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细打量一番江榆楷的扮相,总觉得过分装点。尽管他平时出门也会在几件衣服里来回挑选,甚至哪怕是最闷的时节也不惜在短袖衬衫里叠穿黑色打底,又厚又吸热,只为了搭配某双新买的限量球鞋。但比起那些来,还是更精细些。
沈未晴摸向他的耳骨钉:“什么时候打的,不疼?”
“刚刚和朋友顺道买的。”江榆楷却当着她的面摘下来,“就是一个环,没打孔。”
她“噢”一声,和耳夹一个道理,复问:“你和朋友出去玩了?”
“是啊,散伙没多久。”江榆楷将她的手拿起,放到自己的臂弯内,带沈未晴边聊边往外走,“总不能整个假期都待在家里面吧,而且我也没有旅游的计划。他们叫我,我就去了。后来又说要去夜店,我一听就赶紧撤。”
这样说得倒好像是顺路来找她的。
江榆楷连忙补充:“不过就算他们晚上不去夜店,我也肯定会走,毕竟早就打算好来接你下班的。你没开车?”
从这里步行回住处就几分钟脚程,沈未晴道:“给许星辙用了。”
“哦。”他还是不爱听这个名字。那天她好不容易来家里坐坐,身后跟个多余的人就算了,沈未晴走后江榆楷才发现,其实他们相处的时间合计下来不过几分钟,大部分机会不是被许星辙打搅,就是稀里糊涂地在遛狗中消耗。
与他们同路离开大厦的人众多,大多数背着不大的包,步履匆匆。这栋楼里主要入驻的都是化妆品或者时尚消费类企业,无论收入如何,员工们个个穿得光鲜亮丽,挎包全是他们叫得出名字的奢侈品牌。
哪怕是男生,江榆楷的眼神在地面扫来扫去,光是“烂大街”的网红限量鞋就看到好几双。
听他无话可说,沈未晴跳回刚才的问题:“你不想去夜店吗?”
“我可不是那种人——”语毕,感觉这话说得有些以偏概全,江榆楷又补充,“我倒也不是说喜欢去夜店的人就怎么样,但是他们都开始特意叫女生了,那意思也挺明显的。他们玩归玩,我既然没有这个打算,还是赶紧溜最好。”
至于他准备告辞时,那些朋友流露出的遗憾,江榆楷便没打算告诉沈未晴。
“你怎么就走了?我摇人的时候可专门说了江榆楷也来,这不成骗人了吗?”
“那又不是我让你骗人的。”江榆楷瞪着双圆溜溜的眼睛答。拿他当招牌,他还没同意呢。
有人猜出他的动向,搭着江榆楷的肩膀,笃定道:“这么着急,怎么,去找你的那个……嗯?”关于江榆楷的心仪之人,朋友圈子里不算秘密。虽然大家都知道有这么一号人存在,但苦于江榆楷从没介绍过,连个照片都看不到,其他信息更是一无所知,所以关于那个神秘女人,只能用“那个”指代。
出国一年时间,江榆楷凭借大方和豪爽的性格结识了不少人,可惜大多都不在同市,所以他的假期还是和以前的高中同学与国际部的朋友度过。将他们互相介绍到一起认识,相处还算愉快。
江榆楷挑朋友不过分计较,在大事上却还是小心斟酌。知晓沈未晴的人嘴巴很严实,像粘了胶水,至今未曾吐露出任何情报,令他很是放心。这个毅力,该引荐他们去当间谍。
他既决定要走,谁也拦不住,只嘱咐他打扮得好看点。
江榆楷把耳骨环拿过来,塞到沈未晴耳朵上。男款尺寸略大,戴着还有些沉甸甸的,她微微一晃,便掉回手心。
“算了。”江榆楷耸肩,抬手放回原位,“看起来也不太适合你。”
沈未晴穿他的衣服,特别是以前的篮球队服时,江榆楷总觉得性感无比,忍不住想东想西,戴上他的耳骨环,却觉得除了违和就是违和。他瞄向她光秃秃的耳垂,发现两个细微的小孔。上次在她家其实就注意到了,一直没问。
“什么时候打的?”江榆楷捏住那里,柔软的触感,令他没忍住揉两圈。
“大一刚入学。”沈未晴未曾躲避,说。
夏天打耳洞怕流汗,冬天太冷怕生疮,趁秋天温度合适,她便寻个机会,去医院的美容科穿了孔。
“现在好看的耳夹那么多,你不怕疼呀,还特意去打。”江榆楷的语气竟能听出几分心疼。
沈未晴直言:“当时没想那么多,而且有耳洞能戴的款式更多。那段时间正好流行耳线,没孔戴不了。”偶尔她也会做个普通的、追逐流行的人。
“我还以为你不在乎这些呢。”
“谁不喜欢漂亮的东西。”她瞥到他的银色耳钉,男生能戴的款式更加受限,基本上不是一个点就是一个环,论性价比还不如她,“你不是也打了吗,而且比我还早。”
江榆楷强词夺理:“那我不一样啊,男子汉大丈夫,为了好看受这点皮肉之苦算什么。而且,我好不好看,我自己又看不到,还不是照顾你。”
“打个孔的事,说得好像受了多大的伤一样。”
他却坚守自己的立场:“只要是发生在你身上的事,就算是掉了一根头发,我也很心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