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的暮色总是姗姗来迟,把一切暖色系装进逐渐升温的盒子,不起风时鼻腔的空气像掺了增稠剂,感受不到一丝流动。在家里吃过晚饭后,许星辙才坐地铁离开。
踏入扶梯前,看不出品种的鸟扑闪翅膀从夕阳下划过,也许是乌鸦。冬季里它们总是异常明显,站在高耸的秃枝和电线间,宛若俯瞰一切的上帝之眼,入夏后则迁移到城郊的树林,偶尔到城市中觅食。
许星辙的驾照和沈未晴前后脚拿到,父母也曾考虑买辆便宜些的代步车给他用,可他毕竟还在念书,不到非用车不可的程度,平时更是没有多余的车位放置,所以最常用的代步工具仍旧是公交、地铁,和最近在路边兴起的共享单车。
周末与沈未晴在市区里游玩,他们尝试过扫两辆来骑,许星辙的车技不如沈未晴,她可以游刃有余地在拥堵的车辆间穿梭,他却总怕控制不住方向,蹭掉别人的漆。所以每次遇到红灯,沈未晴不得不停下,扭头都能看见许星辙在后面追得有些吃力。
到公园后想起他刚才的神态,沈未晴还是想笑:“我没想到你会跟不上,对不起啊。”
扫码前沈未晴问过他会不会骑自行车,许星辙说“会”。
即使在一起这么久,她发现过他身上许多意料之外的笨拙,譬如许星辙竟然怕鬼,走在昏暗的路上从来不敢回头,白天看到的恐怖故事夜里还会在脑中翻来覆去地回想,自己吓唬自己,导致失眠——可当他说“会”时,沈未晴依旧自动翻译为“非常擅长”。没想到他真的仅仅是字面意义的“会”,或说是“掌握”而已。
“我又不是超人。”许星辙无奈道,“而且我平时和其他人骑车,都是大众平均水平,是你太熟练了。”
毕竟中学六年沈未晴都是这样在早晚高峰骑着车上下学的,真正从实战中累积出经验,那时与她同行的人一样风驰电掣,导致她也想不起来需要照顾别人的速度。
“刚才我甚至在想,要不然把车停在路边,跑着追你算了,说不定还能赶上。”至少不用在车和行人的夹缝中找个安全的地方通行。
沈未晴觉得他夸张:“两条腿可追不上两个轮。”
“但是我耐力好。”许星辙说,“你总有累的时候,熬到你骑不动,我就追上了。”
龟兔赛跑,儿时就懂的道理。
沈未晴仍觉得他小看自己:“我的体力也不差,地铁站过来就那么远的路,还没累就能到。不然比比,绕湖一周。”她指向身前的人工湖。林荫下健身的人不少,公园里还特意规划出健步道,不时有戴着耳机的人从他们身旁跑过,仿佛早就预料到这一天,专门为他们布置。
许星辙目测整个湖的周长,长跑可是他最擅长的项目。满足她的好胜心,他欣然应战:“好呀。”
结果不言而喻。
这片湖看着不大,跑起来才知有多累人,不过一半多的路程,沈未晴的肺腔已火辣辣的热。她当然懂得长跑的战术,特意预存了体力,没有急躁提速,反倒许星辙跑得挺快。她还以为是他有意挑衅,可越到后面越显吃力时,他依旧保持那个速度,甚至有所提升。沈未晴才发现一开始已经是他有所保留的结果。
在观众席没有体会,亲身比较下来,她不得不甘拜下风。毕竟是拿过全国第一的水平,她托大了。
“星星……我累了,我认输。”看到路边的石椅,沈未晴气喘吁吁地跑过去,仰身倒在上面。
比赛拉下帷幕。许星辙听见后方的声音,停下奔跑,拿出包里的水,拧开折回去递给她:“慢点喝。”
无力的四肢让沈未晴连接过的力气都懒得施展,把着他倾斜的手腕抿一小口,发出畅快的声音,胸口起伏得像波浪。许星辙重复几次这个动作,一点一点再喂几口给她,水瓶装回包里,在沈未晴旁边坐下。
“现在承认还是我厉害一点?”
刚刚在自行车上被打击的自信,终于从长跑里找回来。沈未晴倚着石椅靠背,见他认真的表情,蓦地“噗嗤”一声。
对于男人这个生物,激将法在任何时候都有效。
许星辙对待所有事都很认真,更不想看轻沈未晴,所以在刚刚的比赛中,他几乎没放水。他展露出的实力刺激到她,导致沈未晴有些不顾自身能力,盲目竞争,越到后期越是疲乏,近乎供氧不足。
“刚刚……都有点喘不上气了。”她诚实道,手放到胸前,肺腔火辣辣的。
太过争强好胜是个坏毛病,总会像这样自讨苦吃。
许星辙同样感觉累,但仅是微喘。看她用嘴大口呼气的样子,说:“下次还是比骑自行车吧。”
换言之,长跑不是她的强项。
沈未晴不服气,偷偷抿了一下嘴。
转瞬即逝的小动作,只有输掉时才会显露的孩子气,被他清晰捕捉。许星辙觉得好笑,道:“如果真的供不上氧,我可以借你一点。”
她没听懂,问:“怎么借?”
他直接行动说明。支撑身体的手向前挪,覆在她的手背上。
宝石般粼粼的湖光在眼角闪烁,余晖的柳树下映出重叠剪影。
到家的时间比计划晚一些,许星辙打开家门,蛋挞盒放到身边的柜子上,见客厅开着灯。他们早上离开时阳光灿烂,谁都没开灯,出门前也刻意检查过。“小雨,你回来了?”意外之余,他立即判断出原因。
听见声音,沈未晴走出卧室。
“我回来得晚了点。”许星辙还忙于换鞋,“顺路去买了点蛋挞。”
那天睡前,沈未晴躺在身边,不知怎么突然馋起他家附近的蛋挞,垂涎三尺得过许久才睡着,这次回家,他便特意去排队买了一盒。刚刚烤出炉,摸纸盒底还散发热气,正是外皮最酥脆的时候。
“福多呢?现在太阳正好快下山了,我带它出去。”还惦记这件事,许星辙不听家里挽留,匆忙回来。
可说这么一会话的功夫,也没听到声音。
他走到平时放狗绳的柜子旁,空空如也。
“江榆楷把它带回去了。”沈未晴拿来蛋挞盒,拆开查看,里面有八个,一股愧对之心浮上心头,“他说谢谢你这段时间照顾它,现在他回来,不好意思再麻烦你。”
往房内寻找的脚步停住。
许星辙侧过身,消化了一会,怔怔回答:“这样啊……那也行。”一双手悬在身前,竟不知该如何摆放。
一开始沈未晴同意照顾福多,除了想念与它在一个屋檐下的时光以外,也是认为实习期不会太忙,都特意搬到公司附近住了,省去那么多通勤时间,一定轻松。后来愈发融入工作,她连不属于她的任务一并包揽,加班越来越频繁。
许星辙心疼她,主动接手。
这段时间以来的相处,沈未晴清晰地看到他们逐渐生出感情,刚刚送来又匆匆带走,他心里绝不好受。可这毕竟是江榆楷的宠物,总会有他带回去的一天,知道他回国,许星辙就想过这件事,只是没料到是当天,早晨他们还在商量傍晚遛狗。
这么着急,原因他应该能猜到。他和江榆楷之间,从没有到能分享任何事物的关系。
许星辙回到门口,拿起手机:“给福多买的东西还没发货,我联系一下商家退单。”
尽管语气尽量平静,仍被她听出几分失落。
沈未晴不忍道:“你还是可以送给它的。”
许星辙却摇头,在这一点上,他更了解江榆楷:“他不会同意的,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