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一章

书名:又得浮生半日闲 作者:丰子恺 本章字数:42204 下载APP
又得浮生半日闲
朝阳已经照到芭蕉树上。时钟打九下。正是我们开始工作的时光了。宝官自去读书,我也带了这些感兴,走进我的书室去。
自从这小屋落成之后,我就辞绝了教职,恢复了战前的闲居生活。我对外间绝少往来,每日只是读书作画,饮酒闲谈而已。我的时间全部是我自己的。这是我的性格的要求,这在我是认为幸福的。

春是多么可爱的一个名词!自古以来的人都赞美它,希望它长在人间。诗人,特别是词客,对春爱慕尤深。试翻词选,差不多每一页上都可以找到一个春字。后人听惯了这种话,自然地随喜附和,即使实际上没有理解春的可爱的人,一说起春也会觉得欢喜。这一半是春这个字的音容所暗示的。“春!”你听,这个音读起来何等铿锵而惺忪可爱!这个字的形状何等齐整妥帖而具足对称的美!这么美的名字所隶属的时节,想起来一定很可爱。好比听见名叫“丽华”的女子,想来一定是个美人。
然而实际上春不是那么可喜的一个时节。我积三十六年之经验,深知暮春以前的春天,生活上是很不愉快的。
梅花带雪开了,说道是漏泄春的消息。但这完全是精神上的春,实际上雨雪霏霏,北风烈烈,与严冬何异?所谓迎春的人,也只是瑟缩地躲在房栊内,战栗地站在屋檐下,望望枯枝一般的梅花罢了!
再迟个把月吧,就像现在:惊蛰已过,所谓春将半了。住在都会里的朋友想象此刻的乡村,足有画图一般美丽,连忙写信来催我写春的随笔。好像因为我偎傍着春,惹他们妒忌似的。其实我们住在乡村间的人,并没有感到快乐,却生受了种种的不舒服:寒暑表激烈地升降于三十六度至六十二度(1)之间。一日之内,乍暖乍寒。暖起来可以想起都会里的冰淇淋,寒起来几乎可见天然冰,饱尝了所谓“料峭”的滋味。天气又忽晴忽雨,偶一出门,干燥的鞋子往往拖泥带水归来。“一春能有几番晴”是真的;“小楼一夜听春雨”其实没有什么好听,单调得很,远不及你们都会里的无线电的花样繁多呢。春将半了,但它并没有给我们一点舒服,只教我们天天愁寒,愁暖,愁风,愁雨。正是“三分春色二分愁,更一分风雨”!
春的景象,只有乍寒、乍暖、忽晴、忽雨是实际而明确的。此外虽有春的美景,但都隐约模糊,要仔细探寻,才可依稀仿佛地见到,这就是所谓“寻春”吧?有的说“春在卖花声里”,有的说“春在梨花”,又有的说“红杏枝头春意闹”,但这种景象在我们这枯寂的乡村里都不易见到。即使见到了,肉眼也不易认识。总之,春所带来的美,少而隐;春所带来的不快,多而确。诗人词客似乎也承认这一点,春寒、春困、春愁、春怨,不是诗词中的常谈吗?不但现在如此,就是再过个把月,到了清明时节,也不见得一定春光明媚,令人极乐。倘又是落雨,路上的行人将要“断魂”呢。
可知春徒有其名,在实际生活上是很不愉快的。实际,一年中最愉快的时节,是从暮春开始的。就气候上说,暮春以前虽然大体逐渐由寒向暖,但变化多端,始终是乍寒,乍暖,最难将息的时候,到了暮春,方才冬天的影响完全消灭,而一路向暖。寒暑表上的水银爬到temperate(温和)上,正是气候最temperate的时节。就景色上说,春色不须寻找,有广大的绿野青山,慰人心目。古人词云:“杜宇一声春去,树头无数青山。”原来山要到春去的时候方才全青,而惹人注目。我觉得自然景色中,青草与白雪是最伟大的现象。造物者描写“自然”这幅大画图时,对于春红、秋艳,都只是略蘸些胭脂、朱磦,轻描淡写。到了描写白雪与青草,他就毫不吝惜颜料,用刷子蘸了铅粉、藤黄和花青而大块地涂抹,使屋屋皆白,山山皆青。这仿佛是米派山水的点染法,又好像是Cézanne(塞尚)风景画的“色的块”,何等泼辣的画风!而草色青青,连天遍野,尤为和平可亲、大公无私的春色。花木有时被关闭在私人的庭园里,吃了园丁的私刑而献媚于绅士淑女之前。草则到处自生自长,不择贵贱高下。人都以为花是春的作品,其实春工不在花枝,而在于草。看花的能有几人?草则广泛地生长在大地的表面,普遍地受大众的欣赏。这种美景,是早春所见不到的。那时候山野中枯草遍地,满目憔悴之色,看了令人不快。必须到了暮春,枯草尽去,才有真的青山绿野的出现,而天地为之一新。一年好景,无过于此时。自然对人的恩宠,也以此时为最深厚了。
讲求实利的西洋人,向来重视这季节,称之为May(五月)。May是一年中最愉快的时节,人间有种种的娱乐,即所谓May-queen(五月美人)、May-pole(五月彩柱)、May-games(五月游艺)等。May这一个字,原是“青春”“盛年”的意思。可知西洋人视一年中的五月,犹如人生中的青年,为最快乐、最幸福、最精彩的时期。这确是名副其实的。但东洋人的看法就与他们不同:东洋人称这时期为暮春,正是留春、送春、惜春、伤春,而感慨、悲叹、流泪的时候,全然说不到乐。东洋人之乐,乃在“绿柳才黄半未匀”的新春,便是那忽晴、忽雨、乍暖、乍寒、最难将息的时候。这时候实际生活上虽然并不舒服,但默察花柳的萌动,静观天地的回春,在精神上是最愉快的。故西洋的“May”相当于东洋的“春”。这两个字读起来声音都很好听,看起来样子都很美丽。不过May是物质的、实利的,而春是精神的、艺术的。东西洋文化的判别,在这里也可窥见。
1934年3月12日夜10时
(1) 三十六度至六十二度,均指华氏度。

我的年岁上冠用了“三十”二字,至今已两年了。不解达观的我,从这两个字上受到了不少的暗示与影响。虽然明明觉得自己的体格与精力比二十九岁时全然没有什么差异,但“三十”这一个观念笼在头上,犹之张了一顶阳伞,使我的全身蒙了一个暗淡色的阴影,又仿佛在日历上撕过了立秋的一页以后,虽然太阳的炎威依然没有减却,寒暑表上的热度依然没有降低,然而只当得余威与残暑,或霜降木落的先驱,大地的节候已从今移交于秋了。
实际,我两年来的心情与秋最容易调和而融合。这情形与从前不同。在往年,我只慕春天。我最欢喜杨柳与燕子。尤其欢喜初染鹅黄的嫩柳。我曾经名自己的寓居为“小杨柳屋”,曾经画了许多杨柳燕子的画,又曾经摘取秀长的柳叶,在厚纸上裱成各种风调的眉,想象这等眉的所有者的颜貌,而在其下面添描出眼鼻与口。那时候我每逢早春时节,正月二月之交,看见杨柳枝的线条上挂了细珠,带了隐隐的青色而“遥看近却无”的时候,我心中便充满了一种狂喜,这狂喜又立刻变成焦虑,似乎常常在说:“春来了!不要放过!赶快设法招待它,享乐它,永远留住它。”我读了“良辰美景奈何天”等句,曾经真心地感动。以为古人都太息一春的虚度,前车可鉴!到我手里决不放它空过了。最是逢到了古人惋惜最深的寒食清明,我心中的焦灼便更甚。那一天我总想有一种足以充分酬偿这佳节的举行。我准拟作诗,作画,或痛饮,漫游。虽然大多不被实行;或实行而全无效果,反而中了酒,闹了事,换得了不快的回忆;但我总不灰心,总觉得春的可恋。我心中似乎只有知道春,别的三季在我都当做春的预备,或待春的休息时间,全然不曾注意到它们的存在与意义。而对于秋,尤无感觉:因为夏连续在春的后面,在我可当做春的过剩;冬先行在春的前面,在我可当做春的准备;独有与春全无关联的秋,在我心中一向没有它的位置。
自从我的年龄告了立秋以后,两年来的心境完全转了一个方向,也变成秋天了。然而情形与前不同:并不是在秋日感到像昔日的狂喜与焦灼。我只觉得一到秋天,自己的心境便十分调和。非但没有那种狂喜与焦灼,且常常被秋风秋雨秋色秋光所吸引而融化在秋中,暂时失却了自己的所在。而对于春,又并非像昔日对于秋的无感觉。我现在对于春非常厌恶。每当万象回春的时候,看到群花的斗艳,蜂蝶的扰攘,以及草木昆虫等到处争先恐后地滋生蕃殖的状态,我觉得天地间的凡庸,贪婪,无耻,与愚痴,无过于此了!尤其是在青春的时候,看到柳条上挂了隐隐的绿珠,桃枝上着了点点的红斑,最使我觉得可笑又可怜。我想唤醒一个花蕊来对它说:“啊!你也来反复这老调了!我眼看见你的无数的祖先,个个同你一样地出世,个个努力发展,争荣竞秀;不久没有一个不憔悴而化泥尘。你何苦也来反复这老调呢?如今你已长了这孽根,将来看你弄娇弄艳,装笑装颦,招致了蹂躏,摧残,攀折之苦,而步你的祖先们的后尘!”
实际,迎送了三十几次的春来春去的人,对于花事早已看得厌倦,感觉已经麻木,热情已经冷却,决不会再像初见世面的青年少女地为花的幻姿所诱惑而赞之,叹之,怜之,惜之了。况且天地万物,没有一件逃得出荣枯,盛衰,生灭,有无之理。过去的历史昭然地证明着这一点,无须我们再说。古来无数的诗人千篇一律地为伤春惜花费词,这种效颦也觉得可厌。假如要我对于世间的生荣死灭费一点词,我觉得生荣不足道,而宁愿欢喜赞叹一切的死灭。对于前者的贪婪,愚昧,与怯弱,后者的态度何等谦逊,悟达,而伟大!我对于春与秋的舍取,也是为了这一点。
夏目漱石三十岁的时候,曾经这样说:“人生二十而知有生的利益;二十五而知有明之处必有暗;至于三十的今日,更知明多之处暗亦多,欢浓之时愁亦重。”我现在对于这话也深抱同感;有时又觉得三十的特征不止这一端,其更特殊的是对于死的体感。青年们恋爱不遂的时候惯说生生死死,然而这不过是知有“死”的一回事而已,不是体感。犹之在饮冰挥扇的夏日,不能体感到围炉拥衾的冬夜的滋味。就是我们阅历了三十几度寒暑的人,在前几天的炎阳之下也无论如何感觉不到浴日的滋味。围炉,拥衾,浴日等事,在夏天的人的心中只是一种空虚的知识,不过晓得将来须有这些事而已,但是不能体感它们的滋味。须得入了秋天,炎阳逞尽了威势而渐渐退却,汗水浸胖了的肌肤渐渐收缩,身穿单衣似乎要打寒噤,而手触法郎绒觉得快适的时候,于是围炉,拥衾,浴日等知识方能渐渐融入体验界中而化为体感。我的年龄告了立秋以后,心境中所起的最特殊的状态便是这对于“死”的体感。以前我的思虑真疏浅!以为春可以常在人间,人可以永在青年,竟完全没有想到死。又以为人生的意义只在于生,而我的一生最有意义,似乎我是不会死的。直到现在,仗了秋的慈光的鉴照,死的灵气钟育,才知道生的甘苦悲欢,是天地间反复过亿万次的老调,又何足珍惜?我但求此生的平安的度送与脱出而已。犹之罹了疯狂的人,病中的颠倒迷离何足计较?但求其去病而已。
我正要搁笔,忽然西窗外黑云弥漫,天际闪出一道电光,发出隐隐的雷声,骤然洒下一阵夹着冰雹的秋雨。啊!原来立秋过得不多天,秋心稚嫩而未曾老练,不免还有这种不调和的现象,可怕哉!
1929年秋日
初冬浴日漫感
离开故居一两个月,一旦归来,坐到南窗下的书桌旁时第一感到异样的,是小半书桌的太阳光。原来夏已去,秋正尽,初冬方到,窗外的太阳已随分南倾了。
把椅子靠在窗缘上,背着窗坐了看书,太阳光笼罩了我的上半身。它非但不像一两月前地使我讨厌,反使我觉得暖烘烘地快适。这一切生命之母的太阳似乎正在把一种祛病延年、起死回生的乳汁,通过了它的光线而流注到我的体中来。
我掩卷冥想:我吃惊于自己的感觉,为甚么忽然这样变了?前日之所恶变成了今日之所欢;前日之所弃变成了今日之所求;前日之仇变成了今日之恩。张眼望见了弃置在高阁上的扇子,又吃一惊。前日之所欢变成了今日之所恶;前日之所求变成了今日之所弃;前日之恩变成了今日之仇。
忽又自笑:“夏日可畏,冬日可爱”,以及“团扇弃捐”,乃古之名言,夫人皆知,又何足吃惊?于是我的理智屈服了。但是我的感觉仍不屈服,觉得当此炎凉递变的交代期上,自有一种异样的感觉,足以使我吃惊。这仿佛是太阳已经落山而天还没有全黑的傍晚时光:我们还可以感到昼,同时亦可以感到夜。又好比一脚已跨上船而一脚尚在岸上的登舟时光:我们还可以感到陆,同时亦可以感到水。我们在夜里固皆知道有昼,在船上固皆知道有陆,但只是“知道”而已,不是“实感”。我久被初冬的日光笼罩在南窗下,身上发出汗来,渐渐润湿了衬衣。当此之时,浴日的“实感”与挥扇的“实感”在我身中混成一气,这不是可吃惊的经验么?
于是我索性抛书,躺在墙角的藤椅里,用了这种混成的实感而环视室中,觉得有许多东西大变了相。有的东西变好了:像这个房间,在夏天常嫌其太小,洞开了一切窗门,还不够,几乎想拆去墙壁才好。但现在忽然大起来,大得很!不久将要用屏帏把它隔小来了。又如案上这把热水壶,以前曾被茶缸驱逐到碗橱的角里,现在又像纪念碑似的矗立在眼前了。棉被从前在伏日里晒的时候,大家讨嫌它既笨且厚,现在铺在床里,忽然使人悦目,样子也薄起来了。沙发椅子曾经想卖掉,现在幸而没有人买去。从前曾经想替黑猫脱下皮袍子,现在却羡慕它了。反之,有的东西变坏了:像风,从前人遇到了它都称“快哉!”欢迎它进来,现在渐渐拒绝它,不久要像防贼一样严防它入室了。又如竹榻,以前曾为众人所宝,极一时之荣,现在已无人问津,形容枯槁,毫无生气了。壁上一张汽水广告画。角上画着一大瓶汽水,和一只泛溢着白泡沫的玻璃杯,下面画着海水浴图。以前望见汽水图口角生津,看了海水浴图恨不得自己做了画中人,现在这幅画几乎使人打寒噤了。裸体的洋囝囝跌坐在窗口的小书架上,以前觉得它太写意,现在看它可怜起来。希腊古代名雕的石膏模型Venus(维纳斯)立像,把裙子褪在大腿边,高高地独立在凌空的花盆架上。我在夏天看见她的脸孔是带笑的,这几天望去忽觉其容有蹙,好像在悲叹她自己失却了两只手臂,无法拉起裙子来御寒。
其实,物何尝变相?是我自己的感觉变叛了。感觉何以能变叛?是自然教它的。自然的命令何其严重:夏天不由你不爱风,冬天不由你不爱日。自然的命令又何其滑稽:在夏天定要你赞颂冬天所诅咒的,在冬天定要你诅咒夏天所赞颂的!
人生也有冬夏,童年如夏,成年如冬;或少壮如夏,老大如冬。在人生的冬夏,自然也常教人的感觉变叛,其命令也有这般严重,又这般滑稽。
1935年双十节晚于石门湾
云霓
这是去年夏天的事。
两个月不下雨。太阳每天晒十五小时。寒暑表中的水银每天爬到百度(1)之上。河底处处向天。池塘成为洼地。野草变作黄色而矗立在灰白色的干土中。大热的苦闷和大旱的恐慌充塞了人间。
室内没有一处地方不热。坐凳子好像坐在铜火炉上。按桌子好像按着了烟囱。洋蜡烛从台上弯下来,弯成磁铁的形状,薄荷锭在桌子上放了一会,旋开来统统溶化而蒸发了。狗子伸着舌头伏在桌子底下喘息,人们各占住了一个门口而不息地挥扇。挥得手腕欲断,汗水还是不绝地流。汗水虽多,饮水却成问题。远处挑来的要四角钱一担,倒在水缸里好像乳汁,近处挑来的也要十个铜板一担,沉淀起来的有小半担是泥。有钱买水的人家,大家省省地用水。洗过面的水留着洗衣服,洗过衣服的水留着洗裤。洗过裤的水再留着浇花。没有钱买水的人家,小脚的母亲和数岁的孩子带了桶到远处去扛。每天愁热愁水,还要愁未来的旱荒。迟耕的地方还没有种田,田土已硬得同石头一般。早耕的地方苗秧已长,但都变成枯草了。尽驱全村的男子踏水。先由大河踏进小河,再由小河踏进港汊,再由港汊踏进田里。但一日工作十五小时,人们所踏进去的水,不够一日照临十五小时太阳的蒸发。今天来个消息,西南角上的田禾全变黄色了;明天又来个消息,运河岸上的水车增至八百几十部了。人们相见时,最初徒唤奈何:“只管不下雨怎么办呢?”“天公竟把落雨这件事根本忘记了!”但后来得到一个结论,大家一见面就惶恐地相告:“再过十天不下雨,大荒年来了!”
此后的十天内,大家不暇愁热,眼巴巴的,只望下雨。每天一早醒来,第一件事是问天气。然而天气只管是晴,晴,晴……一直晴了十天。第十天以后还是晴,晴,晴……晴到不计其数。有几个人绝望地说:“即使现在马上下雨,已经来不及了。”然而多数人并不绝望:农人依旧拼命踏水,连黄发垂髫都出来参加。镇上的人依旧天天仰首看天,希望它即刻下雨,或者还有万一的补救。他们所以不绝望者,为的是十余日来东南角上天天挂着几朵云霓,它们忽浮忽沉,忽大忽小,忽明忽暗,忽聚忽散,向人们显示种种欲雨的现象,维持着他们的一线希望。有时它们升起来,大起来,黑起来,似乎义勇地向踏水的和看天的人说:“不要失望!我们带雨来了!”于是踏水的人增加了勇气,愈加拼命地踏,看天的人得着了希望,欣欣然有喜色而相与欢呼:“落雨了!落雨了!”年老者摇着双手阻止他们:“喊不得,喊不得,要吓退的啊。”不久那些云霓果然被吓退了,它们在炎阳之下渐渐地下去,少起来,淡起来,散开去,终于隐伏在地平线下,人们空欢喜了一场,依旧回进大热的苦闷和大旱的恐慌中。每天有一场空欢喜,但每天逃不出苦闷和恐怖。原来这些云霓只是挂着给人看看,空空地给人安慰和勉励而已。后来人们都看穿了,任它们五色灿烂地飘游在天空,只管低着头和热与旱奋斗,得过且过地度日子,不再上那些虚空的云霓的当了。
这是去年夏天的事。后来天终于下雨,但已于事无补,大荒年终于出现。现在,农人啖着糠粞,工人闲着工具,商人守着空柜,都在那里等候蚕熟和麦熟,不再回忆过去的旧事了。
我现在为什么在这里重提旧事呢?因为我在大旱时曾为这云霓描一幅画。现在从大旱以来所作画中选出民间生活描写的六十幅来,结集为一册书,把这幅《云霓》冠卷首,就名其书为《云霓》。这也不仅是模仿《关雎》《葛覃》,取首句作篇名而已,因为我觉得现代的民间,始终充塞着大热似的苦闷和大旱似的恐慌,而且也有几朵“云霓”始终挂在我们的眼前,时时用美好的形状来安慰我们、勉励我们,维持我们生活前途的一线希望,与去年夏天的状况无异。就记述这状况,当做该书的代序。
记述既毕,自己起了疑问:我这《云霓》能不空空地给人玩赏吗?能满足大旱时代的渴望吗?自己知道都不能。因为这里所描绘的云霓太小了,太少了。仅乎这几朵怎能沛然下雨呢?恐怕也只能空空地给人玩赏一下,然后任其消沉到地平线底下去的吧。
画集《云霓》(天马版)代序
1935年3月19日
(1) 百度,指华氏度。
生机
去年除夜买的一球水仙花,养了两个多月,直到今天方才开花。
今春天气酷寒,别的花木萌芽都迟,我的水仙尤迟。因为它到我家来,遭了好几次灾难,生机被阻抑了。
第一次遭的是旱灾,其情形是这样:它于去年除夕到我家,当时因为我的别寓里没有水仙花盆,我特为跑到瓷器店去买一只纯白的瓷盘来供养它。这瓷盘很大、很重,原来不是水仙花盆。据瓷器店里的老头子说,它是光绪年间的东西,是官场中请客时用以盛某种特别肴馔的家伙。只因后来没有人用得着它,至今没有卖脱。我觉得普通所谓水仙花盆,长方形的、扇形的,在过去的中国画里都已看厌了,而且形式都不及这家伙好看。就假定这家伙是为我特制的水仙花盆,买了它来,给我的水仙花配合,形状色彩都很调和。看它们在寒窗下绿白相映,素艳可喜,谁相信这是官场中盛酒肉的东西?可是它们结合不到一个月,就要别离。为的是我要到石门湾去过阴历年,预期在缘缘堂住一个多月,希望把这水仙花带回去,看它开花才好。如何带法?颇费踌躇:叫工人阿毛拿了这盆水仙花乘火车,恐怕有人说阿毛提倡风雅;把它装进皮箱里,又不可能。于是阿毛提议:“盘儿不要它,水仙花拔起来装在饼干箱里,携了上车,到家不过三四个钟头,不会旱杀的。”我通过了。水仙就与盘暂别,坐在饼干箱里旅行。回到家里,大家纷忙得很,我也忘记了水仙花。三天之后,阿毛突然说起,我猛然觉悟,找寻它的下落,原来被人当做饼干,搁在石灰甏上。连忙取出一看,绿叶憔悴,根须焦黄。阿毛说“勿碍(1)”,立刻把它供养在家里旧有的水仙花盆中,又放些白糖在水里。幸而果然勿碍,过了几天它又欣欣向荣了。是为第一次遭的旱灾。
第二次遭的是水灾,其情形是这样:家里的水仙花盆中,原有许多色泽很美丽的雨花台石子。有一天早晨,被孩子们发现了,水仙花就遭殃:他们说石子里统是灰尘,埋怨阿毛不先将石子洗净,就代替他做这番工作。他们把水仙花拔起,暂时养在脸盆里,把石子倒在另一脸盆里,掇到墙角的太阳光中,给它们一一洗刷。雨花台石子浸着水,映着太阳光,光泽,色彩,花纹,都很美丽。有几颗可以使人想象起“通灵宝玉”来。看的人越聚越多,孩子们尤多,女孩子最热心。她们把石子照形状分类,照色彩分类,照花纹分类;然后品评其好坏,给每块石子打起分数来;最后又利用其形色,用许多石子拼起图案来。图案拼好,她们自去吃年糕了!年糕吃好,她们又去踢毽子了;毽子踢好,她们又去散步了。直到晚上,阿毛在墙角发现了石子的图案,叫道:“咦,水仙花哪里去了?”东寻西找,发现它横卧在花台边上的脸盆中,浑身浸在水里。自晨至晚,浸了十来个小时,绿叶已浸得发肿,发黑了!阿毛说“勿碍”,再叫小石子给它扶持,坐在水仙花盆中。是为第二次遭的水灾。
第三次遭的是冻灾,其情形是这样的:水仙花在缘缘堂里住了一个多月。其间春寒太甚,患难迭起。其生机被这些天灾人祸所阻抑,始终不能开花。直到我要离开缘缘堂的前一天,它还是含苞未放。我此去预定暮春回来,不见它开花又不甘心,以问阿毛。阿毛说:“用绳子穿好,提了去!这回不致忘记了。”我赞成。于是水仙花倒悬在阿毛的手里旅行了。它到了我的寓中,仍旧坐在原配的盆里。雨水过了,不开花。惊蛰过了,又不开花。阿毛说:“不晒太阳的原故。”就掇到阳台上,请它晒太阳。今年春寒殊甚,阳台上虽有太阳光,同时也有料峭的东风,使人立脚不住。所以人都闭居在室内,从不走到阳台上去看水仙花。房间内少了一盆水仙花也没有人查问。直到次日清晨,阿毛叫了:“啊哟!昨晚水仙花没有拿进来,冻杀了!”一看,盆内的水连底冻,敲也敲不开;水仙花里面的水分也冻,其鳞茎冻得像一块白石头,其叶子冻得像许多翡翠条。赶快拿进来,放在火炉边。久而久之,盆里的水融了,花里的水也融了;但是叶子很软,一条一条弯下来,叶尖儿垂在水面。阿毛说“乌者(2)”,我觉得的确有些儿“乌”,但是看它的花蕊还是笔挺地立着,想来生机没有完全丧尽,还有希望。以问阿毛,阿毛摇头,随后说:“索性拿到灶间里去,暖些,我也可以常常顾到。”我赞成。垂死的水仙花就被从房中移到灶间。是为第三次遭的冻灾。
谁说水仙花清?它也像普通人一样,需要烟火气的。自从移入灶间之后,叶子渐渐抬起头来,花苞渐渐展开。今天花儿开得很好了!阿毛送它回来,我见了心中大快。此大快非仅为水仙花。人间的事,只要生机不灭,即使重遭天灾人祸,暂被阻抑,终有抬头的日子。个人的事如此,家庭的事如此,国家、民族的事也如此。
1936年3月
(1) 勿碍,意即不碍事。
(2) 乌者,意即糟了。
清晨
吃过早粥,走出堂前,在阶沿石上立了一会。阳光从东墙头上斜斜地射进来,照明了西墙头的一角。这一角傍着一大丛暗绿的芭蕉,显得异常光明。它的反光照耀全庭,使花坛里的千年红、鸡冠花和最后的蔷薇,都带了柔和的黄光。光滑的水门汀受了这反光,好像一片混浊的泥水。我立在阶沿石上,就仿佛立在河岸上了。
一条瘦而憔悴的黄狗,用头抵开了门,走进庭中来。它走到我的面前,立定了,俯下去嗅嗅我的脚,又仰起头来看我的脸。这眼色分明带着一种请求之情。我回身向内,想从余剩的早食中分一碗白米粥给它吃。忽然想起邻近有吃粞粥及糠饭的人,又踌躇地转身向了外。那狗似乎知道我的心事,越发在我面前低昂盘旋,且嗅且看,又发出一种“呜呜”的声音。这声音仿佛在说:“狗也是天之生物!狗也要活!”我正踌躇,李妈出来收早粥,看见了狗便说:“这狗要饿杀快(1)了!宝官(2),来厨房里拿些镬焦给它吃吃吧。”我的问题就被代为解决。不久宝官拿了一小箩镬焦出来,先放一撮在水门汀上。那狗拼命地吃,好像防人来抢似的。她一撮一撮喂它,好像防它停食似的。
我在庭中散步了好久,回到堂前,看见狗正在吃最后的一撮。我站在阶沿石上看它吃。我觉得眼梢头有一件小的东西正在移动。俯身一看,离开狗头一二尺处,有一群蚂蚁,正在扛抬狗所遗落的镬焦。许多蚂蚁围绕在一块镬焦的四周,扛了它向西行,好像一朵会走的黑瓣白心的菊花。它们的后面,有几个空手的蚂蚁跑着,好像是护卫;它们的前面有无数空手的蚂蚁引导着,好像是先锋。这列队约有二丈多长,从狗头旁边直达阶沿石缝的洞口―它们的家里。我蹲在阶沿上,目送这朵会走的菊花。一面呼唤正在浇花的宝官,叫她来共赏。她放下了浇花壶,走来蹲在水门汀上,比我更热心地观赏起来,我叫她留心管着那只狗,防恐它再吃得不够,走过来舔食了这朵菊花。她等狗吃完,把它驱逐出门,就安心地来看蚂蚁的清晨的工作了。
这块镬焦很大,作椭圆形,看来是由三四粒饭合成的。它们扛了一会,停下来,好像休息一下,然后扛了再走。扛手也时有变换。我看见一个蚂蚁从众扛手中脱身而出,径向前去。我怪它卸责,目送它走。看见另一个蚂蚁从对方走来。它们二人在交臂时急急地亲了一个吻,然后各自前去。后者跑到菊花旁边,就挤进去,参加扛抬的工作,好像是前者请来的替工。我又看见一个蚂蚁贴身在一个扛手的背后,好像在咬它。过了一会,那被咬者退了出来,自向前跑;那咬者便挤进去代它扛抬了。我看了这些小动物的生活,不禁摇头太息,心中起了浓烈的感兴。我忘却了一切,埋头于蚂蚁的观察中。我自己仿佛已经化作了一个蚂蚁,也在参加这扛抬粮食的工作了。我一望它们的前途,着实地担心起来。为的是离开它们一二尺的前方,有两根晒衣竹竿横卧在水门汀上,阻住它们的去路。先锋的蚂蚁空着手爬过,已觉周折,这笨重的粮食如何扛过这两重畸形的山呢?忽然觉悟了我自己是人,何不用人力去助它们一下呢?我就叫宝官把竹竿拿开。并且嘱咐她轻轻地,不要惊动了蚂蚁。她拿开了第二根时,菊花已经移行到第一根旁边而且已在努力上山了。我便叫她住手,且来观看。这真是畸形的山,山脚凹进,山腰凸出。扛抬粮食上山,非常吃力!后面的扛手站住不动,前面的扛手把后脚爬上山腰,然后死命地把粮食抬起来,使它架空。于是山腰的“人”死命地拖,地上的“人”死命地送。结果连物带“人”拖上山去。我和宝官一直叫着“杭育,杭育”帮它们着力;到这时候不期地同喊一声“好啊!”各抽一口大气。
下山的时候,又是一番挣扎,但比上山容易得多。前面的扛手先把身体挂了下来,后面的扛手自然被粮食的重量拖下,跌到地上。另有两人扛了一粒小饭粒从后面跟来。刚爬上山,又跌了下去。来了一个帮手,三人抬过山头。前面的菊花形的大群已去得很远了。
菊花形的大群走了一大程平地,前面又遇到了障碍。这是一个不可超越的峭壁,而且壁的四周都是水,深可没顶。宝官抱歉地自责起来:“唉!我怎么把这把浇花壶放在它们的运粮大道上!不幸而这又是漏的!”继而认真地担忧了:“它们迷了路怎么办呢?”继而狂喜地提议:“赶快把壶拿开,给它们架一爿桥吧。”她正在寻找桥梁的材木,那三个扛抬的一组早已追过大群,先到水边,绕着水走去了。不久大群也到水边,跟了它们绕行,我唤回了宝官,依旧用眼睛帮它们扛抬。我们计算绕水所多走的路程,约有三尺光景!而且海岸线曲折多端,转弯抹角,非常吃力,这点辛劳明明是宝官无心地赠给它们的!我们所惊奇者:蚂蚁似乎个个带着指南针。任凭转几个弯,任凭横走,逆行,他们决不失向。迤逦盘旋了好久,终于绕到了水的对岸。现在离它们的家只有四五尺,而且都是平地了。我的心便从蚂蚁的世界中醒回来。我站起身来,挺一挺腰。我想等它们扛进洞时,再蹲下去看。暂时站在阶沿石上同宝官谈些话。
“这也是一种生物,它们也要活。人类的生活实在不及……”我正想说下去,外面走进我们店里的染匠司务来。他提着早餐的饭篮,要送进灶间去。当他通过我们的前面时,他正在和宝官说什么话。我和宝官听他说话,暂时忘记了蚂蚁的事。等到我注意到的时候。他的左脚正落在这大群蚂蚁的上面,好像飞来峰一般。我急忙捉住他的臂,提他的身体,连喊:“踏不得!踏不得!”他吓得不知所以,像化石一般,顶着脚尖,一动也不动。我用力搬开他的腿。看见他的脚踵底下,一朵白心黑瓣的菊花无恙地在那里移行。宝官用手拍拍自己的心,说道:“还好还好,险险乎!”染匠司务俯下去看了一看,起来也用手拍拍自己的心,说道:“还好还好,险险乎!”他放下了饭篮,和我们一同观赏了一会,赞叹了一会。当他提了饭篮走进屋里去的时候,又说一声:“还好还好,险险乎!”
我对宝官说:“这染匠司务不是戒杀者,他欢喜吃肉,而且会杀鸡。但我看他对于这大群蚂蚁的‘险险乎’,真心地着急;对于它们的‘还好还好’,真心地庆幸。这是人性中最可贵的‘同情’的发现。人要杀蚂蚁,既不犯法,又不费力,更无人来替它们报仇。然而看了它们的求生的天性,奋斗团结的精神,和努力挣扎的苦心,谁能不起同情之心,而对于眼前的小动物加以爱护呢?我们并不要禁杀蚂蚁,我们并不想繁殖蚂蚁的种族。但是,倘有看了上述的状态,而能无端地故意地歼灭它们的人,其人定是丧心病狂之流,失却了人性的东西。我们所惜的并非蚂蚁的生命,而是人类的同情心。”宝官也举出一个实例来。说她记得幼时有一天,也看见过今日般的状态。大家正在观赏的时候,有某恶童持热水壶来,冲将下去。大家被他吓走,没有人敢回顾。我听了毛发悚然。推想这是水灾而兼炮烙,又好比油锅地狱!推想这孩子倘做了支配者,其杀人亦复如是!古来桀纣之类的暴徒,大约是由这种恶童变成的吧!
扛抬粮食的蚂蚁经过了长途的跋涉,出了染匠司务脚底的险,现在居然达到了家门口。我们又蹲下去看。然而如何搬进家里,我又替它们担起心来。因为它们的门洞开在两块阶沿石缝的上端,离平地约有半尺之高。从水门汀上扛抬到门口,全是断崖峭壁!以前的先锋,现在大部分集中在门口,等候粮食从峭壁上搬运上来。其一部分参加搬运之役。挤不进去的,附在别人后面,好像是在拉别人的身体,间接拉上粮食来。大块而沉重的粮食时时摇动,似欲翻落。我们为它们捏两把汗。将近门口,忽然一个失手,竟带了许多扛抬者,砰然下坠。我们同情之余,几欲伸手代为拾起,甚至欲到灶间里去抓一把饭粒来塞进洞门里。但是我们没有实行。因为教它们依赖,出于姑息;当它们豢物,近于侮辱。蚂蚁知道了,定要拒绝我们。你看,它们重整旗鼓,再告奋勇。不久,居然把这件重大的粮食扛上峭壁,搬进洞门里了。
朝阳已经照到芭蕉树上。时钟打九下。正是我们开始工作的时光了。宝官自去读书,我也带了这些感兴,走进我的书室去。
1935年10月6日于石门湾
(1) 饿杀快,江南一带方言,意即快饿死。
(2) 作者家乡一带对小主人称某官。
晨梦
我常常在梦中晓得自己做梦。晨间,将醒未醒的时候,这种情形最多,这不是我一人独有的奇癖,讲出来常常有人表示同感。
近来我尤多经验这种情形:我妻到故乡去作长期的归宁,把两个小孩子留剩在这里,交托我管。我每晚要同他们一同睡觉。他们先睡,九点钟定静,我开始读书、作文,往往过了半夜,才钻进他们的被窝里。天一亮,小孩子就醒,像鸟儿在我耳边喧聒,又不绝地催我起身。然这时候我正在晨梦,一面隐隐地听见他们的喧聒,一面在做梦中的遨游。他们叫我不醒,将嘴巴合在我的耳朵上,大声疾呼:“爸爸!起身了!”立刻把我从梦境里拉出。有时我的梦正达于兴味的高潮,或还没有告段落,就回他们话,叫他们再唱一曲歌,让我睡一歇,连忙蒙上被头,继续进行我的梦游。这的确会继续进行,甚且打断两三次也不妨。不过那时候的情形很奇特:一面寻找梦的头绪,继续演进,一面又能隐隐地听见他们的唱歌声的断片。即一面在热心地做梦中的事,一面又知道这是虚幻的梦。有梦游的假我,同时又有伴小孩子睡着的真我。
但到了孩子大哭,或梦完结了的时候,我也就毅然地起身了。披衣下床,“今日有何要务”的真我的正念凝集心头的时候,梦中的妄念立刻被排出意外,谁还留恋或计较呢?
“人生如梦”,这话是古人所早已道破的,又是一切人所痛感而承认的。那么我们的人生,都是―同我的晨梦一样―在梦中晓得自己做梦的了。这念头一起,疑惑与悲哀的感情就支配了我的全体,使我终于无可自解,无可自慰。往往没有穷究的勇气,就把它暂搁在一旁,得过且过地过几天再说。这想来也不是我一人的私见,讲出来一定有许多人表示同感吧!
因为这是众目昭彰的一件事:无穷大的宇宙间的七尺之躯,与无穷久的浩劫中的数十年,而能上穷星界的秘密,下探大地的宝藏,建设诗歌的美丽的国土,开拓哲学的神秘的境地。然而一到这脆弱的躯壳损坏而朽腐的时候,这伟大的心灵就一去无迹,永远没有这回事了。这个“我”的儿时的欢笑,青年的憧憬,中年的哀乐、名誉、财产、恋爱……在当时何等认真,何等郑重;然而到了那一天,全没有“我”的一回事了!哀哉:“人生如梦!”
然而回看人世,又觉得非常诧异:在我们以前,“人生”已被反复了数千万遍,都像昙花泡影地倏现倏灭。大家一面明明知道自己也是如此,一面却又置若不知,毫不怀疑地热心做人。―做官的热心办公,做兵的热心体操,做商的热心算盘,做教师的热心上课,做车夫的热心拉车,做厨房的热心烧饭……还有做学生的热心求知识,以预备做人―这明明是自杀,慢性的自杀!
这便是为了人生的饱暖的愉快,恋爱的甘美,结婚的幸福,爵禄富厚的荣耀,把我们骗住,致使我们无暇回想,流连忘返,得过且过,提不起穷究人生的根本的勇气,糊涂到死。
“人生如梦!”不要把这句话当做文学上的装饰的丽句!这是当头的棒喝!古人所道破,我们所痛感而承认的。我们的人生的大梦,确是―同我的晨梦一样―在梦中晓得自己做梦的。我们一面在热心地做梦中的事,一面又知道这是虚幻的梦。我们有梦中的“假我”,又有本来的“真我”。我们毅然起身,披衣下床,真我的正念凝集于心头的时候,梦中的妄念立刻被置之一笑,谁还留恋或计较呢?
同梦的朋友们!我们都有“真我”的,不要忘记了这个“真我”,而沉酣于虚幻的梦中!我们要在梦中晓得自己做梦,而常常找寻这个“真我”的所在。
1927年
梦耶真耶
我小时候对于梦的看法,和中年后对于梦的看法大不相同,甚至相反。
很小的时候,大约五六岁以前,好像是不做梦的,或者是做了就忘记的。那时候还不知人事,完全任天而动。饥则啼,饱则喜,乐则笑,倦则睡。白天没有什么妄想,夜里也不做什么梦;就是做梦,也同饥饱啼笑一样地过后即忘。七八岁以后,我初入私塾读书,方才明白知道人生有做梦的一件事体。但常把真和梦混在一起,辨不清楚。有时做梦先生放假,醒来的时候便觉欢喜。有时做梦跟邻家的小朋友去捉蟋蟀,次日就去问他讨蟋蟀来看。这大概是因为儿时对于自己的生活全然没有主张或计划,跟了时地的变化和大人的指使而随波逐流地过去,与做梦没有什么分别的原故。
入了少年时代,我便知道梦是假的,与真的生活判然不同。但对于做梦这一件事,常常觉得奇怪而神秘。怎么独自睡在床里会同隔离的朋友见面,说话,游戏,又跑到很远的地方去呢?虽然事实已证明其为假,但我心中还是想不通这个道理。做了青年,学了科学,我才知道这是心理现象的一种,是完全不足凭的假象。我听见有人骂一个乞丐说:“你想发财,做梦!”又听见母亲念的《心经》中有一句叫做“远离颠倒梦想”,更知世人对于梦的看法:做梦是假的,荒唐而不合情理的。所以乞丐想做官发财类于做梦。所以修行的人要远离颠倒梦想。真的事实和梦正反对,是真的,切实而合乎情理的。
我在三十岁以前,对于“真”和“梦”两境一直作这样的看法。过了三十岁,到了三十五岁的今日,―《东方杂志》向我征稿的今日,―我在心中拿起真和梦两件事儿来仔细辨认一下,发现其与从前的看法大不相同,几成正反对。从前我同世人一样地确信“真”为真的,“梦”为假的,真伪的界限判然。现在这界限模糊起来,使我不辨两境孰真孰假,亦不知此生梦耶真耶。从前我确信“真”为如实而合乎情理,“梦”为荒唐而不合情理。现在适得其反:我觉得梦中常有切实而合乎情理的现象。而现世家庭、社会、国家、国际的事,大都荒唐而不合理。我深感做人不及做梦的快适。从前我读到陆放翁的诗:
苦爱幽窗午梦长,此中与世暂相忘。华山处士如容见,不觅仙方觅睡方。
曾经笑他与世“暂”相忘,何足“苦爱”?但现在我苦爱他这首诗,觉得午梦不够,要做长夜之梦才好。假如觅得到睡方,我极愿重量地吞服一剂,从此优游于梦境中,永远不到真的世间来了。
怎见得两境真假的界限模糊呢?我以为“真”的真与“梦”的假,都不是绝对的,都是互相比较而说的。一则“梦”的历时比“真”的历时短些,人们就指“梦”为假。二则“真”的幻灭(就是死)比“梦”的幻灭(就是醒)不易看见,人们就视“真”为真。三则梦中的状况比他世的状况变幻不测些,人们就说做梦是假的。四则世间的事过后都可拿出实物来作凭据,梦中的事过后成空,拿不出确实的凭据来,人们就认世间为真的。其实,这所谓真假全不是绝对的性质,皆由比较而来;其理由如下:(一)梦与真的历时长短,拿音乐来比方,不过像三十二分音符对全音符,久暂虽异,但同在“时间”的旋律中消失过去,岂有永远不休止的音符?(二)每天朝晨醒觉时看见“梦”的幻灭,但每人临终时也要看见“真”的幻灭,不过前者经验的次数多些,后者每人只经验一次罢了。(三)讲到状况的变幻不测,人世的运命岂有常态可测?语云:“今日不知明日事,上床忽别下床鞋。”人世的变幻不测与梦境有何两样?就最近的时事看:内乱的起伏,党派的纠纷,都非我民意料所及;“一·二八”淞沪战事的突发,上海的灾民谁也说是“梦想不到的”。我战后来到上海,有好几次看见了闸北的一大片焦土而认真地疑心自己是在做梦呢。(四)“世间的事过后都可拿出实物来作凭据,梦中的事过后成空,拿不出确实的证据来。”这话只能在世间说,你的百年大梦醒觉以后,再向哪里去拿实物来证明世间的事的真实呢?到了大梦一觉的时候,恐怕你要说“世间的事过后成空,拿不出确实的证据来”了。反之,若在梦中说话,也可以说“梦中的事过后都可拿出(梦中的)实物来作凭据”的。我们在世间认真地做人,在梦中也认真做梦。做了拾钞票的梦会笑醒来,做了遇绑匪的梦会吓出一身大汗。我曾做过写原稿的梦,觉得在梦中为梦中的读者写稿同在现世为《东方杂志》的读者写稿一样地辛苦,醒后感到头痛。当时想想真是何苦!早知是假,悔不草率了事。但我现在并不懊悔,因为我确信梦中也有梦中的“世间法”,应该和在现世一样地恪守。不然,我在梦中就要梦魂不安。可知人在梦中都是把梦当做现世一样看待的。反过来也说得通:人在现世常把现世当做梦一样看待,所以有“浮生若梦”的老话。读到“六朝如梦鸟空啼”“十年一觉扬州梦”等句,回想自己所遭逢的衰荣兴废,离合悲欢,真觉得同做梦一样!凡人的“生涯原是梦”,岂独“神女”而已哉。
这样说来,梦和真两境,可说都是真的,也可说都是假的,没有绝对真假的区别。所以我不辨两者孰真孰假,亦不知此生梦耶真耶。
怎见得梦中常有切实而合乎情理的现象,而现世的事反多荒唐不合情理呢?这道理是显明的。古人云:“昼有所思,夜梦其事。”昼之所思,是我的希望,我的理想,故夜梦大都是与我的生活切实相关而合乎情理的。现世的事便不然,自家庭,社会,以至国家,满目是荒唐而不合情理的现象。人的希望与理想往往在现世一时不能做到,而先在梦中实行。“黄帝昼寝而梦游于华胥氏之国”。“后二十有八年,天下大治,几若华胥氏之国”。孔子在乱臣贼子的春秋时代“梦见周公”。自来去国怀乡,以及男女相恋的人,都在梦中圆满其欲望而实行其合理的生活。“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故园此去十余里,春梦犹能夜夜归。”“重门不锁相思梦,随意绕天涯。”这种梦何等痛快!“打起黄莺儿,莫教枝头啼;啼时惊妾梦,不得到辽西。”这思妇分明是有意耽乐于梦的生活,而在那里“寻梦”了。
同是虚幻,何必细论其切实与荒唐,合情理与不合情理,快适与不快适?总之,我中年以来对于真和梦,不辨孰真孰假,因而不知我生梦耶真耶。我不能忘记《齐物论》中的话:“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又常常想起晏几道的词:
“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今宵剩把银釭照,犹恐相逢是梦中。”
可惜这银釭有些靠不住,怎知他不是梦中的银釭呢?安得宇宙间有个标准的银釭,让我照一照人生的真相看?
1932年12月5日于石门湾
物语
晴爽的五月的清晨,缘缘堂主人早起,以杨柳枝漱口,饮清水一大杯,燃土耳其卷烟一支,走近堂楼窗际,凭栏闲眺庭中的景物,作如是想:
“葡萄也贪肥。用了半张豆饼,这几天就青青满棚。且有许多藤蔓长出棚外,颤袅空中,在那里要求延长棚架了。那嫩叶和卷须中间,已有无数绿色的小珠,这些将来都是结葡萄的。预想今年新秋,棚下果实累累,色如琥珀,大如鸟卵,味甘可口,专供我随意摘食。半张豆饼的饲养,换得它这许多的报效,这植物真可谓有益于人生,而尽忠于主人的了。去年夏秋,主人客居他方,听说它生的很少而小而无味。今年主人将在此过夏秋,它颇能体贴人意,特地多抽条枝,将以博主人之欢。你看:那嫩叶儿在朝阳中向我微笑,那藤蔓儿在晨风中向我点头,仿佛在说:‘我们都是为你生的呀!’
“南瓜秧也真会长!不多天之前撒下几颗南瓜子,现在变成了一座小林。那些茎儿肥胖得像许多青虫。那子叶长大得像两个浮萍。有些子叶上面还顶着一张带泥的南瓜子壳,仿佛在对我证明:‘诺!我确是从你所撒下的那颗瓜子里长出来的呀!’我预备这几天就给它分秧。掘几枝种在平屋后面的小天井里,让它们长大来爬到平屋上。再掘几枝种在灶间后面的阴沟旁,让它们长大来爬在灶间上。南瓜的确是一种最可爱的作物。你想,一粒瓜子放在墙下的泥里,自会迅速地长出蔓来,缘着竹竿爬到人家的屋上。不到半年,居然会变出十七八个果实来,高高地横卧在屋顶,专让屋主随时取食,教外人无法偷取。这不是最尽忠于主人的作物么?况且果实又肥又大,半个南瓜可烧一锅,滋味又甜又香,又可点饥,又易消化。这不是最有益于人生的植物吗?它那青虫似的苗秧,含蓄着无限的生产力,怀抱着无限为人服务的忠诚。古人咏小松曰:‘时人不识凌云木,直待凌云始道高。’这两句正可拜借来赞咏我眼前的南瓜秧。看哪,许多南瓜秧在微风中摇摆着。它们大约知道我正在赞赏它们,故尔装出这得意的样子来酬答我。仿佛在对我说:‘我的出身虽然这么微贱,但是我有着凌云之志,将来定要飞黄腾达,以报答你的养育之恩!’
“鸽子们一齐在棚里吃早食了。雌的已会生蛋。它们对主人真亲善:每逢一只雌鸽子生了两个蛋,倘这里的小主人取食一个,它能补生一个。倘再取食一个,它能再补生一个,绝无吝色,永不表示反抗。现在我要阻止这里的小主人的取食鸽蛋,让它们多孵小鸽子。将来小鸽子多了,我定要把棚扩大且加以改良,让它们住得舒服。因为它们对我的服务实在太忠诚了:我每逢出门,带几只在身边,到了远方,要使这里的主母知道我的行踪和起居,可写一封信缚在鸽子的脚上,叫它飞送。一霎儿它就带了信回家,报告主母,比航空邮便还快,比挂号信还妥当。不但省了我许多邮票,又给我许多便利,外加添了我家庭中的许多趣味。这是何等有智慧且通人意的一种小动物!我誓不杀食你们的肉,我誓愿养杀你们(1)。啊,它们仰起头来望我了!啊,它们‘咕,咕’地对我叫了。这明明是对我表示亲爱,仿佛在说:Good morning! Good morning!(早安!早安!)
“黑猫把头钻在门槛底下做什么?不错!它是在那里为我驱逐老鼠。门槛底下的洞正是老鼠出没的地方。前天我亲眼看见两只大老鼠被它追赶,仓皇地逃进这洞里去。以前我家老鼠多而且凶。白昼常常横行,晚上更闹得人不能睡眠。抽斗都变成了老鼠的便所,人所吃的都是老鼠的残食。原稿纸在桌上放过一夜,添上了老鼠的小便痕。孩子们把几粒花生米在衣袋里放过一夜,明天连衣襟都被咬破。自从这只黑猫来到我家以后,老鼠忽然肃清,家人方得安眠。真是除暴安良,驱邪降福。它的服务多么忠诚勤恳:晚间通夜不睡,放大了两个瞳孔,在满间屋子里巡查侦缉。白天偶尔歇息,也异常警惕。听见墙角吱吱一声,就猛然惊醒,勇往直前,爪牙交加,务须驱之屋外,或置之死地而后已。即使在吃饱的时候,看见了老鼠也绝不放过,宁可不吃,不可不杀。总之,它的捕鼠非为一己口腹之欲,全为我家除害。故终日终夜皇皇然,唯恐老鼠伤害了我家的一草一木。它仰起头,竖起尾巴,向我‘咪呜,咪呜’地叫了。这神气多么威武,这声音又多么柔媚!好似一员小将杀退了毛贼,归来向国王献捷的模样。”
缘缘堂主人作如是想毕,满心欢喜,得意洋洋,深深地吸入一口土耳其卷烟,喷出烟气与屋檐齐高。然后暂闭两目,意欲在晨曦中静养其平旦之气。忽闻庭中吃吃作笑,呜呜作声,似有人为不平之鸣者。倾耳而听,最先说话的是葡萄:
“哈,哈,这老头子发痴!他以为我是为他生的。人类真是何等傲慢而丑恶的动物!我受天之命而降生,借自然之力而成长,何干于你?我在这里享乐我自己的生命,繁殖我自己的种子,何尝为你而生?你在我的根上放下半张豆饼,为我造棚,自以为对我有培养之恩吗?我实在不愿受这种恩,这非但对我自己的生活毫无益处,实在伤害了我!你知道吗:我本来生在山野,泥土是适我胃口的食粮,雨露是使我健康的饮料,岩壁丘壑是我的本宅,那时我的藤蔓还要粗,我的种子还要多,我的攀缘力与繁殖力比现在强得多。自从被你们人类取来豢养之后,硬要我吃过量的食料,硬把我拘束在机械的栅上,还要时时弯曲我的藤蔓,教我削足适履;裁剪我的枝叶,使我畸形发展。于是我的藤蔓变成如此细弱,我的种子变得如此臃肿。我的全身被你们造成了残废的模样。你称赞我的种子色如琥珀,大如鸟卵。其实这在我是生赘疣,生臌胀,生小肠气病,都是你害我的!你反道这是我对你的恩惠的报效,反道我尽忠于你,真是荒天下之大唐!尤可笑者,去年我生得少,你以为是你不在家的原故;今年我生得多,你以为是博你的欢。我又不是你的情人,为你离家而憔悴;又不是你的奴隶,在你面前献媚!告诉你吧:我因生理的关系,要隔年繁荣一次。你偶然凑巧,就以为我逢迎你,真真见鬼!人类往往作这种狂妄的态度:回家偶逢花儿未落就说它‘留待主人归’;送别偶逢鸟儿闲啼,就以为‘恨别鸟惊心’;出门偶逢天晴,自以为‘天佑’,岂不可笑?我们与你同是天之生物,平等地站在这世间,各自谋生,各自繁殖,我们岂是为你们而存在?你以为我在微笑,在点头。其实我在悲叹,在摇头。为了你强迫我吃了半张豆饼,剪去了我许多枝叶,眼见得今秋的果实又要弄得臃肿不堪,给你们吞食殆尽,不留一粒种子。昨天隔壁三娘娘家的母猪偶然到这里来玩。我曾经同她互相悲叹愤慨。我和她同样也受你们的‘非生物道’的虐待,大家变得臃肿残废而膏你们的口腹。人类真是何等野蛮的东西!自己也是生物,却全不顾‘生物道’,一味自私自利,有我无人。还要一厢情愿,得意洋洋。天下的傲慢与丑恶,无过于人类了!”下面继续起来的谩骂之声,是那短小精悍的南瓜秧所发的:
“人类不但傲慢而丑恶,简直是热昏(2)!不要脸!他们自恃力强,公然侵略一切弱小生物。‘弱肉强食’在这世间已成了一般公理;倘然侵略者的态度坦白,自认不讳,倒还有一点可佩服;可是他们都鬼头鬼脑,花言巧语,自命为‘万物灵长’,以为其他一切生物皆为人而生,真是十八刀钻不出血的老皮面!葡萄伯伯的抗议,我不但完全同情,且觉得措辞太客气了。人这种野蛮东西,对他们用什么客气?你不知道我吃了他们多少苦头,才挣得这条小性命呢。我的母亲是一个体格强壮而身材苗条的健全的生物,被他们残忍地腰斩了,切成千刀万块,放在锅子里烧到粉身碎骨。那时我同众兄弟们还在娘肚皮里,被他们堕胎似的取出,盛在篮里,放在太阳光里晒。我们为了母亲的被害,已不胜哀悼;自己的小性命是否可保,又很忧虑。果然,晒了一天,有一人对着我们说:‘南瓜子可以吃了!’我们惊起一看,其人正是这自命为主人的老头子!他端起我们的篮来,横七竖八地摇了一会,对那老妈子说:‘拿去炒一炒!’这死刑的宣告使我们众兄弟同声号哭,然而他们如同不闻,管自开锅发灶,准备我们的刑场。幸而有一个小姑娘,她大概年纪还小,天良还没有丧尽,走过来对老妈子说:‘不要全炒,总要给它们留些种子的!’我们有了免于灭族的希望,觉得死也甘心。大家秉公持正,仓皇地推选,想派几个体格最健全的兄弟留着传种,以绍承我母的血统。谁知那小姑娘不管我们本人的意见,随手抓了一把,对那老妈子说:‘这一点儿拿去种,余多的你炒吧!’我幸而被抓在她的手里,又不幸而不是最健全的一个。然而有此虎口余生,总算不幸中之大幸。现在这父母之遗体靠了土地的养育,和雨露的滋润,居然脱壳而出,蒸蒸日上,也可以聊尽子责而告慰泉壤了。但看这老头子的态度,我又起了无限的恐惧。我还道他家的小姑娘天良没有丧尽,慈悲地顾念我母的血食;原来不然,他们都全为自己,想等我大起来,再吃我的子孙!他贪恋我们的果实又肥又大,滋味又甜又香,何等可恶的老馋!他以为我们忠于主人,有益于人生;怀抱着为人服务的忠诚,何等荒唐的胡说!我们自有天赋的生产力,和天赋的凌云之志,但岂是为你们而生,又岂是你们所能养成?可惜我的根不能移动,若得像那鸽子,我早已飞出这可诅咒的牢狱和刑场,向大自然的怀里去过我独立自主的生活了!”南瓜秧说到这里,鸽子就接上去说:
“你的话大都是我所同情的。不过听到你最后的话,似有讥讽我能飞不飞,甘心为奴的意思,这使我不得不辩解了。古语云:‘一家不晓得一家事’,难怪你怀疑于我。现在我把我们的生活情形告诉你吧:人对我的待遇,除了偷蛋可恶以外,其余的我都只觉得可笑。以为我对人亲善,服务忠诚,全是盲子摸象!我们的祖先本来聚居在山野中,无拘无束,多么自由的生活!后来不知怎样,被人捕到城市,豢养在囚笼里。我们有一种独特而力强的遗传性,就是不忘我们的诞生地。人类有一句话,叫做‘狐死正首丘’,又有俗语说:‘树高千丈,叶落归根’,他们也认为这是一种美德。我们因有这种遗传性的原故,诞生在城市中的虽然飞翔力并不退化,却无意飞回山野。人类就利用我们这习性,为我们在庭院里筑窠巢,从单方面擅定我们是他们所豢养的,还要单恋似的说我们对人亲善,岂不可笑!我们为有上述的遗传性,大家善于记忆。即使飞到了数千百里之外,仍能飞回原处,绝对不要找警察问路。因此人类又来利用我们,把信札缚在我们的脚上,托我们带回。纸儿并不重,我们也就行个方便。但这是‘乘便’,不是专差,人类却自以为我们是他们的专差,称我们为‘传书鸽’,还要谬赞我们服务忠诚,岂不更可笑吗?尤可笑的,我们有几个住在军队中的兄弟,不幸在战场上中了流弹,短命而死,军人居然为它们建筑坟墓,天皇还要补送它们勋章,教它们受祭奠。哈哈,我们只为了恪守祖先的遗志,不忘自己的根本,故而不辞冒险,在战场上来往;谁肯为这种横暴的侵略者做走狗呢?老实说,若不为了他们那种优良的食物的供养,我们也不肯中他们的计。只是那种食物太味美了,我们倒有些儿舍不得。横竖我们有的是翅膀,飞过战场也没有什么可怕,也乐得多吃些美食,在那里看看人类自相残杀的恶剧吧。这里的主人每逢托我带信回家,主母来接取我脚上的纸儿时,也必拿许多优良的食物供奉我。我为贪食这些,每次总是赶快回来。他们却误解了,以为我服务忠诚,真是冤哉枉也!也许他们都知道,为欲装‘万物灵长’的场面,故意假痴假呆,说我们忠诚。那更是可笑而可耻了!刚才我在这里向朝阳请早安,那老头儿却自以为我在对他说‘Good morning’。这便是可笑可耻的一端。”黑猫也昂起头来说话了。
“鸽子哥儿的话好像是代替我说的!我的境遇完全和你一样,我的猫生观也和你相同。那老头儿以为我在这里为他驱鼠,谬赞我服务忠诚,并且瞎说我的捕鼠不为口腹,全为他家除害,唯恐老鼠伤害了他家的一草一木,在我也常觉得荒唐可笑。把我的平生约略地告诉你吧:我本来住在这里的邻近人家的。因为那人家自己没饭吃,更没有钱买鱼来供养我;他们的房子又异常狭小,所有的老鼠很少;即使有几只,也因为那屋破得可以,瓦上,壁上,窗户上,处处有不大不小的隙缝,老鼠可以自由逃窜,而我猫却钻不进去。我往往守候了好几天,没有一只老鼠可得,因此我只得告辞,彷徨歧途。偶然到这屋檐上窥探,看见房子还高大,布置还像样。我正想混进来找些食物,这里小姑娘已在檐下模仿我的叫声而招呼我了。不久那老妈子拿了一只碗走到檐下,对着我‘丁丁丁丁’地敲起来。我连忙跳下来就食:碗里的东西真美味,全是我所最欢喜的鱼类!我预备常住在这里。但闻那老妈子说:‘这猫不知是从哪里来的。这般瘦,看来是没有人家养的。我们养了吧,老鼠太多,教它赶老鼠。’那小姑娘说:‘这只猫样子也好看!我们养了它!不要忘记喂食!’我听了这话,就决心常住在这里了。他们的供养的确很好。外加前后许多屋子,都有无数的老鼠,任我随时捕食。现在老鼠虽已减少,且都警戒,只要用点工夫,或耐心装个假睡,也总可捞得一个。我们也有一种独特的遗传性,就是欢喜吃老鼠。老鼠比鱼更好吃。所以我虽在刚刚吃饱鱼饭的时候,见了老鼠仍是感到一种说不出的香味,不由得要捉住它。老实说,这里倘没有了上述的食物,我早已告辞了。那老头儿还说我为他服务忠诚,是上了我的当,不然,便如你所说,他是假痴假呆地夸口,以助‘万物灵长’的威风。刚才我因为早晨没有吃过,追老鼠又落个空,仰起头来喊他给我备早饭,他却视我为献媚,献捷,也是人类可笑可耻的一个实例!―照理,正如葡萄先生和南瓜小姐所主张,我们都是受命于天而长育于地的平等的生物,应该各正性命,不相侵犯。但这道理太高,像我兄弟就做不到。但我们自认吃鱼吃老鼠不讳,态度是坦白的。至于像人类这样巧立了‘灵长’的名目而侵略万物;还要老着面皮自以为‘万物为我而生’,我们是不屑为的!”
缘缘堂主人倾耳而听,不漏一字;初而惊奇,继而惶恐,终于羞惭。想要辩解,一时找不出理由。土耳其卷烟熄,平旦之气消,愀然变容,悄然离窗,隐几而卧。
1936年5月13日
(1) 养杀你们,意即供养你们一辈子直到老死。
(2) 热昏,江南一带方言,意即昏了头。
杨柳
因为我的画中多杨柳树,就有人说我欢喜杨柳树;因为有人说我欢喜杨柳树,我似觉自己真与杨柳树有缘。但我也曾问心,为什么欢喜杨柳树?到底与杨柳树有什么深缘?其答案了不可得。原来这完全是偶然的:昔年我住在白马湖上,看见人们在湖边种柳,我向他们讨了一小株,种在寓屋的墙角里。因此给这屋取名为“小杨柳屋”,因此常取见惯的杨柳为画材,因此就有人说我欢喜杨柳,因此我自己似觉与杨柳有缘。假如当时人们在湖边种荆棘,也许我会给屋取为“小荆棘屋”,而专画荆棘,成为与荆棘有缘,亦未可知。天下事往往如此。
但假如我存心要和杨柳结缘,就不说上面的话,而可以附会种种理由上去。或者说我爱它的鹅黄嫩绿,或者说我爱它的如醉如舞,或者说我爱它像小蛮的腰,或者说我爱它是陶渊明的宅边所种的,或者还可援引“客舍青青”的诗,“树犹如此”的话,以及“王恭之貌”“张绪之神”等种种古典来,作为自己爱柳的理由。即使要找三百个冠冕堂皇、高雅深刻的理由,也是很容易的。天下事又往往如此。
也许我曾经对人说过“我爱杨柳”的话。但这话也是随缘的。仿佛我偶然买一双黑袜穿在脚上,逢人问我“为什么穿黑袜”时,就对他说“我欢喜穿黑袜”一样。实际,我向来对于花木无所爱好;即有之,亦无所执着。这是因为我生长穷乡,只见桑麻、禾黍、烟片、棉花、小麦、大豆,不曾亲近过万花如绣的园林。只在几本旧书里看见过“紫薇”“红杏”“芍药”“牡丹”等美丽的名称,但难得亲近这等名称的所有者。并非完全没有见过,只因见时它们往往使我失望,不相信这便是曾对紫薇郎的紫薇花,曾使尚书出名的红杏,曾傍美人醉卧的芍药,或者象征富贵的牡丹。我觉得它们也只是植物中的几种,不过少见而名贵些,实在也没有什么特别可爱的地方,似乎不配在诗词中那样地受人称赞,更不配在花木中占据那样高尚的地位。因此我似觉诗词中所赞叹的名花是另外一种,不是我现在所看见的这种植物。我也曾偶游富丽的花园,但终于不曾见过十足地配称“万花如绣”的景象。
假如我现在要赞美一种植物,我仍是要赞美杨柳。但这与前缘无关,只是我这几天的所感,一时兴到,随便谈谈,也不会像信仰宗教或崇拜主义地毕生皈依它。为的是昨日天气佳,埋头写作到傍晚,不免走到西湖边的长椅子里坐了一会,看见湖岸的杨柳树上,好像挂着几万串嫩绿的珠子,在温暖的春风中飘来飘去,飘出许多弯度微微的S线来,觉得这一种植物实在美丽可爱,非赞它一下不可。
听人说,这种植物是最贱的。剪一根枝条来插在地上,它也会活起来,后来变成一株大杨柳树。它不需要高贵的肥料或工深的壅培,只要有阳光、泥土和水,便会生活,而且生得非常强健而美丽。牡丹花要吃猪肚肠,葡萄藤要吃肉汤,许多花木要吃豆饼,杨柳树不要吃人家的东西,因此人们说它是“贱”的,大概“贵”是要吃的意思。越要吃得多,越要吃得好,就是越“贵”。吃得很多很好而没有用处,只供观赏的,似乎更贵。例如牡丹比葡萄贵,是为了牡丹吃了猪肚肠只供观赏而葡萄吃了肉汤有结果的原故。杨柳不要吃人家的东西,且有木材供人用,因此被人看作“贱”的。
我赞杨柳美丽,但其美与牡丹不同,与别的一切花木都不同。杨柳的主要美点,是其下垂。花木大都是向上发展的,红杏能长到“出墙”,古木能长到“参天”。向上原是好的,但我往往看见枝叶花果蒸蒸日上,似乎忘记了下面的根,觉得其样子可恶;你们是靠它养活的,怎么只管高踞上面,绝不理睬它呢?你们的生命建设在它上面,怎么只管贪图自己的光荣,而绝不回顾处在泥土中的根本呢?花木大都如此。甚至下面的根已经被砍,而上面的花叶还是欣欣向荣,在那里作最后一刻的威福,真是可恶而又可怜!杨柳没有这般可恶可怜的样子:它不是不会向上生长。它长得很快,而且很高;但是越长得高,越垂得低。千万条陌头细柳,条条不忘记根本,常常俯首顾着下面,时时借了春风之力,向处在泥土中的根本拜舞,或者和它亲吻。好像一群活泼孩子环绕着他们的慈母而游戏,但时时依傍到慈母的身旁去,或者扑进慈母的怀里去,使人看了觉得非常可爱。杨柳树也有高出墙头的,但我不嫌它高,为了它高而能下,为了它高而不忘本。
自古以来,诗文常以杨柳为春的一种主要题材。写春景曰“万树垂杨”,写春色曰“陌头杨柳”,或竟称春天为“柳条春”。我以为这并非仅为杨柳当春抽条的原故,实因其树有一种特殊的姿态,与和平美丽的春光十分调和的原故。这种姿态的特殊点,便是“下垂”。不然,当春发芽的树木不知凡几,何以专让柳条做春的主人呢?只为别的树木都凭仗了春之力而拼命向上,一味求高,忘记了自己的根本,其贪婪之相不合于春的精神。最能象征春的神意的,只有垂杨。
这是我昨天看了西湖边上的杨柳而一时兴起的感想。但我所赞美的不仅是西湖上的杨柳。在这几天的春光之下,乡村处处的杨柳都有这般可赞美的姿态。西湖似乎太高贵了,反而不适于栽植这种“贱”的垂杨呢。
1935年3月4日于杭州
闲居
闲居,在生活上人都说是不幸的,但在情趣上我觉得是最快适的了。假如国民政府新定一条法律:“闲居必须整天禁锢在自己的房间里”,我也不愿出去干事,宁可闲居而被禁锢。
在房间里很可以自由取乐。如果把房间当做一幅画看的时候,其布置就如画的“置陈”了。譬如书房,主人的座位为全局的主眼,犹之一幅画中的middle point(中心点),须居全幅中最重要的地位。其他自书架、几、椅、藤床、火炉、壁饰、自鸣钟,以致痰盂、纸簏等,各以主眼为中心而布置,使全局的焦点集中于主人的座位,犹之画中的附属物、背景,均须有护卫主物、显衬主物的作用。这样妥帖之后,人在里面,精神自然安定、集中,而快适。这是谁都懂得,谁都可以自由取乐的事。虽然有的人不讲究自己的房间的布置,然走进一间布置很妥帖的房间,一定谁也觉得快适。这可见人都会鉴赏,鉴赏就是被动的创作,故可说这是谁也懂得,谁也可以自由取乐的事。
我在贫乏而粗末(1)的自己的书房里,常常欢喜作这个玩意儿。把几件粗陋的家具搬来搬去,一月中总要搬数回。搬到痰盂不能移动一寸,脸盆架子不能旋转一度的时候,便有很妥帖的位置出现了。那时候我自己坐在主眼的座上,环视上下四周,君临一切,觉得一切都朝宗于我,一切都为我尽其职司,如百官之朝天,众星之拱北辰。就是墙上一只很小的钉,望去也似乎居相当的位置,对全体为有机的一员,对我尽专任的职司。我统御这个天下,想象南面王的气概,得到几天的快适。
有一次我闲居在自己的房间里,曾经对自鸣钟寻了一回开心。自鸣钟这个东西,在都会里差不多可说是无处不有、无人不备的了。然而它这张脸皮,我看惯了真讨厌得很。罗马字的还算好看;我房间里的一只,又是粗大的数学码子的。数学的九个字,我见了最头痛,谁愿意每天做数学呢!有一天,大概是闲日月中的闲日,我就从墙壁上请它下来,拿油画颜料把它的脸皮涂成天蓝色,在上面画几根绿的杨柳枝,又用硬的黑纸剪成两只飞燕,用浆糊黏住在两只针的尖头上。这样一来,就变成了两只燕子飞逐在杨柳中间的一幅圆额的油画了。凡在三点二十几分、八点三十几分等时候,画的构图就非常妥帖,因为两只飞燕适在全幅中稍偏的位置,而且追随在一块,画面就保住均衡了。辨识时间,没有数目字也是很容易的:针向上垂直为十二时,向下垂直为六时,向左水平为九时,向右水平为三时。这就是把圆周分为四个quarter(一刻钟),是肉眼也很容易办到的事。一个quarter里面平分为三格,就得长针五分钟的距离了,虽不十分容易正确,然相差至多不过一两分钟,只要不是天文台、电报局或火车站里,人家家里上下一两分钟本来是不要紧的。倘眼睛锐利一点,看惯之后,其实半分钟也是可以分明辨出的。这自鸣钟现在还挂在我的房间里,虽然惯用之后不甚新颖了,然终不觉得讨厌,因为它在壁上不是显明的实用的一只自鸣钟,而是可以冒充一幅油画。除了空间以外,闲居的时候我又欢喜把一天的生活的情调来比方音乐。如果把一天的生活当做一个乐曲,其经过就像乐章(movement)的移行了。一天的早晨,晴雨如何?冷暖如何?人事的情形如何?犹之第一乐章的开始,先已奏出全曲的根柢的“主题”(theme)。一天的生活,例如事务的纷忙,意外的发生,祸福的临门,犹如曲中的长音阶(大音阶)变为短音阶(小音阶)的,C调变为F调,adagio(柔板)变为allegro(快板),其或昼永人闲,平安无事,那就像始终C调的andante(行板)的长大的乐章了。以气候而论,春日是孟檀尔伸[门德尔松(Mendelsson)],夏日是斐德芬[贝多芬(Beethoven)],秋日是晓邦[肖邦(Chopin)]、修芒[舒曼(Schumann)],冬日是修斐尔德[舒伯特(Schubert)]。这也是谁也可以感到,谁也可以懂得的事。试看无论什么机关里、团体里,做无论甚么事务的人,在阴雨的天气,办事一定不及在晴天的起劲、高兴、积极。如果有不论天气,天天照常办事的人,这一定不是人,是一架机器。只要看挑到我们后门头来卖臭豆腐干的江北人,近来秋雨连日,他的叫声自然懒洋洋地低钝起来,远不如一月以前的炎阳下的“臭豆腐干!”的热辣了。
(1) 日语中有此词,意即粗陋、不精致。
陋巷
杭州的小街道都称为巷。这名称是我们故乡所没有的。我幼时初到杭州,对这巷字颇注意。我以前在书上读到颜子“居陋巷,一箪食,一瓢饮”的时候,常疑所谓“陋巷”,不知是甚样的去处。想来大约是一条坍圮、龌龊而狭小的弄,为灵气所钟而居了颜子的。我们故乡尽不乏坍圮、龌龊、狭小的弄,但都不能使我想象做陋巷。及到了杭州,看见了巷的名称,才在想象中确定颜子所居的地方,大约是这种巷里。每逢走过这种巷,我常怀疑那颓垣破壁的里面,也许隐居着今世的颜子。就中有一条巷,是我所认为陋巷的代表的。只要说起陋巷两字,我脑中会立刻浮出这巷的光景来。其实我只到过这陋巷里三次,不过这三次的印象都很清楚,现在都写得出来。
第一次我到这陋巷里,是将近二十年前的事。那时我只十七八岁,正在杭州的师范学校里读书。我的艺术科教师L先生(1)似乎嫌艺术的力道薄弱,过不来他的精神生活的瘾,把图画音乐的书籍用具送给我们,自己到山里去断了十七天食,回来又研究佛法,预备出家了。在出家前的某日,他带了我到这陋巷里去访问M先生(2)。我跟着L先生走进这陋巷中的一间老屋,就看见一位身材矮胖而满面须髯的中年男子从里面走出来迎接我们。我被介绍,向这位先生一鞠躬,就坐在一只椅子上听他们的谈话。我其实全然听不懂他们的话,只是断片地听到什么“楞严”“圆觉”等名词,又有一个英语“philosophy(哲学)”出现在他们的谈话中。这英语是我当时新近记诵的,听到时怪有兴味。可是话的全体的意义我都不解。这一半是因为L先生打着天津白,M先生则叫工人倒茶的时候说纯粹的绍兴土白,面对我们谈话时也作北腔的方言,在我都不能完全通用。当时我想,你若肯把我当做倒茶的工人,我也许还能听得懂些。但这话不好对他说,我只得假装静听的样子坐着,其实我在那里偷看这位初见的M先生的状貌。他的头圆而大,脑部特别丰隆,假如身体不是这样矮胖,一定负载不起。他的眼不像L先生的眼纤细,圆大而炯炯发光,上眼帘弯成一条坚致有力的弧线,切着下面的深黑的瞳子。他的须髯从左耳根缘着脸孔一直挂到右耳根,颜色与眼瞳一样深黑。我当时正热衷于木炭画,我觉得他的肖像宜用木炭描写,但那坚致有力的眼线,是我的木炭所描不出的。我正在这样观察的时候,他的谈话中突然发出哈哈的笑声。我惊奇他的笑声响亮而愉快,同他的话声全然不接,好像是两个人的声音。他一面笑,一面用炯炯发光的眼黑顾视到我。我正在对他作绘画的及音乐的观察,全然没有知道可笑的理由,但因假装着静听的样子,不能漠然不动;又不好意思问他“你有什么好笑”而请他重说一遍,只得再假装领会的样子,强颜作笑。他们当然不会考问我领会到如何程度,但我自己问心,很是惭愧。我惭愧我的装腔作笑,又痛恨自己何以听不懂他们的话。他们的话愈谈愈长,M先生的笑声愈多愈响,同时我的愧恨也愈积愈深。从进来到辞去,一向做个怀着愧恨的傀儡,冤枉地被带到这陋巷中的老屋里来摆了几个钟头。
第二次我到这陋巷,在于前年,是做傀儡之后十六年的事了。这十六七年之间,我东奔西走地糊口于四方,多了妻室和一群子女,少了一个母亲;M先生则十余年如一日,长是孑然一身地隐居在这陋巷的老屋里。我第二次见他,是前年的清明日,我是代L先生送两块印石而去的。我看见陋巷照旧是我所想象的颜子的居处,那老屋也照旧古色苍然。M先生的音容和十余年前一样,坚致有力的眼帘,炯炯发光的黑瞳,和响亮而愉快的谈笑声。但是听这谈笑声的我,与前大异了。我对于他的话,方言不成问题,意思也完全懂得了。像上次做傀儡的苦痛,这回已经没有,可是另感到一种更深的苦痛:我那时初失母亲―从我孩提时兼了父职抚育我到成人,而我未曾有涓埃的报答的母亲。痛恨之极,心中充满了对于无常的悲愤和疑惑。自己没有解除这悲和疑的能力,便堕入了颓唐的状态。我只想跟着孩子们到山巅水滨去picnic(郊游),以暂时忘却我的苦痛,而独怕听接触人生根本问题的话。我是明知故犯地堕落了。但我的堕落在我所处的社会环境中颇能隐藏。因为我每天还为了糊口而读几页书,写几小时的稿,长年除荤戒酒,不看戏,又不赌博,所有的嗜好只是每天吸半听美丽牌香烟,吃些糖果,买些玩具同孩子们弄弄。在我所处的社会环境中的人看来,这样的人非但不堕落,着实是有淘剩(3)的。但M先生的严肃的人生,显明地衬出了我的堕落。他和我谈起我所作而他所序的《护生画集》,勉励我;知道我抱着风木之悲,又为我解说无常,劝慰我。其实我不须听他的话,只要望见他的颜色,已觉羞愧得无地自容了。我心中似有一团“剪不断,理还乱”的丝,因为解不清楚,用纸包好了藏着。M先生的态度和说话,着力地在那里发开我这纸包来。我在他面前渐感局促不安,坐了约一小时就告辞。当他送我出门的时候,我感到与十余年前在这里做了几小时傀儡而解放出来时同样愉快的心情。我走出那陋巷,看见街角上停着一辆黄包车,便不问价钱,跨了上去。仰看天色晴明,决定先到采芝斋买些糖果,带了到六和塔去度送这清明日。但当我晚上拖了疲倦的肢体而回到旅馆的时候,想起上午所访问的主人,热烈地感到畏敬的亲爱。我准拟明天再去访他,把心中的纸包打开来给他看。但到了明朝,我的心又全被西湖的春色所占据了。
第三次我到这陋巷,是最近一星期前的事。这回是我自动去访问的。M先生照旧孑然一身地隐居在那陋巷的老屋里,两眼照旧描着坚致有力的线而炯炯发光,谈笑声照旧愉快。只是使我惊奇的,他的深黑的须髯已变成银灰色,渐近白色了。我心中浮出“白发不能容宰相,也同闲客满头生”之句,同时又悔不早些常来亲近他,而自恨三年来的生活的堕落。现在我的母亲已死了三年多了,我的心似已屈服于“无常”,不复如前之悲愤,同时我的生活也就从颓唐中爬起来,想对“无常”作长期的抵抗了。我在古人诗词中读到“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六朝旧时明月,清夜满秦淮”“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等咏叹无常的文句,不肯放过,给它们翻译为画。以前曾寄两幅给M先生,近来想多集些文句来描画,预备作一册《无常画集》。我就把这点意思告诉他,并请他指教。他欣然地指示我许多可找这种题材的佛经和诗文集,又背诵了许多佳句给我听。最后他翻然地说道:“无常就是常。无常容易画,常不容易画。”我好久没有听见这样的话了,怪不得生活异常苦闷。他这话把我从无常的火宅中救出,使我感到无限的清凉。当时我想,我画了《无常画集》之后,要再画一册《常画集》。《常画集》不须请他作序,因为自始至终每页都是空白的。这一天我走出那陋巷,已是傍晚时候。岁暮的景象和雨雪充塞了道路。我独自在路上彷徨,回想前年不问价钱跨上黄包车那一回,又回想二十年前作了几小时傀儡而解放出来那一会,似觉身在梦中。
1933年1月15日于石门湾
(1) L先生,指李叔同先生。
(2) M先生,指马一浮先生。
(3) 淘剩,作者家乡话,意即出息。
塘栖
夏目漱石的小说《旅宿》(日文名《草枕》)中,有这样的一段文章:“像火车那样足以代表二十世纪的文明的东西,恐怕没有了。把几百个人装在同样的箱子里蓦然地拉走,毫不留情。被装进在箱子里的许多人,必须大家用同样的速度奔向同一车站,同样地熏沐蒸汽的恩泽。别人都说乘火车,我说是装进火车里。别人都说乘了火车走,我说被火车搬运。像火车那样蔑视个性的东西是没有的了……”
我翻译这篇小说时,一面非笑这位夏目先生的顽固,一面体谅他的心情。在二十世纪中,这样重视个性,这样嫌恶物质文明的,恐怕没有了。有之,还有一个我,我自己也怀着和他同样的心情呢。从我乡石门湾到杭州,只要坐一小时轮船,乘一小时火车,就可到达。但我常常坐客船,走运河,在塘栖过夜,走它两三天,到横河桥上岸,再坐黄包车来到田家园的寓所。这寓所赛如我的“行宫”,有一男仆经常照管着。我那时不务正业,全靠在家写作度日,虽不富裕,倒也开销得过。
客船是我们水乡一带地方特有的一种船。水乡地方,河流四通八达。这环境娇养了人,三五里路也要坐船,不肯步行。客船最讲究,船内装备极好。分为船艄、船舱、船头三部分,都有板壁隔开。船艄是摇船人工作之所,烧饭也在这里。船舱是客人坐的,船头上安置什物。舱内设一榻、一小桌,两旁开玻璃窗,窗下都有坐板。那张小桌平时摆在船舱角里,三只短脚搁在坐板上,一只长脚落地。倘有四人共饮,三只短脚可接长来,四脚落地,放在船舱中央。此桌约有二尺见方,叉麻雀也可以。舱内隔壁上都嵌着书画镜框,竟像一间小小的客堂。这种船真可称之为画船。这种画船雇用一天大约一元(那时米价每石约二元半)。我家在附近各埠都有亲戚,往来常坐客船。因此船家把我们当做老主顾。但普通只雇一天,不在船中宿夜。只有我到杭州,才包它好几天。
吃过早饭,把被褥用品送进船内,从容开船。凭窗闲眺两岸景色,自得其乐。中午,船家送出酒饭来。傍晚到达塘栖,我就上岸去吃酒了。塘栖是一个镇,其特色是家家门前建着凉棚,不怕天雨。有一句话,叫做“塘栖镇上落雨,淋勿着”。“淋”与“轮”发音相似,所以凡事轮不着,就说“塘栖镇上落雨”。且说塘栖的酒店,有一特色,即酒菜种类多而分量少。几十只小盆子罗列着,有荤有素,有干有湿,有甜有咸,随顾客选择。真正吃酒的人,才能赏识这种酒家。若是壮士、莽汉,像樊哙、鲁智深之流,不宜上这种酒家。他们狼吞虎嚼起来,一盆酒菜不够一口。必须是所谓酒徒,才可请进来。酒徒吃酒,不在菜多,但求味美。呷一口花雕,嚼一片嫩笋,其味无穷。这种人深得酒中三昧,所以称之为“徒”。迷于赌博的叫做赌徒,迷于吃酒的叫做酒徒。但爱酒毕竟和爱钱不同,故酒徒不宜与赌徒同列。和尚称为僧徒,与酒徒同列可也。我发了这许多议论,无非要表示我是个酒徒,故能赏识塘栖的酒家。我吃过一斤花雕,要酒家做碗素面,便醉饱了。算还了酒钞,便走出门,到淋勿着的塘栖街上去散步。塘栖枇杷是有名的。我买些白沙枇杷,回到船里,分些给船娘,然后自吃。
在船里吃枇杷是一件快适的事。吃枇杷要剥皮,要出核,把手弄脏,把桌子弄脏。吃好之后必须收拾桌子,洗手,实在麻烦。船里吃枇杷就没有这种麻烦。靠在船窗口吃,皮和核都丢在河里,吃好之后在河里洗手。坐船逢雨天,在别处是不快的,在塘栖却别有趣味。因为岸上淋勿着,绝不妨碍你上岸。况且有一种诗趣,使你想起古人的佳句:“人人尽说江南好,游人只合江南老。春水碧于天,画船听雨眠。”“闲梦江南梅熟日,夜船吹笛雨潇潇。”古人赞美江南,不是信口乱道,确是亲身体会才说出来的。江南佳丽地,塘栖水乡是代表之一。我谢绝了二十世纪的文明产物的火车,不惜工本地坐客船到杭州,实在并非顽固。知我者,其唯夏目漱石乎?
吃酒
酒,应该说饮,或喝。然而我们南方人都叫吃。古诗中有“吃茶”,那么酒也不妨称吃。说起吃酒,我忘不了下述几种情境:
二十多岁时,我在日本结识了一个留学生,崇明人黄涵秋。此人爱吃酒,富有闲情逸致。我二人常常共饮。有一天风和日暖,我们乘小火车到江之岛去游玩。这岛临海的一面,有一片平地,芳草如茵,柳荫如盖,中间设着许多矮榻,榻上铺着红毡毯,和环境作成强烈的对比。我们两人踞坐一榻,就有束红带的女子来招待。“两瓶正宗,两个壶烧。”正宗是日本的黄酒,色香味都不亚于绍兴酒。壶烧是这里的名菜,日本名叫tsuboyaki,是一种大螺蛳,名叫荣螺(sazae),约有拳头来大,壳上生许多刺,把刺修整一下,可以摆平,像三足鼎一样。把这大螺蛳烧杀,取出肉来切碎,再放进去,加入酱油等调味品,煮熟,就用这壳作为器皿,请客人吃。这器皿像一把壶,所以名为壶烧。其味甚鲜,确是侑酒佳品。用的筷子更佳:这双筷用纸袋套好,纸袋上印着“消毒割箸”四个字,袋上又插着一个牙签,预备吃过之后用的。从纸袋中拔出筷来,但见一半已割裂,一半还连接,让客人自己去裂开来。这木头是消毒过的,而且没有人用过,所以用时心地非常快适。用后就丢弃,价廉并不可惜。我赞美这种筷,认为是世界上最进步的用品。西洋人用刀叉,太笨重,要洗过方能再用;中国人用竹筷,也是洗过再用,很不卫生,即使是象牙筷也不卫生。日本人的消毒割箸,就同牙签一样,只用一次,真乃一大发明。他们还有一种牙刷,非常简单,到处杂货店发卖,价钱很便宜,也是只用一次就丢弃的。于此可见日本人很有小聪明。且说我和老黄在江之岛吃壶烧酒,三杯入口,万虑皆消。海鸟长鸣,天风振袖。但觉心旷神怡,仿佛身在仙境。老黄爱调笑,看见年青侍女,就和她搭讪,问年纪,问家乡,引起她身世之感,使她掉下泪来。于是临走多给小帐,约定何日重来。我们又仿佛身在小说中了。
又有一种情境,也忘不了。吃酒的对手还是老黄,地点却在上海城隍庙里。这里有一家素菜馆,叫做春风松月楼,百年老店。名闻遐迩。我和老黄都在上海当教师,每逢闲暇,便相约去吃素酒。我们的吃法很经济:两斤酒,两碗“过浇面”,一碗冬菇,一碗十景。所谓过浇,就是浇头不浇在面上,而另盛在碗里,作为酒菜。等到酒吃好了,才要面底子来当饭吃。人们叫别了,常喊作“过桥面”。这里的冬菇非常肥鲜,十景也非常入味。浇头的分量不少,下酒之后,还有剩余,可以浇在面上。我们常常去吃,后来那堂倌熟悉了,看见我们进去,就叫“过桥客人来了,请坐请坐!”现在,老黄早已作古,这素菜馆也改头换面,不可复识了。
另有一种情境,则见于患难之中。那年日本侵略中国,石门湾沦陷,我们一家老幼九人逃到杭州,转桐庐,在城外河头上租屋而居。那屋主姓盛,兄弟四人。我们租住老三的屋子,隔壁就是老大,名叫宝函。他有一个孙子,名叫贞谦,约十七八岁,酷爱读书,常常来向我请教问题,因此宝函也和我要好,常常邀我到他家去坐。这老翁年约六十多岁,身体很健康,常常坐在一只小桌旁边的圆鼓凳上。我一到,他就请我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站起身来,揭开鼓凳的盖,拿出一把大酒壶来,在桌上的杯子里满满地斟了两盅;又向鼓凳里摸出一把花生米来,就和我对酌。他的鼓凳里装着棉絮,酒壶裹在棉絮里,可以保暖,斟出来的两碗黄酒,热气腾腾。酒是自家酿的,色香味都上等。我们就用花生米下酒,一面闲谈。谈的大都是关于他的孙子贞谦的事。他只有这孙子,很疼爱他。说“这小人一天到晚望书,身体不好……”望书即看书,是桐庐土白。我用空话安慰他,骗他酒吃。骗得太多,不好意思,我准备后来报谢他。但我们住在河头上不到一个月,杭州沦陷,我们匆匆离去,终于没有报谢他的酒惠。现在,这老翁不知是否在世,贞谦已入中年,情况不得而知。
最后一种情境,见于杭州西湖之畔。那时我僦居在里西湖招贤寺隔壁的小平屋里,对门就是孤山,所以朋友送我一副对联,叫做“居邻葛岭招贤寺,门对孤山放鹤亭”。家居多暇,则闲坐在湖边的石凳上,欣赏湖光山色。每见一中年男子,蹲在岸上,向湖边垂钓。他钓的不是鱼,而是虾。钓钩上装一粒饭米,挂在岸石边。一会儿拉起线来,就有很大的一只虾。其人把它关在一个瓶子里。于是再装上饭米,挂下去钓。钓得了三四只大虾,他就把瓶子藏入藤篮里,起身走了。我问他:“何不再钓几只?”他笑着回答说:“下酒够了。”我跟他去,见他走进岳坟旁边的一家酒店里,拣一座头坐下了。我就在他旁边的桌上坐下,叫酒保来一斤酒,一盆花生米。他也叫一斤酒,却不叫菜,取出瓶子来,用钓丝缚住了这三四只虾,拿到酒保烫酒的开水里去一浸,不久取出,虾已经变成红色了。他向酒保要一小碟酱油,就用虾下酒。我看他吃菜很省,一只虾要吃很久,由此可知此人是个酒徒。
此人常到我家门前的岸边来钓虾。我被他引起酒兴,也常跟他到岳坟去吃酒。彼此相熟了,但不问姓名。我们都独酌无伴,就相与交谈。他知道我住在这里,问我何不钓虾。我说我不爱此物。他就向我劝诱,尽力宣扬虾的滋味鲜美,营养丰富。又教我钓虾的窍门。他说:“虾这东西,爱躲在湖岸石边。你倘到湖心去钓,是永远钓不着的。这东西爱吃饭粒和蚯蚓。但蚯蚓龌龊,它吃了,你就吃它,等于你吃蚯蚓。所以我总用饭粒。你看,它现在死了,还抱着饭粒呢。”他提起一只大虾来给我看,我果然看见那虾还抱着半粒饭。他继续说:“这东西比鱼好得多。鱼,你钓了来,要剖,要洗,要用油盐酱醋来烧,多少麻烦。这虾就便当得多:只要到开水里一煮,就好吃了。不须花钱,而且新鲜得很。”他这钓虾论讲得头头是道,我真心赞叹。
这钓虾人常来我家门前钓虾,我也好几次跟他到岳坟吃酒,彼此熟识了,然而不曾通过姓名。有一次,夏天,我带了扇子去吃酒。他借看我的扇子,看到了我的名字,吃惊地叫道:“啊,我有眼不识泰山!”于是叙述他曾经读过我的随笔和漫画,说了许多仰慕的话。我也请教他姓名,知道他姓朱,名字现已忘记,是在湖滨旅馆门口摆刻字摊的。下午收了摊,常到里西湖来钓虾吃酒。此人自得其乐,甚可赞佩。
可惜不久我就离开杭州,远游他方,不再遇见这钓虾的酒徒了。
写这篇琐记时,我久病初愈,酒戒又开。回想上述情景,酒兴顿添。正是“昔年多病厌芳樽,今日芳樽唯恐浅”。
1972年
养鸭
除了例假日有长长大大的四个学生(两大学,一高中,一专科)回家来热闹一番之外,经常住在家里的只有三个半人:我们老夫妇二人,一个男工,和一个五岁的男孩。但畜生倒有八口:两狗,两猫,两鸽,和两鸭。有一位朋友看见了说:“人少畜生多。”
这许多畜生之中,我最喜欢的是两只鸭。狗是为了防窃贼设法讨来的;猫是为了抵抗老鼠出了四百多块钱买来的,都有实用性。并且狗的贪婪,无耻和势利,猫的凶狠和谄媚,根本不能使我喜欢。至于鸽子呢,新近友人送来的,养得不久;我虽久仰他们的敏捷和信义,但是交情还浅,尚未领教,也只得排在不欢喜之列。唯有两只鸭,我觉得有意思。
这一对鸭不是原配,是一个寡妇和一个第二后夫。来由是这样的:今年暮春,一吟(就是那专科学生)从街上买了一对小鸭回来。小得很,两只可以并排站在手掌上。白天在后门外水田游泳,晚上共睡在一只小篮里,挂在梁上:为的是怕黄鼠狼拖去吃。鸭子长得很快,不久小篮嫌挤,就改睡在一个字纸篓里,还是挂在梁上。有一天半夜里,我半睡中听见室内哗啦哗啦地响,后来是鸭子叫。连忙起身,拿电筒一照,只见字纸篓正在摇荡中,下面地上,一只小雄鸭仰卧在血泊中。仔细一看,头颈已被咬断,血如泉涌了。连忙探望字纸篓,小雌鸭幸而还在。环视室内,凶手早已不知去向了。这件血案闹得全家的人都起来。看看残生的小雌鸭,各人叹了好几口气。
后来一吟又买了一只小雄鸭来。大小和小雌鸭仿佛。几日来,小雌鸭形单影只,如今又鹣鹣鲽鲽了。自从那件血案发生以后,我们每晚戒备很严,这一对续弦的小鸭,安全地长大起来,直到七月初我们迁居新屋的时候,已经长成一对中鸭了。新屋四周没有邻居,却有篱笆围着一大块空地。我们在篱笆内掘一个小塘,就称为乳鸭池塘。一对鸭子尽日在篱笆内仰观俯察,逡巡游泳,在我的岑寂的闲居生活上增添了一种生趣。不知不觉之间,它们已长成大鸭,全身雪白,两脚大黄(1),翅膀上几根羽毛,黑色里透着金光,很是美观。它们晚上睡在屋檐下一只箩子底下。箩子上面压上一块石板,也是为防黄鼠狼。谁知有一天的破晓,我睡醒来,听见连新―我们的男工,在叫喊。起来探问,才知道一只雄鸭又被拖去了,一道血迹从箩子边洒到篱笆的一个洞口,洞外也有些点滴,迤逦向荒山而去。查问根由,原来昨夜连新忘记在箩子上压石板,黄鼠狼就来启箩偷鸭了。既经的疏忽也不必责咎。只是以后的情景着实可怜。那雌鸭放出箩来,东寻西找,仰天长鸣,“轧轧”之声,竟日不绝。其声慌张,焦躁,而似乎含有痛楚,使闻者大为不安。所谓“行人驻足听,寡妇起徨”者,大约是类乎此的鸣声吧。以前小雄鸭被害了,她满不在乎,照旧吃食游水,我曾经笑她“她毕竟是禽兽!”但照如今看来,毕竟是人的同类,也是含识的,有情的众生。傍晚我偶然走到箩子旁边,看见早上喂的饭全没有动。
雌鸭“丧其所夭”之后,一连三四日“轧轧”地哀鸣,东张西望地寻觅。后来也就沉静了。但样子很异常,时时俯在地上叩头,同时“咯咯”地叫。从前的邻人周婆婆来,看见了,说她是需要雄鸭。我们就托周婆婆做媒,过了几天,周婆婆果然提了一只雄鸭来,身材同她一样大小,毛色比她更加鲜美。雄鸭一到地上,立刻跟着雌鸭悠然而逝,直到屋后篱角,花阴深处盘桓了。他们好像是旧相识的。
这一对鸭就是我现在所喜欢的畜生。我喜欢他们,不仅为了上述的一段哀史,大半也是为了鸭这种动物的性行。从前意大利的辽巴第[列奥巴尔迪(Leopardi)]喜欢鸟,曾作“百鸟颂”。鸭也是鸟类,却没有被颂在里头,我实在要替鸭抱不平。许多人说,鸭步行的态度太难看。我以为不然,摇摇摆摆地走路,样子天真自然,另有一种“滑稽美”。狗走起路来皇皇如也,好像去赶公事;猫走起路来偷偷摸摸,好像去干暗杀,这才是真难看。但我之所以喜欢鸭子,主要是为了它们的廉耻。人去喂食的时候,鸭一定远远地避开。直到人去远了才慢慢地走近来吃。正在吃的时候,倘有人远远地走过来,一定立刻舍食而去,绝不留恋。虽然鸭子终吃了人们的饭,但其态度非常漂亮,绝不摇尾乞怜,绝不贪婪争食,颇有“履霜坚冰”之操,“不食嗟来”之志,比较之下,狗和猫实在可耻:狗之贪食,恐怕动物中无出其右了。喂食的时候,人还没有走到食盆边,狗已摇头摆尾地先到,而且把头向空盆里乱钻。所以倒下去的食物往往都倒在狗头上。猫是上桌子的畜生,其贪吃更属可怕。不管是灶头上,柜子里,乘人不备,到处偷吃。甚至于人们吃饭的时候,会跳上人膝,向人的饭碗里抢东西吃。一旦抢到了美味的食物,若有人追打,便发出一种吼声,其声的凶狠,可以使人想象老虎或雷电。足证它是用尽全身之力,为食物而拼命了。凡此种种丑态在我们的鸭子全然没有。鸭子,即使人们忘了喂食,仍是摇摇摆摆地自得其乐。这不是最可爱的动物吗?
这两只鸭,我决定养它们到老死。我想准备一只笼子,将来好关进笼里,带它们坐轮船,穿过巴峡巫峡,经过汉口南京,一同回到我的故乡。
1943年11月17日
(1) 大黄,即橙黄。
沙坪小屋的鹅
抗战胜利后八个月零十天,我卖脱了三年前在重庆沙坪坝庙湾地方自建的小屋,迁居城中去等候归舟。
除了托庇三年的情感以外,我对这小屋实在毫无留恋。因为这屋太简陋了,这环境太荒凉了;我去屋如弃敝屣。倒是屋里养的一只白鹅,使我恋恋不忘。
这白鹅,是一位将要远行的朋友送给我的。这朋友住在北碚,特地从北碚把这鹅带到重庆来送给我。我亲自抱了这雪白的大鸟回家,放在院子内。它伸长了头颈,左顾右盼。我一看这姿态,想道:“好一个高傲的动物!”凡动物,头是最主要部分。这部分的形状,最能表明动物的性格。例如狮子、老虎,头都是大的,表示其力强。麒麟、骆驼,头都是高的,表示其高超。狼、狐、狗等,头都是尖的,表示其刁奸猥鄙。猪猡、乌龟等,头都是缩的,表示其冥顽愚蠢。鹅的头在比例上比骆驼更高,与麒麟相似,正是高超的性格的表示。而在它的叫声、步态、吃相中,更表示出一种傲慢之气。
鹅的叫声,与鸭的叫声大体相似,都是“轧轧”然的。但音调上大不相同。鸭的“轧轧”,其音调琐碎而愉快,有小心翼翼的意味;鹅的“轧轧”,其音调严肃郑重,有似厉声呵斥。它的旧主人告诉我:养鹅等于养狗,它也能看守门户。后来我看到果然:凡有生客进来,鹅必然厉声叫嚣;甚至篱笆外有人走路,也要它引吭大叫,其叫声的严厉,不亚于狗的狂吠。狗的狂吠,是专对生客或宵小用的;见了主人,狗会摇头摆尾,呜呜地乞怜。鹅则对无论何人,都是厉声呵斥;要求饲食时的叫声,也好像大爷嫌饭迟而怒骂小使一样。
鹅的步态,更是傲慢了。这在大体上也与鸭相似。但鸭的步调急速,有局促不安之相。鹅的步调从容,大模大样的,颇像平剧里的净角出场。这正是它的傲慢的性格的表现。我们走近鸡或鸭,这鸡或鸭一定让步逃走。这是表示对人惧怕。所以我们要捉住鸡或鸭,颇不容易。那鹅就不然:它傲然地站着,看见人走来简直不让;有时非但不让,竟伸过颈子来咬你一口。这表示它不怕人,看不起人。但这傲慢终归是狂妄的。我们一伸手,就可一把抓住它的项颈,而任意处置它。家畜之中,最傲人的无过于鹅,同时最容易捉住的也无过于鹅。
鹅的吃饭,常常使我们发笑。我们的鹅是吃冷饭的,一日三餐。它需要三样东西下饭:一样是水,一样是泥,一样是草。先吃一口冷饭,次吃一口水,然后再到某地方去吃一口泥及草。这地方是它自己选定的,选的目标,我们做人的无法知道。大约泥和草也有各种滋味,它是依着它的胃口而选定的。这食料并不奢侈;但它的吃法,三眼一板,丝毫不苟。譬如吃了一口饭,倘水盆偶然放在远处,它一定从容不迫地踏大步走上前去,饮水一口。再踏大步走到一定的地方去吃泥,吃草。吃过泥和草再回来吃饭。这样从容不迫地吃饭,必须有一个人在旁侍候,像饭馆里的侍者一样。因为附近的狗,都知道我们这位鹅老爷的脾气,每逢它吃饭的时候,狗就躲在篱边窥伺。等它吃过一口饭,踱着方步去吃水、吃泥、吃草的当儿,狗就敏捷地跑上来,努力地吃它的饭。没有吃完,鹅老爷偶然早归,伸颈去咬狗,并且厉声叫骂,狗立刻逃往篱边,蹲着静候;看它再吃了一口饭,再走开去吃水、吃草、吃泥的时候,狗又敏捷地跑上来,这回就把它的饭吃完,扬长而去了。等到鹅再来吃饭的时候,饭罐已经空空如也。鹅便昂首大叫,似乎责备人们供养不周。这时我们便替它添饭,并且站着侍候。因为邻近狗很多,一狗方去,一狗又来蹲着窥伺了。邻近的鸡也很多,也常蹑手蹑脚地来偷鹅的饭吃。我们不胜其烦,以后便将饭罐和水盆放在一起,免得它走远去,让鸡、狗偷饭吃。然而它所必需的盛馔泥和草,所在的地点远近无定。为了找这盛馔,它仍是要走远去的。因此鹅的吃饭,非有一人侍候不可。真是架子十足的!
鹅,不拘它如何高傲,我们始终要养它,直到房子卖脱为止。因为它对我们,物质上和精神上都有贡献,使主母和主人都欢喜它。物质上的贡献,是生蛋。它每天或隔天生一个蛋,篱边特设一堆稻草,鹅蹲伏在稻草中了,便是要生蛋了。家里的小孩子更兴奋,站在它旁边等候。它分娩毕,就起身,大踏步走进屋里去,大声叫开饭。这时候孩子们把热热的蛋捡起,藏在背后拿进屋子来,说是怕鹅看见了要生气。鹅蛋真是大,有鸡蛋的四倍呢!主母的蛋篓子内积得多了,就拿来制盐蛋,炖一个盐鹅蛋,一家人吃不了!工友上街买菜回来说:“今天菜市上有卖鹅蛋的,要四百元一个,我们的鹅每天挣四百元,一个月挣一万二,比我们做工还好呢,哈哈哈哈。”大家陪他“哈哈哈哈”。望望那鹅,它正吃饱了饭,昂胸凸肚地,在院子里踱方步,看野景,似乎更加神气活现了。但我觉得,比吃鹅蛋更好的,还是它的精神的贡献。因为我们这屋实在太简陋,环境实在太荒凉,生活实在太岑寂了。赖有这一只白鹅,点缀庭院,增加生气,慰我寂寥。
且说我这屋子,真是简陋极了:篱笆之内,地皮二十方丈,屋所占的只六方丈,其余算是庭院。这六方丈上,建着三间“抗建式”平屋,每间前后划分为二室,共得六室,每室平均一方丈。中央一间,前室特别大些,约有一方丈半弱,算是食堂兼客堂;后室就只有半方丈强,比公共汽车还小,作为家人的卧室。西边一间,平均划分为二,算是厨房及工友室。东边一间,也平均划分为二,后室也是家人的卧室,前室便是我的书房兼卧房。三年以来,我坐卧写作,都在这一方丈内。归熙甫《项脊轩记》中说:“室仅方丈,可容一人居。”又说:“雨泽下注,每移案,顾视无可置者。”我只有想起这些话的时候,感觉得自己满足。我的屋虽不上漏,可是墙是竹制的,单薄得很。夏天九点钟以后,东墙上炙手可热,室内好比开放了热水汀。这时候反教人希望警报,可到六七丈深的地下室去凉快一下呢。
竹篱之内的院子,薄薄的泥层下面尽是岩石,只能种些番茄、蚕豆、芭蕉之类,却不能种树木。竹篱之外,坡岩起伏,尽是荒郊。因此这小屋赤裸裸的,孤零零的,毫无依蔽;远远望来,正像一个亭子。我长年坐守其中,就好比一个亭长。这地点离街约有里许,小径迂回,不易寻找,来客极稀。杜诗“幽栖地僻经过少”一句,这屋可以受之无愧。风雨之日,泥泞载途,狗也懒得走过,环境荒凉更甚。这些日子的岑寂的滋味,至今回想还觉得可怕。
自从这小屋落成之后,我就辞绝了教职,恢复了战前的闲居生活。我对外间绝少往来,每日只是读书作画,饮酒闲谈而已。我的时间全部是我自己的。这是我的性格的要求,这在我是认为幸福的。然而这幸福必须两个条件:在太平时,在都会里。如今在抗战期,在荒村里,这幸福就伴着一种苦闷―岑寂。为避免这苦闷,我便在读书、作画之余,在院子里种豆、种菜、养鸽、养鹅。而鹅给我的印象最深。因为它有那么庞大的身体,那么雪白的颜色,那么雄壮的叫声,那么轩昂的态度,那么高傲的脾气,和那么可笑的行为。在这荒凉岑寂的环境中,这鹅竟成了一个焦点。凄风苦雨之日,手酸意倦之时,推窗一望,死气沉沉;唯有这伟大的雪白的东西,高擎着琥珀色的喙,在雨中昂然独步,好像一个武装的守卫,使得这小屋有了保障,这院子有了主宰,这环境有了生气。
我的小屋易主的前几天,我把这鹅送给住在小龙坎的朋友人家。送出之后的几天内,颇有异样的感觉。这感觉与诀别一个人的时候所发生的感觉完全相同,不过分量较为轻微而已。原来一切众生,本是同根,凡属血气,皆有共感。所以这禽鸟比这房屋更是牵惹人情,更能使人留恋。现在我写这篇短文,就好比为一个永诀的朋友立传、写照。
这鹅的旧主人姓夏名宗禹,现在与我邻居着。
1946年4月25日于重庆
白象
白象是我家的爱猫,本来是我的次女林先家的爱猫,再本来是段老太太家的爱猫。
抗战初,段老太太带了白象逃难到大后方。胜利后,又带了它复员到上海,与我的次女林先及吾婿宋慕法邻居。不知为了什么原因,段老太太把白象和它的独子小白象寄交林先、慕法家,变成了他们的爱猫。我到上海,林先、慕法又把白象寄交我,关在一只无锡面筋的笼里,上火车,带回杭州,住在西湖边上的小屋里,变成了我家的爱猫。
白象真是可爱的猫!不但为了它浑身雪白,伟大如象,又为了它的眼睛一黄一蓝,叫做“日月眼”。它从太阳光里走来的时候,瞳孔细得几乎没有,两眼竟像话剧舞台上所装置的两只光色不同的电灯,见者无不惊奇赞叹。收电灯费的人看见了它,几乎忘记拿钞票;查户口的警察看见了它,也暂时不查了。
白象到我家后,慕法、林先常写信来,说段老太太已迁居他处,但常常来他们家访问小白象,目的是探问白象的近况。我的幼女一吟,同情于段老太太的离愁,常常给白象拍照,寄交林先转交段老太太,以慰其相思。同时对于白象,更增爱护。每天一吟读书回家,或她的大姐陈宝教课回家,一坐倒,白象就跳到她们的膝上,老实不客气地睡了。她们不忍拒绝,就坐着不动,向人要茶,要水,要换鞋,要报看。有时工人不在身边,我同老妻就当听差,送茶,送水,送鞋,送报。我们是间接服侍白象。
有一天,白象不见了。我们侦骑四出,遍寻不得。正在担忧,它偕同一只斑花猫,悄悄地回来了,大家惊喜。女工秀英说,这是招贤寺里的雄猫,说过笑起来。经过一个短促的休止符,大家都笑起来。原来它是到和尚寺里去找恋人去了,害得我们急死。
此后斑花猫常来,它也常去,大家不以为奇。我觉得白象更可爱了。因为它不像鲁迅先生的猫,恋爱时在屋顶上怪声怪气,吵得他不能读书写稿,而用长竹竿来打。后来它的肚皮渐渐大起来了。约莫两三个月之后,它的肚皮大得特别,竟像一只白象了。我们用一只旧箱子,把盖拿去,作为它的产床。有一天,它临盆了,一胎五子,三只雪白的,两只斑花的。大家称庆,连忙叫男工樟鸿到岳坟去买新鲜鱼来给它调将。女孩子们天天冲克宁奶粉给它吃。
小猫日长夜大,两星期之后,都会爬动。白象育儿耐苦得很,日夜躺卧,让五个孩子纠缠。它的身体庞大,在五只小猫看来,好比一个丘陵。它们恣意爬上爬下,好像西湖上的游客爬孤山一样。这光景真是好看!
不料有一天,一只小花猫死了。我的幼儿新枚,哭了一场,拿一条美丽牌香烟的匣子,当做棺材,给它成殓,葬在西湖边的草地中。余下的四只,就特别爱惜。我家有七个孩子,三个在外,四个在杭州,他们就把四只小猫分领,各认一只。长女陈宝领了花猫,三女宁馨、幼女一吟、幼儿新枚,各领一只白猫。这就好比乡下人把孩子过房给庙里的菩萨一样,有了“保佑”,“长命富贵”。大约因为他们不是菩萨,不能保佑;过一会,一只小白猫又死了。剩下三只,一花二白,都很健康,看看已能吃鱼吃饭,不必全靠吃奶了。白象的母氏劬劳,也渐渐减省。它不必日夜躺着喂奶,可以随时出去散步,或跳到女孩子们的膝上去睡觉了。女孩子们笑它:“做了母亲还要别人抱?”它不理,管自睡在人家怀里。
有一天,白象不回来吃中饭。“难道又到和尚寺里去找恋人了?”大家疑问。等到天黑,终于不回来。秀英当夜到寺里去寻,不见。明天,又不回来。问题严重起来,我就写二张海报:“寻猫:敝处走失日月眼大白猫一只。如有仁人君子觅得送还,奉酬法币十万元。储款以待,决不食言。××路××号谨启。”过了两天,有邻人来言,“前几天看见一大白猫死在地藏庵与复性书院之间的水沼里,恐怕是你们的。”我们闻耗奔丧,找不到尸体。问地藏庵里的警察,也说不知;又说,大概清道夫取去了。我们回家,大家沉默志哀,接着就讨论它的死因。有的说是它自己失脚落水,有的说是顽童推它下水,莫衷一是。后来新枚来报告,邻家的孩子曾经看见一只大白猫死在水沼上的大柳树根上。后来被人踢到水沼里。孩子不会说诳,此说大约可靠。且我听说,猫不肯死在家里,自知临命终了,必远行至无人处,然后辞世。故此说更觉可靠。我觉得这点“猫性”,颇可赞美。这有壮士风,不愿死户牖下儿女之手中,而情愿战死沙场,马革裹尸。这又有高士风。不愿病死在床上,而情愿遁迹深山,不知所终。总之,白象确已不在“猫间”了!
白象失踪的第二天,林先从上海来杭。一到,先问白象。骤闻噩耗,惊惶失色。因为她原是受了段老太太之托,此番来杭将把白象带回上海,重归旧主的。相差一天,天缘何悭!然而天实为之,谓之何哉。所幸它还有三个遗孤,虽非日月眼,而壮健活泼,足以承继血统。为防损失,特把一匹小花猫寄交我的好友家。其余两匹小白猫,常在我的身边。每逢我架起了脚看报或吃酒的时候,它们爬到我的两只脚上,一高一低,一动一静,别人看见了都要笑。我倒已经习以为常,似觉一坐下来,脚上天生成有两只小猫的。
1947年5月27日于杭州
阿咪
阿咪者,小白猫也。十五年前我曾为大白猫“白象”写文。白象死后又曾养一黄猫,并未为它写文。最近来了这阿咪,似觉非写不可了。盖在黄猫时代我早有所感,想再度替猫写照。但念此种文章,无益于世道人心,不写也罢。黄猫短命而死之后,写文之念遂消。直至最近,友人送了我这阿咪,此念复萌,不可遏止。率尔命笔,也顾不得世道人心了。
阿咪之父是中国猫,之母是外国猫。故阿咪毛甚长,有似兔子。想是秉承母教之故,态度异常活泼,除睡觉外,竟无片刻静止。地上倘有一物,便是它的游戏伴侣,百玩不厌。人倘理睬它一下,它就用姿态动作代替言语,和你大打交道。此时你即使有要事在身,也只得暂时撇开,与它应酬一下;即使有懊恼在心,也自会忘怀一切,笑逐颜开。哭的孩子看见了阿咪,会破涕为笑呢。
我家平日只有四个大人和半个小孩。半个小孩者,便是我女儿的干女儿,住在隔壁,每星期三天宿在家里,四天宿在这里,但白天总是上学。因此,我家白昼往往岑寂,写作的埋头写作,做家务的专心做家务,肃静无声,有时竟像修道院。自从来了阿咪,家中忽然热闹了。厨房里常有保姆的话声或骂声,其对象便是阿咪。室中常有陌生的笑谈声,是送信人或邮递员在欣赏阿咪。来客之中,送信人及邮递员最是枯燥,往往交了信件就走,绝少开口谈话。自从家里有了阿咪,这些客人亲昵得多了。常常因猫而问长问短,有说有笑,送出了信件还是流连不忍遽去。
访客之中,有的也很枯燥无味。他们是为公事或私事或礼貌而来的,谈话有的规矩严肃,有的啰苏疙瘩,有的虚空无聊,谈完了天气之后只得默守冷场。然而自从来了阿咪,我们的谈话有了插曲,有了调节,主客都舒畅了。有一个为正经而来的客人,正在侃侃而谈之时,看见阿咪姗姗而来,注意力便被吸引,不能再谈下去,甚至我问他也不回答了。又有一个客人向我叙述一件颇伤脑筋之事,谈话冗长曲折,连听者也很吃力。谈至中途,阿咪蹦跳而来,无端地仰卧在我面前了。这客人正在愤慨之际,忽然转怒为喜,停止发言,赞道:“这猫很有趣!”便欣赏它,抚弄它,获得了片时的休息与调节。有一个客人带了个孩子来。我们谈话,孩子不感兴味,在旁枯坐。我家此时没有小主人可陪小客人,我正抱歉,忽然阿咪从沙发下钻出,抱住了我的脚。于是大小客人共同欣赏阿咪,三人就团结一气了。后来我应酬大客人,阿咪替我招待小客人,我这主人就放心了。原来小朋友最爱猫,和它厮伴半天,也不厌倦,甚至被它抓出了血也情愿。因为他们有一共通性:活泼好动。女孩子更喜欢猫,逗它玩它,抱它喂它,劳而不怨。因为她们也有个共通性:娇痴亲昵。
写到这里,我回想起已故的黄猫来了。这猫名叫“猫伯伯”。在我们故乡,伯伯不一定是尊称。我们称鬼为“鬼伯伯”,称贼为“贼伯伯”。故猫也不妨称为“猫伯伯”。大约对于特殊而引人注目的人物,都可讥讽地称之为伯伯。这猫的确是特殊而引人注目的。我的女儿最喜欢它。有时她正在写稿,忽然猫伯伯跳上书桌来,面对着她,端端正正地坐在稿纸上了。她不忍驱逐,就放下了笔,和它玩耍一会。有时它竟盘拢身体,就在稿纸上睡觉了,身体仿佛一堆牛粪,正好装满了一张稿纸。有一天,来了一位难得光临的贵客。我正襟危坐,专心应对。“久仰久仰”“岂敢岂敢”,有似演剧。忽然猫伯伯跳上矮桌来,嗅嗅贵客的衣袖。我觉得太唐突,想赶走它。贵客却抚它的背,极口称赞:“这猫真好!”话头转向了猫,紧张的演剧就变成了和乐的闲谈。后来我把猫伯伯抱开,放在地上,希望它去了,好让我们演完这一幕。岂知过得不久,忽然猫伯伯跳到沙发背后,迅速地爬上贵客的背脊,端端正正地坐在他的后颈上了!这贵客身体魁梧奇伟,背脊颇有些驼,坐着喝茶时,猫伯伯看来是个小山坡,爬上去很不吃力。此时我但见贵客的天官赐福的面孔上方,露出一个威风凛凛的猫头,画出来真好看呢!我以主人口气呵斥猫伯伯的无礼,一面起身捉猫。但贵客摇手阻止,把头低下,使山坡平坦些,让猫伯伯坐得舒服。如此甚好,我也何必做煞风景的主人呢?于是主客关系亲密起来,交情深入了一步。
可知猫是男女老幼一切人民大家喜爱的动物。猫的可爱,可说是群众意见。而实际上,如上所述,猫的确能化岑寂为热闹,变枯燥为生趣,转懊恼为欢笑;能助人亲善,教人团结。即使不捕老鼠,也有功于人生。那么我今为猫写照,恐是未可厚非之事吧?猫伯伯行年四岁,短命而死。这阿咪青春尚只三个月。希望它长寿健康,像我老家的老猫一样,活到十八岁。这老猫是我的父亲的爱物。父亲晚酌时,它总是端坐在酒壶边。父亲常常摘些豆腐干喂它。六十年前之事,今犹历历在目呢。
1962年仲夏于上海
蜜蜂
正在写稿的时候,耳朵近旁觉得有“嗡嗡”之声,间以“得得”之声。因为文思正畅快,只管看着笔底下,无暇抬头来探究这是什么声音。然而“嗡嗡”“得得”,也只管在我耳旁继续作声,不稍间断。过了几分钟之后,它们已把我的耳鼓刺得麻木,在我似觉这是写稿时耳旁应有的声音,或者一种天籁,无须去探究了。
等到文章告一段落,我放下自来水笔,照例伸手向罐中取香烟的时候,我才举头看见这“嗡嗡”“得得”之声的来源。原来有一只蜜蜂,向我案旁的玻璃窗上求出路,正在那里乱撞乱叫。
我以前只管自己的工作,不起来为它谋出路,任它乱撞乱叫到这许久时光,心中觉得有些抱歉。然而已经挨到现在,况且一时我也想不出怎样可以使它钻得出去的方法,也就再停一会儿,等到点着了香烟再说。
我一边点香烟,一边旁观它的乱撞乱叫。我看它每一次钻,先飞到离玻璃一二寸的地方,然后直冲过去,把它的小头在玻璃上“得得”地撞两下,然后沿着玻璃“嗡嗡”地向四处飞鸣。其意思是想在那里找一个出身的洞。也许不是找洞,为的是玻璃上很光滑,使它立脚不住,只得向四处乱舞。乱舞了一回之后,大概它悟到了此路不通,于是再飞开来,飞到离玻璃一二寸的地方,重整旗鼓,向玻璃的另一处地方直撞过去。因此“嗡嗡”“得得”,一直继续到现在。
我看了这模样,觉得非常可怜。求生活真不容易,只做一只小小的蜜蜂,为了生活也须碰到这许多钉子。我诅咒那玻璃,它一面使它清楚地看见窗外花台里含着许多蜜汁的花,以及天空中自由翱翔的同类,一面又周密地拦阻它,永远使它可望而不可即。这真是何等恶毒的东西!它又仿佛是一个骗子,把窗外的广大的天地和灿烂的春色给蜜蜂看,诱它飞来。等到它飞来了,却用一种无形的阻力拦住它,永不使它出头,或竟可使它撞死在这种阻力之下。
因了诅咒玻璃,我又羡慕起物质文明未兴时的幼年生活的诗趣来。我家祖母年年养蚕。每当蚕宝宝上山的时候,堂前装纸窗以防风。为了一双燕子常要出入,特地在纸窗上开一个碗来大的洞,当做燕子的门,那双燕子似乎通人意的,来去时自会把翼稍稍敛住,穿过这洞。这般情景,现在回想了使我何等憧憬!假如我案旁的窗不用玻璃而换了从前的纸窗,我们这蜜蜂总可钻得出去。即使撞两下,也是软软地,没有什么苦痛。求生活在从前容易得多,不但人类社会如此,连虫类社会也如此。
我点着了香烟之后就开始为它谋出路。但这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叫它不要在这里钻,应该回头来从门里出去,它听不懂我的话。用手硬把它捉住了到门外去放,它一定误会我要害它,会用螫反害我,使我的手肿痛得不能工作。除非给它开窗;但是这扇窗不容易开,窗外堆叠着许多笨重的东西,须得先把这些东西除去,方可开窗。这些笨重的东西不是我一人之力所能除去的。
于是我起身来请同室的人帮忙,大家合力除去窗外的笨重的东西,好把窗开了,让我们这蜜蜂得到出路。但是同室的人大家不肯,他们说:“我们做工都很疲倦了,哪有余力去搬重物而救蜜蜂呢?”我顿觉自己也很疲倦,没有搬这些重物的余力。救蜜蜂的事就成了问题。
忽然门里走进一个人来和我说话。为了不能避免的事,我立刻被他拉了一同出门去,就把蜜蜂的事忘却了。等到我回来的时候,这蜜蜂已不见。不知道是飞去了,被救了,还是撞杀了。
1935年3月7日于杭州