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一章 桃花村中

书名:桃花朵朵笑良缘 作者:云外天都 本章字数:16654 下载APP
许多人说起前朝大周灭亡之时,都会以“满城飞絮混轻尘”这一句开头。皆因这句正是大周皇帝安煜死前所做的词中的一个名句。传说那一日,大周最后一个皇帝安煜连同他的两位宠妃,被叛军从御花园的井里面提了出来,一根绳子连了三个人,仿佛那一年流行的小吃——炸蝗虫。
   大周朝那一年多灾多难,虫灾之后便是兵祸,叛军头领还是他自己的女婿──被封为粉侯的石凝天。
   安煜帝在那一年没什么政绩,当然他一生也没什么政绩,他最大的政绩便是后来在青楼小馆传唱的那些诗词。那一年,他唯一使老百姓获利的政功,便是他受俘的情状被人传了出去之后,一根竹棍子串着三个小人儿叫做“不离不弃”的糖人儿便卖得特别的好,一根竹篾子串着三个大蚱蜢的名叫“同甘共苦”的炸蚱蜢也卖得特别好……想来亡国之后,百姓别无他法,只有将亡国之恨全转为吃意。
   他的女婿粉侯倒没有多为难他,没动私刑,甚至也没打骂他。只不过粉侯提交出了要求,要安煜帝率皇室之人三日之后登城楼受降,着白衣白裤,在天下人面前交出玉玺皇印,退位禅让。
   听闻安煜帝原本是想抗争了一下,鸩酒都准备好了,可被他身边的宠妃一哭一哀求,想着自己死了,这些妻妾恐怕也活不成,于是心中柔情蜜意一发,便没死成。
   那一日,他白衣白帽立于墙头,迎接他的女婿石凝天亲率铁骑踏兵而来……石凝天没有贵族血统,唯一能彰显的,便是他身后的武力了。如此,退位,便如一场戏,从开幕直至谢幕,参演的主角便是当今的皇帝,以及粉侯石凝天,跑龙套的,自然是安煜的后妃以及石凝天身后的将士。
   可谁也没有想到,到了最后,主角变成了配角,跑龙套的反成了主角。
   站于墙头前一刻,安煜帝被俘之时的情状还没有传出后宫,因此,在旁人的眼里,他还是那贵气倾城的帝王。所以,那个时候的城墙之下,满是跪倒在地,涕流满面的百姓。
   末代大周,民众们早已忘却了金戈铁马,视外敌环伺如无物。举国上下到处都是亭台楼阁、精美的器皿,富贵风流,音乐、舞蹈、诗词很流行。
   除却了平日里的皇冠紫袍,穿上的虽是粗布白衫,安煜却依旧玉树临风。三尺长髯随风而飘,与他平日里外出巡视时一样,只要他的身影一出现,便会使人有春风拂面之感。那贵族派头总使得四周仿无一物,所有人都将视线聚于他的身上,不经意地便将浑身黄金披甲的石凝天以及他身后的十万雄兵比了下去。
   城墙下有身着紫金袈裟的僧人和什祈祷,祈求佛祖会自半空之中现身,帮助他们的仁惠圣主。
   可奇迹并没有出现,只有金色铠甲相撞,铁戈相击之声,驸马石凝天一步步地走上了墙头。
   百姓呜咽,山河变色……每到这种时候,总有一些不寻常的事发生,或有人坠楼殉国,或有老臣撞柱而死,或发生百姓骚乱。
   又或国主聚宝自焚……
   可那日,却什么也没有。
   风和日丽,阁台如画,京都城内依旧红墙碧瓦,满城茶香。
   大周的百姓在他们有着高贵血统的圣明君主的带领之下,已经全变得爱好艺术和和平,内心全是诗情画意之人。
    那日,城楼之上俱是锦绣绫罗的后宫诸人,城头尤摆了雕龙描凤的檀木椅子,长案台上有精美的青花瓷器,瓷瓶里装着使人一饮而亡的鹤顶红……可惜终不能用上。这一切将白衣白裤的安煜衬得如羽鹤飞天,当然,也衬着腰挂佩刀,身后剑戟林立的石凝天更恶。
   灵萱公主从安煜身后转出身来,眼里虽有眼泪,却是矜持而蔑视地望着自己的相公。
   山河破碎,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与相公,却终迈到了这一步。
   听闻那个时候,安煜还想着亲戚关系,上前唤了一声:“贤婿……”
   可这声贤婿,自是得不到石凝天的回答的。他手拍腰刀,仰天而笑,笑罢才道:“花满渚,酒满瓯,岳丈大人无论在哪种情况之下,都如此风雅高贵……”
   尽管一把年纪了,安煜依旧保养良好,身长玉立,依旧有引得女人尖叫的本钱。
   与簇拥在安煜身后的锦绣绸罗,自然天成的贵气高雅相比,石凝天虽是相貌英俊,身披黄金铠甲,嘴吟风雅诗篇,却依旧从内往外地冒着粗鄙气儿。
   说到这里,说故事的人总要停顿一下,加一个注解:“石凝天原本小名石狗子,家里是杀猪出身的。只因从小身体强壮、天赋异禀,所以招兵的时候一不小心被招上了。大周积弱,此等英武的武将奇缺。夷族祸边之时,他屡立奇功,国主安煜为笼络于他,将长公主嫁了给他……哎,说起这长公主灵萱,虽是国主的养女,但“云一涡,玉一梭,淡淡衫儿薄薄罗,轻颦双黛螺……”说的就是她了,真可谓是天姿国色,只可惜,嫁了一个粗鄙之物……
   那时,石凝天又是仰天一笑:“只可惜,安煜,你的诗词歌赋救不了你的国,保护不了你的女人,甚至于你的儿女。”石凝天甚至没有望一下他的娘子长公主灵萱,只是一挥手,就有将士提了个黄布包裹出来。
   包裹里隐约传来一两声呀呀哝语。
   “皇儿,你要把皇儿怎样?”安煜见此,脸上终现了一丝慌意,没了一国之主的镇定仪态。
   长公主一见那包裹,脸上维持的矜持与高贵顿时消失不见,浑身抖得如风中落叶:“皇妹……”
   她恐怕是万想不到,自己的相公会行如此禽兽之事。
   那是安煜新生的女儿,刚过了满月,备受荣宠的十五公主。
   石凝天却依旧哈哈一笑,复而笑容冷了下来:“听闻岳丈虽是仁慈,后宫之中却也有刑罚对付那些行秽后宫的女人,生下的孩子会被人用麻布包裹,掼地而死。小婿不才,从小便擅长这杀猪抽血之事,那玉贵人既是失德被您赐死,她生下的孩子怎能容许生于这世上?小婿最后能为岳丈大人做的,便只有此事了。”
   有兵士拿了丈长的白色粗布过来,粗鲁地裹了那绫黄缎子里的小小人儿,那小人儿尤不知自己死期已近,在明媚春风之中仍旧发出两声咯咯笑语。
   绫黄的缎子被粗麻布覆盖,麻布上尚有油浸污渍,小人儿在麻布之中挣扎蠕动,仿佛终于明白这不是一场游戏,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灵萱公主脸色煞白,嘴唇颤抖,江南碧纱随步而皱。在这样剑戟林立之中,她依旧是那么美,美得不似真人。她一步步地走向石凝天,他虽是一个肆无忌惮的粗人,但在这样一个玉瓷一般的贵族女子的目光注视之下,目光却依旧有些闪烁。
   石凝天一手扯了那白麻布包裹的小身子,举过了头顶,便要往地下掼了下去。
    从兵士后转出一名七八岁的小童,道:“父亲大人,孩儿初随父亲大人来战场,如此微小之事,何劳父亲大人动手,不如让孩儿试试弓箭功夫?”
   这位小童,便是石凝天去世的妻子生下的孩子。听说石凝天放弃了卖猪肉,转而参军之后,这小儿也失散了,被他人收养,最近才寻了回来。
   粗麻布包裹的小人儿被挂在了原是挂灯笼的铁架上。
   一阵风吹来,那包裹随之晃动,窄袖紧身的银铠少年,不,应该说是儿童拉响了手里的弦弓。弓弦声起,灵萱公主一声尖叫,却阻止不了那从弦上发出去的箭。
   那箭准确地插中包裹,箭带着包裹射在了城墙之上,白色麻布有血渍漫出。
   包裹之内自是再也听不到那呀呀笑语。
   在兵将的欢呼声中,石凝天举高了双手,脸上却无喜色,回头向灵萱公主望了过去,却只瞧见了灵萱公主胸口插着原本戴在她头上的碧玉簪子。
   此时,亡国之主安煜才发声痛哭,在城头跪了下去。他一跪,城墙下的百姓也都跪下了,僧侣行五体投地之礼,合十哭泣,山河至此才开始呜咽。
   灵萱公主的身躯被她的父皇抱在了怀里,碧玉簪子几乎没入胸口,只剩了尾端在外,可见她下手多么的重。
   据说青砖碧瓦之下,石凝天上前,来到城头第一次望了下自己已倒于地下的妻子,有些意兴阑珊,只挥了挥手,便叫兵士将安煜及后妃们带了下去。
   到这个时候,谁也没有注意那被一箭钉于墙上的小人儿已经不见,那泛着青色的铁钩之上,已然空无一物。
   至于后来,石凝天登基为帝,后宫三千,自是再无暇想起已死了的灵萱公主,以及射了那一箭之后无故失踪的儿子——石黑子。
   再到后来,安煜帝被封为侯,过了几年安生日子,可最终,还是被石凝天一杯牵机引毒死。
   锦绣繁华的大周,终于湮灭在历史的长河之中,隔了几年,石凝天也被人推下台,那便更无人记起。
   唯一留下的,倒是大周后主安煜的诗词长久地在街头巷尾流传,当然,更多流传的地方,是青楼。
   
他就那样站于当地,连那因夕阳落下而变成暗灰色的树影,仿佛都因为他这一笑,重新变得翠浓欲滴,迎风而展。
   三月,春光正好。有桃花从篱笆外探了条枝出来,我将一块玫瑰糖放进嘴里,嘴里顿时溢满了玫瑰的甜香。隔壁的夏寄跑过来告诉我:“又要换新币了,里保等一下便过来,收了旧币,换上新铸的新币。”
   听了这话,我便知晓,朝代又变了。
   自我懂事之日开始,家里的钱币每隔几年便要换上一次。由刀币换成了方孔兄,再隔几年,便又是刀币,又隔了几年,便又变成了方孔兄。钱币有时轻有时重,遇上了个大方的君主,换到手里的钱,就重一些。遇上一个不大方的,换到手里的钱就轻飘飘如一张薄纸。
   遥远皇城发生的种种惨烈更迭横跨千里,来到我们这个偏远的小山村,便变成了孔方兄的改换。里保千叮万嘱地告诫,千万别私藏前朝之币,私藏五铢钱者将作为犯人充军戍边,重则可招至杀头大祸。
   可前朝太多了,有时这个朝去了,那个朝杀回,再过了几年,原来被赶下朝了的朝冷不丁儿又回来了,又把我们原来交上去的钱币重发了下来……所谓的严政,被这么几闹几搞,下面的人就有些无所适从,无所适从下来就无所谓了。比如说里保,很年轻的时候执行上边这道命令,满脸严谨,如临大敌。到了后来,眼角长了皱纹了,还是发布这道命令,便一手掩着嘴巴打了个呵欠,眼角却扫着村头李婆婆煮的五福丸子。
   自我记事之日起,历经了十三个桃花开的日子,村子里便改换了五次钱币。先是大周朝的公主嫁了个很有上进心的相公,这位很有上进心的相公便想着更有上进心一点,于是招了夷国之兵,灭了自己岳丈大人的皇朝,自己当了皇帝,改国号为齐。
   可这位齐国皇帝屁股还没坐稳龙椅,又被他引进的夷国灭了,改了国号夷。夷国皇帝没坐几日龙椅,听说又发生了内讧,几个王子之间打了起来,三王子打四王子,四王子又被十四王子灭了。所以说,异族的人娶的老婆太多、太会生养了,这也是一大祸患。
   夷国近旁的漠北有了可乘之机,听闻一夜之间,万千铁骑踏入皇城,把皇城围了个水泄不通,于是,朝代又变了。
   再到后来,便是原大周的白涵大将军在山里边练兵多年,卧薪尝胆,打着光复大周、维护正统的旗号。据说登高一呼,安煜帝的故国梦的诗词便流行了起来。在亡国的时候,他的诗词没起什么作用,到了复国的时候,倒真起作用了。那一段时间,到处都传唱着“四十年家国,三千里故土……”白涵大将军就凭这聚集了不少备受战乱之苦的百姓前来投靠。
   有句话说得好,得民心者得天下。
   所以,这天下便姓了白。
   改国号定周。
   当然,国号之中虽是有个“周”字,但此周已不同彼周,皇帝也不姓“安”,所以,钱定是要另铸的。
   于是,我们村里边又要换钱币了。
   乱世之中的百姓,肯定是比太平时英豪一些的,关心国家大事一些的,从一枚小小的钱币上,有时候就可以评判出当今的皇帝能不能当长。夏寄拿了换到手的钱币端详半日,思索良久,道:“这次的皇帝恐怕不太一样,当的时间会长一些,你们家快些换币,别被抓了去充边。阿淡,你家欠的半边猪肉钱什么时候还?”
   我伸手摸到袖袋里最后一块玫瑰糖,放进嘴里,道:“该还的时候,自然会还。”
   他新换的钱币的边缘泛着金色的光,入手而沉,“大泉五十”四个字清俊挺拔、风格秀美、遒劲有力,听闻是二皇子白幂亲手所写,皇室出品,是真正的御书钱。
   我想,这钱币之所以被夏寄以及村里的姑娘们如此推崇,除了它是一枚钱以外,重要的是上边的御宝是由皇子白幂亲手所写。他是一名出色的诗人,也是一名出色的将军,本人更是拥有出色的容貌。
   一个人,特别是一个男人,拥有其中一项,便是莫大的幸运了,可白幂,居然上面三项全占了。
   当今皇帝果然是一个智慧超绝的皇帝,知道自己老皮老脸没什么卖相,于是将他的儿子推了上前台。果然,新币虽然是缺斤少两,但却马上得到了全国一半人的拥护,当然,这一半人全是女人。
   至于另一半……枕头边上的人都拥护了,枕头风吹起,可比那寒冻北风厉害。
   所以,定周发行的“大泉五十”虽然只有以前的五铢钱的二两半重,等于是将手里四十五铢钱交了上去,只换回五铢钱的重量回来。可因有了白幂的御书,换币却是前所未有地畅通。
   换下的钱币被熔炼成铁甲兵器,听闻装备了百万雄兵,将定周守得如铁桶一般。
   所以说,白幂的字,真是可比雄兵百万。
   我估摸着,这白幂当书法家兼诗人,比当大将军成功得多。
   可估摸却只是估摸,嘴里却是不敢说出来,只有听了夏寄的劝,赶紧地将家里的旧币换了新币,以免让他闻风而惊,老惦记着我家如果充边关了,欠他家的半边猪肉钱没了着落。
   除了换币,朝代的更迭到了我们这个小山村,其影响便是微乎其微。我们这村子,属于鸟不拉屎之地,连征兵都极少征到这处来。原因无他,因这处的山民望风而逃的本领极强,往往征兵的官吏未到村子口,消息便传遍了村头村尾。村民们拉儿带女,跑往茂密森林之中,不见了踪影。加之本村村民大多是猎户,家无田产,身无长物,官府之人想要没收家产都没办法没收。
   大环境来看,朝廷更迭频繁,官吏阳奉阴违。俗话说得好,一旦逃跑成了习惯,那便不叫逃跑,叫本领。
   所以,背草村的乡民逃跑的本领名声远播,反比那更迭的朝代更出名……使得官府小吏不屑于来此办公务。
   背草村的村民生活得都很充实快乐,打的猎物自给自足,还有多的,但是除了我家。我家是村里边唯一的一家私塾,可惜的是全年收不到几个学生,邻居夏寄都不愿意来我家里,说是:“学问学问,学了只知道问。”
   父亲的学识在小山村里成了管不了温饱的东西,还好有我们剽悍的娘亲,带着我束起了裙衫,背着猎袋在森林周围挖陷阱。以她的所学采集林子里的大叶蓝醉雀花,碾成汁水,涂在陷阱里的角角落落,使来往之兽到了此处便迈不动腿,进了陷阱便昏迷不醒。
   老爹唯一的一个学生,便是姐姐,姐姐是他最大的成就,被他教成了绝对的大家闺秀,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琴棋书画无一不精。
   可每每老爹撩着胡须说起这样的丰功伟绩,我和娘亲总是异口同声地道:“那能当饭吃吗?”
   当然,我则成了他最大的败笔。
   可我也有成就啊,比如说挖下的陷阱从来没有东西能逃出来过的。村子里的人不管他多好身手的猎人,没有一个不中招的。在村头遇见了我和我爹,总是免不了竖起大拇指赞一声:“好,好!好闺女,你真会挖坑啊!”
   只可惜老爹每一次听到这种言语,总要从袖子里掏出把扇子来,害羞地挡住了半边脸,从鼻孔里憋出一点声音:“哪里,哪里,您夸奖了。”
   幸好有娘亲,每远远一见他那样子,就一声冷笑:“今晚你们就吃白菜萝卜吧,红烧鹿筋就别吃了!”
   每到此时,老爹便将那把扇子从半边脸上拿开,露出他那张还有些英俊的脸,扇上两扇,吟上两句:“山居好,山居好,闲数落花听啼鸟……”
   一边扇着,一边走向屋子里的饭桌。
   村民们,如果是女子,则会羡慕地赞上一句:“你家相公可真好脾气!”
   如果是男子,则会将目光炯炯地盯住了娘亲:“卫家娘子,你家还缺什么不?要不要我送些过来?”眼里满是期望,这没用的相公,休了吧,休了吧!
   所以说,我家的爹爹和娘亲,还是非常受欢迎的。
   不过因此,也欠上了不少外债,比如说夏寄家的半边猪肉,某某家的三只野鸡,某某家的皮袍子等。
   老爹又喜欢附庸风雅,虽是山居了,他还保持着原来文人的脾气,喜欢饮个酒,吟个诗什么的,于是女儿红便埋了不少。据说是等我与姐姐十八岁的时候陪嫁用,可实际上每次他一文人脾气发了,便跑到那儿挖一瓶出来伤春悲秋。我很怀疑等我和我姐姐出嫁的时候,那女儿红不知道还能不能剩下一瓶。
   所以,这些酒债外债,就落在了我设下的捕兽陷阱上。
   夏寄为了他那半边猪肉有着落,带着他的妹妹夏菡跟着我去林子里取陷阱里的猎物。他怕我将猎物换东西了,让他的债永无止境地没有着落。
   我们三人现在就站在这陷阱旁边发呆,看着陷阱里那一团黑黝黝的某物,不……应该是某人。
   “看来村子里的人又中招了。”夏寄道。
   “可村子里的人除了丧事之外,没有人会穿如此黑的衣服啊?”我道。
   夏菡正处于青春期,比较爱做梦:“你们说,会不会刺客啊什么的?流落于此,如果我们救了他,说不定……”
   我比较实际:“看他的衣服,料子比较好,剥了,能卖两个钱。来,夏寄,跟我下去!”我合了个什向老天爷禀告,“哎,今天真倒霉,什么猎物都没有,让我不得不做这等伤天害理之事,老天爷,您要怪,就怪这不长眼的瞎子无缘无故撞进了陷阱……噢,夏寄,你还不跟着,你那半边猪肉还想不想要了?”
   夏寄磨磨蹭蹭,犹犹豫豫地跳下来,边跳边咕哝:“这也太不道义了吧!照道理来说,我们应该救了他,即使不救他,也别剥人家的衣裳啊让人裸体啊!这多不好看啊!”
   在他的嘟哝声中,我已经将这人翻了过来,开始解他的腰带了。
   可忽地一声尖叫,吓得我倒退三步,撞在了陷阱的墙壁之上,寻找尖叫声的来源,原来是夏菡。
   “怎么啦,怎么啦?”我刚想问个仔细,却和平日里竭力保持淑女状态,一应行为向我姐姐亦玉看齐,以我姐姐为榜样,从来不做挖陷阱,下陷阱之事的夏菡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陷阱壁上滑了下来。更奇怪的是,她紧走几步来到我们身边,马上用手理了理头发,整了整衣裳,目不转睛地盯着躺在地上被我翻过来解开了腰带的人。
   她时常会发作,有时在路上遇见只蚯蚓都会尖叫,我便不再理她,于是继续蹲下身子把刚才没进行完的事进行完。
   “你,你,你……你怎么可以这么做,快住手!”夏菡哆嗦着嘴唇道,“你看看他,看看他……”
   我望了望这脸上沾了几片青草叶子的人,由于是脸朝下地跌到陷阱里的,所以,脸上有点儿污秽……哦,瞅他露出来的没被泥土遮盖住的脸,看起来比夏寄白多了,多像块上好的瓷器啊……我有些遗憾。
   “怎么啦,他要醒了?”我疑惑地道,“不能啊,我家的独门密方连豹子掉进了陷阱里,都得三天三夜才醒呢!夏菡,你眼花了吧?天快黑了,得赶快才行,还得把他搬出陷阱,找个地方遗尸……不,遗货,可不能让他占了地方不拉屎。晚上可是野兽出来的好时光,今儿个没收获了,明天肯定是有收获的,我们做人嘛,总要乐观向上一点的。”
   我一边说着,一边将他的上衣剥了半边下来,心里感慨,这剥兽皮剥多了,剥人的衣裳简直是不在话下,一转眼就可看见他像瓷器一样的皮肤了。
   夏菡又是一声尖叫:“阿淡,你怎么可以随便摸人家呢?”
   我奇怪地望了望她绯红的脸,顺手把手上沾的黄泥擦在那人洁白的皮肤上,道:“怎么着?你也想摸摸?”
   夏菡这才闭上了嘴,哀怨地望着我和我的手。
   我将从这人身上剥下的衣服在手里抖了两抖,心想这件衣服虽然是黑,但料子实在不错,拿到县城旧衣铺去卖,或许能卖个五铢六铢?
   这人可能真是个刺客,身上什么都没有,想从他身上掏出块玉佩来都不成。
   因父亲见我朽木不可雕,唯一爱好便是听故事,为了让我和姐姐落得不太远,他便时常将大道理深入浅出地以讲故事的方式告诉我,顺便也告诉了我一些密闻。比如说某些贵族为了解决一些人,常派刺客出去行刺,这些刺客身上一般什么证明身份的东西都不带,有些变态的,更要洗上十次八次澡才出去杀人,为的就是功败垂成的时候让人找不出蛛丝马迹。
   在我一边思索一边剥他衣裳的同时,夏菡结结巴巴地拉了我几次衣袖,叫了好几次停手,我没在意。
   “别剥了,别剥了,你怎么能剥他的衣裳呢?你看看他,看看他……”
   此时,我正剥他的最后一条裤子,于是道:“夏菡,别闹了,要不这裤子我不剥了,留给你?”
   夏菡原本有些结巴,这时更是说不出话来,闻言只得松开了我。
   说话之间,我已经将他的黑色上衣剥了下来,开始剥里面的丝制中衣了,话说这小子的皮肤还挺光滑的,身上的腱子肉也有些看头,就是脖子上连个佩饰都没挂。
   眼看他往全裸的路上奔着。
   夏菡终于忍无可忍,一声尖叫:“停手!”
   她的声音实在是大,惊起无数飞鸟,吓得我一屁股坐在了泥地上。
   “你,你,你看他的眉毛、鼻梁、嘴唇……”
   我望着脸泛潮红的夏菡,实在不明白她到底叫什么。
   “你见过这么清秀的眉眼吗?比画上的人都好看。这个人,一定不是个一般的人……”她急急地说道,“阿淡,你想想,我们这边有这样的人吗?他定是从京里来的,这种人,是我们小老百姓能得罪的吗?”
   话虽这么说,但我看她的样子,怎么好像想要上前摸两把……豆腐的样子?
      我回头望了一眼,再望一眼,着实不觉得这满脸都是泥土污渍的人哪里好看了,哪里像京城里的人了,于是道:“夏寄,把你妹妹带上去,这裤子可不能留着,咱不能暴殄天物。俗话说得好,非礼勿视。你妹妹年龄还小呢!”
   夏寄却是有些迟疑:“阿淡,要不还是给他留套中衣吧,这大冷天的。再说,我妹妹和你年龄差不多。”
   夏菡挣扎着道:“卫淡萱,你别太过分!我……我……我去告诉你爹,说你乱剥男人衣服!”
   我手脚麻利地除下了他的裤子,慢条斯理地道:“去吧,去吧,要是我爹问你怎么知道的?你怎么回答?──我看到的?那我爹再问,你看到了什么?你是不是回答──我看到那男人被剥得溜光了?连身上的腱子肉都看清楚了……”
   她指着我,瞠目结舌、目瞪口呆,过了良久才呀的一声尖叫,转过背去。
   多么淑女啊!
   所以说,我身边的人怎么总做一些毫无意义之事呢?
   望着陷阱里躺着的只剩下一条短裤的人,我再次肯定,这男人身材的确不错,我都看清六块清晰至极的腹肌了。
   看了夏菡闭紧了双眼、脸色潮红的样子,我真不知道她害羞什么。大家都是猎户出身,平日里她家老爹给野兽剥皮,她还不是一样看得津津有味?
   那也没什么不同吧,剥出来都光溜溜的。
   看了看天气,夕阳在树后面露出半个头来,再过一个时辰,野兽就出来了,可不能耽误时间了。
   我忙叫夏寄下来帮手把这个抬了出去,找个地方遗尸,不……遗货。
   可夏寄也不知道犯了什么毛病,站在陷阱边上呆呆的。他用手指着我,良久大声地道:“阿、阿、阿淡,你身后……”
   他跟他妹妹一个毛病,一到关键时刻就口吃。
   “什么?你快点下来行不行?这货不把他从陷阱里扔了出去,怎么给晚上的猎物留地方?你那半边猪肉还想不想要了?”
   所以说,欠债的比追债的总是要嚣张一些。
   可夏寄还是举着手指着我的身后:“阿淡,阿淡……小心身后……”
   看他着实紧张,我也跟着紧张起来,倏地一回头,就看见暗暗的光线下,这被我剥了衫、只剩下一条裤衩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起来,双手很害羞地遮挡住胸部,眼神着实很阴沉地望向我。
   落日的余晖从树叶缝隙里射了下来,照在他的脸上,使我能够看得清楚。他长得着实不错,特别是那双眼睛,里面仿佛盛了醉人的酒……这时应该形容成杀人的毒酒还差不多。
   我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很奇怪如今虽然是春暖花开,可依旧寒风阵阵,为什么他不冷呢?身上不起鸡皮疙瘩呢?
   “这位侠士,您醒了?原本小女是想看看您身上受伤了没有的,如今看来,的确没有受伤,您冷吗?衣服穿上?”
   我同情地望着他,将手里的衣服递给了他,好心道:“这位侠士,我一个姑娘家,实在不应该为您除衫的,可为了检查您的身体有无伤损,这有损名节的事我也做了。您既然醒了,我也不要求其他,给五铢钱酬金就行了。”
   夏寄很佩服地站在陷阱边上叹了一口气:“每到这种时候,不知道为什么,阿淡,我对你的敬仰总是滔滔不绝……”
   夏菡从手指缝里往这边瞅:“阿淡,你你你,你明明……”
   我一声冷笑,将她后半截话笑了进去,这才转身望了这人:“身体没受伤吧?能自己爬出去吗?”
   这人默默地穿了衣服,默默地系上了腰带,默默地整了整头发,再低声道:“这陷阱,是谁弄的?”
   听他的口气,是要秋后算账了?说也奇怪,娘亲弄的这草药,无论多凶猛的野兽,闻了这味道都要三日三夜才醒,怎么这人这么快就醒了呢?
   看来他不是一个一般的刺客,还是一名武功高强的刺客。
   可咱这小山村,也没有什么人值得有人花这么多的精神当刺客啊?
   看来这人有些危险,还不是一般的危险。
   我道:“这位侠士,说起这陷阱,可有些年头了,陷阱里陷了不少的豹子、老虎、野猪之类的野兽。可未曾想,冷不防的,竟然把您也陷了,您大人有大量,别跟一个陷阱一般见识。看看这天色不早了,再过一会儿,夜里的野兽们就都出来了,它们都是山野之地的兽牲,没见过大场面,对那些珍馐美味养大的、细皮嫩肉的东西特别感兴趣。我家里的一只狮毛狗,先前被它们盯上了,结果怎么躲都躲不掉,半夜被叼了去,至今还没能找到……”
   我咋感觉我越解释,他的眼神越阴沉,与周围的暮暮黑夜融成了一体,从里到外都冒着寒意呢?
   看来,旁敲侧击不能打动他的心?
   我战战兢兢,非常小心地问他:“如此说来,侠士,你喜欢和一个陷阱过不去?喜欢被野兽叼了找不回来?既如此,咱也不拦着你了……夏寄,拉我一把,咱回去吃饭。唉,今天真倒霉,只有吃昨天的剩肉。”
   夏寄从陷阱边上伸了只手给我,低声道:“阿淡,为什么你无论什么时候都有把人气得直跳而又跳不起来的本事呢?”
   我将手搭上了他的手,皱眉道:“你说什么?我怎么都听不懂呢?”
   可他还没有使力,我便感觉有人往我肩头上一搭,把我拉得往向一跌,撞向了一个如厚岩石外面包了些泥土的怀抱里。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闻到了泥土味儿。
   “我问的话,你还没有回答,告诉我,这陷阱,是不是你家的?”
   他的声音低沉温和,却如枝头垂落的那一抹阴影,让人不由自主地便想起了黑夜之中在远处山林里默默窥视的野兽,稍不留神,便会被扑上来咬碎了。
   所以我老老实实地道:“是我家的。”
   他忽嘿嘿笑了两声:“太好了,本公子刚好银钱用完,腹中无物,你家的陷阱既是收罗了我,可得收罗到底,走,去你们家。”
   他松开了我,我站不太稳,目瞪口呆地看着他身一纵,就跃上了陷阱边上,还向我灿烂一笑,伸出了友好的手,想拉我上来。
   夏寄被挤到了一边,很不服气、很忧愁地道:“侠士,别怪我没提醒您,阿淡家里的饭可不好吃啊!就半边猪肉。他们家三年都没还……”
   夏菡盛情款款:“侠士大哥,要不您去我们家吧……?”
   我望了一眼这人伸出来的手,向夏寄道:“还不拉我上来?”
   又想,昨晚剩下的鹿腿只剩了一半,给四个人吃还嫌少呢,他一去,还有剩吗?粥少僧多的时候,得想办法赶走僧,赶走之前,还要从僧身上捞点油水!
   我这里正在思索呢,却冷不防地,手被人一拉,腾云驾雾一般,人就来到了陷阱边上,正对上了一双如清酒般的眼睛,真是酒不醉人人自醉……
   夏寄在他身后摊了摊手,表示身手没他快。
   这提醒了我,他的确是一个身负武功的人,这种人,可不能轻易地惹毛了……要不动声色地、婉转地将他赶走。
   话说村子里的人几乎人人都被我的陷阱陷过,还从来没人拿到过赔偿费呢!
   我为难地望了他,看见他胸口挂了几根青草,仔细地帮他把那青草摘下,再踮起脚帮他弹了弹肩头的灰尘。话说,他还真高啊。
   “侠士,不我不愿意收留你,可家里实无长物,怕侠士住不惯……”
   他抬起手往我鬓角一摸,嘴角有清清浅浅的微笑。他将修长手指上的青草拈到我的眼前,手指轻掸,那青草便晃悠着跌了下去:“不要紧,你吃什么,我便吃什么,我不挑的。”
   我怔了怔,脸上有丝喜色,道:“侠士既这么说,那我便放心了。我们家一般吃得比较清淡。早晨呢,包子馒头,那是没有的,一般是我娘从树林里铲点儿青草啊什么的,煮成汁水喝下去,有时味道挺好的,有时味道挺苦的,那要看我娘的心情了。中餐还是好一点的,一般我娘从后院里拔几个紫心红薯……”
   他接道:“是品良的紫心红薯吗?这可是多少人想吃都吃不到的特产……”
   我颇为难地道:“叶子……也把那叶子煮了一大锅,再拌点儿高粱啊,小麦碎米啊。味道嘛,有时好一点,有时差一点……”
   他慢悠悠地接道:“这得看你娘亲的心情了?”
   我点了点头,愁眉苦脸地道:“娘亲的心情十天之中有九天不好,不过你别担心,不是还有一天好吗?所以我们都没饿死。侠士或许有疑问,那紫心红薯为何不吃?那哪能随便吃呢?家里的一切用度可都靠它了。不过,你愿意买的话,也可以为你另外加餐,看你长得玉树临风、身材挺拔,比那县城里的倌子楼的清倌儿好看多了……”
   夏菡紧张兮兮地插上了嘴:“卫淡萱,你想干什么?”
   “……应该能打猎的,每天打一两头野物来交换也成。”我瞪了夏菡一眼,“你以为我要干什么?”
   “你这小姑娘,还没长高呢,哪里懂得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他皱眉道。
   我瞪了他一眼:“没看过猪吃草,总见过猪跑吧,老娘我不懂得多一点,不就被人骗了?喂,你既要去我家了,我没说完之前,别打断我。”
   他眉头一展,嘴角往上轻扯,便露出了一个极轻极淡的笑意,仿若春日之时,四周皆凝,树止草静,倏忽之间,有微风拂过,你只觉脸上一柔,那微风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得承认,他笑起来的确好看。
   有影响四周的莫名力量,比如说,夏菡的脸又红了。
   “那好……请‘老娘’您,继续往下说。”
    我有点儿结巴,在他略带揶揄的表情下,头一次感觉这句粗口的确太粗:“侠士您放心,您是我家的客人,是因我的陷阱网罗的,我定会负责到底。我们家嘛,最重要的就是晚餐了,所以晚餐一定要吃好,定要有点儿荤腥,大前天,我就用陷你的这陷阱,捉了一头鹿……”
   看来这人适应能力挺强的,知道我一大篇华丽的言词之后总有个转折,表情也没有初听到“紫心红薯”时的激动了,只淡淡地望了望远处,淡淡地接口:“那么……不是将鹿的毛煮巴煮巴吧?”
   我忙摇头,惊讶而悔恨万分地道:“侠士还有这习惯,喜欢吃鹿毛?早知道你的习惯这么好,这么容易养活,我就让我娘亲将鹿毛刮了留下来了。”
   他嘴角又往上一扯,又是一个极轻极淡的笑意,眉头却是皱着的:“鹿毛,我也是不吃的。那么,你们家吃鹿的什么呢?”
   “哦,我家猎得的鹿,全要卤制了拿去卖,所以呢,那煮出来的卤水,加上点儿青菜叶子、萝卜缨子,再加上点儿高粱、小麦,味道嘛……”
   这个时候,夏寄、夏菡、这人,齐声如唱歌一般地:“味道好不好,要看你娘的心情了。”
   头一回见到这三个人配合这么默契的。
   我也瞧出来了,我把嘴巴都讲干,他也不会为我所动的。看来,他的确是落难遭贼、虎落平阳,没人泄冤了,一定要冤我一下。
   我这人很想得开,这人既是赶不走了,那……今天赶不走,明天再赶。
   眼看太阳已全落山,野兽真要出来了,陷阱不能再空了,可不能因这个赔钱货再赔上一晚上,所以我道:“既如此,我们俱是一家人了,来来来,帮帮忙,把陷阱盖上。夏寄,怎么,你还想袖手旁观?想不想要你那半边猪肉了?”
   夏寄嘟嘟哝哝地上前:“就知道拿半边猪肉威胁我。”
   说也奇怪,这夏菡是我姐姐的崇拜者,平日里也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洗菜怕伤手,挖土怕污脚的。可她今日却恁积极,见那人笨手笨脚的,就跑上前积极地帮忙。
   树上有枯叶三三两两落下,落于两人肩头,有残月隐隐,红衰翠减,真是一幅美丽至极的图画。
   我不由老怀大慰,看来这位某人很有升值的空间,能将一位平日里手不愿提、肩不能担的“淑女”弄得跟我没什么两样,可见他很有鼓舞人心的力量啊。
   待得他们做完,我道:“这位侠士,这么久了,也不知道你叫什么?可否告之姓名?”
   他眨了眨眼睛,显得很是迟疑。对此,我是很善解人意的,因为知道像他这样的身怀秘密任务之人,一般都不方便说名字给人听。所以,我便道:“侠士,你我萍水相逢,以后恐怕也会如逝水萍浮。要不,我就给您个名字,以方使使唤?”
   他微微一笑,道:“不知姑娘想给在下起个什么名字呢?”
   我想了想:“你今日落难,仿佛苟活于世一般,不如就叫苟世?”
   他尚未回答,夏菡倒是欢欣鼓舞:“这个名字好,斯文!”
   我切切地望着他,一边在心底把狗屎两字叫上了许多遍。
   忽地,却是感觉有风吹翠叶,周围冷风阴阴。我回头望去,却看见他眼里寒波微荡,一瞬间,黑眸变成没有一丝儿光泽,仿佛黑色曜石般使人淹没其中。
   这个人,一生起气来,只怕原来是没有人敢捋其虎须的。
   我怎么能忘了他原是个秘密工作者呢?
   所谓“秘密”,就是干见不得人的事会毫不手软的。
   “这名儿不好?”我向来惯于见风使舵,忙道,“那,叫你叶南吧,你是被我家的大叶蓝酸雀花所网罗,叫这个名儿,再合适不过了。”
   倏地,他又是极轻的一笑,嘴角笑意如微羽飘落池塘,涟漪倏忽而隐,那笼罩于我身上的阴风寒意便消失无踪,他道:“你是阿淡?”
   我点了点头。
   “走吧,咸淡……”他笑了笑,闲闲地道。
   我张口结舌,隔了良久回头问夏寄:“他叫你吧?”
   夏寄悠闲地道:“你如果还给我加了盐的半边猪肉,我倒是无所谓叫这名的。”
   在这世上我明白一个道理,对于我不想听、不喜欢的话,而对说的这个人我又没有办法的,我可以充耳不闻。比如说,老爹唠叨着叫我淑女,只要充耳不闻,他便无可奈何,所以,对身旁这家伙,我也采用这样的方法。
   “咸淡,你家在哪儿啊?”
   听不见。
   “咸淡,你家还有多远啊?”
   听不见。
   “咸淡,你身上落了两条虫子,毛茸茸的,在你肩上一爬一爬,你就没感觉到?”
   听不见,什么?
   我天不怕,地不怕,最怕就是这毛茸茸、一踩就出很多汁水的东西。
   我听到了我自己尖利的叫声,感觉到双脚不停地与地面撞击。不经意间,见这位“叶南苟世”笑吟吟地站着,那眼里的笑意原本是飘忽而轻淡的,此时却如盛了醇到了极点的美酒,波光盈盈,使人不自觉间要醉入他的眼波之中。
   俊颜黑衣,漆发如匹。
   他就那样站于当地,连那因夕阳落下而变成暗灰之色的树影,仿佛都因为他这一笑,重新变得翠浓欲滴,迎风而展。
   他脸上犹有未去尽的污秽,却是玉走金飞,仿有嘉气,飞烟冉冉,碎钻从眼波之中倾泻流转。
   我却是感觉到了时光停顿静止,他眼里的碎钻眸光仿佛绕我的周身旋转,将人缚得动弹不得。
   良久,才找到自己的声音:“你骗我?”
   他缚手而立,笑容未减:“我叫的咸淡,你是咸淡吗?如果你不是咸淡,我便没骗你;如果你不是咸淡,为什么你刚刚又弹跳个不停?”
   “该死的!”我好不容易从他的笑容里挣扎出来,勉强道,“我刚刚之所以跳,那是因为脚走麻了,所以跳。至于问你这句话,那是因为……我认为你一直在骗我!”
   他又嘿嘿地笑了两声,用拳头抵住嘴唇垂首低咳。那样的表情,却如暮云凝碧,酒恋花迷,只望一眼,便感觉心想从心脏里跳出来。
   我在心里暗暗骂了一声粗口,对他道:“叶南,你别笑了成不成?再笑下去,把林子里的野兽全都引出来了。”
   他将拳头放下,侧头望了我:“哦?你耳朵怎么红了?真有虫子爬上了肩?”
   我紧走两步,不愿看他,无语问苍天……开始怀疑自己能不能从他那里讨点儿油水了?
   终来到了村子里,我家的方向灯火通明,有三三两两的马匹拴在院外的歪脖子树上,金笼辔衔。马,是骏马,鬃毛在隐隐灯光照射下尤其黑得发亮。
   从玉米秸篱笆缝隙间望过去,隐隐约约有戴幞头,着青衣锦服袍衫,束腰革带,手持镶玉弯刀的侍卫四环而立,拱卫着当中一抹红色。
   阿爹同我说过,在京城里面的侍卫是有品级的,从服饰上就可以看得出来,我看清了这些侍卫身上穿着的滚边织锦的品级服饰,品级着实是高。
   因此,他们拱卫的人,必也是尊贵无比的。
   虽说这人穿了一身红衣,从背影上看,与我家暗沉的篱笆与灰色的屋梁格格不入。
   当然,与满是阳刚之气的青衣侍卫们也是格格不入的。
   我心喜之,不寻常事必配不寻常人,看来,这些人是来找我身边的叶南侠士的。
   总算能将他丢下了,是不是找那些人要些酬金呢?
      “咸淡,你笑眯眯地想些什么呢?噢,你家的亲戚将不像你这样蓬头垢面,真有几分体面?”
   他低沉悦耳的声音讲出来的话总是让人很沮丧,这些人不是找他的?我回头向他一笑:“叶大哥,我本来不想说的,但想来想去,还是说了吧。”
   他侧头向我微微一笑:“什么?”
   我慢吞吞地指了指他脚下:“叶大哥,您踩到新鲜的狗屎了……”
   他一瞬间的表情,却如金色阳光照耀着的粼粼水波,波面落了残叶,却是触损金波碎,又如夕阳潜下小楼西,沉沉之中却是清晓画眉同。
   这个人,连踩个狗屎都踩得如此的春光满园,真是作孽啊!
   夏菡忙从腰间拿了块丝帕出来,道:“叶大哥,这个给您。”
   如玉的手拈着绣有粉红桃花的碧绉软丝罗帕,划过莹碧的翠玉镯,递往叶南的手里,浅眉低首,杏脸含春。
   我不禁很犹豫,这人的升值空间确实是无比的大!他一提手,一抬眉,能赚多少荷包、锦帕啊!
   听闻这些东西县城可又涨价了。
   我着急地到处找张草纸想换下他手里那块锦帕,却没有他手快。我心痛地望着叶南将那锦帕团巴团巴,真擦下了鞋子边缘糊着的污物。
   却听见院子里吵闹声起,青衣侍卫四散开来,踢开了房门,向屋子里冲了过去。伴随着鸡飞狗跳之声,姐姐亦玉在屋子里大骂:“你们这些杀千刀的, 死了娘还是死了老子,无头苍蝇般乱窜?哎哟,我新买的绣花绷子……”
   夏菡刚刚被叶南打击了,紧跟着又被她的偶像——我姐姐打击了一场,神情有些怔怔的,良久才担心地道:“阿淡,你们家有祸事上门了?”
   话虽是对着我说的,眼角却扫着叶南,显然,她对他心思不止,巴望着他可以挺身而出呢。
   看着他不动声色地将身子避到了夏寄身后,我暗地里撇了撇嘴,顺手从篱笆边上拿起了一根打狗棍,正往院子里冲,却听他闲闲地道:“全身上下加起来不够三两重,你冲进去打得赢谁啊?”
   我略一迟疑,却见篱笆拐角边上有人影一闪,仔细望去,却见老爹躲在那儿在向我招手。
   待走近了,才发现他眉间似有隐忧,低声道:“阿淡,你别过去……”
   老爹担心的样子我却是从未见过的,不由得问道:“他们在找什么?”
   “小孩子家家的,你就别管了,快找个地方躲起来吧。”老爹道,“先躲到夏寄家里去吧。”
   正值此时,姐姐已被人从屋子里架了出来,拉到那一身红衫的人面前。院子里隐有声音传出,却全不是刚刚那泼辣的语调,语音清冷而自持:“公子如此纵容手下之人,不知意欲何为?”
   亦玉总算恢复了几分原本的样子,她这种声音一出,就特别显得我是粗麦做的窝窝头,她是细面做的饺子。我有些奇怪,不由得朝篱笆缝处望了过去,却见院子里面,满院银月似染,那身着艳红衣裳的男子微微转过了脸,却如露花倒影,满园霁光。如是旁的男子,假如穿了这一身红衣,必定多少都有一些撑不起这颜色,让这艳红把脸上的粗毛孔,青胡须等衬了出来……可这人,却让我看到了清晨之时的漫天彩蔚,浓浓耀意,扑面而来。
   我是知道亦玉这人的,越是在意的,越要矜持。
   比如说老爹过年送了一支钗子给我,她其实是很在意了,可却矜持地不在乎,后来矜持地一个月没和老爹说话。
   依照她现在的矜持情状,我可以肯定,她在意了。
   那男子笑得韶光明媚,说的话却很流氓:“在下想看看姑娘……”
   不但说话流氓,动作也流氓起来。我只觉眼前红影一闪,再听得刺啦一声,亦玉半边袖子便被撕了下来。
   他本是一个不需要耍流氓便可以引得无数女子上前对他耍流氓的人,所以,他耍起流氓来,大家都没有防备。
   很显然,亦玉也没防备。
   所以,隔了良久,才听见一声尖叫冲天而起。
   亦玉的矜持这时全不见了踪影,用另外一只袖子盖住了那只裸臂,脸有羞怒之色,道:“看公子是斯文人,却行如此下流之事……”
   我悄悄地回头对老爹道:“老爹,您瞧瞧,姐姐这个时候还淑女,是不是很吃亏?”
   老爹苦笑:“都这种时候了,你还说得出这话?”
   我道:“别急,夏寄去叫人了,爹,这些是什么人啊?应该是官府之人,可为何如此嚣张?”
   他还没来得及说话,只听那红衣男子笑吟吟地答:“姑娘若要在下负责,在下乐意至极,不在意多养一位妻妾。只可惜,姑娘不是我要找的人。”
   他这句话,很明显地表达出一个信息……他准备抢人了!
   很明显,亦玉还没反应过来,只怔怔地用衫袖遮了裸臂,显然受打击不轻……这人耍玩流氓还轻慢人家,完全彻底地颠覆了她心目之中的形象。
   可见衣冠禽兽这个词她总算是彻底地明白了。
   我忍无可忍,提了棍子便准备冲进去,却被老爹死死拉住。
   却见两名侍卫架了娘亲出来,那红衣男子便上前问道:“你只有一个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