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星辙,养,他的狗?
怪不得说她自称与他关系稳定,确实很稳定,都稳定到别人的狗上。
江榆楷无法想象福多在那里是如何生活的,快乐还是凑合,高兴还是憋屈,但在许星辙与他之间,每次被选择的都是前者。才出国一年时间,如果连福多都要对他热情地摇尾巴。
江榆楷无论如何不会接受这件事的:“我要去接它回来。”
这样说着,他巡视家里,思考需要携带的物件。看半天,随身的背包还挎在肩上,该有的都在里面,没什么需要额外添加的。
足够了。
他回门口,把刚刚脱下来的鞋往脚上套。
“现在?”见江榆楷一副急忙动身的模样,沈未晴追问。
她本就是帮个小忙,江榆楷既回国,福多当然是要交还的,他们没打算把它据为己有。可他才下飞机,还没里歇一脚就要出去,有些操之过急。
“没必要那么着急,福多照顾得挺好的,你先安顿好,明天再去也来得及。”她劝道。
听她这样不慌不忙的语气,恐怕根本没意识到问题所在。
江榆楷摇头:“不行,我等不了。”
越这样说,他越肯定这个答案。
尽管飞机上睡得并不踏实,也尚不到恨不得沾枕头就倒的程度,存留的精力完全足够支撑他去接福多回家,此刻江榆楷一秒钟也等不得,自顾自地拿起沈未晴刚刚搁在玄关柜的钥匙。
“为什么?”沈未晴拦下他。
就算是要走,连地址都不知道,他又能跑到哪里去。
“你说呢?”江榆楷反问。
他都表现成这样,不信她不明白。
“小雨伞,那是我的狗。”江榆楷强调。
对于福多更偏向沈未晴的事实,他从未有过任何意见,因为当初这只狗本就是她选的。认识沈未晴时,江榆楷还是个小学生,看待比他大一岁的初中生都像看成熟的英雄。
特别沈未晴向来表现得沉着冷静,他更是对她言听计从。
他想养只宠物狗,本来选的是哈士奇。不是因为热爱,只是以他小学生的贫瘠知识面,知道的品种就那么多,哈士奇算是当时的热门选项之一。后来在寻找犬舍的途中,无意发现这个看起来很相似的种类。
“我更喜欢这个。”沈未晴指着阿拉斯加的图片,“它的尾巴是卷的,感觉很机灵。”
由于两家关系亲密,又协商好共同养在院中,选狗那天沈未晴一起去了,是她挑的福多。
犬舍的院子里零零散散有几只差不多大的小狗,只有福多踩着莽撞的脚步扑到她的鞋尖。
所以在它眼里,或许沈未晴才是认定的第一主人。
只是它也能接受江榆楷,毕竟管饭还陪它玩。福多也许无法理解为什么他们会突然分开,自己会从院子住到楼房,不过沈未晴总定期来看它,不至于让它产生被抛弃的感觉,一直以来还算安稳。
但这不意味着,她可以把它再交给别人。
特别,当那个人是许星辙。
“他不能什么都有。”江榆楷对沈未晴挤出几个字,他的语气中浮现出些许的怒意,包含的不仅仅是对这一次的反馈,而是以前所有经历叠在一起的总合,“他已经得到很多了,但福多是我的。这对于你来说可能无所谓,但我做不到。因为你是自由的,但是福多……它属于我。”
无论他们以什么角度看待福多,家人抑或是宠物,它都有绝对的主人,法律意义上属于私人财产,而那个人不是许星辙。
他无法接受完全属于他的东西,被交到一个他并不喜欢的人手中。
哪怕是借个没有生命的物件也该经过原主人同意,不是吗?
“我没有怪你的意思,我也不怪许星辙,是我爸妈照顾不过来,请你们帮忙,谁也没错。相反他这段时间费心照顾福多,我非常感谢他,可我只是想接它回来。现在,马上。”江榆楷说这几句话的神态,就像看到前妻改嫁后,孩子更加亲近养父的父亲。
他的态度表达得很明显,沈未晴毫无商辩的余地。
她紧抿着嘴唇。
沉默不止为一只狗的归属。
往往这些情况中总会伴随不谙世事的吠声,此刻却安静得能听见一根针落地。江榆楷说的完全在理,哪怕他根本不阐述以上理由,仅仅以主人的身份要求他的宠物立刻回到身边,沈未晴也没有任何与之争辩的立场。是该让一切归位,所有人和事出现在他们本该出现的地方。
重逢时刚刚热络的氛围,因为这件事,几句话,又变得冰凉。
“我知道了。”沈未晴拿起挂在指尖的车钥匙,“我带你过去。”
不知道许星辙要回家多久,早一些与江榆楷过去,正好还能免除两人碰面的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