着走了。
  “那一块儿吃吧,你换换衣服,要不就把你那地毯披上,穿这么点儿不冷吗?”
  我忽然觉得儿化音挺有意思的。
  不对,等等!他知道我叫程落薰,我可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呢。我妈叮嘱过我,在外面一定要多几个心眼,可不能像在家那么没心没肺的。
  于是,我问他:“喂,你叫什么啊?”
  “陆知遥,身份证上是这个名儿。”他笑了一下。
  我本来还想跟他斗斗嘴,可是他那一笑,我忽然就有点懵——说不清楚什么原因,就是懵了。
  
  拐到一条小巷子里,我看到一间小小的店铺门口竖着个牌子,上面写着“牛肉面、饵丝”之类的字,我估计选择也不会太多,随便吃吧。
  我们要了两碗牛肉面,出乎意料的好味道,我本来不怎么饿,没想到三两下竟然全吃完了。
  “你是该多吃点儿,瘦得跟猴儿似的。”他说。
  “我以前是个胖子……不对,也不能算胖子吧,反正不瘦,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吃不下东西,就饿瘦了。”
  “干吗不吃东西,失恋啊?”
  他真把我问住了,面对一个仅仅知道他身份证上的名字,听他唱过两首歌,被他捉弄过几次的新朋友,我还不想将我的心事和历史和盘托出,虽然他连我的学生证都看过了。
  “嗯,失恋,绝食,就瘦了。”我顺着他的话说。
  他又笑了一下,没说什么,可是我分明看出那个笑容的意思是说我幼稚。
  幼稚就幼稚吧,这不重要,反正也不过是萍水相逢的人,没过去也没未来,不必在乎他怎么看怎么想。
  吃完早餐,我们一前一后闲散地游荡着。我总觉得他是在伺机观察街上的漂亮姑娘,当然,我也是。不料想,他突然回过头来问我:“你接下来有什么计划?”
  “啊?我啊……去买点明信片吧,然后找个地方写好,寄了。”
  “不是。”他啧了一声表示我误解了,“不是问你待会儿打算干吗,是问你接下来还打算去哪儿,是不是直接回家?”
  “不知道……”我说。
  我停下了脚步,呆呆地、怔怔地看着他。这个时刻,我的脑袋里好像刮起了一阵风——我发现自己真的很不擅长规划、计划和做打算,一想这些我就头痛,就本能地想要逃避。
  陆知遥也停下了脚步,转过身来,长时间地,静静地看着我。
  我真的不知道这是怎么了,这个人好像只费了吹灰之力,就把我苦心整理好的内心秩序打乱了。他只是随随便便地问我一个问题,我却因此被弄得心烦意乱。
  这到底是怎么了?
  
  我在一家小店里选了好半天才选中几张明信片,不同于其他花花绿绿的风景照,我选的这几张明信片都是黑白照片。
  很长时间没写字了,拿起笔来觉得有一点儿别扭,但我还是尽力工工整整地在背面写着:
  
  我住的房间有一扇小小的天窗,每天晚上都能看到月亮。有一天我想起一句话,我所有的失去都是关于你,我忽然觉得,执着也有执着的快乐,是那些不执着的人无法体会的。
  
  真的是太久没有用笔了,写出来的字很难看。
  我举起明信片推远又拉近,算了,远看还行,也别太苛刻了,于是又郑重地在收件人的地址后面写上康婕的名字。
  给所有的朋友写完,还多出来一张,这是我难以告人的私心。
  
  在收件人的位置,我写上了一个尘封的地址——我曾经有那间公寓的钥匙。我不知道这张明信片能不能准确地投递到那个地址,但我知道它一定无人查收。
  收信人的名字,是林逸舟。
  我只写了一句话:
  
  这个世界上曾有过你,我不知道这对我是好事,还是坏事。
  
  在邮局把所有的明信片一起投进邮筒之后,我又不知道要干吗了,正好看见一间甜品铺,就顺便进去坐了一会儿。
  我随便翻了翻菜单,最后还是照习惯点了杨枝甘露。很长的时间以来,我都没有意识到看菜单这个环节是多余的,不管一家店有多少种类的甜品,最后我都只会点杨枝甘露。
  以前我和康婕很喜欢吃一家餐馆的盖饭,我第一次去点的是小炒香干,在康婕把菜单上所有的盖饭都吃过一遍之后,我还是只吃小炒香干。
  康婕说我就是那种破壳的时候看到谁就把谁当妈妈的动物,第一眼喜欢的东西就会死心眼喜欢一辈子。
  其实我也不知道这样好不好,但是我就是这个样子,我也拿自己没办法。
  
  我一勺一勺耐心地挑着碗里的西米露,旁边两个男生聊天的声音有点儿大,我听了半天。忽然,早上陆知遥问我的那个问题,我心里有了清晰的答案。
  我回到旅馆路过他的房间,看到门是敞开的,他正端着笔记本在打字,我站在门口叫他:“喂。”
  他转过来看着我:“喂什么喂,不是告诉你我叫什么了吗?”
  “可是直呼其名也不礼貌啊。”我说。
  “那你叫喂就礼貌了?”
  这个人怎么这样,看着比我大这么多呢,也不让着我一点儿。可我看他对别的姑娘都挺客气的,旅馆前台的小妹逢人就说他人好,还帮她修电脑,怎么对着我就非要这个嘴脸?
  “算了,叫什么都不要紧,反正过几天你就看不到我了。”
  我说完这句话,他把电脑放下了,穿着人字拖走到我面前郑重其事地问我:“什么情况?你要回去了?”
  这是我们第一次离得这么近,我这才发现他蛮高的,比我高出一个头,我跟他讲话必须稍微仰起一点儿头。
  我说:“不是,我要去西藏。”
  
  没错,我在甜品店里听到那两个男生商量如何进藏的时候,我心里就立刻做出了这个决定——我要去西藏。
  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独自去过那么远的地方,不像许至君、林逸舟和罗素然他们那样经常出国旅行,但当我决定去西藏的时候,我的心里没有丝毫顾虑。
  好像这个决定早就已经存在于那里,只是在等着我的目光看到它。
  
  陆知遥看着我,他的瞳孔像两只琥珀包裹着我的面孔。过了半天,他忽然说了一句完全不相干的话:“咱们吃饭去吧。”
  
  后来我回想起来,陆知遥跟我说过的最多的话就是:你饿了吗?吃了没?吃饭去吗?
  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看到我就会想起吃饭这件事,是我长得让人很有食欲吗?当我把这个问题抛给他的时候,他也只是轻描淡写地说:“没有为什么,就是一个人吃饭很闷。”
  但就是在那段时间里,我的脸渐渐圆了一些,照镜子的时候能依稀看到自己当初婴儿肥的模样。而在我们最后分开的时候,他拍拍我的脸说:“程落薰,你还是胖点儿好看,我刚认识你那个时候,太瘦了。”
  我站在比我高出一个头的他面前,听到那句话,眼泪完全不能抑制,汹涌着流了满脸。
  
  “真的决定去西藏吗?”他替我开了瓶啤酒。
  这是本地的啤酒,和我以前喝过的味道不一样,我仰起头大口喝了两口,沫子沿着上嘴唇画了半个圆圈。我擦了擦嘴:“是啊,已经决定了。”
  “真是巧了,我也要去。”
  “你?”我睁大了眼睛。
  “嗯,滇藏、川藏、新藏,我都走过了,只有青藏这条线没走过,正好有朋友想去阿里,我陪他们走一次,你要不要一起?”
  那句话好像自带了回声的效果,在我的耳中循环着:你要不要一起?
  
  我的思绪有短暂的停顿,脑海里拼命地搜寻关于“阿里”的一切——可惜我匮乏的地理知识没能提供给我任何有价值的信息。
  阿里是什么地方?我仅仅知道孔繁森曾经在那儿工作。
  “阿里的平均海拔都有四千多米,基本算是无人区,但有很多野生动物,我三年前走新藏线的时候看到过成群结队的藏羚羊、黄羊,玛旁雍错边还有很多黑颈鹤。对了,那年我还在冈仁波齐转了山。我们这次打算走青藏线进藏,从拉萨出发,走新藏线到新疆叶城,再去南疆逛一圈,你要不要一起?”
  我怔怔地看着他,在他说出这一长段话的中途有好几次我都想打断他问,什么东西?藏羚羊我知道,可它们不是生活在可可西里吗?
  还有那个什么错?错错错?是什么东西?
  冈仁波齐是什么?转山是什么?
  可是我不敢开口,虽然我很无知,但至少我还知道要掩饰自己的无知。
  
  过了半天,我只问了一个突兀的问题:“你是干什么的?”
  他哈哈笑:“我什么都不干,就瞎玩儿 。”
  
  走在回旅馆的路上,忽然下起一阵淅淅沥沥的小雨,温度骤降,我穿着单薄的衬衣有点儿发抖。陆知遥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问,自然而然地握住了我冰凉的手。
  我说不清楚那是怎么一回事,也不知道这算不算唐突,可我没有丝毫想挣脱,只是安静而顺从地跟着他走在滑溜溜的石板路上。
  各自回房之前,他跟我说:“你再想想,不用急着回答。”
  我低着头根本不敢看他的眼睛,心里有一种很难定论的情绪,像一条细细的丝线勒住了我的心脏。
  
  要等到很久以后,当我回到日常生活,走在熟悉的街道上不再被突如其来的悲伤击溃,不再因为电脑里某张我们牵手的合影就无端地流下泪来,不再在和朋友聊天时不由自主住地提起他的名字,说起在那段日子里所经历的一切……
  是的,要等到那个时候,我才可以在写给他的信里坦率地讲——
  
  你不会明白,当你用平淡无奇的语气说起那些我只在学生时代的课本中接触过的名词时,引起了我内心怎样的震动。你让一个终日沉溺在自怜情绪里的女孩,在一口很深的井底,猛然抬起头来。
  当初我之所以决定跟你走,不是因为你帅,也不是因为你的才华,更不是因为我当时还不了解的你那些辉煌的过去和远大的未来,而是因为你点亮了一盏灯,我靠近一看,那的确是我所向往的世界。
  
  两天后的晚上,我坐在离他一两米远的地方,看着他叼着一根烟配合着一个唱歌的男生打着手鼓,我们的眼神始终停留在对方的脸上。
  “我去拉萨等你。”人散了之后,我对他说。声音轻微而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